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然
“康希事件”(註),是個複雜而巨大的題目,在網路上google,可以輕易找到上百篇的評論;許多文章直接定罪康希牧師,是因為搞靈恩和成功神學,才弄 到今天這般地步;我認為,在達成這樣的結論之前,可能需要先從神學、倫理學、教會行政(包括財務內部控管)等不同的角度,提出具體的事證觀察、分析,來闡 述靈恩、成功神學和涉嫌挪用建堂基金之間的邏輯關係,再總結出令人信服的觀點。如果直接跳過這些討論,未審先判,並非明智之舉。
CHC的跨界計劃
我不打算在這裡討論“靈恩”或“成功神學”,也不會觸及法律上有罪與否;新加坡素來以清廉及法治聞名,既然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由法律專業處理,相信他們可以做出公正而令人信服的判決。
這篇文章,我想談的是城市豐收教會(CHC)的“跨界計劃(Crossover Project)”。2002年,康希夫婦開始這個事工,目的是要“使用何耀珊的歌唱和音樂,來接觸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和地”。
我認同“跨界計劃”的理念。使徒保羅在宣教上,給我們極好的典範。他宣講的福音,顯示出他對當時的文化,有深刻的認識和掌握。他 “跨越”猶太人的傳統和思想背景,自由運用當時希臘人可以理解的語彙和思想,向他們介紹一位他們素來不認識的上帝。
今天,我們面對成千上萬教會接觸不到的年輕人,如果流行音樂可以成為一個宣教的橋樑,那麼求上帝給我們智慧和勇氣,跨越文化的障礙和傳統的自我設限,訓練自己能用真理/信仰,與世界對話的能力。
林書豪在宣教上的影響力,足以使華人教會省思“跨界”的重要性:打籃球作為一種職業,也能成為跨界傳福音的平臺?當然能!林書豪在球場上展現出來的團隊意 識,追求卓越,不自我中心求個人表現;雖遭逢排擠,屢屢挫敗,卻靠上帝一次次重新出發;他謝絕大部分的商業代言,強調打球是為榮耀上帝……這些透過大眾媒 體的傳播,讓平常接觸不到教會或排斥教會活動的年輕人,得以看見上帝的榮耀。
這就是“跨界”的精神:信仰走出教會的銅牆鐵壁,用一種能夠被這個世代理解的語言和方式,進入人群。
何耀珊的好萊塢夢
下面,我必須花點時間來討論何耀珊的音樂──特別是她進入好萊塢發展後,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過去10年來CHC “跨界計劃”的核心。
雖然這些年,何耀珊的華語唱片在新加坡,有一定的銷售成績,但《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 6/28/12)評論:“她從未在自己的國家,真正享有其他樂壇主流歌手,如孫燕姿和林俊傑的成功”。孫和林的唱片銷售成績不僅更亮眼,而且其清新的形 象,似乎也相當獲得社會的認同。
在亞洲,許多華人教會對何的舞臺表演,和曝露的穿著,給予無情而嚴厲的批判!儘管何否認轉戰美國市場,是為了避風雨,但許多媒體評論仍認為,何的出走與她所面對的發展瓶頸,和來自教會界的指責,不無關聯。
2007年,何耀珊推出國語專輯《擁抱》後,在經紀人的建議下,她決定離開新加坡,赴美發展,期待在新的環境裡,能拋開傳統包袱,更自由地專心創作,達成“跨界”目的。
這個決定,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不容易,做為人妻、新手媽媽(當時她的獨子才4歲)、和超級教會(兩萬會友)的師母,何耀珊離開的,不只是丈夫、家庭和教 會,更是離開傳統的女人角色,及華人教會對師母的期待——夫妻分開兩地,在一般教會裡,都被視為大忌,更何況是牧師和師母!
