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在不改,外在可變圖(康來昌)

康來昌

本文原刊於《舉目》55期

       漢朝賈誼寫的《治安策》裡面,對當時政治有一段評語:

      “……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言者曰天下已安已治矣……非愚則諛……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

       這段話改一下,可以用在華人教會上:

       “現在的教會,該為之痛哭的有一項,該為之流淚的有二項,該為之長嘆的有六項,它違背真理、不敬上帝的地方不可枚舉。有人說華人教會在復興,這不是愚昧就是騙 人……火種放在木柴下,沒起火的時候,人躺臥其上,還以為很安寧,教會現況,與此無異。本末顛倒,是非不分,任意妄為,違反聖經,怎麼能說是復興?”

我們不看重教會

        教會如此現狀,令人有賈誼之慟,重要的原因,在於我們不看重教會。

       華人教會往往以為,我們出自改教運動,而改教運動強調“信耶穌得永生”、“唯獨聖經”、耶穌是拯救者及主宰,我們從聖經中明白祂的旨意,得到屬天的能力。所以,信耶穌就夠了,看聖經就夠了。教會不重要,可有可無。

        其實,這不是改教思想,而是錯誤的無教會主義。

        華人信徒受福音派影響,喜歡從中世紀就開始有的、在敬虔主義及復興運動後大量興起的“靈修小團體”,比如早期北美查經班,後來的各種跨教會的團契,或教會內的小組。這些小團體運作起來,比較靈活、溫馨、有效率,似乎比僵化、體制化的教會好。

        倪柝聲等本土領袖對西方教會的強烈攻擊,也使華人對較有傳統組織、歷史源頭的宗派產生反感。倪柝聲認為,西方宗派不是教會,反倒是抵擋神的。這種論調現在雖然不太聽得到了,但影響所及,仍使華人對教會傳統、教會歷史、教會信經,無知或輕視。

       這些都有歷史的形成因素,也有可取之處,但總的說,錯大於對,弊大於利。我們現在一起來檢討。

加爾文論教會

        獨信耶穌、回歸聖經,的確是改教家強調的美好真理。然而,他們是把這真理與教會(不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放在一起的。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如此論及教會(以下除了一句,皆取自舊譯基文版):

        因為我們的無知,懈怠,和心思上的虛幻都需要外援,好在我們心中產生信仰,並逐漸增長到完滿的地步,上帝就體恤我們的軟弱,給我們預備了這種援助;且為維持福音的傳揚,祂就將這種寶庫交給了教會。祂委派了牧師和教師來教導祂的子民。

       上帝的旨意,是要將祂的一切兒女聚集在教會的懷抱中,不但是叫他們在嬰兒和幼年時期,由她的扶助和服務得著養育,且由她仁慈的關顧得著管教,直到他們長大成 人,至終達到完全的信仰。因為“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9);凡以神為父的,便以教會為他們的母。(4,1,1,)

       我們除非在元首基督之下與其他肢體聯絡,就不能盼望承受將來的產業……雖然四周的荒涼好像是宣佈教會不存在了,我們卻須記著,基督的死是有效果的,上帝總是 奇妙地保守祂的教會,好像將她藏在隱密處一樣,正如祂向以利亞說:“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7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4,1,2)

       教會對我們是何等有益,甚至是不可少的,因為我們沒有別的方法得著生命,除非是由她懷胎、生產、乳養,受她的看顧、管教, 直到脫離凡軀。因為我們太軟弱,必須終生受她的管教。還有,在教會懷抱之外,沒有赦罪和得救的希望。因此,《詩篇》作者說:“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 姓,求你也用這恩惠紀念我,開你的救恩眷顧我,使我見你選民的福,樂你國民的樂,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詩》106:4-5)。(4,1,4)
許多人因為受驕傲,鄙視,和嫉妒所驅使,自以為靠著私自讀經和默想,就可以充分得益,這些惡人驕橫、不願順從人的教導和牧養。(4,1,5)

       除非我們不讓教會存在,不然,就必須原諒別人的錯誤,只要那錯誤不至於破壞宗教的主要成分,或使救恩喪失。(4,1,12)

仍不當棄絕她

       加爾文的論述提醒我們:

