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能
本文原刊於《舉目》16期
性放縱的幾種形式
然而,上帝對人類的這一特殊祝福,只限夫妻之間,並且是一夫一妻之間。這是《創世記》上說得清清楚楚的,是耶穌重新教導的,也是保羅再三強調的。
可是,人們卻濫用了上帝對人類的這一特殊賜福,做了許許多多神所不喜悅的事。例如,一夫多妻制,娼妓体制,情人制,同居制,還有最新潮的所謂“過渡性一夫一妻制”,即每三到四年換一個丈夫或妻子……一句話:發明了許許多多不同的淫亂方式。
許多人甚至還以性伙伴多為驕傲,認為那些一輩子只與一個女子性交的男人是傻瓜。其實,俄羅斯的大文豪托爾斯泰,早就討論過妓女的心理(《見復活》),許多妓女正在為她的性交伙伴,遠遠超過只與一個男人睡過覺的貴婦人,而感到一種職業的驕傲。所以,這種所謂大男子的驕傲,也只不過是職業妓女一樣的驕傲吧。
有一位以扮演浪漫角色著名的電影演員,受到電視台的採訪,被問到:“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偉大的情人?”他說:“一個偉大的情人應是這樣一個人:他能使一個女人一輩子感到滿足。同時,他也一輩子滿足于一個女人”;“一個偉大的情人並不是這樣一個人:老是從一個女人跑到另一個女人。任何一隻狗都會這樣。”這一原則當然也適合于女人。
性解放運動的另一種現象,是越來越高的離婚率。許多人認為,離婚是用來解脫不幸福的婚姻、改正錯誤的一種方法。于是,夫妻之間一有矛盾,馬上就用離婚來解決。離婚成了越來越時髦的行為。人們普遍希望通過離婚來找到理想的配偶,通過離婚來建立幸福的家庭。
同時,人們又發現,離婚會帶來許多法律上的麻煩。于是,很快就發明了所謂的“試婚”。也就是先像夫妻一樣同居試試,好的再結婚,不好的還可以簡簡單單地改正錯誤,再換一個同居試試。這是用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作為找理想配偶的一種手段。
其實,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天真想法。並且,這種把童貞當兒戲的做法,更是極為有害的。
“童貞”不是生物學問題。
其實,“童貞”並不是一種在古代被人們神化了的概念,也不是一個簡單的處女膜等生物學問題。更重要的是,“童貞”是一種重要的心理問題。從心理上來說,無論是男是女,第一次性行為都會產生終生不可逆的心理狀態改變。
我們可用一個不很恰當比喻,來形容第一次性行為,對一個人的心理造成的不可逆影響。例如,“9.11”事件就對美國人產生了巨大的心理震撼以及永遠不可逆轉 的心理改變。儘管世貿大廈可以重建,也完全可以建得比炸掉之前漂亮得多。但是,“9.11”的影子卻永遠也不會從美國人的心中消失了,美國人從此失去了以 前那種認為美國本土不會受到攻擊的安全感。
所以,人的第一次性行為,並不是簡單地失去完整的處女膜,而是永不可逆地失去了童貞的心理。這種不可逆的童貞的心理改變,對男的也是一樣的。
這種心理改變,可能有很正面的影響,也可能會有很負面的影響。
如果第一次的性行為是與神聖的婚姻相聯繫的,這種心理的改變,就會與一種對婚姻的神聖感緊緊相連,從此認定了與自己一輩子同行的忠心伙伴。這是一種神所喜悅的改變。
但是,如果童貞是在非婚姻狀態下失去的,就會產生另一種不可逆轉的心理改變,永遠失去了對婚姻的神聖感,使命感和安全感。也就是與離婚過的人一樣,不可逆的產生了對婚姻的不安全感,而這種不安全感是一輩子也無法消除的。
因此,從本質上來說“試婚”與“離婚”並沒有什麼區別。每多試一次,也就是多離婚了一次。
自身的殘疾與離婚內閣
通過這許多的離婚試驗,人們真的找到最理想的配偶,找到幸福的家庭嗎?大多數的離婚者並沒有得到,而且每一個離婚者多多少少都留下了不可逆轉的心靈創傷和疤痕。
其實,耶穌早就說過:“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太》19:9)所以,離婚應該是一件極為小心,極為萬不得已的事。一般來說,只有另一方確實犯了淫亂,才可以離婚。
有趣的是,當年有過共產共妻經歷的德國紅衛兵小將們,現在也都到達進入國家領導人行列的年齡了。1998年的大選,在野十六年的社民黨重新上台。茶餘飯後,德國的老百姓一一數點新的內閣成員,發現內閣主要成員個個都離婚過幾次,于是被媒体戲稱為“離婚內閣”。