然而,真正令人訝異的,是康希牧師對妻子的事業,顯出毫無保留的支持和體諒!何耀珊曾在訪談中說:“他(康希)給我最大的幫助和觸動我的地方,是他讓我瞭解到,‘我真 的要你去追求你的夢想’!他認為愛一個人,就要站在那個人的旁邊,支持那個人的事業……我先生最讓我感動的一點是,他讓我覺得:我今天跟你在一起,不是想 在你身上得到什麼,而是我可以給予什麼,怎麼樣才能讓你成為一個更有想法、更有夢想的人,並幫你實現你的夢想。”
光憑為妻子捨己這一點,我想在華人教會中能做到此的牧者,大概寥寥無幾。
雖有老公的支持,但當時已年過30的何耀珊,要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裡,從零開始,談何容易?在美國,她沒有人脈資源,不諳市場遊戲規則(明規則及潛規 則),對音樂口味、文化和聽眾等,都要重新認識。如此,“跨界計劃”必定困難重重。過去,雖有Coco李玟勇闖好萊塢,但是曇花一現;近年來韓國天王 Rain、日本的宇多田,雖有前進美國的野心,但雷聲大雨點小,可以說,亞洲藝人進軍美國樂壇的成績,都不甚理想。
Where Did Love Go – 把愛情當作生命的全部,能活嗎?
何耀珊想要在短時間內快速崛起,非要借力使力不可。2003年,她首支向好萊塢投石問路的單曲“Where Did Love Go”,找來天王級製作人David Foster操刀!
Foster 是何許人?他曾製作過Mariah Carey、Whitney Houston、Madonna、Michael Jackson、Celine Dion、Andrea Bocelli、和Josh Gorban的唱片,有16座Grammy Award(葛萊美獎)的肯定,是當前美國音樂界最火的人物!
我十分佩服何耀珊的野心和格局,試問,亞洲有哪一位歌手能請得到(請得起)這樣的製作人?(讀者大概能嗅出這2,000萬美元的跨界基金的一部分,用到哪裡去了。)
Where Did Love Go走的是“歐陸電子舞曲風(Eurodance或作Eurohouse)”。我猜想,也許是因為電子舞曲賣的是包裝和創意,比較不需要靠唱功,如此一 來,何可以避開Singlish——唱腔不對美國胃口的先天不良?或者,“跨界事工”認為:上夜店跳舞的年輕人,是他們主要接觸的傳福音對象?總之,何耀 珊在美國推出的作品,幾乎全是舞曲。
不幸的是,無論從歌詞內容、旋律、或編曲的角度來看,Where Did Love Go相當的forgettable(英國毒舌樂評Simon Cowell的名言)——缺乏新意。歌詞內容敘述一個被男人拋棄的女人,面對無法挽回的愛情,只能徒呼負負,終日淚流江河(cry like a river flow),聽起來相當絕望,這個把愛情當做生命全部的女人,註定是要無路可走了。
整首歌的旋律和編曲,十分懷舊,純70、80年代的迪斯可風,沒有加入任何新的元素。Foster是我很欣賞的製作人,他一向自我要求相當嚴格,但在這張唱片裡,我很詫異他沒有維持一貫的高水準,頗令人失望!
China Wine是什麼“東東”?
如果單就音樂的豐富性和創意來看,2007年的China Wine和2009年的Mr. Bill及Fancy Free,則是有趣得多,只不過,這些作品前衛大膽,勢必嚇壞一票衛道人士!
China Wine這首歌找來樂壇奇才Wyclef Jean助陣。來自海地的Wyclef,是歌手兼製作人,父親是牧師,他精通加勒比海曲風和饒舌音樂,Wyclef和Shakira合作的Hips Don’t Lie,此曲曾獲英國、美國等25個國家的排行冠軍。
China Wine企圖在電子舞曲裡融入饒舌、嘻哈、及加勒比海曲風,並加入東方元素。MV開頭介紹何耀珊出場,給她一個Geisha(日本藝妓)的封號,聽說這是 Wyclef的點子,因為當時電影“藝妓回憶錄”(The Memoirs of a Geisha),在美國流行文化裡,掀起一陣東方熱,所以乾脆順水推舟,搭上流行便車。但Geisha這個詞,從這部電影以後,在美國已變質成為一個新的 語言符號,代表敢愛敢恨的亞洲新女性,而華人血統的牧師娘,竟同意給自己灌上一個日本藝妓的封號,這需要多大的勇氣?
