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驊
本文原刊於《舉目》83期和官網2016.12.26
過去10多年,亞洲的華人教會人數增長明顯。因此愈來愈多的教會發現,不只要帶領人進入教會,更要在人信主後,對其進行“門徒訓練”(discipleship,或譯為“作主門徒的實踐”,註1),帶領人跟隨耶穌,將來亦能帶領他人跟隨主。
許多教會也發現,北美的華人教會正在快速老化。於是紛紛開始重視“門徒訓練”,以促教會持續成長。
類似的反省,也出現在北美神學家,以及基督徒學者、作家的著作中。
聖經學者Michael Wilkins的經典之作《Following the Master》,屬靈操練大師 Dallas Willard的《大使命與大抗命:再思耶穌的門徒訓練》(The Great Omission),在北美推動門徒小組已久的Greg Ogden牧師的《Transforming Discipleship》等都強調,教會的核心使命不是教堂擴建、會友人數成長,也不是舉辦更多活動、吸引人來參加,而是造就門徒。
三個“斷裂”
筆者在2013年到2014年之間,和15位不同教會背景的牧者,就北美華人教會帶領年輕人實踐“門徒訓練”,進行了訪談。訪談全程錄音,而後使用了6步驟的質性分析法(註2)。
經過分析,發現了3個“斷裂”:
第一,信徒與門徒的斷裂:許多教會無形中傳達了一個錯誤概念——只有認真追求的信徒,才需要學習作主門徒。
第二,裝備課程之間的斷裂:門徒訓練常淪為眾多課程的一套。結業之後就結束,或被推向下一系列的課程。
第三,個人與群體的斷裂:華人教會的門徒訓練往往強調師徒制,有明確的上下關係,而缺乏健康、完整的教會觀,缺乏與整個門徒群體和普世教會連結的意識。
碎片危機
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在他的名著《德性之後》(After Virtue)中指出,當代西方文化的問題不是多元,而是破碎(fragmentation)。我們活在分崩離析的世界中。
威爾森(Jonathan Wilson)將麥金泰爾的論述延伸,提醒教會,如果忘記自己存在的目的,那麼即使幹了很多“基督徒的事情”,但因為目的不正確,“那活動便是不忠心”(註3)。
筆者對此深有同感。當我們失去目的之時,實踐便破碎化。我們被一堆“重要的事”拉扯,忙碌地從事各樣活動:探訪、傳福音、帶小組、教主日學……
萊特(Christopher Wright)感嘆,現今許多教會陷入危機,把信仰和生活分開,把宣講和彰顯榜樣分開,把傳福音和作門徒分開(註4)。這種二分法,往往造成教會擇一而偏重,扭曲了上帝賦予教會的使命,也使基督徒的信仰變得支離破碎。
萊特提醒教會,我們要向這世界宣告聖經所啟示的大故事,一個賦予生命和萬物意義的大故事。
教會是上帝所召聚的百姓,是基督的身體,是聖靈的居所。門訓和宣教不應視為教會的兩個事工。教會也不是為了推動門訓和宣教而存在。
萊特提醒我們,教會本身就是上帝宣教(God’s mission)的結果,也為上帝的使命(God’s mission)而存在。教會要在這個破碎化的時代,忠於上帝的使命,以及上帝造人的目的,見證上帝的心意。
四個建議
對此,我有下列4個建議:
第一,教會需要調整自己的態度,忠於宣教的上帝。
當教會忠於宣教的上帝,並明白自己正是上帝宣教的成果時,就會從“以門徒訓練來培養、留下同工”,轉變為“訓練和差遣忠於上帝使命的宣教士”。
教會門訓事工的目的,不是要留下會友來服事,而是培養能隨時宣教的宣教士——每個基督徒都被呼召來見證復活的主,都是宣教士。
以北美為例,許多北美華人教會以發展ABC(America born Chinese,美國出生的華裔)青年事工,來“留住”華人父母。教會亦寄望於ABC長大後,留在原移民教會,以延續教會的發展。
然而若擺脫以“移民教會”為本的中心,而以“上帝的國”為中心,那麼在面對ABC事工時,也許北美華人教會的重點就不再是“留不留得住”人,而是“差不差得出去”。
比留不留得下ABC 更重要的是,教會當如何塑造人成為耶穌的忠實門徒?如何引導、裝備、成全和差遣人參與上帝在這世界的宣教——不論他們將來是繼續待在移民教會中,還是到其他族裔的教會,或是投入跨文化宣教中……