那一年又正好是德國前總理社民黨前主席施密特八十歲大壽,新上台的內閣成員興沖沖地前去拜壽。老施密特自然也聽到媒体的閒話,不勝感嘆地說:“我和我太太已 結婚五十年了,而你們這幾位看來都很難做到了。”事實也是如此。你能相信他們在經歷了那麼多次的試婚與離婚之後,還能建立穩定健全的家嗎?大概他們自己也 沒有信心了。
然而,最慘的還是那些離婚者的子女,那些無辜可憐的孩子。他們從小失去了安全溫暖的家庭,失去了心靈健康成長的機會。許多孩子因為在這種環境下無法安心學習,中斷了學業,成了終身遺憾。更可怕的是,這種家庭不健全的孩子,正是青少年罪犯和校園血案的滋生土壤。
並且,這種不健全家庭中出來的孩子,自己更難建立一個穩定和健全的家庭,更不用說幸福的家庭了。于是,“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 (《羅》5:12)惡果代代相傳,遺留的問題無窮無盡。
前些日子,教會界在討論要不要反對墮胎的問題。在反對墮胎的這一點上是比較容易統一的,但是,如何為這些保存下來的可憐孩子,找到身心健全、有責任心的父母就困難了。這些孩子有的是亂倫的產物,有些是被強暴的產物,有的是不負責任濫交的產物。可以說,他們是天生的孤兒。
有人說,也許是教會要考慮重辦孤兒院的時代了。也有人說,在發達的國家,政府完全能從法律上,解決這些孩子的生活問題。
當然,許多國家的政府有能力,也會為這些天生的孤兒,提供足夠的生活費用、良好的住房、良好的護理人員。但是,政府能為每一個孩子提供一對身心健全的父母嗎?政府能為每一個這樣的孩子提供一個溫暖的家嗎?政府能解決這些孩子的心理發育問題嗎?
事實上,這些孤兒的教育,要比戰爭孤兒的教育不知道困難多少倍。因為他們不但是孤兒,而且殘疾,不過不是身体的,而是心理的殘疾。而今天的醫學和心理學,並沒有醫治這種心理殘疾的良方。說不定,這些可憐孩子的教育和心理成長,可能是今後教會的極為艱難和重要的工作。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些離婚和淫亂的後果,已經成了人類的一種新災難。其後果的嚴重,將不亞于過去的戰爭和瘟疫,並且會是一種更大的災難。
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中文的聖經中,把“Gospel”(即耶穌的生平和教導,見《牛津大辭典》),譯成“福音”。這正是絕妙的翻譯。耶穌的生平和教導居然就會給人帶來“福氣”。也就是說,只要真正把耶穌的生平和教導在家中做到,就會給這個家庭帶來福氣。這也就是基督徒的婚姻觀和性觀念。
事實上,即使非基督徒的政府也非常注重婚姻,注重家庭。並且用了許許多多的立法手段來鼓勵結婚,保護婚姻和家庭。而建立基督化的家庭,更是基督徒怎樣在世上做鹽做光的問題了。
一、是美意也是神聖的
聖經中多次把婚姻關係比作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可見上帝對婚姻的注重和婚姻的神聖。所以,婚姻和家庭是神所設計,所創造,所喜悅的。所以,也是神聖的。
因此,婚姻的開始點“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体。” (《創》2:24-25),也是一個神聖的日子,是一個值得大慶特慶的大喜日子。隆重的婚禮不是一個簡單的喜慶典禮,更不是一種講排場比闊氣的機會,而是 一個公開的宣言,公開的誓言。表示從此兩人同走天路,此生不分開。聖經上也寫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体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 開。”(《太》19:6)事實上,一對基督徒的夫妻,也是同走天路的同工,是地上最最基本的教會,也是耶穌的身体。
二、性生活的起點
聖經上也明明白白地寫著,“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体,並不羞恥”(《創》2:24-25)。所以婚姻的開始點,也是性生活的開始點。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也是上帝的賜福。
