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伊
本文原刊於《舉目》57期
抱著出生才2個月的兒子,那細細的小卷毛,閃亮的大眼睛,可愛極了。我知道上帝要我跟先生做好上帝的管家,好好愛孩子,教養他,給他家庭的溫暖。
我2歲時父母就離異了。對於家庭的溫暖,我沒有體會過是什麼滋味。親友都很關心我,同情、可憐我這麼個孩子。撫養我的奶奶非常關注我的學習。我在小學、中學,不是大隊長,就是團支書。同學們羡慕我手臂上的3條杠,我卻羡慕他們放學時,有爸爸、媽媽一起來接。
我家裡的條件不差。姑媽很早就在美國定居了,所以我常常有美國的名牌衣服穿。可我外表雖然華麗,內心卻像一片掉落的樹葉,飄飄蕩蕩,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記得有一部很火的電視劇《孽債》,我一聽到主題曲“爸爸一個家,媽媽一個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餘的”,就潸然淚下。我是多麼渴望有一個由爸爸、媽媽和我共同組成的家庭!
偷偷流眼淚
姑媽在美國,爺爺、奶奶也常去探親,所以家人一直灌輸我去美國留學的思想。一向是乖乖女的我,在2008年大學畢業後,放下了戀愛7年的男朋友,毅然出了國。
我在美國的生活,應該說很幸福。別的留學生都是一個人奮鬥,而我住在姑媽家,有家人,有車,有好衣服,幾乎每個星期都有龍蝦、牛排吃。家人用一切方法,從物質上為我建立幸福生活。
然而我總在獨處時,偷偷流淚。我想念男朋友。他沒錢出國,也不願意放下剛剛開始的工作,借一大筆錢出國讀書。同時,我的家人又希望我在美國找一個美國籍的對象結婚,留在美國。在這種的矛盾中,我痛苦不堪。
2006 年我在中國時,就已經受洗。到了美國,同學自然就介紹我去教會。有意思的是,受洗時我根本不懂“人的罪”、“耶穌的救恩”等,只是希望自己將來能在教堂舉 行婚禮,如同電影裡的那樣。我聽人說,只有受過洗的,才能在教堂結婚,於是我跑去教堂報了名,似懂非懂地上了幾節課。牧師問要不要受洗時,我第一個舉手, 就這麼“洗”了。
我真正經歷上帝,是在美國。
那麼大差別
第一學期的研究生學習結束,我的3門課都得了“A”。我申請了獎學金。暑假裡,我也在餐館拼命打工,因為我不想總是靠別人,我想靠自己。
快開學前,學校突然通知我,因為金融危機,我的獎學金取消了。再加上當天正要去打工的時候,因為生理周期,肚子疼得直打滾,我突然大哭起來,再也不顧是否被人看見,把所有的心煩、對男朋友的思念都哭了出來。在痛哭中,我聽到一個聲音說:“回中國吧!”
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我對奶奶說:“我要回中國!”立即就被家人責罵了一通。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有聚會,我是帶著眼淚開車去的。唱讚美詩時,我忍不住又哭了起來。詩歌結束後,弟兄姊妹問我:“怎麼了?”我把我怎樣思念男友,家人反對我回去,以及我的痛苦,統統說了出來。
雖然家人都反對我回去,弟兄姊妹卻支持我。他們說,上帝是要人喜樂的,可我來到美國這麼長時間裡,他們總是看到我腫腫的眼睛,沒有見過我的笑容。
有個連名字我都不知道的姊妹,拉著我的手對我說:“我們一起來禱告好嗎?”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人陪我一起禱告。禱告的內容,跟我過去一個人禱告的完全不一樣。我常常自己禱告:“上帝啊,你讓我男朋友快點賺到錢吧,這樣他就能來美國了,我的家人就允許我嫁給他了!”
可從那天開始,我懂得了在禱告時說:“上帝啊,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承認自己是有限的。我求你來做主,求你給我開一扇門吧!如果你要我回國,就請你讓我確定,也請你擺平我的家人吧!”
原來,“以自己為中心”和“以上帝為中心”的禱告,有那麼大的差別!
給我開路了
就在我將主權交給上帝時,上帝對我說話了──那個星期天,我在教堂帶孩子們上兒童主日學,講尼希米回國修復城牆的故事。我感到,那不僅僅是我說給孩子們聽的,更是上帝說給我聽的。
上帝堅固了我回國的信心,並且告訴我,回去前後,都會有很多人反對,但只要我有信心,就不用怕,因為祂與我同在。
果然,知道我的決定後,家裡所有人都反對我回國,像開審批大會一般,說我被愛情沖昏頭腦。奶奶暈倒,姑媽大哭,爺爺教訓我,爸爸、媽媽也從中國打電話來勸我,要我起碼把書讀完了回去……
最終,家人還是同意我回國了,他們怕我想不開,在美國出什麼事,他們擔不起這責任。
對我來說,這是上帝回應了我的禱告,給我開路了。那天晚上我興奮不已,我跪在床前感恩禱告:“上帝啊,這麼多年了,我雖然受洗,卻從來沒有真正認識你。我一直把你扔在身後,我一直以自己為中心。我這麼有罪,你為什麼還這麼愛我呢?”
