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清
年輕時我矢志跟隨耶穌,當時正值20世紀60年代末,台灣講國語的正統教會,受復興主義和敬虔主義的影響,一致主張正確追求的目標即是成為“屬靈人”,而屬靈人的特徵大概就是熟悉聖經、不愛世界(或解讀為“不食人間煙火”)、熱心傳福音、全然為主而活等。由於受基要主義神學觀的支配,任何社會關懷或參與政治的行動,都可能被視為“偏離正道”,有違重要屬靈原則,並且恐與美國20世紀初期饒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所倡導的“社會福音派”掛鉤。
過去近28年,我旅居美國,親自經歷美國基督教界對政治的分歧反應,目睹基督教右派(the Christian Right)與左派(the Christian Left)的對立與爭辯,這些都使我對“政教關係”的問題產生不少反思,導致我的看法與當初有很大的差異(註1)。
持平而論,這兩大陣營都有不少偏差和危機。前者過分依賴政治權力,並把對手“妖魔化”,而後者容易把社會公平列為基督徒首要目標,在聖經真理上妥協。
教會無法迴避政治
若“政治”如中國革命先驅孫文所言,是“管理眾人的事”(註2),那麼,政治所管轄的領域必然與教會有關。反之,教會要在世上作光作鹽,一定得涉足政治。
第一世紀耶路撒冷的教會,面對官府禁止使徒奉耶穌的名傳道,必須對此羅馬法規作出回應──聽從法規以致不聽從上帝,是不合理的(參《徒》4章)。由此可見,教會一誕生,馬上就觸及“政治”。
在美國加州聖地亞哥近郊的Shadow Mountain社區教會,為一保守的福音派大型教會。大衛耶利米(David Jeremiah)牧師於2012年10月28日主日崇拜時,傳講了一篇有關“總統選舉”的信息,雖然他表達的方式完全是從聖經的觀點出發,勸勉會眾選出一位理念最接近聖經真理的候選人。可是,就其內容和主旨而言,耶利米的講道大膽直接地闖入炙熱的選戰風雲。換言之,他是“利用教會的資源”,鼓勵基督徒積極投身政治活動。
自1861至1865年,美國發生內戰,起因即是“奴隸問題”。19世紀時,美國南部15州的棉花田,依靠從非洲買來的黑奴耕種,因而堅持奴隸制度。1830年中期就有牧師反對這種制度;長老會牧師拉傑爾(Elijah Lovejoy)甚至於1837年為此犧牲了生命。倘若你我活在那個時代,處在同樣的環境中,當讀到聖經的教訓:“要愛人如己”(參《可》12:31),焉能在教會中閉口不談此敏感議題?
錯誤觀念背後的原因
聞名的新約學者,亦是系統神學的暢銷書作者古德恩(Wayne Grudem),在其鉅著《從聖經看政治:按經文亮光看當今政治議題大全》中指出,教會只傳福音而完全摒除政治,是錯謬的。他分析出這種錯謬的原因:
1. 對福音與神國度的狹隘理解;2. 不認為整全的福音應包括社會的轉變;3. 完全忽視與政治相關的聖經教訓,例如:《羅》13:1-7、《彼前》2:13-14、《創》9:5-6、《賽》13至23章等;4. 誤會上帝把基督徒留在世上的目的;5. 不明白上帝同時用教會和政府來抑止邪惡;6. 不知道基督徒曾在歷史上積極地影響政府;7. 對教會遭逼迫作片面解讀;8. 以為參與政治會使我們轉離傳福音的任務(註3)。
傳統上趨於保守的華人教會,是否或多或少落入了以上所提的偏差?特別是第一點與第二點。由於華人社會的基督徒總是極少數,所以教會向來強調“傳福音救靈魂”的重要。宋尚節是20世紀30年代最有影響力的華人佈道家,他曾寫一首短詩:“東也空,西也空,南也空,北也空;凡事都是空,救人獨不空。” (註4)這一類觀念使得社會關懷與政治參與被視為無關緊要,甚而被認為會淡化並減弱教會傳福音的力量。
南加州基要派的教會領袖麥克亞瑟(John MacArthur)認為,我們對政府的關注或參與,和基督國度的擴展並無實質上的關聯(註5)。然而,朝鮮和韓國的情形卻成為這樣論點的當頭棒喝。過去60年來,數以百萬的朝鮮民眾一生至死都未聽過福音,但反觀韓國,由於容許傳教自由,教會蓬勃興盛,且差派了2萬5千名宣教士到世界各地。怎麼能說,政治的良窳與上帝的國度毫無關係呢?
