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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春深對今日“回宣”的啟迪(亦文)

亦文

本文原刊於《舉目》50期

       因為研究教會史,我常有機會閱覽宣教士的傳記,每每超越時空,與感人的生命在書中相遇。

        海春深(George K. Harris, 1887-1962)的傳記,《火炬傳千里:宣教士海春深在穆斯林中的生命見證》(註1),放在書架上很久了,一直被其他的書籍占了先機。直到去年底,才有機會仔細展讀。

        書中沒有驚天動地的神蹟奇事、萬人歸主的輝煌場面,卻描述了一位西方基督徒,為了亞洲穆斯林的緣故,數十年如一日,默默擺上,謙卑、智慧、堅毅。

        海春深是美國人,很早就對穆斯林事工有負擔。他一直以為,神會差遣他到伊斯蘭國家去。誰知,神最後引領他加入了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委身於中國的回民。

       說到內地會的回民事工(即“回宣”),不得不提博德恩(William Borden, 1887-1913)。他出生於非常富裕的家庭,畢業於耶魯大學。但是他放棄輝煌前程,決定前往世界上最艱難的宣教工場之一──中國河西走廊的回民族群。

        赴華途中,他先在埃及短暫停留,學習阿拉伯語。誰知竟在短短幾個月中,感染上腦膜炎,遽然辭世,享年僅25歲。

        博德恩的死,震動了整個西方教會。在他去世3周年的紀念聚會中,著名的回宣傳教士池維謀(Samuel Zwemmer),在博德恩母親的紐約寓所帶領禱告,求神興起更多的青年學子,去完成博德恩的未竟之功。

        同一天晚上,芝加哥慕迪神學院的禱告會上,神奇妙地將海春深的志向,由尼日利亞的卡諾,轉向了中國的甘肅——那裡有300萬回民未聆聽福音。

        17年後,1933年,海春深和池維謀在蘭州首次相見,說起17年前的那個特別的晚上。撫今思昔,更深信神對禱告的回應。

深入學習語言、文化

       要瞭解顧海春深的回宣生涯, 可以從他自己的一段話開始:

        “前幾天,有人問我:‘你怎麼會愛穆斯林?他們是相當驕傲、狡詐、頑固的。’這一問題,讓我們陷入深思。我們在這些人當中作工,缺乏果效,是不是由於對他們缺乏愛心呢?”(註2)

        不僅是西方人對穆斯林抱有種族優越感,漢族對回民也持大漢族沙文主義。然而,宣教士的愛心,絕不能建立在刻板印象(stereotype)和虛幻浪漫上。海春深的愛心,首先表現在他毫不吝嗇地投入時間、精力,深入瞭解福音對象的語言文化。

        抵達中國那年,海春深已經29歲,早已錯過了學習語言的最佳年齡,但他早年的藝術天分,使他對中國的象形文字和阿拉伯文的書法,特別有感悟力。

        雖然絕大部分中國回民以漢語為母語,但他們仍沿用阿拉伯語詞表達宗教思想。他們對中文的福音小冊子不屑一顧,卻很少拒絕或撕毀封面印有阿拉伯文的中文書冊。

        在伊斯蘭世界裡,人物畫和風景畫都被視作幾近偶像崇拜,最高的藝術形式乃是優美的阿拉伯書法。內地會的第一張中文和阿拉伯文的雙語福音海報,乃是由蘭州的回民事工傳教士濮馬可(Mark Botham)設計,而後跨越重洋,請埃及書法家寫成,再寄回中國,歷時一年有餘。

        針對穆斯林的這一傳統,海春深殫心竭力,設計了一系列中文和阿拉伯文對照的印刷品。他沿街尋找機會,和男性回民寒暄,然後把對方的名字用阿拉伯書法寫在福音小冊子上,送給對方。

        他的阿拉伯書法之道地,竟使得一份全國發行的穆斯林報紙,在內頁複製了他的海報和傳單,並加注說明:“我們中國只有幾位學者能夠寫出這種字體。本報願意獎賞能夠提供這位穆斯林身分資料的人,他竟然背叛我們的信仰,歸向異教。”(註3)

        回宣,無論對漢族,還是對西方宣教士而言,都是跨文化宣教。筆者想問,有多少位華人回宣勇士,可以抵擋急功近利的誘惑,願意像海春深一樣,先下幾年功夫,掌握阿拉伯的口語與書寫文字?

