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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簡樸”才算屬靈嗎?(高山)

本文原刊於《舉目》74期。

文/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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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隨著國民經濟的成長,我們大家也漸漸有錢了。我們教會經過核心的同工討論,決定給傳道人提薪。

調薪之後,聽到了一些不贊同的聲音,比如,是不是發得太多了?再比如,傳道人不是應該過簡樸生活,靠信心度日嗎?所以,按照最低生活標準發薪就好。不足的地方,傳道人可以透過禱告,求上帝供應。這樣才夠屬靈。

教會的崔長老,事業成功,擁有5000多呎大的房子。他開放自己的家,給幾個團契、小組和長執聚會,並理所當然地成為教會邀來的外地講員的臨時居所。

然而,每次他聽到講臺上,強調信徒要過簡樸生活,他就陷入掙扎:是否該賣掉大房子,遷入“夠住”的房子呢?是否該停一下,不要整天為收拾房子、採買、聯絡、準備聚會設備、安排接送等事情,搞得內心亂糟糟呢?

由此,也在教會內部引發疑問:基督徒的生活品質,是否就該低檔些呢?是否簡樸才符合聖經呢?是否節省才比較屬靈呢?

簡樸呼聲出何方

其實,聖經中並沒有明文規定,每個人都得過簡樸生活。那麼,我們為什麼時常聽到教導“信徒要過簡樸生活”呢?這應是受源於3世紀末、4世紀初時的苦修主義思想,以及名人聖徒的影響,如德雷莎修女等。

福音在新中國初期廣受逼迫時,無數信徒都過著極其貧窮,甚至是困苦的生活。正是在這種困境中,他們經歷到了許多神蹟奇事,信心得到極大的提升。

而近些年來,物質的豐盛、社會道德水準的降低,又強化了很多人“簡樸生活才是出路”的理念。有些牧者亦想藉此提升信徒對上帝的信靠。這種初衷是好的!

知識經驗要平衡

歸根結底,這種心聲也只是經驗的總結而已。

過度強調“簡樸”,一方面會有陷入本末倒置的危險——德雷莎修女之所以能夠過簡樸生活,是她內在豐盛生命的自然流露,而非簡樸生活成就了她的內在生命。另一方面,則有陷入經驗主義的危險,導致我們依靠經驗過於依靠上帝的話語。

當然,不是說經驗不好,而是說,對於非真理性的知識和認知,我們要有平衡的態度。否則,過猶不及——過度自信就是驕傲,過度節儉就是吝嗇,過度敏銳就是敏感……

“俺家棉被用了40多年了,還是俺結婚時絮的呢!”70多歲的劉女士,經常用這句話來顯示自己的勤儉。

不過,她的哮喘病老是犯。女兒帶她去醫院檢查,偶然提到了老棉被的事,醫生建議她趕緊更換床上用品,以隔離過敏原(棉被使用時間過長,易滋生黴菌、蟎蟲,引發過敏、哮喘等呼吸道疾病)。

此外,還有些老人為了省電,看電視不開燈,結果患上青光眼;有的不捨得扔過期藥,險些因此致命;有的老兩口共用一副老花鏡,導致頭暈、噁心等不良反應……這些都告訴我們:過於節儉會因小失大,損害健康。

如果再進一步走向極端,就成了苦修和律法——苦修是過度自律,律法是過度律他也。

這正是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2:22-23中所責備的:“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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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任何時候,我們都應該強調“聖經怎麼說”(同樣,要有平衡的態度,不能顧此失彼,或重這輕那)。

沒有錯,聖經中確實有信心和屬天價值方面的教導。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簡樸生活就等於信心生活或者屬靈生活。聖經只是嚴肅地指出,屬天價值必須成為我們的生活標準(《弗》4:20-32)。

聖經所看重的,不是外在的一切,恰恰是內在的心靈。因為一切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參《箴》4:23)。

