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史話9:大海的那一邊(呂沛淵)

呂沛淵

本文原刊於《舉目》15期

      保羅於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在以弗所服事了約有三年之後,大約是主後56至57年 間,他橫渡愛琴海來到馬其頓,最後在希臘住了三個月(《徒》20:1-3)。他回顧愛琴海兩岸的宣教事工,心中充滿了感恩。雖然教會面臨逼迫不斷,但根基 奠定仍可靠主勇往直前。保羅覺得以往的工作已告一段落,需要為基督國度開闢新的疆土。他的眼睛注視地中海的那一邊(西區),因為福音尚未臨到該地。

以利哩古

         保羅在馬其頓待了多久,路加並未明說,只說保羅“走遍了那地方,用許多話勸勉門徒”(《徒》20:2)。很可能保羅是在這段時間到了“以利哩古”傳福音 (《羅》15:19)。“以利哩古”是緊鄰“馬其頓”北邊的行省,濱臨亞得理亞海,即巴爾幹半島西北地區(現今南斯拉夫與阿爾巴尼亞等地)。也許保羅自己 沿著“依格那提大道”(Via Egnatia)進入“以利哩古省”的南區“撻馬太”,或許保羅帶著提多同行,日後交付提多負責此區(《提後》4:10說到保羅差提多赴“撻馬太”)。

        對保羅來說,進入“以利哩古”是其宣教旅程新的一頁。他在《羅馬書》15:19提到“以利哩古”時,並未用其希臘名,乃是用其拉丁名。此地語言文化是“拉 丁”多於“希臘”。從馬其頓省進入以利哩古省,是跨文化的宣教。對於剛完成愛琴海區宣教的保羅,並未志得意滿,他体會到在拉丁語區傳福音的需要。地中海東 區沿岸,福音已被保羅傳開;保羅未到之地(埃及與北非)已有他人前去。所以,保羅說:“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羅》15:23)。因此,他熱切 盼望到大海那邊的“西班牙”去。

西班牙

         西班牙是羅馬帝國最古老的行省,完全是拉丁語系的地區。保羅選定西班牙為其宣教 工場,他已經思想禱告了好幾年。此次以利哩古的宣教行,加深了他要到西班牙傳福音的心志。他的宣教策略與決心是:“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他 的異象是:“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羅》15:20-21)。

        保羅知道宣教大業不可能獨力完成,他需要教會的代禱支持。 “安提阿教會”是他三次宣教行的基地,那麼“西班牙宣教計畫”的基地與伙伴在哪裡呢?羅馬是帝國的首都,是拉丁文化的樞紐,又是到西班牙的必經之地。保羅 雖然未到過羅馬,但是他認識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們,深信“羅馬教會”必能成為“大海那一邊”的宣教中心。

教會在羅馬的起始

        教會是如何在羅馬帝國的首都開始的?在主後30年的五旬節時,從天下各方來到耶路撒冷朝聖的人中,有“從羅馬來的客旅”(包括猶太人與進猶太教的外邦人, 《徒》2:10)。值得注意的是:來自歐洲的人,只提到從羅馬來的。雖然我們不能確定:當天悔改受洗的人中,包括從羅馬來的人,但是條條道路通羅馬,只要教會在地中海沿岸建立,則遲早福音會傳至羅馬。

        史家推測很可能在五旬節之後的秋天,在羅馬的猶太團体中已經有些人信靠主耶穌,正如大馬色已有基督的信徒。 第四世紀匿名的解經家“安伯司特”(Ambrosiaster)在其所著《羅馬書註釋》說:在羅馬的人已經擁抱基督的信仰,雖然他們沒有看見大能的神蹟, 也沒有見過使徒。

猶太人在羅馬

          在主前第二世紀,猶太人已移民到羅馬。主前62年龐貝Pompey將軍攻下巴勒斯坦後, 班師回朝時帶回一些猶太人,他們得釋放後居住在羅馬。於主前59年西賽羅(Cicero)見證,當時在羅馬的猶太人眾多且勢力浩大。歷代羅馬皇帝對於帝國 中的猶太人,給予宗教上的特權。

        在羅馬有不少猶太會堂,其中有一會堂名為“橄欖樹”,有些學者推測保羅在《羅馬書》11:16-24以“橄欖樹”作比喻, 與此有關。當時,若來自東方的移民人數過多時,皇帝會下令驅逐,其中也包括猶太人。驅逐猶太人離開羅馬,最著名的一次是主後49年皇帝革老丟 (Claudius)在位時,因此亞基拉與百基拉離開羅馬,到了哥林多,保羅在那裡遇見他們。

         關於此次驅逐,史家Dio Cassius所著《史書》記載其原因是:猶太人數眾多,不能硬性下令驅逐,恐生暴亂;於是用迂迴策略,禁止猶太人以古禮集會。換言之,禁止猶太人在會堂 集會,不啻是驅逐出境。另一位史家Suetonius在《革老丟生平》書中說:革老丟驅除猶太人離開羅馬,是因他們對Chrestus不滿,屢次糾眾滋 事。由於Suetonius是在革老丟去世約七十年後寫其傳記,所以看到史料中有此名,而誤以為Chrestus是當時一猶太黨派領袖,其實此名乃是“基 督”(Christus)另一寫法。看來,亞基拉與百基拉在羅馬時,很可能就已經是基督徒,是羅馬教會的同工。