        內地會撤離中國時,海春深已60多歲。然而神沒有消滅他心中向穆斯林宣教的感動,引領他向泰國南部的馬來穆斯林,傳講“爾撒”(耶穌)的故事。

        在那裡,他沒有停止學習新的語言。當一位新宣教士(也就是日後為海春深立傳的布麥克, Malcolm R. Bradshaw),向他請教“回宣秘訣”時,他從書架上抽出一本用爪威(Jawi)文字寫成的馬來文書籍——馬來人把爪威字母視為自己“奧秘的書法”, 外國人一般是不會花心思去學的,通常只學用羅馬字母拼寫的馬來文——然而海教士已經精讀了這本《先知編年史》,從中揣摩到馬來人的思維模式,更以此作為培 訓回宣傳教士的基礎課程。

尊重習俗、風土人情

        內地會傳教士作家賴恩融(Leslie Theodore Lyall),提供了海教士宣教生涯中的一個側影:海春深住在西寧的時候,為了與穆斯林交朋友,絕對不讓豬肉“玷污”自己的住所。此舉極有效地贏得了當地 穆斯林的信任與尊敬,連阿訇、毛拉在內的穆斯林學者,都願意登門造訪,向他請教真理(註4)。

        西方人以乳製品和牛羊肉為主食,因此,他們“杜絕豬肉”,比漢族宣教士更加不易。而且這樣的挑戰,不是每週一天,或每天一頓,而是長年累月,始終如一。因為,如果有一個人看見你背地裡吃過一次豬肉,便可以摧毀你幾年積累起來的信譽。

        有事實顯明,我們華人信徒似乎還沒有意識到,“豬肉”對宣教有何等大的影響。據一位資深學者透露,現今在伊拉克的一些中國籍傳教士,不僅不通任何阿拉伯語系,還以養豬為業!最終,他們因為職業轉型不成功,而被迫離開(註5)

        海春深的愛心,也表現在他對穆斯林風土人情的尊重上。當年,即便是富有經驗、特別強調文化認同的內地會,也在回宣事工上犯過忽視當地習俗的錯誤。前文所提到 的博德恩,臨終前將遺產捐贈內地會,用作西北回民事工。內地會用這筆經費,在蘭州修建了一所以博德恩命名的醫院(即Borden Memorial Hospital,今為蘭州第二人民醫院)。

        當時,蘭州穆斯林領袖提議,醫院應建在黃河靠蘭州市區的那一邊(南岸),因為“帶病人過橋是 不吉利的”。但是,內地會出於衛生條件的考慮,最終決定將醫院建在黃河北岸(筆者到蘭州時發現,黃河之南岸靠近市區,但是背陰;河之北岸背山向陽,採光 好。也許這是西方醫護人員選擇將醫院建在黃河北岸的緣故)。

        因為未採納回民領袖的建議,這所醫院自建成後,一直沒有贏得穆斯林的好感。後來, 對回宣頗有負擔的院長金品三(George E. King),在有“小麥加”之譽的河州(今臨夏),另建了一所回民分院。海春深在這個醫院中耕作多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有一次,一位在潞安漢人中工作的宣教士,陪同海教士前往當地清真對寺拜訪,目睹了海教士如何贏得穆斯林的信賴與尊重。以至於那天他們對海教士的福音信息,不但不表現出排斥,還耐心聆聽,取得了一般宣教士無法想像的效果。據《火炬傳千里》記載(第92頁):

        “清真寺的領導阿訇初時對他們很冷淡,但是看見他們脫了便鞋,小心翼翼地繞過禮拜用的墊席時,他就變得稍微熱情一點。清真寺內有一本非常精美的《古蘭經》裝訂 本,他們兩人提出要看一看。春深接過來,從口袋裡掏出絲質手帕,小心地擦拭著經書的封面。那位穆斯林導師臉上本來帶點警戒和懷疑的表情,頓時就放鬆得多 了。到春深用洪亮的聲音讀出上面的阿拉伯文時,便完全贏得本來冷淡的阿訇和圍觀群眾的心。”

