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之城 ──基督徒與世俗政治(臨風)

本文原刊于《举目》61期

臨風

20120117114737970           住在美國的人,或許對2012年這次大選中的互相攻訐、國會中黨派的激烈鬥爭,感到十分厭煩。許多基督徒也懷疑,參與政治活動(多數是烏煙瘴氣的),是不是在浪費時間?

在一個多元化的世俗社會裡,基督徒如何看待政治參與?進一步地,如何有效地在政治、文化和社會的議題上,發揮更大的影響力?筆者期望對此做些宏觀上的剖析。

歷史教訓

          有些福音派的信徒認為,參與政治是分心,沖淡了基督徒最重要的使命──保守信仰的純正和廣傳福音。對此,凱勒牧師不甚贊同。他在《人的城市》(Michael Gerson & Peter Wehner, City of Man, 2010)的序言裡,舉了2個例子:

           一個是1930年代的德國。以路德宗為主的德國教會,除了馬丁‧尼莫拉,迪特里希‧朋霍費爾等少數例外,沒有站出來反對納粹主義。因為路德宗神學中“兩個國度”的理念,使得很多人認為,基督徒不應當干預政治或社會公義。因而戰後德國的路德宗教會,失去了人心。

           第二個例子,是南非白人的種族隔離政策。南非教會主要建立在荷蘭神學家亞伯拉罕‧凱伯所倡導的改革宗神學上。雖然凱伯神學認為,基督徒應當改變政治,然而有歐洲血統的南非白人認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利用改革宗神學,主張“隔離就是力量﹗”。結果在南非黑人掌權以後,荷蘭改革宗教會受到很大的虧損,最後只好認錯、懺悔、道歉。

            我們必須瞭解基督耶穌如何看待政治參與﹗

政府、教會、個人

          首先,需要分清楚的是,政府、教會、個人,這三者有不同的角色和使命。政治就是“眾人的事”,藉著政府的機制來推行。政府所關心的是社會的秩序、公正、倫理、富裕。教會關懷的是個人與上帝的關係,包括人心靈的和身體的福祉。教會給個人提供道德規範,使個人有所依憑,在參與公民職責時,能夠深思熟慮。教會可以對公正、自由、人權提出看法,但是不該對特別黨派或是特殊立法置喙,因為牽涉許多專業知識和特殊利益,那是超越教會的能耐的。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人在道德上自主,不受任何政黨制約,直接向上帝負責。個人的道德責任與政府的道德責任並不等同。個人的社會責任,容許他超越教會直接關心的議題,或是黨派利益的考量。

           我們必須認清,上帝對待多元化的世俗國家(政府)的方式,與舊約裡面對待以色列人的方式是不同的,不可混淆。政治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參與政治是個人文化使命的一部分。更重要的,人是有限的,會犯錯的,也是帶偏見和有盲點的。這就是為什麼人要謙卑,從上帝、教會和聖經的教訓來反思自己的言行。

左派vs.右派

           很多基督徒喜歡簡單的二分法,要麼不涉及政治,像耶穌時代以色列的愛色尼派離群索居;要麼積極參政,“為上帝把國家奪回”。其實,參政與否,如何參政,是與文化情境息息相關的,不能簡單用“自由派”、“保守派”來切割。

            以美國而言,福音派一般在墮胎、同性戀婚姻等與“性”有關的議題上,採取保守的立場。不過在金融政策、環境保護、擁槍自由、工會、社會關懷等上面,卻採取自由、放任的立場。這種分野,與聖經的原則並不相符。

            把基督教的立場,與任何黨派劃上等號,都不合適。沒有什麼政見(黨派),能絕對代表真理,不可妖魔化對方。我們如果參與政治,要常常帶著批評的眼光看問題,不要受到黨派的蠱惑,否則就是把政治偶像化──無論是站在哪邊。

