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選擇(劉傳章)

劉傳章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3期

      “我們大陸人中,有許多來美才幾年,夫妻都在打工,“簡樸”是否只是那些經濟已穩定的人的事?

       簡樸是主觀和相對的一種心態,與經濟情況沒有絕對的關係。有錢的人可能過很簡樸的生活,也有拿社會福利金的“窮”人,開賓士汽車。簡樸也沒有一定的標準,同樣的十塊美金,有人會覺得很多,有人會覺得很少。簡樸與價值觀有直接的關係,我們過甚麼樣的生活,我們把錢花在甚麼地方,與我們的價值觀很有關係。在聖經的教導理念中,我們的生活次序是神,人,物。神居首位,人在其次,最後才是物。當我們把物放在首位的時候,我們的時間,才力,精神就會都放在其上,不知不覺中,我們就把安全感建立在物質的擁有上。愈多的擁有就會使我們愈感覺貧窮,因為物慾不能滿足我們的心。聖經說﹕“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7-8)

        簡樸的標準是甚麼?和吝嗇,寒酸,清貧有何不同?”

        過簡樸的生活就是滿足基本的需要,該花的錢,就應當花,不該花的錢就不花。例如,我們不一定要開新車才可以代步,如果花一萬元買一部二手的豐田汽車可以達到目的,我就不會花三萬元去買一部新車,開了半年就貶值一半。簡樸的生活是量入為出的生活,而不是“用不是自己的錢,買自己不需要的東西,來炫耀給我們不認識的人看。”

        簡樸不是吝嗇,吝嗇是只想得不想給,也是一毛不拔,尤其是對別人。簡樸也不是寒酸,寒酸是一幅可憐相,衣著過時,食不果腹。簡樸乃是用最少的代價得像樣的享受。像有人在大減價的時候買名牌貨。清貧是高尚的,窮不是羞恥,懶惰才是羞恥。有人清貧可能是生不逢時,時不我予,機遇不濟,有人可能是天災人禍所造成。能貧的有格,有道德也是值得的。

        過簡樸的生活最主要的目的是能善用神所給的資源,做榮神益人的工作。如果我們過簡樸的生活省下來的錢,可以幫助窮人,投資在永恆,共建神國,我們吃粗茶淡飯也會喜樂滿懷。一個人要過什麼樣的生活,這該是他自己的選擇,只要自己良心平安就好了。

作者為馬利蘭州華人聖經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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