        那位宣教士在那天所學到的功課,對今天的回宣傳教士而言,也是非常寶貴的。有人說,細節決定成敗。我們的日常所行,比所言更容易影響到受眾。海教士的舉動,看似簡單,其實凝聚了多年的觀察與揣摩,加上甘心向神順服、向人謙卑,才達到如此的效果。

        海教士對穆斯林觀察入微,一雙敏銳的眼睛絕不輕易放過傳福音的機會。有一次,他和幾位宣教士到泰國中部一個佛教徒群居的小鎮上,他忽然指著遠處溝渠邊洗漱的人說:“那裡有個穆斯林,我要去看看。”

        那人果然是穆斯林,兩人相談甚歡,還提到了耶穌基督。事後,同行的宣教士問海教士,如何在眾多佛教徒中發現了穆斯林,他回答:“他洗下臂的時候,用了一種宗教禮儀的動作。”(註6)

君子之愛 愛人以德

        中國有一句成語:愛人以德。海春深的愛心,最終表現在他將穆斯林引向真理。

        有 一位神學教育家說過,引向天父上帝的道路只有一條,但引向耶穌基督的道路,卻可以有無數條(註7)。筆者認為,尋找文化上較易接受的方式,引出福音信息, 乃是宣教士最見工夫的地方。若向佛教徒傳福音,卻不懂佛經,向穆斯林傳福音,卻不懂古蘭經,結果只會隔靴搔癢,甚至適得其反。

        在這一方面,“海氏處境神學”,給後來者樹立了榜樣。譬如,在海春深設計的福音海報中,基督的救贖由祭壇上的羔羊來代表,避免使用十字架。一方面,這是借用穆斯林用動物獻祭的傳統,另一方面,又避免因接近羅馬天主教的圖像,而引起穆斯林對十字架產生排斥心理。

        海教士與穆斯林慕道友談道時,也儘量避免使用“神的兒子”這個稱謂,以免無端引出“神沒有女性伴侶”的爭論。海教士的佈道,總是既儘量全面體現福音的精髓,又不會因技術上的問題觸怒穆斯林(註8)

        基於穆斯林對伊斯蘭經典的崇拜,海教士智慧地援引《古蘭經》帶出“太初有道”的真理。他先請回民學者誦讀《古蘭經》第4章第171和172節。對方往往讀到 “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便嘎然而止,並加上評論:“原來爾撒(耶穌)只是一個‘使者’,並不是真主的兒子!”這時候,海教士會用穆 斯林的傳統來反駁他:“你當知道,讀《古蘭經》時,遇到jeem (一種阿拉伯符號,相當於中英文中的逗號)之前,是不該停下來的。而且你們應該遵從早期抄本的標點!”

        如果對方還是拒絕往下讀,也難不倒海教士,他會捧起經書,自己讀完這一節:“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祂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相當於說爾撒是神的“道”),只是從祂發出的精神(相當於說爾撒是神的“靈”)。”

        海教士並加以解釋:“如果你讀福音書,就會明白這些難解之言。爾撒從麥爾彥誕生之前就已存在,因此遠超過任何由人充當的先知。”(註9)

        多年的回民事工,也使海春深深知,必須向穆斯林強調“基督復活”之教義。穆斯林否認基督的死(註10),為的是否認其復活。因為,如果承認耶穌從死裡復活,耶穌便顯然高於穆罕默德等所有先知了。
但是,穆斯林同時又相信,一個時代只能有一位大先知。而這正為海春深打開了福音的切入口。他問穆斯林:“按照你們的信仰,如果耶穌仍然活著,那麼今天仍然是‘耶穌時代’。另一位先知穆罕默德,又怎麼可能出現呢?”

