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潮流,或中流砥柱?——美国基督徒与同性婚姻(谈妮)2015.04.27

原文刊于《举目》官网 天下事

注:本文是针对“是否接受同性婚姻?”与 “同性性行为是否有罪?” 这两个议题,作相关资料整理。在本文中,90%-95%的研究访谈者个人资料,是完全保密的。“同性恋” 更多定义为同性“性行为”,而不是同性“性倾向”。

      美国基督徒的立场

美 • 十分同意同性婚姻无啥问题的牧者根据基督教研究机构LifeWay Research的3项按地区分配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2014年美国新教牧师中,对同性婚姻,有82%表示不认同(分“非常不同意”Strong disagree, 与“有些不同意”Somewhat Disagree两个项度),较2010年下降了3%。

有趣的是,在人数越少的教会中牧养的牧者,对同性婚姻的接纳度越高。

但在一般美国民众中,只有43%不认同性婚姻合法。见下图:

美 • 是否同意同性婚姻合法

美 • 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不同群体中的比例研究发现,在教育水平、年龄、种族和宗教等类别中,不同群体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支持比例,也彼此不同。笔者将其现整理如右图。

2014年秋,根据LifeWay Research的研究,在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基督徒中,以天主教(56%)人数最多(注1),福音派基督徒(Evangelicals。注2)的人数最少(30%)。

由Pew Research Center提出的研究数据,不仅也证实此现象,且显出以白人为主的福音派基督徒,在2014年甚至大反潮流,下降了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率。

美 • 赞同同性婚姻的基督徒与非基督徒

      美国民众的立场

美国福音派教会的坚持和保守,比较21世纪美国对同性婚姻加速的接纳度,确实显得格格不入:

美 • 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此外,在各个世代层中,对同性婚姻立场的明显不同,或许也反映出在其他议题上,也会出现这类分歧,包括在教会之中(注3):

美 • 认同同性婚姻的世代层

自从2003年,美国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 State)州最高等法院,裁决同性婚姻合法后,今天在美国,已经有36州、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以及21个印第安部落司法区内,可合法进行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合法化 • 在美国10年的改变 (2005-2015)

有人不赞成同性婚姻,但认为同性婚姻无可避免2015年1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表示,将就同性恋者婚姻是否符合美国宪法,在2015年4月28日,进行辩论(oral arguments)(注4),并预计于2015年6月,做出最终裁定。

而早于2005年,邻国加拿大,已是同性婚姻全面合法化。

因此,在2013年的研究已显示出,在不认可同性婚姻的群体中,有人也同时认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势在必行。

      是什么影响人的观念改变?

是什么改变你对同性婚姻的立场?在过去两年,不同的研究显示,与同性恋者的个人友谊,是影响人们对同性恋看法的重要因素。

不但在非基督中如此,连最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中,也是如此。

研究发现:

1. 有同性恋朋友的福音派基督徒中,38%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对无同性恋朋友与同性恋立场的关系同性恋朋友的福音派基督徒,只有20%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

2. 有同性恋朋友的福音派基督徒中,62%同意同性性行为为“罪”。而无同性恋朋友的福音派基督徒中,70%同意同性性行为为“罪”。

      教会何去何从?

相信同性恋是天生者中,美国女性(47%)比男性(35%)高;研究所以上者(58%)比大学修课未获学位(38%)和高中以下者(35%)高;美国白人(44%)比美国非裔(20%)高;白人非福音派新教徒(52%)比白人福音派新教徒(18%)更多。(2013. Pew Research Center)

他们不认为,同性恋(同性性行为)是来自对生活方式的选择。基于对同性恋形成原因的认知,其中有人可能也因此认为,同性恋性行为是必然之果,而不是道德问题(不是“罪”)。

如果没有基督信仰的依据,这些在人际影响、智识训练、社会地位或经济能力,皆较占优势的群体,必然给予同性性行为与同性婚姻,更为有利的支持。而精英更以群相聚,彼此影响。

面对如此大趋势,反对同性婚姻者,应该默认现实、顺眼潮流,还是坚守信仰,继续争取合乎信仰的公民权益?

面对这些数据,华人基督徒或许也可趁机重申自我定位,或重新整理自我定位之依据,正如使徒彼得的劝勉:

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彼前》3:15-17)

我们显然应该更多走出教会,在个人专业上精进;并在坚守正统解经立场的同时,与这个世界、不同的世代,建立起温暖、平等、尊重而又可对话的关系。

因基督信仰赋予我们一个身份——成为真理与爱的介绍者。

其中,真理,给予人们准则;爱,给予人们实践准则的激情、毅力和勇气。

注:

1. 参《举目》官网:

教宗与福音派领袖在婚姻、性倾向方面的对话(裴重生编译)2014.11.26 http://behold.oc.org/?p=25207

酒吧里的同性恋和福音派:超越文化的战争(裴重生编译)2013.12.20

http://behold.oc.org/?p=17860

2. 福音派(evangelic 或 evangelical)是西方基督教新教的一个运动,而非一个教派,其与自由派、基要派等相区别,常被视为自由派和基要派的中间立场。源自“ευαγγελιον”,即“好消息”,并无教派之意。