         希臘史家Thallus是 在羅馬的自由民,在主後52年寫作希臘與亞西亞的歷史,在其書中提到主耶穌被釘十架時,巴勒斯坦有驚人的大黑暗。這表明:主被釘十架的福音事蹟,在發生 20年之後已經在羅馬非基督徒圈子裡,成為眾所周知的事實。另外,史家Tacitus在其《年誌》(Annals)記載:為羅馬征服不列顛的名將 Aulus Plautius,其妻Pomponia Graecina在主後57年於法庭上被控,罪名是接受“外來的迷信”,理由是:十四年來,她穿著素服,不參加上流社會浮華宴樂的活動。

         後來她被判無罪, 繼續度其餘生,過著離群但受人愛戴的生活。至於她的“外來迷信”,非常可能就是“基督教”,因為在羅馬最古老的基督徒墓穴中,有其家族姓氏,甚至有與其同 名的子孫。這樣看來,在五零年代,基督教已經傳入羅馬的貴族階級。

教會在羅馬的發展

         顯然,教會在羅馬的發展是非常可觀 的。因為當使徒保羅在主後57年寫《羅馬書》時,他說:“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1:8),這表示羅馬教會是天下著名的。保羅在《羅馬書》結尾的問安, 所列出的名字將近三十位(16:3-16)。這些人都是保羅在地中海沿岸各教會所遇見的親友同工,現在都在羅馬教會。其中有安多尼古與猶尼亞,是保羅的親 戚,也與他一同作過監牢,保羅說:“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的”(16:7)。這兩位比保羅先信主,很可能是早期耶路撒冷教會中“說 希臘話的猶太人”領袖,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後來,他們到了羅馬,很可能是羅馬教會的起始同工。

         在名單中,另有一位“在主裡蒙揀選的魯 孚”(《羅》16:13),很可能是古利奈人西門的兒子。《馬可福音》是馬可在“羅馬”寫作的,書中提到為主耶穌背負十架的“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 和魯孚的父親”(15:21)。保羅特別說:“魯孚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很可能她曾在安提阿教會裡多方照顧保羅。安提阿教會的同工中,有一位“稱呼‘尼 結’的西面”(《徒》13:1)。“尼結”是拉丁文“黑”的意思,“西面”是“西門”的更純正的猶太名。古利奈是非洲的城市,古利奈人的皮膚是黑的,所 以,“稱呼尼結的西面”很可能就是“古利奈人西門”。他的年紀比保羅大很多,所以其妻待保羅如子,保羅終身難忘。

未了的事

          雖然保羅心繫西班牙,但是他手上還有一件未了之事。就是收集愛琴海兩岸教會的奉獻,帶到耶路撒冷教會,以幫補當地信徒之需。此聖工對保羅而言,意義非凡。外 邦信徒已被耶路撒冷母會接納“同樣得救”(《徒》15章),甚至已經可以“同桌團契”(《加》2章),如果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接受外邦教會的愛心奉獻,則 就真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主內一体“同享主愛”。那些割禮派假教師,就再也沒有理由說:外邦基督徒與猶太基督徒,截然不同。

        所以,保羅要 親自帶著外邦教會的代表,將奉獻款項送到耶路撒冷。當他辦完此事之後,就可放心遠赴西班牙傳福音。他熱切盼望途中能訪問羅馬,與他尚未謀面的羅馬教會見 面,共話主恩(《羅》1:8-16;15:14-29)。於是保羅就寫信給羅馬教會,將此好消息告知他所愛在羅馬的弟兄姊妹,此即《保羅達羅馬人書》,是 最長篇的保羅書信,是他赴耶路撒冷之前,在哥林多(或鄰近的堅革哩)寫的。

保羅達羅馬人書

         《羅馬書》是一封“宣教士的 信”:在“導言”(問安致意、願訪羅馬傳福音結果子,1:1-15)之後,保羅將“福音”作系統性的講解(1:16 – 15:13),因為羅馬教會尚未得到使徒的教導。《羅馬書》是整本聖經中,對救恩各項真理(預定揀選、恩召、重生得救、相信悔改、稱為義、成聖潔、被收 納、蒙保守、身体復活、得榮耀)都提出最詳盡完整的說明。《羅馬書》的確是整本聖經的指標與路光,人若了解《羅馬書》,就能因此而了解全本聖經。

        保羅在闡明了“福音”的真義之後,在結論(15:13-33)中表明他傳福音的心聲。這位“外邦的使徒”總結其三次的宣教行,謙卑表明:“除了基督藉我作的 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行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保羅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啟程赴耶路撒冷

        保羅離開希臘,原本要直接坐船去巴勒斯坦,但是得知猶太人設計要害他,就改變計畫從馬其頓回去。他從腓立比坐船,經特羅亞,在米利都會見了以弗所教會的長 老,臨別訓勉,再次表明宣教士的心志:“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 20:24)。保羅與同工(各教會代表名單,見《徒》20:4)經海路回到了巴勒斯坦,最後終於抵達耶路撒冷,將外邦教會的奉獻善果,面交耶路撒冷教會, 完成了見證“教會合一”的壯舉(《羅》15:25-28)。

結語

         在耶路撒冷發生了意外,使得保羅要等到三年之後,才能見到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至於到“大海那一邊”西班牙宣教的時間,更要延後。但是,保羅的宣教心與宣教行,已經顯明他真是名符其實的“宣教士”:領受了從 神而來的救恩“啟示”,沒有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遵行向未得之民傳福音的“使命”。《羅馬書》真是“宣教的書信”,是基督福音的“啟示、異象、使 命”。今日教會與信徒若忽略啟示、違背異象、未遵使命,則真是浪費生命白佔地土。讓我們效法保羅(因為他效法基督),每一基督徒都成為“宣教士”,每一間 教會都成為“宣教會”,傳揚福音直到主來!

作者現在北加州基督之家第五家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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