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62期
王林
談到教會如何供給工人,人們常常提到喬治•穆勒(George Müller)——不接受固定薪金,不募款,也不向人提起自己的需要,單單向上帝禱告。而穆勒一生照顧了1萬多名孤兒,建立了117所學校,教導了12萬多個學。他的這種事工方式,證明了兩點:一,並非只有先獲得經濟保障,事工才能進行;二,即使沒有經濟保障,上帝也能以奇妙的方式供應工人的需要。
很多基督徒認為,穆勒是“唯獨依靠信心”的典範。有些人更認為,這是唯一合乎聖經的金錢態度——任何工人在選擇事工時,考慮工作報酬,就是缺乏信心,如果主動詢問報酬,就更不屬靈!教會沒有責任說明,或確保工人的報酬, 工人應當學習單單仰望上帝。
這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在教會中廣泛存在,很多時候造成了教會與工人間的矛盾,也給很多工人,尤其是年輕工人帶來很大傷害。這實在讓人痛心。
一對年輕夫妻的故事
我認識一對年輕的夫婦,弟兄富激情、聰明、有責任感,在一個100人左右的教會做實習傳道。姊妹做輔導和諮詢,兩人同心服事。。教會只發工資給弟兄,沒有任何保險或福利,姐妹只好教鋼琴,補貼些家用。每次生病、逢年過節,或者有臨時需要的時候,這對夫婦都經歷很大的考驗。生病的時候,病的那個人願意強忍,但看顧的人心如火燒。
他們曾向教會表明他們的需要,但是每一次說的時候,他們都認為是自己的軟弱和跌倒。日子久了,弟兄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有上帝的呼召?
直到第一個孩子出生,這對夫婦可以忍受自己沒有東西吃,但是不能看著孩子沒有東西吃;可以自己有病不醫,但是不能讓寶寶面對不就醫的風險。幾經禱告,這個弟兄向同工會表達了增加工資的需要。
有些同工對他們表示同情,有些則很溫柔地回應:“做上帝的工,要憑信心,而不是靠工資。”最後,同工會決定增加40%的工資。
但是,這還是遠遠不敷使用。半年之後,小孩子的開銷越來越大,這位弟兄越來越覺得,他可能沒有被上帝呼召做全職事奉。於是他向教會申請,出去兼職。對此,教會同工的反應,明顯很負面。
由於這位弟兄已經脫離社會的工作,他只能做些入門級的、工作時間長而工資低的工作。因此,他能夠用在教會的精力,也就少了。
教會和這個家庭的張力越來越大。於是教會又請了一對年輕的實習夫婦。這位弟兄發現,這對實習夫婦拿更少的工資,但是做更多的事情,他因此深感良心不安。
一年之後,這對夫婦終於放棄教會的職位,到一個新的城市,開始一份全新的職業。至此這位弟兄已經確信,自己沒有上帝的呼召。
後來我問他,如何看待同工會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他閉口不言。
對於這類的事,我認為,教會有義務預先告知工人報酬,並有責任履行所應允的承諾。
工人對事工的選擇,取決於他所領受的呼召。但是,工人可以詢問報酬,以便明確上帝以何種方式供給。當工人有供養家庭的責任時,工人不妨也將報酬,納入考慮因素。
呼召是主要因素
《哥林多前書》9:11清楚地告訴我們,受呼召從事屬靈工作的人,從工作對象那裡獲得供給,是理所當然的。如同軍人指望後方的供給,農民收穫田地的出產,牧人享用牲畜的奶,從事屬靈工作的人,也應當指望領受教會供給生活的需要。
在《提摩太前書》5:17,保羅更進一步說,對於那些富有成效的工人,教會應當給予雙倍的財務支持。這兩節經文表明一個基本原則:教會有義務供給工人,工人應當期望這樣的供給。
當然,這不是說工人選擇事工,是取決於報酬。事工選擇的首要根據,是上帝的呼召。
新約說,我們成為基督徒,是上帝的呼召(參《太》9:13;《路》2:17;《徒》2:39;《羅》1:6);服事的職分,是上帝的呼召(參《徒》13:2;16:10;《來》5:4);甚至一切的工作,也都是上帝的呼召(參《林前》7:17;《提前》6:12;《來》11:8;《彼前》2:21;3:9)。
在舊約中,不但先知、祭司、君王,以及所有的信徒,都出自上帝的呼召與旨意。甚至外邦的君王,如《但以理書》的尼布甲尼撒,和以賽亞所預言的古列,都是上帝手中的工具。
縱觀聖經,我們可以看到,一切的事工,都是由上帝的呼召決定的。
考慮報酬導致動機不純?
