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次去查經班到信主,花了我九個月的時間。這段經歷大可說明一個大陸來美學生信耶穌不容易。我最初查經時對那些特別的用語,像“查經班”、“團契”、“交通”之類既陌生,又好奇,又有點反感。我當初的最大樂趣就是在“找 碴”,把帶查經的人駁倒。後來,有一基督徒講了一句話,給我很大的影響。他說:“少華,當初我剛去查經班的時候,也像你現在這樣提很多問題,甚至很尖刻。 但你有沒有發現,有時你把注意力大部分集中在提問上,卻沒有注意去聽人在講什麼。”後來,我確實更多地去聽。當我去注意聽的時候,我發現我容易聽進去了。但是,聽進去還不行。我是個理性很強的人。有很多問題還是沒有搞清楚。我想我怎麼能信我還沒有搞清的神呢?後來,我聽到一個牧師佈道。我在那裡明白了完全搞 清楚神是不可能的。是啊,人的有限的頭腦怎麼可能弄懂無限的神呢?要是弄懂了,我不是比神更大了嗎?但是,我同意基督教的基本觀點,那就是,人是有罪的。 人不可能靠自己來釋罪。人類需要一個強大的力量來糾正自己的錯誤,就是解決罪的問題。
我同意耶穌有這樣的能力,因為祂是神,是真神。如果我們把基督信仰算作宗教的話,那麼在所有宗教領袖中,只有耶穌是擺脫了死亡。我相信聖經以及其他的歷史記載對這一重大事件所作的証明。我意識到,很多問題,信了就不再成為問題,而不信就永遠是問題。比如,耶穌復活的問題。所以,我最終決定接受耶穌做我生命的救主和主。
信主後,我的生命發生了一些大變化。我承認這些變化不是突然的,而是在兩年裡慢慢發生的。比如,不說髒話;不在人背後說人壞話;開始慢慢學會凡事禱告,把憂慮交給神;懂得做一切事是為了榮耀神而不是榮耀自己。這里有一個例子。
1997年12月5日,星期五,一個寒冷的、天寒地凍的夜晚,照例我應該去團契參加查經活動。我怕路上危險,跟我女兒說不去了。但她堅持要去,因為她每星期都去。經過她再三哭求後,我們還是去了。
那是在我開始博士資格考試的前三天。那晚,我心情不好,因為心里有一個罪的秘密。我一直很擔心資格考試考不好,盡管我已有相當充分的准備。我知道考試那個房 間里的電腦是有網絡聯系的,我想為什麼不利用網絡讓考試更保險一點呢?所以,兩天前,我把很多的資料存到了網絡上以備考試時用。我知道那樣做太惡心,但還 是按部就班地去做了。所以,星期五那天,我的禱告實在提不起精神。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不配在那里呆著。但是,隨後的一切事情是那樣神奇地發生了。
在唱詩的時候,有一首歌名叫“你的恩典是夠用的(Your Grace Is Sufficient)”。里面的第一句寫道:“你的恩典每天夠我用,縱有困難也不逃避,有你與我一起,我還懼怕什麼,賜我勇氣去改變自己。”這歌詞好像都在唱給我聽的。
那天是查《以弗所書》第四章。其中第一節就讓我大大震動:“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我想,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 實在太難。一位弟兄在分享時說,他信主也多年了。可到了一些重大事情發生的時候,依然容易靠自己而不靠主。我說是啊,我也有同感。看來還有同路人,但那位弟兄說,那也是一種罪,是對主缺乏信心的表現。
然後,討論到什麼是恩賜的問題。我們帶查經的弟兄講了一句讓我後來大大回味的話。他 說:“恩賜即Spiritual Gift,是神所賜的敬仰神的能力。不信神的人沒有恩賜,他們有的是才幹。一個人讀學位不一定是敬仰神。如果把追求學位放在高于敬仰主的位置上時,他就遠 離神;反而,如果他把追求學位當作見証主的工作來做的時候,他就靠近神。”
我惊奇于這話怎麼講得那麼是時候。這不是說給我聽的嗎?我感到無地自容。這時我 已經清楚地知道自己幹了什麼。我心裡祈神恕罪。我知道這件事如果我真的做了,也許永遠不會有人知道。但我想我以後禱告還怎麼能夠響亮有力,我以後還怎麼能 夠自信地站在前面給大家領詩,我還怎麼能夠毫不慚愧地讓女兒、讓我的學生做一個誠實的人!我心里的聖靈知道我幹了什麼。
就是在走出教堂回家前,一位我向來尊敬的年長姐妹問我什麼時候考資格考試,並說要為我代禱。我心里難過極了。難道要讓她為我二天後可能的作弊行為禱告嗎?我這樣的人也值得她為我代禱嗎?我決定回去把網絡上那全部資料擦掉。
第二天,全部資料毫無保留地刪去了。一個月後,我順利地完成並通過了資格考試。這是一場無聲無形的屬靈的爭戰。我在逐漸地學習把憂慮交給神,堅定地相信並依靠神的力量。我相信神的恩典夠我用,我也相信神的恩典夠你用,夠我們每一個人用。
作者來自北京,印第安那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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