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作父母的職責(張克敏)2019.05.08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専欄2019.05.08

張克敏

經文:“如今我把你們交托神和祂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0:32)

過去40年以來,由於中國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政策,造成普遍家庭的三人行。等到兒女出國、結婚生子,又造成機場換班的景象。許多老外無法了解,為什麼華人父母一定要來幫忙帶孫子孫女,作24小時沒有工資的保姆,而且一做就是6個月以上,甚至自己掏腰包買機票。

嚴父慈母,兒女孝順,乃是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但今天許多家庭要發揚這種美德有許多難處。最常聽到的理由是工作忙碌沒有時間。《聖經》上說:“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也說,不要惹兒女的氣。“(參《弗》6:2-4)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127:3)因此,神把親情之愛放在每個父母的心中,好叫出生的嬰兒得到呵護,養育成人。在華人教會最受歡迎的課題之一就是怎樣教養兒女。我深信,為人父母最大的使命有二:首先是學習提摩太的母親,把無偽的信心傳給兒女。其次是逐漸教導兒女獨立自主,養成離開父母的能力。

《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在第二次宣教啟程之前,因著馬可的緣故和夥伴巴拿巴分手,神為他預備一位年青的同工提摩太。保羅把提摩太當作在基督裡的真兒子 ,而提摩太也接續了保羅,全職牧養教會。

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的末期,打發人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米利都港口話別。他曾經這樣說:“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帖前》2:6-7)

保羅對著自己花了3年時間建立起來的教會,就像父親離世前對兒女交代的遺命。他在這裡所說的基業乃是,藉著神恩惠的道,就是基督的福音,使相信的人被建立成聖,所得到的基業。這基業乃是天上的產業,並非地上的金銀財寶,股票房產。

使徒保羅對主裡的兒女們說,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好叫你們知道3件事:1.應當為主耶穌和福音這樣的勞苦;2.愛人如己,扶助軟弱的人;3.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參《徒》20:35)

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母親是一位有智慧的母親,從聖經上教導兒子從小遵守3個約定:1.要過樂於奉獻的生活;2.主日到教會要坐在第一排;3.要順從在上位的,特別是教會的長老和傳道人,不要讓他們擔憂。

如果你是作父母的,不妨每天晚上在兒女的床頭給他們講故事,然後跪下來和他們一起禱告。等兒女長大,他們會找你一起禱告。

禱告:親愛的天父,你將何等的恩典賜給我們可愛的兒女;我們懇求你,讓我們按著聖經的教導養育他們,好叫他們也能認識你,與我們同得基業。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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