       只要教會仍持守聖道和聖禮,即使她在別的方面有許多可指責的過失,我們仍不當棄絕她……這就是說,我們既不當撇棄教會的團契,也不當擾亂教會的安寧和秩序。……
教 會好比一張魚網,圈住各色各種的魚,直到拉上岸,方加以區分(《太》13:47)。教會又好比一塊田地,已撒上了好種,卻有仇敵施行狡計,撒上稗子,直到 收割進倉的時候,才加以除淨(《太》13:24)。教會還好比一個打麥場,麥子堆在場內,為糠所覆蔽,直到揚淨,收在倉裡(《太》3:12)。

       我們的主尚且說,教會直到審判的日子,都必有惡人混雜其間的弊病,那麼,要尋求一個毫無污點的教會,乃是徒然的了。(4,1,13)

       那些以為同惡人領聖餐便是褻瀆了神的人,比保羅還要嚴格。因為保羅敦促我們純潔地參加聖餐,卻不要一個人先考驗別人,或要人人先考驗全教會,倒要人人先自 審。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這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8-29)他不說使別人有罪,只是使自己有罪。(4,1,15)

       從創立世界以來,屬上帝的教會會一直存在。(《基督教要義》4,1,17,孫毅修訂版,三聯書店版)

        在百姓、官吏和祭司中普遍充滿極端的敗壞,以賽亞不惜把耶路撒冷比為所多瑪、蛾摩拉。宗教既受蔑視,也被敗壞。偷盜、不忠、謀殺種種罪惡,使道德破產。然而眾先知並未因此而創設新教會。(4,1,18)

       赦罪的恩屬於教會。除非我們繼續留在教會中,就不能享受此恩。(4,1,20)

       路德對教會的看法,和加爾文完全一致。改教家忠實地守在“一、聖、公、使徒”(One, Holy, Catholic, Apostolic)教會中,沒有要另設教會。改教家及跟隨者是被羅馬教廷開除、咒詛的(直到今日)。

       他們與羅馬教廷的確有不可調和的敵對:羅馬傳的不是福音而是伯拉糾異端,羅馬的彌撒是偶像崇拜而不是聖禮……但改教家堅信,“教會一直存在”(見前面加爾文的話)。而重洗派和其他極端團體(及異端),就有“與歷史割裂,唯我獨真,另起爐灶”的色彩。

內在不改,外在可變

        華人教會,不論中國三自、家庭,及各種海外教會,都不太有教會傳統。三自沒有,是因為他們認為,教會傳統是“帝國主義”;家庭教會沒有,是因為他們認為,教會傳統是“宗派罪惡”……較興旺的教會,大多是獨立、自主、新興、領導人有魅力的。

        有些華人教會,是在“一起查經”、“同心禱告”、“聖靈帶領”、“繼承老弟兄”等好的原因之下建立的。但也有很多,是在分裂、爭吵、不合等負面原因下建立的。

        無論好壞,我們都很少像聖經一樣,把教會視為一個(單單一個)跨越時空,包羅萬族的新人、新造的人、新族群(《弗》1:4)。在這個教會,只有一個信仰(同 信三一神、基督神人二性、因信稱義等基要真理),一個洗禮(奧古斯丁強調,正統教會不替人重洗),因為我們只信一位神、一位主、一種救法(恩典)。

       這不是說教會的外在形式一成不變。只要有聖禮的施行、聖道的傳講、認同“一、聖、公、使徒”,就算是獨立教會、網路教會,也有存在的價值。聖經肯定永恆中, 只有一個無形的教會,也強調歷史上,地方教會有多元變化,單一的身子有不同的肢體,各肢體本著它特殊的功能來服事整個身子(《林前》12:4以下),而且 必須尊重其他肢體的自由(《羅》14章)。

尊重,才有自由

       不知道教會是如此神聖、莊 嚴、獨特,就很難對教會有專一的委身。華人基督徒往往視教會如商店、餐廳,喜歡就去,不喜歡就換,甚至自己開一家。教會領導者(神學院、牧師、長老、執 事、同工等),把人數增長當作是第一或唯一的目標,以招攬客人的心態聚會,顧客至上(seeker sensitive),包君滿意。

        然而,教會的主不是人,而是上帝。人如要在教會得安慰、拯救、醫治、滿足,就必須相信、順服、敬畏、敬拜、傳揚、喜悅、認識、事奉、頌讚上帝。而且藉著耶穌的救恩,在聖靈和真理裡,與古今各地聖徒一起,相信、順服、敬畏、敬拜、傳揚、喜悅、認識、事奉、頌讚上帝。

       按著私意、己意、人意(human autonomy)做事,總是錯的,哪怕是按己意做“好事”──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58:13 )。

       ……用私意崇拜……是毫無功效(《西》2:23)。

       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弗》2:3)。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12:8、13-14)。

       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耶》7:10 )?

