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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先于经历 ——回应《基督徒是否需要赶鬼释放?》之三(潘儒达)

潘儒达

本文原刊于《举目》69期

BH69-40-file000559008131r近年来兴起的强调灵恩的教会或传道人,带来许多不同于传统的信仰教导,以及特异的信仰实践。正如梅冀来信所示,这些教导和实践,给传统的教会带来了冲击,也引致基督徒的困惑。

关于灵恩运动,需要更多的篇幅,才能有完整的探讨。本文只能针对来信,给予回应。

 

应该以什么为根基?

首先,我们需要辨明:真理,或信仰中的经历,何者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

诚然,无论是对真理的认识,还是生活中的信仰经历——直接、暂时的经验,以及长期经历的累积,所带来生命的改变,都是基督徒信仰的一部份。然而,什么才是信仰的主要根基呢?

强调灵恩的教会和传道人,其特色是,以主观立即的经历,作为信仰教导和实践的基础,圣经常常沦为次要或背书的角色。这种强调经历先于对真理的认知,会有把信仰建立在“沙土”上的危险。

经历形成的背后,可能有不同的原因。有时候表面看来相似的经历,背后的原因可能南辕北辙。

以神秘经历为例,固然可能源自圣灵的作为,也可能是人内在的心理状态诱导产生的。“望梅止渴”,即是一个常见的例子。而人的强烈心理倾向,亦会导致某种幻觉的产生。

最令人担忧的,是来自邪灵的作为。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1:14提及,“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有时候,邪灵的作为,可能使人误以为是圣灵的作为。

多年前,有一个教会,追求圣灵或耶稣向每一个人说话的经历,名之为“住在基督里”。有一位姐妹每天灵修时,都感觉有“一位”来向她说话。她一直以为就是耶稣。后来那“一位”终于显露了恐怖的真貌,导致大家花非常多的时间和心力,来收拾残局。

如果我们单以经历的神奇性,作为信仰的凭借,那基督教信仰并不比其他宗教更吸引人。

笔者多年研究宗教比较,发现许多强调灵恩的基督徒的“神奇经历”,和其他宗教徒远远不能相比。我听过不少佛教徒提到他们的神秘经历。例如打坐时,见到许多的佛显现。也有一位佛教徒告诉我,她向来恐惧坐飞机,但是有一次,经一位上师给她加持后,她一上飞机,就发现机舱充满了“心经”的诵念和檀香的味道。这个特殊的经验,带给她极大的喜悦,她因而皈依佛教。

邪灵可以用美好的假象欺骗人,我们无法单以经历的神奇度、对人带来的直接影响,来分辨何者来自善、何者来自恶,何者本于真理、何者源于虚假。因此,所有的经历,都必须以真理——上帝的话为根基,以对真理的正确认识和解释为根基。

 

不可事事归因邪灵

圣经提到耶稣和旧约的先知,如以利沙,有超自然的“神医”作为。然而,透过医生,以医学的方式医治,也应该是“神医”。因为,即使在自然规律下,其中仍有上帝的保守。医生是透过上帝所创造的生理和医学规律,使人得医治。我们要避免二元论的影响,不要忘记了上帝无数的作为,都显示于祂的创造中。

圣经也提到,人被不同的力量所綑绑,寻求释放。这些力量会以罪、邪灵、私欲、过去负面的经历等形态呈现。

追求灵恩的教会,会特别强调邪灵直接的綑绑。邪灵的确会綑绑人,但这并不是所有问题的唯一原因。灵恩教会有一种泛灵异的倾向,将大多数的问题都归因于邪灵的綑绑,而之所以有邪灵的绑綑,又都归因于偶像的敬拜。

例如,笔者的朋友,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有一天,一位朋友去他家,看到孩子腹痛、哭泣。这位探视者立即说,小孩身上有邪灵,需要赶鬼释放。其实,这可能只是婴孩肠胃尚弱,而导致腹痛。

另外一个家庭,孩子常常因不明原因,全身发痒、长红疹子。教会里受灵恩影响的人,长期为孩子驱赶邪灵,并要父母参加清泉医治释放。经过一、两年的折腾,才经医师诊断,是孩子对某种食物过敏。

凡事归因于邪灵作为,往往造成误导,带来不必要的身心伤害。

 

问题一:祖宗受咒诅遗害子孙?

魏老师的作为,似乎就建立在这种泛灵化的基础上。到底事实如何,我们需要回到圣经真理上来作分辨。

魏老师所提出的经文,是否能作为他所说的医治释放的根据?对此,我们先要明白,《出埃及记》20章4节这段经文,是上帝在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西乃山和他们立约,宣示约书总纲的十条诫命时所提。

接受这个命令的,是已经蒙上帝拯救,认识上帝是宇宙的主宰,又和上帝立约的以色列民族。因此该诫命特别强调,在与上帝立约后,拜偶像是背约的行为,是极为严重的。

其次,这条诫命提到三、四代,是当时以色列人家庭中,同时存在三、四代的成员,和我们现今的小家庭不同。这诫命是强调,家庭中一人背约(特别是家长),全家人都会共同承受上帝的审判。