目前爭論的焦點
過去40年來,美國基督徒中間的爭論焦點在右派與左派的立場。所謂基督徒右派,是指那些企圖把聖經的真理或理想帶入政治圈,使一切違反聖經真理的行為都變成非法(註6)。他們積極運用教會的資源來達成政治的目的。基督徒左派則是強調社會公義與公平,竭盡心力使社會弱勢群體(包括窮人、移民、少數族裔、婦女、同性戀者、及缺乏照顧的人)獲得妥善的保障(註7)。這兩派的人士經常互相攻訐,再加上自由派人士在社會與政治圈的力量,他們都試圖主導文化的走向,這也就是美國所謂的“文化戰爭”。
因此,今天的問題不是基督徒是否要參與政治,而是應當如何參與。許多教會領袖認為,他們有責任確立一些合乎聖經的參與政治之規範與原則。改革宗神學家何頓(Michael Horton)指出,基督徒如果將道德原則強加在非基督徒身上,藉此來限制其生意,或威脅要打敗對方,那麼,上帝的兒女如何能向非基督徒作見證,贏得他們歸主?(註8)從80年代以來,試圖在政治上取得優勢的各種基督徒組織與運動,不斷出現,如雨後春筍,然而從整體來看,美國的教會卻似乎愈來愈軟弱。“文化戰爭”的確出現了嚴重的弊端。
教會歷史的榜樣與殷鑒
查考教會歷史,不難發現基督徒曾因著積極參與政治而帶給教會祝福。最有名的例子,應算18世紀末威伯福斯所推動的改革,他和志同道合的基督徒組織“克拉朋聯盟”(Clapham Sect),以廢除奴隸販賣制度為目標,共同抗拒當時因販奴而獲高利潤的商人和國會議員。
古德恩寫道:“締造英國的大憲章(1215)、美國的獨立宣言(1776)與憲法(1878)的人中,好些是極富影響力的基督徒,其內容受基督徒思想極大的影響。這3份全球政治史上最重要的文獻,對於政府功能的基本理念,都顯示出基督教明顯的特色。‘只需傳福音,不必顧政治’的觀點,必不會產生英美政府的這些基本理念。” (註9)
反之,我們也從歷史上看到,教會因著無知而被野心勃勃的政治家所利用,帶給人類不少禍害。1930年代,德國的路德會擁護希特勒的領導,以致這位兇狠跋扈的獨裁者,有機會取得德國最高的權位,發動對歐洲的侵略,最後造成上千萬人無辜死亡。
必須掌握的原則
鑒於過去美國基督徒當中出現“文化戰爭”的問題,漢特(James Davison Hunter)在2010年出版《改變世界》(To Change the World)一書,提出了木鐸般的警告,他的建言值得我們留意。漢特強調,美國的文化戰爭常流於政治權力的鬥爭,因而他主張,應當用“活出真理”(faithful presence)為原則,來取代“救贖文化”或“改變世界”。
漢特以為,太過關注政治權力,會忽略社會權利對於日常關係和社會機制的影響。他指出,耶穌運用社會權利時,呈現4種特色。第一,祂的權利是延伸的(derivative),出自祂與天父親密的關係以及完全的順服。第二,祂的權利是謙卑的,拒絕地位與名聲等特權,並以喜樂面對羞辱。第三,祂的權利是富同情心的,為所有人的好處著想,並不只是單顧信徒群體。第四,祂的權利是不勉強人的,為對立的人祝福而非咒詛,祂與撒瑪利亞人和羅馬人的應對,便是如此(註10)。
20世紀福音派的代言人約翰•斯托得(John Stott),早年在英國的社會中,經歷制度的不公所帶來的問題。因此,他牧養教會時,極力主張“社會關懷”的議題。並且認為,“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應該是“夥伴”(partner)(註11)。教會既強調“整全福音”,對人群的關注,就應該是身、心、靈全方位。當執政者的政策明顯與聖經真理違背時,基督徒必須挺身而出,表明立場。
然而,不少經濟的政策與法令,無法直接從聖經中去判斷是與非,在這一類模糊與彈性的地帶,必須去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觀點。
在現今的民主國家中,不同的政黨中都有基督徒,故用教會的名義去支持任何政黨,一定會產生問題,實為不智之舉。
“福音使命”和“文化使命”都是聖經清楚的教訓,不可偏廢。然而,對個別基督徒而言,上帝給各人的負擔和使命不盡相同。在歷史上,我們的確看見,上帝呼召一些人,用一生的時間投入政治的改革;但傳道人不努力去傳福音,卻把精力和時間傾注於政治活動,則有辱蒙召的使命,無法向上帝交帳。
總之,基督徒必須盡公民的本分,按照個人資源,對政治事務進行充分的認識,以求作出正確判斷。我們也必須忠心為執政者代禱,並參與投票選舉。有些人蒙上帝特別引導,藉著書寫或加入政黨工作等,發揮政治影響力。但基督徒所提的建議,應當以道德來折服人,即,透過禱告,求上帝賜下合適的理由,以贏取持不同意見的人。
註:
1. 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在南加州一間華人教會牧會,同時也是基督教聯盟(Christian Coalition)的會員。此機構的創辦人,是基督教右派的領軍人Pat Roberson。故我十分熟悉他們的一些政治操作。
2. 孫文在三民主義的民權主義第一講中作此說明。
3. Wayne Grudem, Politics According to the Bible, 2010, p. 45-53.
4. 舒邦鐸,《懷念宋尚節》,p. 60。
5. Wayne Grudem,同前,p. 44。
6. James D. Hunter, To Change the World, 2010, p. 111-131.
7. 同前,p. 132-149。
8. Michael S. Horton, Beyond Culture Wars, 1995, p. 26-39.
9. Wayne Grudem,同前,p. 50。
10. Christopher Benson,“Faithful Presence,”Christianity Today,May 2010, p. 33.
11. John Stott,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Modern World, 1975, p. 27.
作者為恩福文化宣教使團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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