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彥輝
去教會的路上,經過一片墓地,周邊長滿了一種叫狗木的樹。春天,樹開滿了花。那花其實是葉子花。有紅有白,相間而生,雲兒一般的飄逸。墓地裡的墓碑,有大有小,有高有低,遠遠近近,聊寂地躺在那裡。
有時,鳥兒飛來,嘰嘰喳喳地落在樹上;有時,兔子也來湊趣,一溜煙又無蹤影。活潑的生命,為墓地帶來一些生機。
偶爾,有人在墓地裡跑步。不知可擾了這裡的先輩們?
公公常說,美國的墓地是一道可欣賞的風景,與它的名字不大相配。比起國內陰森森的墳地,多了很多寧靜與平和。
我說,那是因為大多數的美國人認為,身體的結束並不是人的終點,靈魂的歸宿才是生命的結局。
公公認同。
週五,從教會驅車回家經過墓地, 當時3歲的女兒常常會問一些有趣的問題:
“媽媽,那是什麼地方?”
“墓地。”
“墓地是什麼?”
“人老了,生病了,然後就會去墓地。但是我們信耶穌,所以身體要去墓地,靈魂卻要上天堂,和耶穌在一起。”
“我們沒生病,不會去墓地?”
“是的,我們不去。”
女兒不懂。 我偶染小恙,她問:“媽媽,你要去墓地嗎?”
如今,女兒6歲了,知道人死後有靈魂,也明白了耶穌基督的救恩,以及祂為我們預備處所的美麗。有一天,途經墓地,女兒自言自語說:“以後我的墓地會在哪兒呀?”我說:“你要好好吃飯、睡覺;好好上學、學琴。主耶穌還有很多的事給你做呢。墓地現在不用考慮。”
女兒似懂非懂地說,好吧。
暑假,妹妹來看我們。車經過墓地時,女兒向小姨傳福音:“以後我們死了,可以上天堂。信耶穌的人死了,其實就是睡覺了,還可以和耶穌在天堂裡。你要是不信, 那你以後去不了天堂,我們就不能見面了。”妹妹說:“你沒見過耶穌,怎麼知道有這回事呀?”女兒說:“我就是知道呀”。
我反問妹妹:“你沒見過姥爺,怎麼知道有他呀?”妹妹說:“我沒見過他,但有人見過呀。”我說:“也有人見過耶穌呀。”
妹妹無語。
世界上最公平的事,莫過於人人都在用自己的生命,譜寫著一曲通向墓地的歌。喬布斯的歌,是用了七彩樂章譜的;小悅悅的歌,是刺痛了人心的哀傷。他們的靈魂,都要通過墳墓,來到公義慈愛上帝的面前。
墓地的歌,唱給你,也唱給我。不同的是,有人唱著凱歌;有的歌,雖然響亮,卻沒有希望。
你要唱得勝的歌嗎?
作者來自中國大陸,現居美國賓州。在杜邦公司從事生物技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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