上帝居然又開口對我說話──當我讀《羅馬書》第9章,上帝對我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參《羅》9:15)“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參《羅》9:17)
我明白上帝所要我做什麼了,就是為上帝做見證,向人傳福音。我也真正意識到上帝何等偉大,祂居然捨下自己的愛子,拯救像我這樣的罪人。十字架的愛,讓我流淚、悔改。
不是開玩笑
2009年8月,我一個人搭飛機回國。回國以後,我沒有立刻繼續讀書或者工作,而是找到了家庭教會,帶著男朋友一起參加。我也向大學同學、兒時的玩伴,向身邊所有的人,講自己的經歷,講上帝的福音,把他們帶去教會,為他們禱告。
其實,當時我已經不再想你儂我儂的愛情,心裡想的就是要讓身邊的人知道,這個上帝是真的,祂真是會開口對人說話的。我希望男朋友能信主,只要他有主陪伴,即使將來我們不在一起,我也不在乎了。
可是,當一個人真的以上帝為中心的時候,上帝又豈能不顧他呢?回國1個月以後,男朋友就決志信主了。2009年12月,他和我的兩個大學室友,一起受洗歸主。
他受洗之後沒有多久,他和我就同時聽到上帝的聲音,要我們結為夫妻。這簡直是像開玩笑──我們沒有房、沒有車,甚至連擺酒席的錢都沒有,怎麼能結婚?家人怎麼會同意呢?
我又開始信心動搖,禱告說:“主啊,你能不能讓我們先有一些錢,再結婚呢?”可是,主卻藉《荒漠甘泉》中的信息,要我憑信心前進,就好像主吩咐那10個長大 痲瘋的人“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參《路》 17:14)。如果他們不聽上帝的吩咐,非要先要看到自己痊愈了,然後才動身,那麼他們就永遠得不到潔淨了。
還有, “以色列人在紅海邊被敵人追到的時候,他們奉命‘往前走’。他們的本分不再是等待,乃是伸出腳,憑著信心往前走。” 上帝告訴我,祂正等著,要把最大的“福雨”澆灌我。而我要做的,就是憑信心堅持前進。
幸福開始了
2010年6月,在弟兄姊妹的幫助下,我們在教堂舉行了一個溫馨、感人的婚禮。教堂是弟兄姊妹們佈置的,新娘妝是姊妹幫我畫的,婚禮的司機、攝影、攝像,也都是弟兄們擔當的。連婚禮後的聚餐,都是在基督徒夫妻開的咖啡館裡辦的。
婚禮上,我們訴說自己的見證,談論上帝的福音,傳講耶穌基督的救恩。那天有包括我媽媽在內的4個人,決志信主了。婚禮後,朋友對我說,她在上海參加過許多婚禮,包括豪華、高級的,只有我們的婚禮讓人感動落淚。
因為傳福音時有上帝與我同在,所以即使我沒做什麼,身邊的家人、朋友也都信主了。人越來越多,我跟先生租了一間客廳很大的房子,可以查經聚會。客廳的牆上掛 著“基督是我家之主”,茶几上的相框上面寫著“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這是我們對主的承諾和委身。我們的婚姻,沒有屬世要求的任何東西,只 有兩顆單純愛主的心,和彼此相愛的心。
2011年10月我們迎來了小寶寶。我們清楚地知道,這是上帝給我們的祝福。我成為了全職媽媽,在家照顧孩子、打理家務,每天趁著寶寶睡覺時,靈修禱告,下午燒好菜,等著先生回家。這樣的生活,讓我感覺很滿足、很幸福。
家人至今覺得很遺憾,希望我回去把書讀完。因為在他們眼裡,只有讀了書才能有好工作,有了好工作才能賺錢,賺了錢才能有幸福的生活。他們和大多數人一樣,以為有豐富的物質才有幸福。可是,不認識上帝怎麼會知道什麼是愛呢?缺乏愛的生活又怎麼會幸福呢?
我從小盼望的幸福就是有爸爸、媽媽的家庭。親人愛我,給了我物質,卻沒有讓我感覺到幸福。當我認識上帝、跟隨上帝時,祂給了我家庭,給了我一直在苦苦尋求的東西,他讓我擁有愛我的丈夫、可愛的孩子。
幸福其實很簡單!只要認識上帝,以上帝為中心生活,幸福就開始了!
作者曾留學美國,現居上海,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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