曾劭愷
大衛.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在1835年出版的《基督生平批判研究》中總結道:“我們現在的研究結果,顯然湮滅了基督徒過往相信的、關於救主耶穌基督最重要且最寶貴的部份,根除了基督徒從信仰獲得的生命力的動機,使他一切的安慰都枯萎了。18個世紀以來餵養人類的真理與生命的無限寶庫,似乎無可挽回地消散了。至高超然者變得與塵土同等。上帝的恩典、人類的尊嚴,皆被剝奪。天地之間的連結,也被切斷了。”(註1)
這本書斷言,福音書出自迷信時代,而啟蒙時代的人無法再視其為上帝啟示的真理與史實,必須將之當作“神話”(mythus)來詮釋。
史特勞斯深知,此舉等於直接挑戰基督信仰“最重要且最寶貴的部份”──上帝的話語!
巴刻:一生之愛,有增無減
恩師巴刻博士(J. I. Packer)在90年代追憶:“當年我發現,加爾文說,藉由聖靈內在的見證,每個基督徒都經歷到,聖經是上帝用權柄對他說話。我雀躍地想:從來沒人這樣教導過我!
“我當時對加爾文一無所知,但他所講述的經歷,正是我自己長久以來的經歷。
“後來,我發現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說,聖經是他的主基督寫給他的信。我的心又再次道出‘阿們’。
“事實上,聖經引導基督徒所進入的普遍經歷的一部份,正是聖經以上帝的權柄向我們的思想與意志發出挑戰,使我們經歷到自己裡面無法否認聖經是上帝的話語。靠上帝恩典,這是我一輩子作為基督徒的經歷──至今亦然。”(註2)
1958年,巴刻年僅32歲,獲牛津大學博士不到3年,已以《基要主義與神的道》(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捍衛“聖經無誤”,而名聞天下。歷經60餘載,老巴刻仍深愛上帝的話語,有增無減。
我們這時代,“聖經無誤”給人一種食古不化、不近人情的印象。許多聖經研究者因而妥協:“聖經記載僅管多處自相矛盾、不合史實,甚至在道德與神學上提出謬論,但上帝卻不嫌棄這本書,仍藉它對我們說話,正如祂接納我們這些不完美的罪人。”這使許多人覺得,堅持“聖經無誤”,是一種沒有憐憫的完美主義。殊不知歷代聖徒堅持“聖經無誤”,正因他們知道,無誤聖經是罪人認識基督的唯一途徑──這正是本文的立論。
許多人聲稱,當代保守福音派的“聖經無誤論”,源於19世紀舊普林斯頓學派的基要主義,乃18世紀蘇格蘭啟蒙運動的產物。根據這種說法,19世紀前的基督徒並無“聖經無誤”的概念,乃接受有誤的聖經為上帝的話語。
此說與史實恰恰相反。“聖經有誤,但上帝仍藉著它說話”,或“聖經有誤,但仍有其文化價值”的觀念,才是來自於18、19世紀。此前,歷代聖徒皆認為,聖經無誤乃理所當然。
歷代教會、聖徒:理所當然!
的確,當代保守福音派所表述的“無誤論”,一部份源於19世紀舊普林斯頓學派。而舊普林斯頓學派也的確使用蘇格蘭常識哲學,來反駁啟蒙運動對聖經權威的挑戰。然而,“聖經當中沒有任何錯誤”,對深愛上帝話語的歷代聖徒而言,乃理所當然。
每個時代、每個文化,對於“謬誤”有不同的側重點與定義。因此,教會會在不同時代文化處境中,對各種“聖經有誤論”作出不同的回應。當代福音派的“無誤論”,是在20世紀處境中,表述歷代教會一致立場: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完全可靠,沒有任何謬誤。
其實自由派學者大多同意,“聖經有誤”的觀念,是啟蒙運動帶來的。然而,20世紀的“新正統派”,想肯定“高等聖經批判”與“聖經有誤論”,同時又想擁抱歷代教會教義正統,因此發明了一種扭曲史實的理論:“聖經無誤”是19世紀基要派產物。此前歷代教會正統皆接受“聖經有誤”,相信上帝使用“有誤的聖經”對人說話。
當然,要在啟蒙運動前的正統神學文獻中找到“聖經有誤”之語,是不可能的。新正統派學者費盡心思,終於在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第二世紀)的著作中,找到這段話:“四福音敘事順序不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四福音在信仰上的本質內容上傳達一致的信息。” (註3) 新正統派學者認為,這裡的“不同”一詞,意思就是“矛盾”。
然而,特土良在此使用的“不同”(拉丁文:variavit;英譯:varies),並無“矛盾”之意。他在這部著作第一章的標題中,就用了這個字,說明聖經都是上帝的話語,不會自相矛盾:“一些真實的對立張力存在於舊約與新約兩個時代。這些‘不同點’(英譯:variations)與同一位上帝卻是一致而不矛盾的,是祂安排了這樣的順序。”(註4)
為何特土良如此強調新舊約眾書卷不相互矛盾?原因是在特土良的時代,亞里斯多德邏輯是斷定謬誤的標準。特土良雖排斥希臘哲學,卻接納了亞里士多德邏輯的“無矛盾律”。特土良寫道:“我堅持上帝的良善必須合乎理性(邏輯),因只有合理的善才是真的善。‘良善’本身不可能有任何非理性(不合邏輯)的瑕疵。”(註5)