China Wine?到底在唱什麼呢?原來Wine意指Dutty Wine,是來自加勒比海的一種舞步,在夜店裡頗受歡迎,舞者猛力扭腰擺臀同時甩頭髮,姿勢撩人。
何在歌詞裡宣稱:“在中國,我們太愛Dutty Wine,所以我們融入中國風,把它變成China Wine……”,聽起來很“無厘頭” ﹗
音樂影片裡大玩“文化交流”,很fusion(編按,指融合不同的風格),創意十足。可惜這裡所呈現的中國文化,只是在滿足西方,對東方的刻板印象,並無交 流新意。MV,裡的場景是一個有中國風的派對,幾個鏡頭裡,何與其他舞者雙手合十,模彷敦煌僧尼頂禮參拜。,派對中男男女女,摟摟抱抱,何穿著十分“清 涼”,舞姿和神態極盡挑逗,這種場面,很容易使人聯想到性與毒品(希望我不是太主觀了,讀者可上YouTube或Youku自行驗證)。
何一向被教會界批評露太多,但是根據她自己的說法,她裸露的尺度,並不比時下在健身房裡鍛練的年輕女孩,更大膽。其實,整個重點不在穿多穿少,而是藝人想藉穿著表達什麼內容,何也許忘了像這樣的MV場景,不是健身房,而是一場充滿性暗示的鹹濕派對﹗這很難不啟人疑竇﹗
Mr. Bill 在談謀殺嗎?
Mr. Bill是一首牙買加雷鬼風格(Reggae)的舞曲,在MV裡Geisha(這首歌裡,何耀珊仍自稱是Geisha)搖身一變,成為穿著時尚的犀利人 妻。無奈,她有個愛搞外遇的老公Mr. Bill。鏡頭裡,人妻一邊在客廳吸塵打掃,一邊在武館殷勤練劍,她想殺了他﹗這大概又是在趕搭另一部賣座電影──鄔瑪舒曼主演的“Kill Bill”──的高人氣。
在這首歌中,她唱道:“如果可以,我要殺了Bill……我想送他去墳場。”我一再告訴自己,看這種東西,不能太嚴肅,歌手和導演在這裡玩的是黑色幽默;但每當我想像,有一天,自己教會的師母在MV上,揚言要謀害親夫,那畫面還真的蠻驚悚的﹗
China Wine和Mr. Bill,由知名MV導演Wayne Isham操刀。Isham曾導過Madonna、Michael Jackson、Britney Spears、Shania Twain、Whitney Houston、Kelly Clarkson……的MV,熟悉美國流行音樂的讀者,有沒有Wow﹗(哇﹗)的感覺?
這兩部作品在視覺效果、剪輯和場景的鋪排上,完全是好萊塢的規格,相當的“上檔次”。不過網路上的朋友好像不買帳,在YouTube上看Mr. Bill,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這首歌的MV有2000多人按“dislike”,按讚的只有200多人。
Fancy Free 是指基督裡的真自由嗎?
Fancy Free是最近一首帶有搖滾風的冠軍舞曲,可以說是何耀珊向Lady Gaga(以下簡稱卡卡)下戰帖的一首歌:她找來卡卡御用的舞蹈老師Laurieann Gibson,負責編舞(其實舞編得相當不俗),場景和服裝造型也十分用心,打造出一種華麗頹廢的後現代“卡卡”風格,看得出來是高成本的精心製作﹗
但許多人對MV裡吸血鬼風的舞步────舞者從遊樂場的廢墟中醒來,面無表情,肢體僵硬,不以為然,整體影像的風格,透露著死亡的氣味,和曲名Fancy Free,形成強大的反差﹗
曲子開頭,何宣告說:“我醒來感覺自己像個百萬富豪……無論何處去,我的生命就是一場歡樂派對,我從不憂慮,陽光總是照著我,沒人能向我說三道四……其實這 很容易的,你看,你的問題就是,你太過矜持﹗而我,只想遊戲人生,來﹗別顧慮太多,只要跟著我……”接著,舞者似乎進入一種精神恍惚的狀態,彷彿剛嗑了 藥,眼神渙散,飄飄欲仙……聽到這裡,你是否還以為Fancy Free是想傳達:信耶穌,使人得真自由?
再思“跨界計劃”
網路上,對何耀珊這些作品的看法,大部分是負面的:這樣的音樂要如何“跨界”?是用什麼信息內容,與未信的人“對話”?
