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奕明
今天我可以不一樣,今天我心裡有盼望……
我的心情將會不一樣,我的信心將會更堅強。
我的眼光定睛在天上,靠耶穌會不一樣……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靠著耶穌就不一樣。
——盛曉玫,《今天可以不一樣》
我們短宣隊帶著戒毒村的弟兄載歌載舞。輕快的旋律,配著類似森巴舞的節奏,詮釋的卻是《哥林多後書》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音樂與歌詞的感染力,打動了在場的所有人。
這是筆者與盛曉玫姊妹所寫的詩歌的第一次接觸。
盛曉玫生長在台灣。她從小就喜歡音樂,但未受過專業訓練。台大國貿系畢業後,到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拿了企管碩士。畢業後在美國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任職,似乎與音樂越走越遠。然而她信主後,上帝卻帶領她走上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音樂服事。
筆者在休士頓服事的教會,曾經請她來佈道演唱。她的親和力,感染了本地的同工。她謙虛有禮的談吐、優雅的舉止、美妙的歌聲,令人驚艷。她帶來一陣旋風,很快地,我們的小組聚會與主日敬拜,都開始傳唱她的詩歌。
算不算敬拜詩歌?
給我更多的信心,給我更多的勇氣,讓我勇敢踏出跟隨你的腳步;
跟你行在水面上,跟你走在曠野地,曲曲折折我也不在乎!
只要更多信靠你,只要更多順服你,凡是出於你的,我就默然不語;
就算經過黑暗谷,就算遇到暴風雨,在你手中都將變成祝福!
——盛曉玫,《腳步》
這首歌,算不算敬拜詩歌呢?用信心對著主唱的詩歌,都可以叫敬拜詩歌嗎?什麼詩歌適合在小組聚會唱,卻不適合在主日敬拜唱?
……圍繞著盛曉玫的詩歌,這些問題開始出現了。
筆者是教敬拜禮儀學的老師,也是音樂指揮出身,對於教會敬拜音樂風格的爭議一點也不陌生。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5:19)“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上帝。”(《西》3:16)保羅在此提到了詩章、頌詞、靈歌,即初代教會中3種不同類型的“聖詩”(敬拜音樂)——
1.詩章。主要是指舊約的《詩篇》(可用來吟唱),及一些經文詩歌,如摩西之歌等。按今日廣義的說法,可以理解為“以聖經經文為本的詩歌”。
2.頌詞。是指當時新創作的一些詩篇,包括在福音書及書信中出現的詩歌體裁之篇章。以今日廣義的說法,可以理解為“聖徒中的詞、曲作家,對上帝的回應與創作”。
3.靈歌。可能泛指那些富有個人經歷色彩,或是即興成分濃厚的詩歌。有些甚至沒有歌詞,只有“哈利路亞”而已。以今日廣義的說法,可以理解為“隨聖靈感動,自由吟唱的新歌。也包括那些描述靈性經歷的詩歌,或短歌”。
當然,“聖詩”的定義,隨時代的變遷而有所修正。猶太人的傳統詩章的旋律,幾乎全散失了。初代教會的頌詞也只留下一些歌詞,靈歌的原貌早已不可考。
今日基督徒所唱的聖詩,其實只是近500年來宗教改革前後的西方教會音樂。而華人教會所唱的聖詩,大多為宣教士引進、翻譯的西方詩歌。即便有一些華人創作,風格上也很難脫離其影響。
筆者也曾旗幟鮮明地在報章雜誌上大聲疾呼:“為聖詩傳統留一盞燈,是今日教會的歷史責任。一味使用新創作詩歌是敬拜讚美運動的特色,也是致命傷。沒有人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眺望未來。故意忘記歷史傳統的,不是無知,就是瘋狂。”(註1)
加爾文的立場
在宗教改革的教會歷史上,加爾文是個大刀闊斧的領袖。他有兩件事情,常常被提到:
第一,他把全部的《詩篇》,編成詩歌來唱(例如,他把《詩篇》翻譯成法文韻文的形式,推動了《日內瓦詩篇集》的出版。編註)。這一方面是因為,詩歌是以上帝的話為中心。另一方面,他鼓勵信徒以吟誦上帝的話的方式參與崇拜。
第二,加爾文反對在禮拜中使用風琴(註2)。
當加爾文遇見了盛曉玫,會撞擊出什麼樣的火花呢?