        然後,海教士加上一句:“事實上,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也復活了,並且永遠活著。他的‘時代’,永無盡頭。” (註11)

        不過,深諳東方文化的海教士,也非常注意給穆斯林領袖保留面子,免得對方顏面掃地、惱羞成怒。有一次,“先知時代”的討論,又一次使一位年邁的教師陷入困 窘,海春深便轉向輕鬆的話題。隨後,當72歲的老教師發現,自己尚比海教士小一兩歲時,大為寬慰。因為按東方人的禮儀,輸給長者並不算太丟人(註12)。

        可惜的是,現今我們中間一些年輕的和不太年輕的“福音勇士”,為爭辯而爭辯,到了得理不讓人的地步,不僅失去了愛心見證,也失去了向對方繼續傳福音的機會。

        一位在台灣服事的內地會宣教士,特別提到:“要記得中國人是很有自尊的民族。”隨即他又加上一句:“其實我們都是如此。” (註13)。但願中國信徒成為宣教士的時候,千萬別忘了維護其他族群的自尊心。

“我們沒有那樣榮幸”

        最後,不可避免要談到的,是當時深入中國內地的西方傳教士及其全家,為福音所付出的代價。賴恩融提到,蘭州埋葬了宣教士的19個年幼子女,而信主的穆斯林卻連19個都沒有(註14)。

       有一年,海家的長子約翰和長女美蘭,雙雙染上了百日咳。隨後,神留下了他的長子,擷取了他的長女。幾年後,小兒子華特,也因無名病症突然去世。剩下的3個孩 子,又在一次航行途中,險遭海盜的毒手。多年後,海夫人也葬在泰南的宣教工場,她的墓碑上刻著英、泰、中、馬來等4種文字。

        和絕大部分內地會傳教士一樣,海春深一生簡樸,帶著一個破舊的行李箱四處奔走。在中國,為了能接觸到散居在山區的回民,他孤身上路,經常為當晚“沒有枕頭的地方”,而仰望神的供應。

        在泰南,為了向更多的馬來穆斯林作見證,他刻意選擇擁擠的三等車廂,而放棄使用“神職人員通行證”購買優惠的二等車票。即便如此耕耘了數十年時間,他仍未能眼見歸正的穆斯林信徒建立教會。“我們沒有那樣榮幸”,這是海春深教士的回答,也是他的遺憾。

        對一位忠心的宣教士而言,還有什麼試煉,比事工沒有果效更大呢?在前景黯淡中,又究竟是什麼,支撐著他始終委身回宣事工,直到被主接去呢?答案或許仍然是他那建立在神應許之上、被十字架上的犧牲所激勵的真摯愛心。

        中國教會緬懷這位宣教先驅,不僅因為他是赴華宣教士,也因為中國早期的宣教團隊──遍傳福音團,在成立之初(1946年),領隊的馬馬可牧師,向海教士學習過阿拉伯語,裝備自己以實踐“福音傳回耶路撒冷”之異象(註15)。

        不論我們會不會比海教士“更榮幸”,我們都應該效仿他謙卑的樣式去服事穆斯林,如同他效仿基督一樣。

註:
1. 布麥克,《火炬傳千里:宣教士海春深在穆斯林中的生命見證》(香港:新生資源中心,2006年版)。英文原著:Bradshaw, M. R., Torch for Islam: A Biography of George K. Harris, Missionary to Muslims,( London: Lutterworth Press, 1965)。
2. 內地會月刊China’s Millions(《億萬華民》), 1942年7月號。
3. 布麥克,第76頁。
4. Leslie T. Lyall,A Passion for the Impossible: The Continuing Story of the Mission Hudson Taylor Began,(London:Hodder & Stoughton,1965), p.157.
5. 陳劍光,《中國大陸基督徒團體的宣教運動──“福音傳回耶路撒冷”運動》,《基督教學術》第九輯(上海三聯書店,2011年)。
6. 布麥克,第151頁。
7. 新西蘭克里神學院的老師Myk Habets,在2009年奧克蘭一次研討會上所說。
8. 布麥克,頁69、123。
9. 布麥克,頁111-113,海教士1944年的日記。
10. 按照穆斯林的說法,爾撒並沒有釘死,而是另一個人代替他死在十字架上。
11. 布麥克,頁164。
12. 布麥克,頁183-184。
13. 姚如雲教士(Gordon Hudson Aldis)為內地會140周年台灣地區感恩特刊所撰寫的《我們應該知道的事》一文,第11頁。姚如雲教士先後在中國重慶和台灣從事宣教事工。
14. Leslie T. Lyall, p.155-156.
15. Leslie T. Lyall, p.159.

作者來自上海,現旅居新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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