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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其所需──聽朗基教授“白箴士講座”有感(二)(曾思瀚)

曾思瀚

本文原刊於《舉目》57期    

        2011年8月,我有幸擔任香港浸信會神學院“鑽禧白箴士講座”(Diamond Jubilee Belote Lectures,“鑽禧”意指慶祝香港浸神60週年院慶)的主持,與朗基教授(Thomas Long)交流宣講心得。朗氏是宣講學教授,更是公認的現今最優秀的宣講者之一。他曾任教於美國哥倫比亞神學院及普雷斯頓神學院,現任職於埃默瑞大學 (Emory University)的坎勒神學院(Candler School of Theology)。

       我和朗氏都認為,宣講者必須兼顧釋經及修辭。無論是講座信息,還是私底下的交流,我都從這位教牧前輩和學長身上獲益良多。故此我撰文寫出自己的收穫與感受,盼引發更多討論,或可解決一些困擾不少宣講者的問題。

        在進入討論之前,我先概述朗氏是次講座的內容,及我的回應。毫無疑問,朗氏宣講技巧出眾、熟諳聖經,且透徹理解經文的神學和屬靈應用(這是我從他的作品及講座以外的交流中觀察到的)。

        朗氏持守改革宗神學,但他從未強迫聽眾接受他的神學立場。他只是不斷提醒聽眾,上帝是掌管萬有的,祂的作為盡都公義。換言之,朗氏的宣講從不避開“上帝是誰”這個基本神學問題。

        在這次講座中,朗氏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究竟聽眾需要什麼才能明白宣講?” (What does the audience need to understand?)

        他以4個角度,回答了這個有趣卻不容易回答的問題。

角度一:顧及聽眾能否聽懂

        第一,朗氏指出,有些人認為,我們根本不應該問這問題。部分保守的改革宗神學家,宣稱討論這問題只會鈍化了那令人不安的尖銳信息。有些人則認為,這問題會篡改了福音的內容。雖然朗氏十分理解這些人的擔憂,但他指出,這些人忽略了聖經具備複雜的文學特性。

        我非常同意朗氏。上帝的信息固然可以對我們有很高的要求,但這並不等於每一篇信息都如此。除此之外,無論使用哪種溝通方式,講者都必須顧及聽眾的需要。

       聖經亦不例外。聖經並非一部從天而降、無人能懂的天書。相反,聖經非常關注聽眾或讀者能否明白及回應信息,就好像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寄望人能夠明白及回應祂一樣。因此,我認為那些質疑是否需要顧及聽眾的人,可能對宣講和聖經持有近乎迷信的錯誤觀念。

角度二:讓聽眾找到重點

        第二,朗氏指出,有些宣講者,將人們處理資訊和吸收信息的方法,理解為一套敘事的邏輯,即先有敘事的衝突,後出現解決的佈局和伏筆,然後有更多的回應,最終解決衝突……

       朗氏認為,並非每一件事情都能夠以敘事佈局的邏輯來理解,更不是每一個人都習慣於以這樣的方式來思考。朗氏以工程師和藝術家的反應不同為例,說明這一點── 假如宣講者整篇宣講都充滿敘事,工程師可能覺得信息平平無奇,藝術家卻可能深受感動(不過,這並非必然結果,因為工程師也可能是一個充滿情感的人,而藝術 家也可能是一個非常理智,而且分析和邏輯能力很強的人)。朗氏指出,不同方式的宣講,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影響。

        這個觀點是十分正確的,不是所有人都會以同一種方式來處理資訊和吸收信息的。朗氏指出,雖然聆聽的是同一篇講章,這並不等於300位聽眾聽到了完全相同的信息。如果300位聽眾聽到了300個不同的信息,這反映出宣講者技巧不足,令聽眾未能掌握講章的重點。

        我也經常鼓勵我的學生,要留意會眾能否都領悟到講章重點。假如大部分人都能掌握講章的重點,這反映出宣講者有效地宣講了上帝的話語。失敗的傳遞使在場不同的人得到南轅北轍的信息。

角度三:以文字喚起想像力

        第三,朗氏指出,有些宣講者認為,聽眾的思考方式就好像一部相機,即:先對焦、命名,然後拍下照片。確實有人是這樣做的,例如傾向於以視覺方式來理解事的人。

        描述性的宣講,最符合這種聆聽方式。“描述性”並非是單單描述經文或經文所記載的事件,而是充滿影像性地描述和隱喻。宣講者清晰、生動的描述,以文字的表達喚起聽眾的想像力,構成一幅幅圖畫、影像。

       這種宣講的手法,取決於宣講者是否擁有豐富的日常生活詞彙。最困難的地方,在於如何從一個影像轉接到另一個影像,而沒有混淆每個影像要表達的重點。

       我認為,每一個影像和段落都應是獨立自存。宣講者要讓聽眾知道,每一個影像只適用於那個特定的段落而已。因此,我提議在不同影像或段落之間,加插一些句子, 就如“現在,我們可以這種方式活出我們的生命,好像……”或“正如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以一句總結性的陳述作為段落間的轉接,能加強圖像的作用,更避 免該段落的圖像和另一段落的圖像混淆,令人產生誤解。

角度四:更具有藝術性

        第四,朗氏指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聆聽方式。面對不同類型的聽眾,宣講並非易事。不少華人教會的牧師表示,他們的會眾來自兩個世代,老一輩的人說華語,年輕的一代人說英語。這的確是很大的挑戰。但就算所有會眾都說一種語言,他們仍會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就如美國西岸的教會,有各種種族的信徒參與聚會。雖然他們都能操流利的英語,但他們的文化背景會影響他們對宣講內容的理解。由此可見,宣講不僅是一門科學,更是一門藝術。

       朗氏的觀察,再次提醒我們,宣講者需要與會眾建立緊密的關係,好讓我們的宣講更有藝術性──宣講的藝術性並非單單來自修辭,更是從宣講者的牧養職事流露出來。
(以上4點是近代的宣講學學者的研究成果。在接下來的文章中,我們會深入探討這4個重點。)

       作者為英國雪菲爾大學哲學博士。現任香港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副教授,主授新約研究和宣講學。2012年夏出版了《古今之宣講──講壇上的古典、聖經和當今修辭》一書,讀者可透過 samtsang98@gmail.com與曾牧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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