这固然严重,但是重点不在惩罚会传下去。反过来,会传下去的,是人守约时,会蒙上帝的慈爱和祝福,“直到千代”(《出》20:6)。

姑且不论旧约中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约的条文,能否全应用到新约,而是来信提到的状况,都不是原本和上帝立约的基督徒祖先,后来拜偶像,导致《出埃及记》宣示的审判,临到后代。(梅冀提到的《耶利米书》,确是重要的参考)

祖先原本不认识上帝,拜偶像的例子,和《出埃及记》的情境大不相同。固然,人不认识真神,拜偶像,要面对上帝公义的审判,但这并不会祸延子孙。后代的子孙,会因自己的不信,不能得救;子孙信主,不会因为祖先拜偶像而受“遗害”,更未必会承受邪灵的作为。因此不能将这段经文,如此套用。

 

贬低救恩功效

认为信徒身上还有邪灵附身,其实是贬低了耶稣基督救恩的功效。保罗极力对抗律法派,更正教改教家强调唯独恩典、对抗中世纪教会以“善功”换取恩典的观念,都是为了强调:耶稣基督十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拯救人类的唯一方法,是完备的救法,不需要外加其他的方式。

我们信上帝,接受了耶稣的救恩后,不只我们的罪得赦免,更有圣灵内住在我们心里。试想,圣灵和邪灵可能住在同一个生命中,甚至,圣灵容让邪灵继续对这个人作祟吗?故此,魏老师的观点,难免有贬低耶稣救恩的全备功效之嫌,认为耶稣的救恩,尚不足以涂抹人所受的一切的咒诅和审判。

另外,笔者猜测,这观点的背后,是不是还有如下隐含之意:人在接受耶稣的救恩后,还需要另外接受圣灵的洗,才会有圣灵的内住。这种两重得救论,是上世纪早期灵恩运动的观点,早已有圣经学者提出评论。(编注)

 

问题二:恩赐可否强求硬学?

“恩赐”的基本含义,是指上帝因基督的救恩,白白的赏赐。在这个基础上,圣经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应用。恩赐可以指:1. 基督的救恩。 2. 福音或真理(《罗》1:11)。 3. 圣灵的赐下和内住。4. 服事和造就教会的能力或才干(《林前》12-14)。 5. 有时候用于教会特定的职事(《弗》4:11-12)。

方言,可包含于第4种含义中,是圣灵所赏赐的诸多恩赐之一,由圣灵随己意分给众人。确实有人领受方言的恩赐,但不是人人都领受,正如不是人人都领受讲道的恩赐一样。这样,上帝的教会,会在不同恩赐的配搭中成长。

恩赐既是圣灵随己意的赐予,就不是强求或学习而得。更不是借着某种特定型式,或经由某些特定人士得到。

在新约圣经中,按手常用于委任和差派(《徒》13:3),并未提到这是得到恩赐或方言的方式。在保罗信主的经历里,亚拿尼亚按手,也没有恩赐和方言。(参《徒》9)

唯一有提到按手和恩赐的,是《提摩太前书》4:14和《提摩太后书》1:6,但是都没有提到方言。因此,没有什么经文,是提到方言可以或者需要透过按手而得的。

笔者听一位牧者用《哥林多前书》14:13-14强调:用方言祷告和用悟性祷告,是每一位信徒都应有的经验。这除了和圣灵随己意分给众人(《林前》12)、“岂都是说方言的吗?” (《林前》12:30)矛盾以外,也和全卷《哥林多前书》的信息不一致。

保罗并不是说,人人都当用悟性和方言祷告。他是强调,在聚会中用悟性祷告的重要,因为这样才造就人。

保罗一贯强调能造就人的恩赐——恩赐的目的,就是为了造就教会,而非显扬自己。甚至连造就自己,也是次要的。这是我们面对属灵恩赐,应时时提醒自己的。态度的偏差,常常给我们个人和教会带来极大的伤害。

在面对层出不穷的灵恩问题时,总原则是,首先要让对真理——圣经的认识,辨识、引导我们的经验。其次,愿我们羡慕圣灵的果子(参《加》5:22-23)的流露,过于寻求奇幻的经历。最后,让我们牢记,荣神益人(非自我的成就感),是我们灵命成长的指标。

编注:方镇明,《二十世纪灵恩运动与教会复兴》,《举目》30期,http://behold.oc.org/?p=5012。

张略,《五旬宗释经初探》,《举目》30期,http://behold.oc.org/?p=5021

余达心,《圣灵恩赐与圣灵工作——一位神学工作者的反省与开拓对话的尝试》(上),《举目》30期http://behold.oc.org/?p=5016。

余达心,《圣灵恩赐与圣灵工作——一位神学工作者的反省与开拓对话的尝试》(下)http://behold.oc.org/?p=4927

余达心,《圣灵恩赐不是什么?》,《举目》30期,http://behold.oc.org/?p=5019

黄子嘉,《圣灵的洗和充满》,《举目》31期,http://behold.oc.org/?p=4937

作者获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神学博士,研究重点在基督教与佛教的对话。目前为波士顿郊区华人圣经教会城区事工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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