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凱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6期
在中國的時候,我接觸過聖經及基督教。但那時的我認為宗教是為心靈脆弱的人預備的,而真正探索真理的人會更關心哲學問題。所以每當陷入困境的時候,我總是求助於個人的自信和我那“失敗了再爬起來”的堅韌性格。
即使來到美國,我的心仍然頑固地拒絕上帝。可是法學院的生活徹底打碎了我對主拒絕的心。
然而,有人對我開玩笑說:“律師進天堂,比駱駝穿針眼還難。因為沒有不做假,不說謊的律師。”我聽後十分沮喪。
1997年暑假,我在一家很好的律師事務所找到一份暑期工作。此事務所十二名律師中絕大多數畢業於全美前十名的法學院,而我是唯一的一名暑期實習生,也是他們破例雇用的唯一一名一年級法學生,所以我的壓力可想而知。一個多月後,事務所又雇了另一名實習生。那位實習生已結束了三年法學院的學習,並準備去全美排名第一的紐約大學稅法專業讀研究生。他敏銳的頭腦和洗煉的法律寫作能力很令我佩服。往往一個錯綜複雜的案子到他手中,不出一會兒,他就會理出一個解決問題的妥當途徑。
更令我感動的是,我們本來是競爭對手,可他卻處處幫我。雖然每一個分配下來的工作都有很緊張的期限,但每次我請教他問題,他總會放下手中的事來幫我分析。從他開始工作的第二天起,我回家就再也沒搭過公共汽車,總是他開一輛破破爛爛的車先送我回家再回他很遠的家;對於我們共同完成的項目,不管我的工作量有多麼少,他都會將我的名字簽上。
這一切,對於剛剛完成法學院第一年煎熬的我來說,是那樣地不可思議。因為在法學院裡,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是天經地義的,如果有人主動想幫你,反會被人視為反常。所以,我很疑惑他為什麼會對我這麼好呢?
我的疑問並沒有持續太久。在一個週五,下午五時半,我正得意地盤算著怎樣在週末好好休息一下,老闆給了我們倆人一個項目,在要來的週一上午交上一篇報告。不言而喻,我一切美麗的計劃都變成泡影,我們得乖乖地在辦公室裡度過週六和週日。
星期一我們按時交上了一篇單行10多頁的報告,老闆要我們做口頭報告,並要我們為此報告跟他辯論。這個項目是關於論証我們一位客戶可否鑽法律的空隙而避免違約的責任。我們的結論是:單從技術方面講,客戶這樣做還合法,但平衡各方面因素,我們應建議客戶放棄這計劃,因為太冒險了。這個答案可不是我們的老闆想要聽到的。
老闆步步為營對我們發出質問,最後那位暑期實習生只好低聲說出:“我還是覺得那樣做是不對的。”他好大的膽子!我們的老闆是全美最佳房地產律師之一,在夏威夷州更是德高望重的資深律師,這傢伙怎能向我們老闆挑戰呢?正如所料,我們老闆嚴厲地回答:“我從來不會雇用只為正義著想的律師。”幸而這事最終仍是以喜劇結局,因為老闆也被我們這篇報告縝密的邏輯分析和對法律正確的使用說服,從而建議客戶放棄計劃。
我相信以我們老闆的經驗和氣度,他也被這位年輕的實習生的堅定立場感染。就在那天,這位實習生告訴我,他是一名基督徒,他堅信聖經是絕對真理。就這樣,上帝的大能在我眼前顯示,我認識到基督徒律師絕對可以是“專業素養良好,職業道德一流”的律師。
更重要的是,上帝利用這件事解除了我長久以來的顧慮:怎樣解決律師工作和個人信仰上的矛盾衝突?答案就是:堅持立場,並力求在技術上說服人。
本文由檀香山華人信義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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