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13期
鄭期英
在我信主、事奉乃至獻身的過程中,宣教士的傳記對我有很大的激勵。其中,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現改稱海外基督使團OMF International)宣教士,對主徹底委身的生命,最使我敬佩和羨慕。
歷史學者王治心,在他所寫的《中國基督教史綱》中,誇贊在眾多西方宣教士中,“最能吃苦犧牲的,莫如內地會中的西教士”。內地會能得到這個評語,和內地會甄選及訓練宣教士的方式,有極大的關係。
當年,要申請加入內地會作宣教士,必須清楚神的呼召,且“為救靈魂的緣故,願意過任何生活,及忍受任何環境,真實地渴慕救靈魂的人。”
1933年,亨利‧福斯特(Henry W. Frost),在內地會出版的刊物《中國百萬》(China’s Million)中,寫過一篇〈宣教士的呼召〉(A Missionary Call),提到甄選出的宣教士,必須有以下的表現:
1. 要有強健的体魄,能忍受外地的氣候及艱苦的環境。
2. 要有受教的心,有充足的記憶力,學習一種艱深的外國語文。
3. 要掌握神的話語,能清楚有力地向未信者及當地教會傳講福音。
4. 要操練屬靈生命,建立一個信心、禱告及與神同行的生命,並能與人愉快地相處。
由于內地會是一個信心差會,同工沒有固定薪資,也不容許宣教士自行募捐,宣教士必須單憑對神的仰望與信靠而生活(在許多宣教士的傳記中,都曾提及生活費匯款常因郵政或戰亂延誤,以致反而經歷神信實的供應)。因此,對神的信心和傳福音的熱誠,便成為申請者的必要條件。
對申請者的妻子亦有要求,必須夫婦同心,合成一對宣教士。內地會規定:“除非你的太太作一個真正的宣教士,而不光是一個太太、朋友,或料理家務的,否則,請你不要加入。在結婚之前,她必須最少能讀一本中國白話的福音書……你的職務需要你常常離家,當你不在家的時候,她必須樂於和中國人相處。”
此外,內地會宣教士進入工場後,都必須接受嚴格的語言訓練,這傳統一直保留至今。筆者認識的多位內地會宣教士,觀其中文程度,不僅說話流利,其用詞遣句之美,常令不少中國人汗顏。
1865 年,戴德生創立內地會之始,特別強調和中國百姓認同,這種“道成肉身”的精神,表現之一,就是所有內地會的教士,都必須穿中國式衣服。當時,男士需將前額 的頭髮剃掉,後頭裝上一條假辮子,穿著長袍馬掛;女教士們要穿傳統中國婦女的衣服。這規定雖遭其他差會宣教士議論紛紛,亦有少數內地會宣教士拒絕遵守,但由於身穿華人服裝帶來的效用漸被肯定,內地會仍維持這項特色。
當初,每位申請加入內地會的宣教士,都必須抱持“死在中國”的心志。以當時中國內陸的環境,水土不服、盜賊、山險,的確有不少人埋骨異鄉。
從世俗的角度看,他們中間那“橫溢的才華,文明世界才能‘賞識’的尊貴教育背景,雄偉的氣概,豈非都埋沒於荒山野嶺?在那裡的人還不曉得,多少的才華、睿智,‘浪擲’在他們身上?”
然而,他們的感受卻是,“千萬別為我可惜--基督應許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來世必得永生。’
“那些替我惋惜,認為我‘捨棄’了父母、兄弟、姐妹、房屋、田地的,其實不知道我已經得了‘百倍’。在中國西南的栗僳山地,我的父母、姊妹,何止百倍?……房屋?田地?這世上最迷人的高山峻嶺,任何的房屋、土地,任憑我求取。我可以走上幾天的路程,凡我腳掌所踏之地,只要我喜歡,都是我的!”
正是這些“隱藏的、全然委身的”生命,讓中國的高山野林中,也開滿了福音之花。
作者註:最近重讀《戴德生與中國內地會(1832-1953)》(建道神學院出版)及《同行二里路》(海外基督使團出版)兩書,感觸良多,特撰此文,與有共同心志者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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