筆者是留學法國的。天主教的彌撒音樂是教會界的主流,而複音音樂的發展,讓教會音樂中的唱詩班成為一個要求專業素養的傳統。相較之下,走了另外一種路線的“韻文詩篇”,顯得十分陽春(加爾文認為,音樂是屬上帝的,所以必須樸素。編註)。
關於聖詩的源流,是“聖詩學”的範疇,我不在此贅述。有興趣的人可以閱讀王神蔭所著《聖詩典考》,或林列的《聖詩合參》。這兩本都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的。
台灣的教會音樂
從聖詩的演變過程看來,歷代教會大多還是喜用當時代的詩歌,鮮有詩歌保存超過500年——因為語言、族群、音樂風格的變遷,聖詩無法像聖經一樣歷久彌新。
台灣的教會音樂日新月異,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本土福音詩歌的創作。1900年,甘為霖牧師(Rev William Campbell)召開聖詩歌會議,從英詩及各國詩歌中選錄聖詩122首,只有歌詞而無曲,名為《聖詩歌》(註3)。
1964年台語長老教會出版的《聖詩》(523首),除了譯自國外的傳統聖詩之外,更有本地牧者、信徒的創作。如駱先春牧師、楊士養牧師的歌詞,陳泗治弟兄的曲調,更有駱維道牧師為平埔調編配的和聲。
這種將山地民謠改編成詩歌的手法,可謂台灣宣教策略中教會音樂本土化的濫觴。
2002年長老會出版的《世紀新聖詩》,仍然遵循本土化的路線,收錄了許多原住民的曲調。
更可喜的是,有了年輕人的創作。如謝鴻文傳道就以“楔子”的筆名,出版過詩歌集。他的《為此塊土地我誠心祈禱》,更是國台語教會都愛唱的歌,充滿了對鄉土的關懷之情,因而被收錄在《世紀新聖詩》之中。
國語教會則深受美國福音詩歌的影響。其於1960年出版的《青年聖詩》,幾乎廣被各教會青年團契接納。後來校園團契出版的《校園詩歌》,也是源於《青年聖詩》。
不過,直到校園民歌運動興起,1977年出版《基督是主》,才掀起了現代詩歌創作的浪潮。天韻詩班居功厥偉,一首《野地的花》成了70年代教會青年的共同記憶。天韻詩歌的持續出版,也見證了近年來的本土福音詩歌的創作歷程。
20世紀末是劇變的年代,敬拜讚美風潮隨著靈恩運動的第二波、第三波,快速地席捲了各地。本土福音詩歌也從校園民歌的風格,逐漸蛻變。
1995年“讚美之泉”事工的興起,正代表了新世代的聲音。這群年輕人引進的風格,正是全球化下流行文化的產物——但是台灣不也在全球化之中嗎?台語詩歌《耶和華祝福滿滿》,讓保守的台語教會為之沸騰。
古典音樂界的基督徒也沒有缺席,蕭泰然、金希文都為台灣教會譜寫了許多優美的詩歌。楊旺順更是教會音樂的長青樹。他的創作力十分旺盛,人如其名。然而由於教會音樂素質的沒落,他們的作品也就顯得曲高和寡了。
一定要本土化?
福音詩歌的創作,一定要本土化嗎?這恐怕還是要回到宣教角度來思考。
文化是複雜的,尤其在21世紀的台灣社會,本土化並不是唯一的選項。因為城市裡的文化面貌是極多元的,喜歡看《霹靂火》的,照樣可能去國家音樂廳欣賞“維也納愛樂”的演出——誰規定喜歡聽歌劇的孩子不能跳街舞?
在這種情況下談本土化,毫無意義。本土化絕對不等同於用母語、民謠曲調,或加上鄉土關懷。
真正的本土化是抓住社會的脈動。林懷民的雲門舞集,就是最好的例子。從早期的《薪傳》,一齣極端本土化的舞碼,到《水月》、《流浪者之歌》、《行草》,都是可以走上國際舞台、打破文化藩籬的作品。
真正的好作品,一定會觸動人心中敏感之處。
陳逸豪牧師領導的有情天音樂事工,為921災民所寫的《若是有你在我生命中》(葛兆昕詞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首台語詩歌,曲風與一些流行老歌差不多,讓唱的人和聽的人馬上有一份親切感。雖然歌詞和曲調都像一首情歌,卻述說了耶穌在我們生命中的可貴。
動人心弦,是福音詩歌成功的必備條件。不用刻意本土化,也不要曲高和寡,一首真誠的歌,勝過華麗的曲風(註5)。
不要急著滅火
以上述觀點來看盛曉玫的歌,“真誠”兩字當之無愧!當筆者聽見主日敬拜中,大家同唱:
我看見神的愛,在溫暖的陽光,
我看見神的愛,在澎湃的海洋,
我看見神的愛,在憐憫的心腸,
我看見神的愛,在你我的臉上。
在每個微笑,在每個擁抱,
在每個祈禱,我能看見神的愛。
在每個微笑,在每個擁抱,
在每個祈禱,我看見神的愛。
——盛曉玫,《看見神的愛》
筆者不禁微笑。雖然在理性上,我是加爾文主義者,但當我看見周圍的長輩歡喜地歌唱,白髮蒼蒼卻流露著童真的喜悅,我又何妨跟隨盛曉玫的腳步呢?
我並不是流行音樂的擁護者,相反地,我也對教會音樂流行化感到憂心忡忡。
然而,信仰與流行文化間的衝突,自古以來就沒有少過。除了中世紀的歐洲國家,由教會主導“流行文化”外,教會何曾“把音樂從魔鬼手中搶回來”?巴赫的《馬太受難曲》,不也用了世俗音樂的曲調?韓德爾的神劇《彌賽亞》,與他創作的其他世俗歌劇,曲風何異?
由此看來,聖俗之辨談何容易!所以我寧願批判今日教會音樂有庸俗化、膚淺化之危險,也不願碰觸流行文化之議題。
今日的流行聖樂,能否成為明日的傳統聖詩,只有主知道。因此,不要急著“滅火”,因為流行文化中也有福音的火種。時間是最好的篩子!主用各種文化影響下的聖詩,作成祂的工。我們只要慎思明辨就夠了。
這一波宗教音樂改革,算是庶民文化對精緻文化的反動,是感性對理性的抗議。真誠的歌唱,將賦予傳統的敬拜禮儀一股新鮮的生命力!誰曰不宜?
註:
1. 《敬拜讚美運動的神學反省》,黃奕明,台北,華神,2000。http://www.cgsmusa.org/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8。
2. 《加爾文神學》,林鴻信,台北,禮記,1994,P. 265 ~ 276。
3. 參《聖詩歌——台灣第一本教會聖詩的歷史淵源》,江玉玲,台北,基文,2004,P.73 ~ 79。
4. 《基督教音樂之詩歌賞析》—心鏡宗教季刊(黃奕明,台北,2003)http://bcabdc.civil.taipei/religion/images/7.pdf。
作者曾留學法國巴黎,專攻音樂指揮。現在休士頓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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