過去10年,我們看到“跨界計劃”的執行團隊,非常努力地打造何耀珊成為流行巨星:安排她接觸第一流的製作人、MV導演、編舞家、造型師和美國音樂界裡重量 級人物……有媒體甚至猜想,她選住加州比佛利山豪宅區,也是一種公關策略,使她能與好萊塢重要人士毗鄰而居,以便有機會能多聯絡、接觸(據說,同一個社區 裡,還住了Brad Pitt和Angelina Jolie)。
這些年,何的作品在美國告示牌舞曲榜(Billboard Hot Dance Chart),屢獲佳績,她受邀參加葛萊美獎頒獎典禮,擔任2008北京奧運音樂大使、出席時尚界最“IN”的“Victoria’s Secret Fashion Show”(“維多利亞的秘密”時裝秀)……從創意發想、行銷包裝、到公關造勢,處處看得出跨界團隊的專業和用心。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他們忽略了“跨界計劃”的核心價值——用音樂做為媒介,來接觸未信的朋友。哦﹗當然,我不是指在作品裡,加上幾句基督教術語或信仰符 號,就能達到跨界目的。說教、強迫灌輸和赤裸裸的置入性行銷,不僅令人反感,也可能流於膚淺,那充其量只是自說自話,是無法真正“跨界”的。
成天高唱哈利路亞的人,不一定是基督徒
20世紀最重要的基督教美學思想家Hans Rookmaaker,在他那本討論當代藝術與信仰的經典之作《現代藝術與西方文化之死》:(編按:1985年,美國更新傳道會出版)中說:“一個成天高 唱哈利路亞的人,不一定是個基督徒。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藝術家,是藉著創作力,把自己因基督所更新的生命,彰顯出來”。“基督徒有責任起來,表彰生命與人性 的意義;只有基督徒,能表達出基督在每方面,使他成為‘新造的人’的意義。”
從這個角度來看,“跨界計劃”的音樂創作,是不及格的;從 China Wine到Mr. Bill,從Where Did Love Go到Fancy Free,容我用比較重的語氣說,這些作品反映的,是時下被罪沾污的世界觀,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出路,也完全看不到被基督更新的生命。
跨界團隊對音樂題材的選取上,似乎只考慮到行銷和賣點,完全不顧內容是否與所宣揚的信仰,有所抵觸。我們無法解釋日本藝妓、謀殺和MV裡的性暗示……要如何 彰顯基督裡的新生命?這些音樂裡所傳達的信息和價值,甚至比一些非基督徒歌手的作品,要更加墮落(連卡卡都敢在作品裡宣告,上帝造她天生完美)。
網友Syntaxfree在YouTube上,看完這些作品之後,在個人博客裡大嘆:“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
夢,碎了﹗
也許,何只是單純地把歌手當成是一般職業,對於“專業”的要求,她願意做任何犧牲(即使專業要求她把信仰價值拋諸腦後,也在所不惜)﹗可是,音樂不只是一個 職業,它是一個非常有能力的媒介,足以影響一個世代的思想與品味。何在創作這些作品的同時,大概已經忘了,她是基督徒,是師母,而且正在執行“跨界計 劃”﹗然而,諷刺的是,聽眾沒忘﹗網友也沒忘﹗
我知道這些話說得重,我也討厭自己像個衛道人士﹗也許,我期待太多,以致於,愛之深,責之切……畢竟在宣教的領域裡,我欣喜“跨界計劃”,正在大膽摸索一條不太有人敢走的新路,勇於接觸一般教會無法接近的群體……但這個夢,碎了。
這一切,使得那飽受質疑的2000萬美元跨界宣教基金,在用途的正當性上,找不到具有說服力的理由;而那個“為義受逼迫,被人誤解”的故事劇本,也變得難以自圓其說,使整個事件,淪為一場鬧劇,也讓“跨界”這個立意良好的概念,蒙上一層陰影!
註: 康希(1964年8月23日-)生於新加坡, 1989年5月7日創辦了城市豐收教會。目前教會成員約有30000名,是亞洲最大的教會之一。他的妻子為福音歌手何耀珊。2012年,康希牧師與其他4 名教會成員,被控挪用公款2400萬新加坡幣(約5億6千萬元新台幣/1億4千萬港幣),用以資助何耀珊歌唱事業,目前面臨的3項起訴,都仍在審查中。
作者,來自台北,現任職於美國密西根州政府IT,部門,服事重心為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校園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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