同時,聖經上也明明白白地寫著,“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体,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体,乃在妻子”(《林前》7:4)。所以,婚姻也是雙方的終生相托。而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就是淫亂,是可詛咒的。
三、子女是禮物和托付
為什麼要生孩子?中國過去的傳統是“養兒防老”,也就是說,把生孩子作為一種投資項目。所以,現在有了養老基金,就可以不生孩子,這就是當代許多所謂“單身貴族”的自私心態。
現代人中另一種不正常的生孩子目的,就是與養狗、養貓一樣,為了解脫自己的孤單,同時又有一個可以被自己控制和解悶的小動物,尤其是一些自己刻意選擇成為“單親媽媽”和“單親爸爸”的人。
其實,這兩種理由都不合理。雖然養老基金社會化了,但是說到底,養老金的最後來源以及對老一輩的照顧,最後還是從年輕的一輩而來。所以,“單身貴族”只顧自己的做法,其實是很自私的。
而那些有意選擇的“單親媽媽”和“單親爸爸”的,更是自私地犧牲了孩子的利益。當然,若是另有特殊的原因,如婚姻的不順利,或另有恩賜而守單身,那又當別論了。
更重要的是,生兒育女是神的計劃之一。神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所以,生兒育女是上帝的托付。
于是,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子女既是上帝的禮物,也是上帝的重托。生育孩子是我們的天職,教育好孩子更是。作為基督徒,家庭就是最基本的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体。夫妻是同走天路的同工,子女也是同工。所以,建立好基督化的家庭,就是基督徒在這個腐敗的世界上做鹽做光。
何時可以離婚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時候都可以休妻嗎?”耶穌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体。這 經你們沒有唸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体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允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太》 19:3-8)
從這兒看出,耶穌是很不贊成離婚的。休妻另娶的,就是淫亂。但他也不像中世紀的天主教那樣,絕對不許離婚。同時,他也指出,只要婚姻中有一方犯了淫亂,在神的眼中,這個婚姻就已經被破壞了。
然而,在現實的社會中,除了犯淫亂而離婚之外,更多的還是因為性格不合或吵架而離婚的。不過,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性格不合或吵架,都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 而且,性格不合根本就不是問題。大家都知道,夫妻二人性格不同,一個急一個慢,一個細心一個粗心,常常是非常好的互補搭配。
當然,“二人成為一体”總是有一個相互磨合問題,吵架也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正如《海外校園》的李秀全牧師和林靜芝師母所說的:夫妻兩人是三角形的兩個底角,主耶穌是三角形的頂角,兩個人離主耶穌越近,兩個人之間的距離也就越近。
雖然已遲但不太遲
在聽了三天李秀全牧師師母主講的“建立基督化的家庭”專題之後,有人不勝感嘆,說:“講得真好,可惜聽到太遲了。”
我沒有問這位仁兄這個“太遲了”是指什麼,也許是指夫妻已經吵架太多,悔之不及。如果是這樣,現在改正,一點也不遲。
但也可能是另幾種原因吧:一是已經離婚了,破鏡難圓;二是已經有過婚外性行為,覆水難收;三是已經有過婚前性行為,抹不去了。
當然,能夠童貞結婚,相親相愛,白頭到老,是一種很大的福氣。在現代的社會中,離婚率不斷升高,能有這種福氣的人好像越來越少了。
那麼,對于離過婚的人,或者已有婚前性行為的人怎麼辦呢?簡單地把他們趕出教會嗎?不讓他們再進教會嗎?他們還能再有神給婚姻的福氣嗎?