           1963年,馬丁•路德‧金牧師在南方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城,因為反對種族隔離政策,發動和平示威,被市政府逮捕入獄。當時,有8位地方上的宗教界領袖,在報紙上發表公開信《合一的呼籲》。在信上,他們反對“外來者”(金牧師不是該市之人)領導的示威行動,要求金牧師順服掌權者,耐心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爭端,不要訴諸遊行,破壞法律。

           金牧師在監獄裡面,使用報紙邊緣上的空白,寫了一封公開信回應。此信後被冠名為《黑人是你的兄弟》(The Negro Is Your Brother),廣為傳誦。對於對方指責他:“你怎麼可能遵守一些法律,卻破壞其他的法律?”他這樣回答:世上“有兩種法律,一種是公正的,一種是不公正的。我會第一個出來主張遵守公正的法律。一個人不但有法律的責任,也有道德的義務去遵守公正的法律。相反地,一個人也有道德的責任來違背不公正的法律。我會同奧古斯丁一樣,說:‘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

           至於,什麼樣的法律才是公正的呢?金牧師說:“公正的法律與人的道德律相符,也與上帝的法則相符。不公正的法律,是與道德律不相稱的。用阿奎納的話說:‘一個不公正的法律就是人間的法律,它沒有生根在永恆的法則與自然法則之上。’任何提高人格的法律都是公正的,任何貶抑人格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所有種族隔離的法條都是不公正的,因為這種切割扭曲了人的靈魂,損害了人格。”

           金牧師否認自己是“外來者”,強調整個社會是互相連接、互相依存的,“任何不公正的地方,都是對全面公正的威脅”。他並且認為:“拖延公正,就是對公正的否定。”

           同樣都是根據聖經的原則,相對於那8位牧者,金牧師的公開信獲得了更廣泛的共鳴。這是基督徒參與政治運動最佳的例子之一。這不僅與19世紀初英國的威廉‧威伯福斯推動的廢奴運動遙相輝映,也與林肯總統的解放黑奴珠璧交輝﹗

           金牧師雖然被視為左派,他本人也有許多缺陷,但是,他所領導的民權運動,其靈感和生命力卻是深深植根於基督教信仰。可見,基督教不是什麼黨派的專利。

耶穌怎麼看政治

             我認為,有2處經文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

              ×第一處經文

              第一處是《馬可福音》15章1-2節: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如果我們去看原文(KJV),就會發現,耶穌不是說:“你說的是。”耶穌是說:“這是你說的。”祂是在說:也是,也不是(關於這句話,凱勒牧師有非常貼切的解讀)。要知道,彼拉多不是在討論猶太的傳統,或是彌賽亞的身分。他是以巡撫的身分詢問:你是君王嗎?也就是說,你有政治使命嗎?

           如果拿這個問題問釋迦摩尼,他一定回答,我沒有政治使命。如果是問默罕默德,他一定會說:我有。然而,耶穌的回答卻是驚人的,祂堅定卻摹棱兩可地回答:也是,也不是﹗

            為什麼呢?

            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耶穌說:是的。那麼,祂今天就要用天國代替世上的國,祂一定要倡導一個國教。然而,在人類歷史上,什麼時候有國教,什麼時候宗教就被腐化了。如果耶穌說:不是的。那麼,就相當於祂主張我們作愛色尼派,不過問世間權力、是非、正邪、貧富、幸福,只關心人的靈魂。顯然地,這也不是耶穌來到世間的真意。

            可見,在耶穌的眼裡,對政治的關懷永遠是兩面的,“是”與“不是”同時成立。祂永遠是超黨派的。

             如果我們把黨派利益與立場放在聖經之上,就是一種偶像崇拜。

              ×第二處經文

            第二處經文是《馬可福音》12章13-17節: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祂的話陷害祂。他們來了,就對祂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就很希奇祂。”

           在當時,希律黨人和法利賽人,一個代表親羅馬的左派,一個代表反對異族統治的右派。兩者在政治上是水火不容的。然而,他們卻結盟來詰問耶穌。那意思很明顯,他們不只是給耶穌出難題,更想毀掉耶穌的信譽。因為,無論耶穌回答“要”還是“不要”,祂都會要麼失去群眾的支持,要麼成為造反分子。

           那麼,耶穌是站在“反抗”這邊,還是站在“順民”這邊?是站在“左”邊,還是“右”邊?或是像愛色尼派一樣兩邊不沾?