對特土良而言,若聖經敘事順序確實是上帝安排的,那麼這些順序上的不同,若造成邏輯上的矛盾,就等於聲稱上帝自相矛盾。特土良相信,“不同”不等於“矛盾”,良善的上帝不會自相矛盾。
×馬丁路德
新正統派亦經常聲稱,馬丁路德認為聖經有誤。(註6)這種觀點,始於19世紀末自由派非主流學說。(註7)當時主流自由派都認為,路德主張聖經無誤。(註8)路德清楚表明:“我已學會將‘可靠無錯’的榮譽,單單歸於那些被接納為正典的書卷。我深相信這些作者當中沒有任何一位有任何謬誤。”(註9)
其實,這是宗教改革一致的立場。改教家布靈爾(Heinrich Bullinger, 1504-1575。編註)教導:“上帝在本性上是真實、公義、良善、聖潔、永生、恆在的。祂的話從祂口裡而出,與祂本性相應,亦是真實、公義、毫無虛偽或謊言、無錯誤(ohne Irrtum)亦無邪惡的動機、神聖、良善、永生、恆在的。正如主耶穌在福音書中說:‘你的話就是真理。’”(註10)
×加爾文
新正統派亦聲稱,加爾文從未主張聖經無誤,因加爾文不信“逐字默示”的教義。
的確,加爾文並未詳細探討“默示”,但他清楚強調,引領我們來到上帝面前的話語,不能有誤:“單是相信不能騙人或撒謊的上帝是可靠的,並不足夠,除非你毫不懷疑地相信,一切從祂而出的都是神聖而不可違背的真理。”(註11)
×清教徒
有些新正統派學者甚至聲稱:17世紀清教徒都認為聖經有誤,不過上帝仍藉聖經對人說話。(註12)然而,清教徒弗拉沃爾(John Flavel, 1627-1691。編註)表明:“聖經都是上帝的話語……作為上帝所賜的獨一準則,聖經……必須是完美的。”(註13)
若“完美”一詞不夠清楚,那麼我們可聆聽清教徒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編註)的解釋:“所有的真理皆為真理,在其自身都是一樣真的。如此,若所謂‘確定’指的是可靠、無錯的真理(infallible truth),那所有的真理皆如此確定,而上帝所有的話都是真理……因為‘上帝不能撒謊’這真理,是我們確定的知識的基礎。”(註14)
×巴克斯特
或有人反駁:“就算這些歷代信徒都說上帝的話語是真理、不會出錯,但他們從未說‘聖經敘事都合乎史實’。‘歷史無誤’的觀念,是19世紀的產物。”
的確,19、20世紀的“無誤論”,為了回應19世紀自由派“歷史主義”(historicism),特別強調“歷史無誤”。不過,這不代表“歷史無誤”是19世紀的產物。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編註)清楚說明:“假設我們知道這都是錯誤的,那麼眾人豈不都會鄙視並恨惡報導這些事的人嗎?……我們可以確定,這整個歷史都是真的,而聖經無誤地報導這些事情。”(註15)
認為聖經有誤,卻又在某種程度上接受基督教信仰,這是18世紀後才有的。17世紀,就連英倫經驗主義者洛克(John Locke),在高舉經驗理性與自然科學、懷疑三一神論之餘,都相信“逐字默示”,且信聖經所記載的神蹟乃史實,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
僅管洛克潛意識上高舉人類理性過於聖經權威,但他仍相信:聖經既是上帝的話語,就不可能有誤。因此他認為,整本聖經的內容,都不會與人類理性衝突(註16)。
×18世紀
18世紀,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現象”與“本體”的鴻溝,否定形而上學的可能性,將上帝排除出人類理性範圍。對他而言,上帝存在是人類道德判斷的前提,但祂存在於可認知的世界之外,因此人不可能認識上帝。簡言之,康德所建構的,是個無神的世界——上帝存在,但祂不存在於這世上。
×20世紀
20世紀新正統派神學家托倫斯(T. F. Torrance)稱此為“上帝與世界間致命的自然神論割裂”(“fatal deistic disjunction between God and the world”)。可惜他自己亦未能解決此“割裂”(註17)。
前文提及的大衛.史特勞斯,正是在這種世界觀下審視聖經,認為福音書所報導的神蹟都是“神話”——有些是以古代迷信世界觀曲解歷史事件,有些是憑空杜撰離奇事件。
對於這種“神話”觀,我們要問:新約時代真的那麼迷信嗎?保羅為何要駁斥不信身體復活的人(參《林前》15)?原來,當時希臘知識分子與部份猶太人(撒都該人),都建構了“無神的世界觀”:上帝存在,但祂不存在於這世上。而這種“割裂”,其實早在初代教會,就由“道成肉身”的福音證偽了。康德、史特勞斯這些以“啟蒙”自豪的思想家,以為新約作者很迷信,豈不知啟蒙運動想要顛覆的世界觀,早已先顛覆了他們引以為榮的世界觀。
×間接話語?