就以使徒保羅為例,他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饑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腓》4:12)。

保羅並沒有說他只知道怎麼處卑賤、饑餓和缺乏。相反,他也知道怎麼處豐富、飽足和有餘。

  • 勿走極端

作為基督徒,我們不能走極端。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確實是客旅。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刻意追求金錢、富裕。然而,我們也沒有必要刻意去追求簡約和貧窮。這種自我虐待,對敬虔和忠心,毫無幫助。

我們追求的,不是更多,也不是更少。當我們的目光放在這些屬地擁有上的時候,就已經錯了。多也好,少也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主而活,做好管家,求祂的喜悅。

很多人可能會說:“這個我知道啊!但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主耶穌在《路加福音》6:20中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上帝的國是你們的。’”

其實,主所關注的,都是在永恆中有價值的事。這裡的“貧窮”,也不例外。它與《馬太福音》5:3中的“虛心”,在希臘原文中是同一個字根。而《馬太福音》5:3,《現代中文譯本》是這樣翻譯的:“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是天國的子民!”

因此,《路加福音》6:20中“貧窮的人”,不是指沒錢、日子清貧的人,而是指“謙卑虛己的人”。恰恰是這種自認靈裡貧窮的人,才會深深認識到自己的軟弱、無用,因而謙卑。

謙卑虛己的人,和虛假的謙虛者大不相同。他們是上帝眼中真正的“貧窮人”。他們肯在上帝面前降卑自己,所以上帝反倒高舉他們,使他們蒙福得產業(《詩》37:11,《詩》76:9,《箴》22:4)。

  • 誤解例一

當然,聖經中還有一些地方,我們容易錯解。如,《路加福音》18:18-25中記載的少年官,問主耶穌,他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主耶穌回答:“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18:22)

這容易使我們誤解,認為一無所有才能進上帝的國,才能跟隨主耶穌。

事實上,耶穌的回答是針對這少年人生命中的問題。

當耶穌問他是否遵行誡命的時候,他回答:“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路》18:20-21)實際上,他最大的問題,是愛財勝過愛上帝(違背了十誡中的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參《出》20:3)。他後來憂憂愁愁的離去,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耶穌才會感慨:“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18:24)

可見,耶穌說要變賣一切,並不適用我們每個人——除非,我們和那少年人有同樣的問題。不過,耶穌這句話的原則,就是要擺對生命中的優先次序,適用於我們每個人。

如果我們的次序出了問題,沒有把上帝放在第一位,耶穌也會同樣挑戰我們。

  • 誤解例二

聖經中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也容易讓我們產生誤會,尤其是亞伯拉罕所說的這句話:“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25)

其實,不是貧窮、簡樸使拉撒路進入天堂,也不是富足、無憂使財主掉入地獄。能否進入天堂,在新約年代,只和是否相信耶穌有關,舊約中則看人是否遵行上帝的話及其律法。

耶穌之所以講這個財主的故事,並不是為了闡述進入天堂的條件,而是說明人生的重要主題。正如解經家摩根所說:

首先,耶穌指出善用今生權益的重要性。這裡的財主,沒有做錢財的好管家,沒有利用錢財做有意義之事。

其次,耶穌指出,人死後去天堂,還是去地獄,取決於他生前。這財主活著的時候,專營己利。雖然大家都認為他好,對他交相讚美,但上帝厭惡他。

再次,財主的生活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他的靈魂已經腐壞了。他一旦死亡,就進入地獄,那是他自己造成的。

最後,耶穌指出一個驚人的事實:人若不為道德所影響,也不會為奇蹟所影響。正如聖經記載的一樣:那些猶太人和祭司長不但不信耶穌的奇蹟,反而連復活的拉撒路也想殺掉(參《約》12:10)。

重點,是我們的心

綜上可知,聖經沒有強調人人要過簡樸生活。不過,聖經確實告誡我們:“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重點,仍然是我們的心。