有人因此說,工人在選擇事工時完全不應考慮報酬,教會不談報酬,以確保工人動機單純、屬靈。這一觀點,與前面談到的工人應當指望教會的供給、教會也有義務供給工人,是相矛盾的。對此,我認為:
幫助確認呼召
第一,上帝的呼召並非總是十分清楚。在確認呼召的方向後,上帝是否供應,有時可以幫助我們確信某項事工就是我們的呼召。因此祂的名稱為“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必預備)。
不可否認,上帝有時呼召人去做看似未提供資源的事工,如同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去迦南、呼召穆勒建孤兒院、呼召威廉克里去印度、呼召戴德生留在中國。但是,上帝在那些事工過程當中,一步步給了工人所需用的。如果上帝沒有給亞伯拉罕財富和兒子,亞伯拉罕不能成為族長;如果上帝沒有最後供給穆勒、威廉克里、戴德生所需用的資源,他們也不可能做成他們的工作。
上帝有時也提前供應事工所需,例如,儘管所羅門王是在做王4年後,才開始建聖殿,上帝卻藉大衛之手,早早預備了建殿的材料(《王上》6:1)。
有些時候,事工的印證,就是已經供給了相應的資源。如果牧師認為教會應當建堂,但是教會的弟兄姊妹沒有足夠的奉獻,這就是一個消極的信號。同樣的,一個工人要從事某項事工,但卻沒有弟兄姊妹願意支持,這也是一個警告──或許該事工目前不合上帝的心意。
據我所知,有些大型宣教機構,如學園傳道會(Campus Crusade)、威克里夫(Wycliffe),在宣教士未能確保得到資金支持前,不會派出該宣教士。換句話說,如果工人選擇的事工真的是上帝的呼召,不論是之前或者是之後,上帝的供給一定會來到。
在之前就獲得支持,當然同樣是上帝的祝福,並不是缺乏信心的表現。
物質、屬靈不對立
第二,認為“考慮報酬使工人的動機不純粹”,或者“完全不考慮物質供應,才是純潔的、屬靈的”,是出於一種錯誤的神學。這種“物質與屬靈對立”並非基督教觀點。物質也是上帝的創造,是上帝的祝福。祂看為“好的”。在完美的上帝的國度裡,物質的完美同靈性的完美是結合的,如同在《創世記》2章中的伊甸園和《啟示錄》21章中描述的新天新地。
墮落之後,這種結合不再完美,有時甚至相悖。所以有著完美靈性的主耶穌,並未在這個世界中掌控財富和世俗權柄,反而是撒但用財富、權柄來試探耶穌。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上帝放棄了物質,完全交由撒但。恰恰相反,我們的主重申了在全宇宙的統治權,包括這個被撒但奪取的世界。在此意義上,基督徒按照上帝的心意,管理、使用上帝所賜的財富,正是對撒但的對抗,正是重申上帝的統治權。
危險的想法
禱告確定上帝呼召的方向之後,工人會考慮一些因素來選擇具體的事工,比如工人的恩賜、服事對象的需要、該事工對工人其他事工的影響、該事工對於工人自己和家人的影響。而事工的報酬,可視為“該事工對於工人自己和家人的影響”的一部分。
一般來說,結合對這些問題的思考以及至關重要的禱告,工人才可能選擇正確的事工。如果有人認為,工人不應當將這些問題納入禱告,是非常危險的——不禱告工人的恩賜,就是不尋求上帝對工人的心意;不禱告服事對象的需要,就是對服事對象不負責任;不禱告該事工對工人其他事工的影響,就是沒有忠心管理上帝所賜的時間;不禱告該事工對於工人自己和家人的影響,就是對家人沒有愛心。
教會如何供應工人
如果同意教會應當供給工人,那麼,教會如何具體實行呢?我認為,以下事項需加考慮:
1. 工人對教會的服務必須是有意義的。這一點,是教會對工人進行供應的前提。如果工人的服務沒有意義,甚至有害,教會理所當然不需要提供報酬。教會的資金,是上帝藉著聖徒的手供給,用以建立教會的,所有的使用,都不應當背離此目的。
不過,何為有意義、有效的服事,也是有爭議的。對此,教會應當本著寬容、愛心、建立傳道人的原則,加以判斷。
2. 我們還需要判斷教會是否有能力供應。這當然該本著合理、愛心的原則,由教會成員、信徒領袖集體決定。如果教會能夠以某種形式供給,就應當供給。
如果教會沒有能力供應,也應當事先明確說明,不要給工人任何不確定的承諾。這種情況下,是否進行某項事工,將由工人決定。如果上帝清楚呼召工人進行該事工,工人就應當不計報酬地工作。例如,我從家庭教會開始義務服事,到後來的證道分享,至目前從事神學教育,絕大部分的工作,都沒有事先承諾供應,然而上帝的帶領是非常清楚的。
3. 工人是否明確自己的呼召、工人對家人是否有供應責任,這兩個挑戰,有時讓工人的選擇異常困難。如果工人有幾個事工可供選擇,這些事工都在其異象內,而供應卻相差巨大,家庭又有很大的需要,那麼,工人將報酬納入考慮範疇,幫助自己判斷事工是否是上帝具體的帶領,這並非沒有信心的表現。不過,這也是工人面對屬靈挑戰、最需要謹慎禱告的時候。我們需要在上帝面前,一點一滴地將自己的心思剖明。教會也應當就此為工人禱告。
憐憫彼此的軟弱
如果工人最後的選擇,不是教會的期望,或者教會的供應遠遠低於工人的需要,教會和工人都應當以謙卑來面對,知道自己的期望可能並非上帝的心意,面對失望時不要焦慮、憤怒,而是在上帝面前赦免、饒恕,並經受得住上帝所允許的、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試煉。
教會和工人應當以愛心面對彼此,憐憫彼此的軟弱與所受的試探,求上帝幫助對方。如若可以,即使經歷了失望、傷痛甚至背叛,我們仍學著祝福對方——我們追隨的主,就是如此而行!
作者來自湖北,現居北京。在神學院教授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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