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蕭靜馥
前些天,回到離開許久的母會。在停車場遇見一位多年沒見的姐妹。
我發覺她久久逗留在車子邊。原來,她的兒子John不願進教會,情願留在車上聽音樂。
她說,自從兒子進了高中,就告訴父母,他要重新考慮上帝是否存在。他認為父母騙了他多年,讓他相信了一個編造出來的上帝。
這位姐妹還說,自己的女兒Esther上了大學後,也再沒有踏入教會的門……說著說著,她的眼裡充滿了淚水。
回想起當年可愛又乖巧的John和Esther,是我主日學班中最認真背誦經文的孩子,非常有禮貌。母親為了這兩個孩子放棄了工作,留在家中專心培育他們,每天忙進忙出,就為了接送孩子學鋼琴、踢足球、學中文。怎麼也想不到,會有現在這種情形。
華人父母最重視的,就是孩子的教育。
孩子還小的時候,父母就為孩子的學業、課外活動,花盡了時間、精力。等到孩子到了青少年階段,與孩子的關係,又成了父母們最富挑戰性的功課。接著,孩子的交友、成家、立業過程,父母就像後座的乘客,不僅不能控制駕駛盤,還要與他們一起經歷驚險的轉角。
孩子的信仰問題也不例外。父母盼望孩子們在教會中長大、接受聖經的教導、成為正直的人。“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 22:6),正是基督徒父母的座右銘。
不過,雖牢記了這節經文,但在實際操作上,父母也不是很有把握。什麼是“當行的道”,如何使孩子“到老也不偏離”?父母也只是半猜半疑。父母自己還有沒對付的罪,也未能完全瞭解上帝的旨意呢!
“榜樣”的失敗
像John和Esther這種情況,時有聽聞。最令我震驚,也是最令我傷心的,是過去二、三十年來兒童事工和青少年事工的狀況——根據George Barna 2001 年所作的統計,“孩子一到青少年,去教會的人數極度下降。高中以後,只有三分之一的孩子還會繼續去教會。”(註1)
Fuller Youth Institute則報告:“在高中時去過青少年團契的孩子,其中40-50%在大學不再堅持他們的信仰。” (註2)
雖說這不是針對華人教會所做的統計,但據我個人的觀察,華人教會也不例外,甚至更嚴重,20年前就已被牧者注意了(註3)。就是我自己牧養過的教會,也未必倖免。
為什麼兒童及青少年事工培養出的下一代,“傷亡”如此慘重呢?我們不是盡了本分了嗎? 我們不是花了時間和精力了嗎?
對此,難道我們只能歎一口氣,說“把結果交給上帝吧”?在我們不斷忙於事工時,我們是不是需要靜下來,反思一下過去這幾十年的工作?
聖經中有一個少年人的例子,正可以給我們借鏡。他的故事,三本福音書裡都有記載(《可》10:17-31;《太》19:16-30;《路》18:18-30)。他本是一個有屬靈智慧的年輕人。他敬虔地來到主前,跪倒求問永生之事。他相信主會給他確切的答案。
他又有一顆難能可貴、追求永生的心。他問:“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可》10:17)單是孩子有這個心志,就已經是許多父母夢寐以求的了。
他很肯定地回答主耶穌,他從小就遵守了誡命,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作假見證、不虧負人、並且孝敬父母,加上愛人如己。也就是說,他熟讀聖經,又遵行誡命,是知行合一的信徒。
但他猶覺不足,想:我還要做些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又說,他是作官的,一個富有的官。用現今的話來講,就是他事業有成,經濟穩定。對任何父母來說,有這樣的兒子,真可引以為榮,實在是一個“走當行的道”的孩子了。毫無疑問,他也是許多華人父母心中兒女的典範。
然而,他終究是憂憂愁愁地離開了主。因為主耶穌看到,他完美的外表,遮不住他裡面一個嚴重的破洞。
主耶穌愛他,便願意點明他不能缺少的“一件”。主耶穌對他說:“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可》10:21)
我初讀此,有一點困惑:變賣所有,和來跟從主,這是兩件事情,為什麼主說是一件呢?再想深一層就發覺,真願跟從主的人,必會照著主的話去行,也必會相信主的話的實在──財寶是要積在天上的。
這個年輕人雖願意跟從主,但捨不得他的錢財。他不相信主的話,不信靠主,不聽從主。於是,主說:“倚靠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可》10:24)
這個年輕人終於選擇了倚靠錢財,而不是凡事都能的上帝。他缺少了那不可少的一件,成為他不能承受永生的關鍵。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0:42中,對馬大說,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不可少的——“不可少的只有一件”,也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太》22:37)。少年人說,誡命他都遵守了。然而他卻不知道,在實際生活中遵守誡命,是需“盡心、盡意、盡性愛主你的上帝!”愛上帝,表現在信靠上帝。當在“錢財”和“主”發生衝突時,就能分辨出這位少年人,是願意倚靠那凡事都能的上帝呢,還是倚靠自己的錢財。
我們跟從主耶穌,有沒有缺少這一件呢? 我們身為基督徒父母,有沒有儆醒,凡事信靠主?