這兒,我們可以回憶一下耶穌赦免行淫婦人的故事。他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8:7)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婦人犯的就是性方面的罪。
同樣的,我們也無權為離過婚的人定罪,甚至也無權為犯過淫亂的人定罪。定罪之權在上帝,人是沒有權的。離婚的人,多數也是自己處理不當造成的,往往自己也受 到了很大的心靈創傷。同時,社會上對他們的歧視,遺留的子女問題等等,都常常使他們很痛苦。所以,事實上,他們更需要別人用愛心來關心。
重建于心靈廢墟上
另一方面,離過婚的人應該對自己進行反省,總結出經驗,尤其是針對自身的過失。犯過淫亂的人更應向上帝認罪,求得上帝的寬恕。
而基督徒知罪再犯,不單是對教會的侮辱,更是對神的侮辱。而神是輕慢不得的。保羅也明確指出:“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11-13)
當然,知罪悔過,向上帝認罪,並且不去再犯,還是應該得到寬恕,應該重新得到別人的接納,重新得到教會的接納。
同時,我們也要充分認識到“以後不要再犯了”,並不簡單。在一個心靈的廢墟上建立和睦的家庭,除了要面對婚姻的神聖感和安全感已不可逆地消失的問題之外,還有許多現實問題需要長期面對。
在我所在的團契中,就有一個離婚重組的家庭。男女雙方都是原配犯了淫亂,都受了嚴重的心理傷害。雙方家庭也早已事實上破裂多年,兩人又都有心另找伴侶。然 而,問題是,兩人在教會中相識,在原來婚姻正式解除之前,兩人就住在一起了。這事在教會內引起軒然大波,人心大亂,甚至引起整個團契面臨瓦解的危機。
于是,教會的牧師不得不出面干涉,停止他們領聖餐,讓他們兩人在神的面前認罪悔改。同時,又讓他們正式解除兩邊實質上已經破裂的婚姻,並出面為他們正式辦理結婚手續,重組家庭。這事引起了教會內很多不同意見。
事實上,這也的確是一個十分值得教會內討論和關注的事件。在這重組的家庭中,女方原來沒有信主,前夫的外遇使她受到嚴重的打擊。然而,她反倒因禍得福,找到 了主,又找到了一個比原來好的丈夫,很是感恩,不管別人怎樣看,都全心全意地為主工作,努力傳福音。但是,男方卻出身于一個四代基督徒的家庭。不管怎樣, 總覺得基督徒的世家也出現婚姻的破裂,不是一個好的見證,在教會內不好吭氣。
轉眼之間,這事已過了五六年,當時處理這事的牧師也早已調任英國,擔任更重要的工作。筆者近來出差英國,又拜訪了這位牧師,一起回憶了這段歷史。從過去的五六年來看,他們的認罪悔改是真誠的,也是努力的。他們雖然 都是原配偶犯淫亂的受害者,但他們也按聖經的要求,檢討了自己當初處理夫妻關係中的不當之處。與別的離婚者一樣,他們不但受了很大的心靈創傷,還受到社會 上對他們的歧視,尤其還有離婚對子女的負面影響,以及當後媽後爹的特殊困難……所以,“以後不要再犯婚姻方面的錯”也真不容易。
雖然這個重組的家庭面臨破碎家庭留下的斷墻殘垣,但是,感謝主,他們正憑著對主的信靠,認真面對,在重建家庭方面作出另一種見證。也許,這是主在這個家庭大批破碎的時代,要基督徒作出的另一種特殊見證吧!
作者來自杭州,現在德國做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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