第二,應當以聖經的大故事貫穿各種信仰實踐,使破碎化的信仰實踐走向完整。
舉例來講,教會在佈道和預備人受洗時,可以宣講聖經的大故事:創造(世界原本是怎樣?)、墮落(世界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拯救和新創造(解決方案為何?)。
許多時候,我們出於好意,選擇性地分享福音的“好”,避談“代價”。
沒錯,如果直接向非信徒講跟隨耶穌的代價,的確嚇人。然而如果他們瞭解聖經的大故事,明白上帝起初的心意,知道人是如何拒絕上帝、選擇與上帝隔絕、陷入罪中的,就較能理解為何跟隨耶穌需要付代價,會願意靠著聖靈的大能改變思考方式、生活方式,改變心中渴望的事物和依賴的對象。
教會的例行聖禮(崇拜、聖餐和洗禮)和聚會(崇拜、團契小組),也是演繹聖經大故事的好機會,可藉此提醒和重溫教會的身份,以及基督徒與彼此、與世界的關係。
第三,要避免把門徒訓練與某一套操作方法畫上等號。
近年主流的門訓模式,是強調“以關係為導向”。這是把焦點從事工轉向關係,從“事”轉向“人”,是非常好的。
然而,門徒訓練不應只是“以關係為導向”,還應以“(上帝的)目的為方向”。教會需要不斷地以上帝創造人與教會的目的為標準,評估自身的事工,確保事工的忠心。
每套有效的門訓實踐,都是適合某種處境,而非所有環境,也無法永遠有效。舉例來說,在回教國家帶領人作主門徒,和在後基督教國家帶領人作主門徒,勢必不同。
教會需要探索和尋找適合自身的門訓實踐。因此,探討不同的門訓模式,相當有價值。然而不論教會採用什麼模式,都需要不斷反省,是否始終忠於上帝賦予教會的使命。
比如,教會帶領初信者查經,以學習作主門徒,這當然沒問題。但若一直查經,卻忽略作主門徒的其他層面(像是彼此相愛),那麼就需要反省和調整。
第四,作主門徒是信徒群體之事,而非個人的。
門徒成長,是其所在的門徒群體的共同責任。耶穌升天後,那些沒能親自跟隨耶穌的人,是透過加入門徒群體(教會),學習使徒的教訓(參《徒》2:42-47),在聖靈的帶領下跟隨耶穌。
今天,我們也需要建造互相提醒、互相負責的教會文化,在門徒的群體中讓聖靈引導我們,一起學習作主門徒。
註:
1. 英文“discipleship”一詞,指的是作門徒的過程,而不是參加一個課程或訓練。當中文把“discipleship”翻譯成“門徒訓練”時,無意間表達了作主門徒等同於參加某種“訓練課程”。
對此中文翻譯造成的問題,華人神學家和學者有許多建議,例如把“discipleship”翻譯為“作主門徒”、“門徒塑造”、“門徒養成”或“門徒栽培”,以避免把作主門徒窄化成參加某個活動或課程,強調作主門徒乃是一生之久的過程。
筆者認為“discipleship”應翻譯為“作主門徒的實踐”,但由於“門徒訓練”是目前大家慣用的,因此本文仍沿用了“門徒訓練”來表達“discipleship”這概念。
2. 這6個分析的步驟是:(1)記錄整理資料,(2)閱覽資料,(3)編碼(coding),(4)標示重複出現的主題和敘述,(5)尋找主題與主題之間的關聯,(6)詮釋重複出現的主題。
3. 約拿單‧威爾遜(Jonathan Wilson),《破碎世界裡的中心教會》(Living Faithfully in a Fragmented World)(香港:基道,2008),40。
4. 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s People: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Church’s Mission(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0), 273-284.
作者現在洛杉磯台福基督教會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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