一般人認為,“變賣所有,跟從主”,是苛刻的要求。現在的基督徒,也沒有人變賣所有才跟從主。然而我們所在意的世俗之物,與“跟從主”產生衝突時,我們會定意選擇主嗎?
我與夫婿牧養教會多年,經常看到基督徒父母做選擇時,恰如陳炳中牧師在《今日華人教會》中寫的:
“以前我在英文高中團契擔任輔導時,父母希望我可以多關心他們孩子的靈命,要他們固定聚會。但在美國大學入學學術能力測驗(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或大學先修課程(Advanced Placement)考試前,又希望小孩不要來教會,在家專心預備考試。
“這樣的優先次序,對孩子潛移默化,加上青春期本來就有的反叛、與父母關係的惡化,而且這上帝又是父母的上帝,常讓這些第二代的基督徒長大到自己能做決定時,和上帝的關係疏遠或緊張。 ”(註4)
不僅初信主的基督徒父母會如此選擇,就是教會的長執,也常暫時把主放在次位。
父母在為孩子做選擇時,同時也是在教導孩子如何選擇。如果常把功課、課外活動、音樂及運動比賽、金錢、時間擺在主和主的教導之前,孩子自然意會到,父母的言教不需在生活中實踐。
不要用“做”代替“信”
不能選擇“那上好的”,正是因為我們不能信靠那凡事都能的上帝。我們覺得倚靠自己“做些什麼事”,比信靠上帝更為可靠。聖經中這少年人也是這種觀念,所以他問耶穌:“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這與上帝給我們福音的心意恰恰相反。祂要我們領受祂的恩典(本乎恩),完全信靠祂(因著信),而不是靠自己做什麼(不是出於自己,參《弗》2:8)。
這少年人可以背誦聖經、遵守誡命、用功讀書、爭取高位,但從小“倚靠自己”的習慣,卻成了他“跟從主”的絆腳石。
這段故事,與它前面一段的經文——“小孩與耶穌”(《可》10:13-16;《太》19:13-15;《路》18:15-17),成了很強烈的對比。小孩子(或嬰兒),沒有能力、地位、金錢,不熟悉聖經知識,也未必能遵守誡命,主耶穌卻稱他們為承受神國的模範。
我們在養育孩子時,是否把他們年幼時的謙卑、倚靠,扭曲成了“靠自己的能力”,從而不懂得倚靠天父?我們應把“靠自己”的心態傳給他們,還是向孩子們學習倚靠的心呢?
每當有弟兄姐妹打電話給我們,哭訴兒女離開教會,甚至信仰時,我們的心與他們一起悲痛。
父母們,讓我們與孩子一起來,經歷上帝萬能的帶領吧!讓我們在“世俗之事”與“主耶穌”有衝突時,選擇主。讓我們將自己倚靠上帝的經驗,傳承給孩子,成為他們倚靠上帝的根基。
讓我們踏出信心的腳步,遵行上帝的旨意,哪怕那旨意在人看來是不能成的。
註:
1. Barna,G.,Real Teens(Grand Rapids, MI: Baker, 2001), p136.
2. Powell, K. E. & Griffin, B. M. , Sticky Faith(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1), Chapter 1.
3. Helen Lee and Olsen Ted,“Silent Exodus: Can the East Asian Church in America Reverse the Flight of Its Next Generation? ” Christianity Today. Vol.40(9), August 1996.
4. 陳炳中,《新與辛:牧養北美華人教會新生代的困難》,《今日華人教會》,2014年12月。http://www.cccowe.org/pdf/cct/201412/P09.pdf。
作者為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神學教育哲學博士。現任北美中華神學院及基督工人神學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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