使徒保羅盼望上帝的兒女能丟棄屬世的心,竭力“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6:11)。因此,簡樸、富足與否都不是重點,這些外在的事物與我們內在的心靈,無法相提並論。

上帝最看重的,是我們的心。沒有愛上帝的心,再貧窮的生活與我們也無益;有愛上帝的心,再多的財富與我們也無損。

若是簡樸、貧窮能夠使我們更愛主,那就寧願一生簡樸、貧窮;若是富足、豐富能夠使我們更愛上帝,那就寧願一生富足、豐富。無論如何,全心愛主、遵行祂的話,才是正道。

唯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善用今生所擁有的一切:時間、身體、恩賜、才幹……只為多愛上帝,多認識耶穌。正如使徒保羅所努力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9)

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博士。現居北京。

4 responses to “生活“簡樸”才算屬靈嗎?(高山)”

  1. 林保羅 Avatar
    林保羅

    簡樸跟屬靈並無對等的關係..一個基督徒是否屬靈?要從他的日常生活中是否努力按照聖經(神的話語)努力的活出信仰..節初屬靈的果子..聖靈是真理的靈..誇口自己是屬靈的人..若不努力活出話語..如雅各書所說..聽道而不行道是說謊的信仰生活..知足常樂..就是懂得如何區分{想要}與(需要)..當想要多於需要時..就是貪心..攤心是一切罪的源頭..簡樸不是苦待自己..讓自己變得生活困苦以致生病..哥林多前書說神給我們恩典與豐富.並不是為了我們自我享樂…而能多眷顧貧窮軟弱的人..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璧如說吃一客王品牛排要2000元..但是為了能跟更多人分享牛排..改吃一客200元的平價牛排..省下的錢可以救助/分享給更多的人..這樣的簡樸生活是符合聖經的教導..不求自己的益處..要求眾人的益處..文章的崔長老是神給祂的祝福..而他也開放作福音的事工..這是合神心意的事..不該用”簡樸”的框來要他做任何的奉獻…但若是神親自對他的呼召..而他也有對等的信心回應..他知道如何運用他的財富為主擺上..都要按著他的信心而為..不該定罪於他..以上拙見..

  2. 林保羅 Avatar
    林保羅

    補充我的上一篇回想..我再教會教導過弟兄姊妹..我們凡事要三思而後行
    1.是否讓神的名的榮耀?
    2.是否讓別人得到益處?
    3.是否跟自我的靈魂德就有益?
    基督徒所有的言行舉止都事為了要榮耀神而活..

  3. 一位娣妹 Avatar
    一位娣妹

    您对基督徒不饮酒的问题有什么助言吗?我留学这么多年都不曾饮酒,因此教授总是跟我说教,说圣经上并没有规定不能饮酒,甚至一位教授还曾是教会的执事,却和我说生活不是像我这么过的。我曾以不饮酒为傲,我在人前不饮酒,可是最近开始和一个好朋友喝酒,我觉得这真如歌罗西书二章二十三节说的一样。是因为这个朋友我现在才看清自己肉体上的本质吗?

  4. 林保羅 Avatar
    林保羅

    喝酒的動機是甚麼?無聊?心情不好?若是這些原因不要”藉酒消愁”..這是不好的..又傷身體..酒醉後失態..讓人嘲笑你也虧損神的名..這不好..也不可行..若是酗酒..就更不好..因為我們的身體是神的殿..不可損害..若是因身體健康的因素為了心臟或是血液循環..醫生建議下..尚可行..哥林多前書10章23-24節做任何事情不是為求自己的益處而是求眾人的益處..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屬靈的意義是:求讓別人的信心有益處..若有人的信心是認為不要喝酒..為了他的信心的益處(不要絆倒他的信心)..就不要再他的面前喝酒..再看哥林多前書10章31節無論吃/喝.做任何事都是為了榮耀神..不要貪杯更不要醉酒..按著你個人在話語上信心的領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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