到了20世紀,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也稱聖經為“神話”。他認為聖經學者的責任,就是將聖經“去神話化”,撥雲見日,找出“神話”所承載那超時間(timeless)的道(kerygma)。
巴特(Karl Barth)反對布特曼的觀點,強調,上帝啟示並非超時間,而是藉歷史自我啟示。因此他用“史詩”一詞(saga),代替“神話”(註18)。然而,巴特也接受康德的世界觀,認為歷史當中沒有任何事物能直接啟示上帝。誠然,上帝可“藉蘇聯共產主義、長笛協奏曲、茂盛的灌木,或死狗來對我們說話”。(註19)但這些屬世的事物,本身並非上帝的話語,而是上帝用來對人說話的媒介之一。
巴特認為,聖經亦然,只不過聖經被上帝揀選,並賦予特殊權威,因此信徒當慣常從聖經來聆聽上帝的話語。然而聖經本身不是上帝的啟示,而是對啟示的見證,在“見證啟示”的事件中,才偶然“變成”上帝間接的話語(註20)。
對巴特而言,唯有基督是上帝直接的啟示(註21),聖經並非絕對權威,只有“基督啟示”才是絕對權威。
這種聖經觀,深深影響了新正統派及部份福音派。然而我們要問:聖經若有誤,那麼我們所認識的“基督”,是哪個基督?我們發現,巴特的“基督”,與迦克敦信經所認信的基督(愈來愈多巴特學者反對用‘基本上屬迦克敦’來形容巴特的基督論),及聖經字義上所論述的基督,相當不同。巴特的“基督”既非聖經的基督,那這“基督”是從哪裡來的?
無誤聖經──信徒的安慰、喜樂、頌讚
我升高三那年暑假,有位教會長輩告訴我:“聖經是可以批判的。不要以為聖經講的就一定要信。”
對於叛逆的青少年,這何等令人振奮!我將這“好消息”告訴家母,她理性、平和地反問我:“如果聖經是可以批判的,那你還信什麼?”
我立時語塞。若聖經有誤,那我所信的基督,是哪個基督?
×信媽媽的話
在牛津大學研究近現代神學、寫完博士論文後,我更堅信,唯有無誤聖經所啟示的基督,才是真的基督。
讀博士時,我內心某處曾暗暗希望,那些近代神學家及哲學家能說服我,讓我也覺得聖經有誤。但他們的神學困境,反倒讓我更堅信聖經無誤。母親簡單一句話,在我心中比巴特劃時代的巨著更有份量。我並非“聽媽媽的話”的孩子──我是很叛逆的。我相信了媽媽那句話,是因為聖靈內在光照我。
2008-2009年,我在巴特主義大本營的普林斯頓神學院,攻讀神學碩士。入學時,有一小群福音派同學堅稱聖經無誤,我便與他們成為死黨。一學期過後,他們全都接受了巴特主義聖經觀,令我十分沮喪。
再加上氣候、環境、個人因素,我患了輕微憂鬱症。那時聖靈使我想起主的話:“你們現在也是憂愁,但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16:22)這是耶穌上十字架前對門徒的安慰,應許藉復活給他們無人能奪去的喜樂。
我知道這話是可信的,因為報這話的乃是聖靈。於是我每晚用大量時間讀經,思想主耶穌的復活。上帝的話語每天安慰我,更新我,帶領我漸漸走出憂鬱。我深體會到詩人為何如此愛慕上帝的話語,對上帝說:“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詩》119:148)(參曾劭愷,《沒有人能奪去 ——喜樂的真義》,《舉目》60期,https://behold.oc.org/?p=8532。編註)
×如何不火熱?