           明顯地,耶穌既沒有站在右邊,也沒有站在左邊,也不是騎牆的中間立場。面對這個圈套,祂沒有像政客般閃躲,或用簡單的“政教分離”一刀切來解決問題。祂的回答耐人尋味。

           這經文裡討論的是“人頭稅”。這是羅馬皇帝該撒提庇留上台以後設立的,目的是要臣民表態,順服該撒的權柄。在銀幣的正面有該撒的像,錢幣上面寫著:“該撒提庇留,天神奧古斯督之子”,錢幣反面寫著“大祭司”。這錢幣上的象徵性意義,遠大於其實際價值,是與猶太人的信仰相抵觸的。猶太人對這銀幣深惡痛絕,在“人頭稅”開始實施後,有猶太人造反,但被犁平了。

           然而,耶穌身為上帝之子,卻沒有覺得被冒犯了。祂認為,既然這個銀幣是由該撒的政府鑄造的,它當然屬於該撒(世界的政權)。

           到底什麼是“該撒之物”呢?說白了,那就是權力、成就、名譽和舒適的生活等這些世上的追求,也就是人心目中的“功成名就”。耶穌並沒有否定這些、離世索居。

           那麼,什麼是“上帝之物”呢?就是那按照上帝形象所造的人。沒有任何銀幣是按著耶穌形象造的,祂的“銀幣”就是我們。耶穌的意思是,我們是歸屬上帝的,是天國的子民,上帝才是我們效忠的對象。地上的國度和天上的國度不是重合的,但也不是完全隔離的。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教導我們禱告時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馬太福音》6:10)

           雖然天國不可能在今天的地上實現,但是,耶穌盼望我們把天國更多的原則實行在地上,包括促進更多“山下之城”共同的善、共同的公義、共同的真理,以及共同的福祉。上帝的國,不僅僅限制在教會的四面牆壁之內。

           耶穌沒有鼓勵猶太人去鬧革命,也沒有鼓勵猶太人去做羅馬的順民。但是,正如凱勒牧師所說的:“耶穌是‘革命性地’重新定義了什麼是‘革命’。”耶穌所講述的天國,是革命性的理念。祂並沒有避開這個世界的責任。可是,祂是從天國的視野和世界觀出發,來看待世界的問題。祂要求基督徒用天國觀來主導自己對政治的看法和參與。基督徒的心靈是自由的,不必受到黨派政治的控制與限制,因為他效忠的是上帝,關心的是上帝的旨意。

我們該關心什麼?

           我們基督徒應當更多關心政治,參與政治的議題。我們當關心服務,而不是權力鬥爭。耶穌並沒有藉著權力鬥爭增加影響力,祂藉著放棄權力、犧牲自己,而獲得影響力。

           即使同樣是基督徒,同樣參考了聖經的原則,不同的基督徒政治人物採取的立場,未必完全相同,甚至可能互相抵觸。人生是有限的,沒有人可以宣稱,只有自己明白上帝的旨意,只有自己的路線是準確的。相反地,有智慧的政治人物會更謙卑,願意與不同觀點和立場的人對話、合作(不論是墮胎、戰爭、槍枝管制、經濟和財政,等等)。他的最大考量不是權力、特殊利益、聲譽、影響力,而是人類社會共同的善、共同的正義和福祉。

             在這“山下之城”,事情永遠都不是“全部”或“毫無”(all or nothing),政治的事務永遠不會是完美的。所以,在關懷“山下之城”之外,我們更盼望基督的再來,盼望新天新地的降臨。

作者為本刊特約編輯。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