18世纪在德国的敬虔主义(Pietism)、英国的循道主义(Methodism)和在美国的大觉醒运动(The Great Awakening),都一再引起福音派觉醒(Evangelical Awakening)。其中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芬尼(Charles Finney)、德怀特•莱曼•穆迪(Dwight Lyman Moody)等人,都被视为福音派的重要人物。19世纪,随着自由主义神学的兴起,使正兴起的福音派一度衰落。

1951年,世界福音团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成立于荷兰,为保守之福音组织。前身即1846年成立于英国到世界福音联盟(World Evangelical Aliance)。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神兴起葛培理(William Franklin Graham)福音布道事工,他自然成为福音派的领袖。

1947年成立的富勒神学院(Fuller Seminary),是福音派复兴开始的标识。首任院长神学家欧钦歌(Harold J. Ockenga),指明基要派的错误:只有理论争辩,而缺乏实际行动;多疑而好战;策略错误,只消极的分离;结果错误,未能体察神学界和社会形势的转变——不关心社会问题。

1956年,《今日基督教》杂志(Christianity Today)创刊,由富勒教务长Carl Ferdinand Howard Henry任主编,并邀请F.F. Bruce, John Stott, G.C. Berkouwer, Bernard Ramm, 与Clarence E. McCartney等,为特约撰稿编委。

《今日基督教》至今仍为福音派最重要、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杂志。

1966年,葛培理布道团倡办了世界福音会议,由亨利任主席,发表福音派宣言。1974年,更促成了福音派最重要的洛桑会议。

更多关于福音派的讨论,请参考:

熊璩整理,福音派的过去和未来http://behold.oc.org/?p=14284

王伟成,浅论基要派与福音派运动http://behold.oc.org/?p=14286

平后君,修筑桥梁的人 ──回应《福音派的过去和未来》 http://behold.oc.org/?p=6919

原宗派谱系图-R40-谢昉

3. 若关心华人教会新生代的议题,可参考

临风,亚裔新生代基督徒的走向http://behold.oc.org/?p=25579

4. 2015年4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将就同性婚姻合法化,进行2.5 小时的辩论。

此辩论的核心问题包含:

1)州政府禁止同性婚姻是否违宪?

2)是否应该承认在其他州合法结婚的伴侣?

主要辩论内容:

1. Does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require a state to license a marriage between two people of the same sex?

2. Does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require a state to recognize a marriage between two people of the same sex when their marriage was lawfully licensed and performed out-of-state?

根据纽约日报中文版的报导(http://cn.nytimes.com/usa/20150429/c29scotus/):从周二的辩论来看,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内部在这一问题上存在深刻的分歧。

读者可参考:

邱慕天,《论同婚 美最高法院意见分歧(20150429 今日美国)https://anntw.com/articles/20150429-pNZw

关于美国同性恋运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发展略记,可见下图:

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发展史.R60

参考链接:

http://www.wnd.com/2015/04/rubio-no-constitutional-right-to-gay-marriage/
http://www.focusonthefamily.com/socialissues/promos/supreme-court-marriage-decision

https://familyfoundation.org/2015/04/stand-and-pray-for-marriage/

《举目》特约编辑/作者,临风,也曾写了系列探讨同性恋议题的文章:

如何面对同性婚姻的难题?(临风)

硅谷茶壶里的风波,还是严重的歧视?(临风)
同性婚姻争论中一种新的思维(临风)
从“同性婚姻”的事件再看话语权(临风)
福音派是否错误处理了同性恋问题? —Tony Campolo的看法 (临风)

7 responses to “不合潮流,或中流砥柱?——美国基督徒与同性婚姻(谈妮)2015.04.27”

  1. sarah Avatar
    sarah

    “Pew Research Center 的研究,不仅也证实此现象,且显出以白人为主的福音派基督徒,甚至更趋向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态度保守。 ” 这句不太明白。是说,白人为主的福音派基督徒,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态度更保守? 谢谢整理数据!

    1. agnestan Avatar
      agnestan

      谢谢提醒。

  2. Ernest Cheng Avatar

    谢谢您把数据整理。很清楚,也很有条理。请记念加拿大安省于今年九月要推出来的新性教育课程,是对这处信徒的当头棒喝。

  3. 越越眼波东西飞 Avatar
    越越眼波东西飞

    很高兴看到这篇文章用数字说话!

  4. […] 编注:参考链接《不合潮流,或中流砥柱?——美国基督徒与同性婚姻(谈妮)2015.04.27》 […]

  5. […] 不过,在“千禧世代”年龄阶段中,福音信徒的比例与7年前基本相同,维持在21%。这是稍可告慰的。让我提出另一个参考点。在皮尤2007年的另一份调查中,14%的福音信徒支持同性婚姻,到2014年,这个数字上升到21%,其中增加的绝大多数都是“千禧世代”。(参《不合潮流,或中流砥柱?——美国基督徒与同性婚姻(谈妮)2015.04.27》 http://behold.oc.org/?p=26974) […]

  6. […] 不合潮流,或中流砥柱?——美国基督徒与同性婚姻(谈妮)2015.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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