       教會把牧師當雇工使喚來去;牧師不受教會約束,要“自由傳道”;教會內部爭吵分裂……蓋因我們“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本來,“我要自由而行” (《詩》119:45 ),包括自由地聚會,是主的恩典(《加》5:1),但在主再來之前,在罪惡世界裡,教會是不會完全的。神用各種不完全、不同型式的方法和人,管理教會。方 法可以改,人可以換,但必須尊重上帝設立的人和制度。越尊重,才越有自由。

       從亞倫開始,聖殿和祭司就缺失頻頻。先知及好王(如希西家、約西亞)都責備並改革教會,但從未廢掉教會。主耶穌死在祭司的陰謀下,但祂問道於聖殿、付丁稅。教會,不論舊約的以色列或新約的外邦子民的教會,是聖潔的,是不斷犯罪卻被赦免、潔淨、使用、長進中的聖潔。

        因為教會的不理想、不聖潔,而離開、轉換,或另起爐灶,也許是不得已,甚至有必要,但不論領袖或會眾,個人或團體,都要避免“擅敢(自)行事”(《民》15:30;《申》17:13)。

       我們應回歸聖經,且以一個經歷史考驗的信經、一個集思廣益的法規,來進行約束、管理。法規一定有缺點,可以修正,但不能沒有,必須被全教會尊重。

捨己生活的表現

       尊重、順服永恆及現實的教會,是十架道路、捨己生活的表現。我們不是懦弱、膽怯,而是在勇敢、積極、主動中,首先對付自己,尊重上帝設立的權柄制度(雖然一定有人的缺點)。

       可拉黨言之有理:“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民》16:3),甚至可拉黨不乏“羨慕善工”(《提前》3:1)的心,但神不給他們祭司職 (《民》16:10),他們就不可“擅自專權”(《民》16:7)。掃羅對大衛壞透了,但因為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 25:6;26:11),大衛就不敢殺他。

       不要心懷不平,以為上帝偏愛有權勢者。其實,上帝向誰多給,就向誰多要。恩典顯得越豐富,聖潔 的要求就越一絲不苟。摩西一個小錯,不得入迦南(《民》20:12);亞倫之子上任時,被耶和華燒死(《利》10:1、2);烏撒在歡慶中死(《代上》 15:13);亞拿尼亞、撒非喇在上帝施“大恩”時死(《徒》4:33)。

        教會不能即興隨意,“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太》18:17)。不論這裡的“教會”是指全體會眾,還是個別領袖,或其它形式的權柄(視各教會組織制度而定),不聽教會,就被視為不信上帝的外邦人。

切勿重蹈覆轍

       教會對會友的權柄、會友對教會的委身,而今日益稀薄。基督教繼續分裂出會眾獨立,或領袖獨裁的各式教會;天主教內部的問題一點不少於基督教,只能靠著“教宗至上”的信念,維繫著形式上的合一,這都叫人有賈誼之慟。

       雖有賈誼之慟,我們更有保羅之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做個榮耀的教會。”(《弗》5:26、27)神在教會中的旨意一定 成,不會敗(《太》16:18;《啟》21:2、3)。不只是在普世、永恆、不可見的教會中成就,在歷史、地方、可見的眾教會(如哥林多、加拉太、老底 嘉)中,也會成就,因為這兩個教會實是一個。

        我們該做的,是更加信靠上帝、認識上帝、謙卑下來。不僅謙卑地讀經、禱告、事奉、崇拜,也謙 卑地學習上帝在2千年中使用的各種制度,就是宗派傳統。這些傳統當然有錯,應改,但如果有人以為,少數人甚至一個人讀了幾個月的聖經,就看出所有宗派的錯 誤,因而自己(不論是一人獨裁或一群專制)要去設立“獨一、純正”的教會,完全漠視千萬人、千百年的經驗,這是狂妄。

       倪柝聲成立聚會所時,即有這個態度。許多獨裁的教會領袖、故步自封的獨立教會,也有這個態度──他們一切“自己來”,不知大宗派的聘任、懲治、升遷、管理等制度,是走過許多困難而累積的經驗,值得參考學習。

       不謙卑學習,必重蹈覆轍。家庭教會常重蹈個人崇拜的覆轍,海外華人教會常蹈趕走牧師的覆轍。減少覆轍,我們宜走窄路──唯獨基督,唯獨聖經;我們宜心寬廣──真理之內,皆兄弟也﹗

作者為台北信友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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