讀經時,我知道聖經作者的報導沒有任何失誤,因此我可以全然信靠這話語的權威。我思想彼得如何3次不認主,而主3次問他:“你愛我嗎?”他迫不及待從船上游到岸邊、想要與主在一起的心情,深深激勵了我──我知這沒有任何杜撰的成份。我思想空墳墓旁,耶穌向馬利亞顯現。以馬忤斯路上,耶穌向門徒顯現,離開後“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24:32)
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有時讀經似乎是件枯燥的差事,但當我們想起“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太初有道”(參《約》1:1)、“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參《約》1:1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參《羅》8:33)、“愛裡沒有懼怕”(參《約一》4:18)、“我必快來”(參《啟》3:11)這些話時,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若這些宣告與報導有虛構或錯誤,我們還能如此火熱地發出讚美嗎?正如我此處所見證的經歷,若有任何虛構或錯誤,被讀者得知,讀者還會接受我的見證嗎?恩師巴刻博士那句名言說得好,“神學的目的就是讚美上帝”(The purpose of theology is doxology)!他畢生捍衛“聖經無誤”,正是因為“聖經無誤”是我們認識上帝、讚美上帝的前提。若聖經有誤,那我們信的基督是哪個基督?我們的火熱,與北韓那些被愚弄而崇拜最高領袖的人,有何區別?被聖經感動,與被矯情小說感動,又有何區別?若聖經有誤,我們每人隨己意建構神學,又如何引導自己與別人敬拜三一真神呢?
註:
1. David Strauss, The Life of Jesus Critically Examined, Volume 3, trans. George Eliot (London: Continuum, 2005), 396. 筆者譯。
2. 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The Place of Scripture in the Christian Life (Downers Grove: IVP, 1999), 77. 筆者譯。
3. Tertullian, Five Books Against Marcion, IV.ii. 筆者譯。
4. 同上,IV.i.
5. Norman Geisler, Inerranc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0), 310. 筆者譯。
6. 例:J. K. S. Rei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A Study of the Reformation and Post-Reformation Understanding of the Bible (London: Methuen, 1957), 72.
7. Julius Kostlin, The Theology of Luther in its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Inner Harmony, 2 Volumes, trans. Charles Hay (Philadelphia: Lutheran Publication Society, 1897).
8. 例:Adolf von Harnack, Outlines of the History of Dogma, trans. Edwin Mitchell (Boston: Beacon Press, 1957), 561f.
9. WA, 2. 618. 筆者譯。
10. Heinrich Bullinger, “Die Erste Dekade,” in Heinrich Bullingers Hausbuch: Eine Untersuchung über die Anfänge der reformierten Predigtliteratur, ed. W. Hollweg (Gießen: Münchowsche Universitätsdruckerei, 1956), p. 365. 筆者譯。
11. Institutes 3.2.6. 筆者譯。英譯:“It is not even enough to believe that God is trustworthy, who can neither deceive nor lie, unless you hold to be beyond doubt that whatever proceeds from him is sacred and inviolable truth.”
12. 例:Jack B. Rogers, Scripture in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A Problem of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for American Presbyterianism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7).
13. The Works of John Flavel, Vol. 4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68), 144. 筆者譯。
14. Practical Works of Richard Baxter, Volume 4 (London: John Childs and Sons), 74. 筆者譯。
15. 同上。
16. 見John Locke, 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 in Works, Volume 6 (London: Rivington, 1824).
17. T. F. Torrance, Space, Time and Resurrection (Edinburgh: T&T Clark, 1976), 2.
18. Die Kirchliche Dogmatik I/1, 55; 英譯 55。筆者譯。
19. 同上, 113; 英譯 119-120。筆者譯。“Die Bibel wird also Gottes Wort in diesem Ereignis”;英譯:“The Bible, then, becomes God’s Word in this event.”
20. 對於巴特主義聖經觀,筆者在《巴特主義“不可能的任務”:拒絕聖經無誤的“神”學?》一文,有更詳細的闡述。見周功和主編,《聖經真的沒有錯嗎?聖經底本無誤論的再思》(台北:華神出版,2013),p. 311-370。
作者自英國牛津大學獲哲學博士,目前為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系統神學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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