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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迷失在“糖衣”中——對於學生福音事工的一點反思(彭博)

彭博

本文原刊於《舉目》46期

       傳福音,是基督徒重要的使命。近年來隨著中國大陸的開放和發展,大批像筆者一樣的留學生,從中國大陸來到美國求學,其中許多過去沒有聽聞過福音的留學生,被帶領歸信基督。

       在感恩的同時,我們也看到在學生福音事工當中,逐漸積累了一些迷惑人的傳統,使得福音工作產生了一些方向性的偏差。筆者的經歷委實有限,但是從學生事工經歷和聖經教導中,有些許的領受,願意在此就自己所觀察到的、學生福音事工中的一些誤區,做一點分享。

有效的是藥,不是糖衣

       筆者認為,如今在一些教會的學生福音事工,乃至整個福音事工當中,有一個重要問題,非常需要釐清,卻很難釐清,那就是:基督徒在福音事工中的責任,到底為何?

      《馬可福音》16章15-16節中,耶穌教導門徒:“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誠然,我們本著愛心,熱切盼望 我們傳福音的對象都能夠歸信主耶穌,與我們同享永生的祝福。然而,主的啟示也是很明確的:基督徒的使命在於傳福音,而被傳的對象最終是否信主,責任並不在 傳福音者。

       一個原本不信主的人能夠最終信主,是因為神的大能,以及其本人的回應,並不是傳福音者的“功勞”。同樣,如果被傳福音者始終抵擋、不肯信主,雖然可能與傳福音者在策略上的失誤有一些關係,但是決定性的因素,還是其內心的剛硬。

         釐清傳福音者的責任和神的工作之間的界線,並不是為了推卸責任。“‘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10:13-14)可見神在福音事工上,給了我們很大的託付。

       然而如果我們不能明確自己的責任在哪裡,就不能夠盡好我們的責任。從福音事工的實際情況來看,很多基督徒確實沒有搞清傳福音者的責任和神的工作之間的界線。 既然被傳者是否歸信的責任並不在傳福音者,傳福音者的主要使命就應該是“如何讓更多的人聽到福音,並正確地理解福音”,而不是“如何讓更多的人能夠接受並 相信福音”。但非常不幸的是,很多教會和團契福音工作的核心,恰恰是後者。

      不要小看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如果我們福音事工的核心,在於如何使人接受、相信福音,那麼我們難免就會注重傳福音的方式、方法,超過福音的內容。這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打一個比方來說,在藥粒的表面裹一層糖衣,幫助病人更容易將藥服下,這是非常必要,也非常有益的。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醫治疾病的是藥,而不是糖衣。同樣,以 合適的語言、措辭、活動形式、切入點等等,來輔助傳遞福音,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我們迷失在這些“糖衣”當中,而忽略了信息本身,那就失去了我們傳福音的 初衷。

重心錯置產生的惡果

      這種重心錯置在福音事工中的惡果,就是錯誤的福音策略。 我們常常聽到,比較有經驗的同工教導新同工:傳福音的時候要“有智慧”,避免引起對方的“反感”,別把人“嚇跑”。這些話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實際的操作 當中,往往會變味。比如為了不引起對方的“反感”,傳福音、作見證的基督徒,往往傾向於傳講比較容易被人接受的信息。對於容易引起抵觸的信息則避而不談, 或者儘量少談、晚談。

      很多人傳福音的時候,往往會強調上帝對人的愛、聖經上的良好的道德律,以及信主以後對人物質或靈性上的好處,如禱告 蒙應允、心靈得喜樂等等。但是,較少有人敢談人的犯罪、上帝的公義審判,和耶穌十架的救贖。畢竟,這些是一般人不太容易接受,容易“反感”的東西,容易 “把人嚇跑”。即使要講,也要等“時機成熟”以後,否則福音朋友會“離開教會或團契,失去了進一步聽聞福音的機會”。

       這樣的福音事工策略,至少在學生事工當中是相當普遍的。筆者相信,執行這些策略的同工是本著良好的初衷的。但筆者也必須指出,這樣的福音策略存在著嚴重的問題,會造成不容輕視的危害。

* 危害一:不傳核心內容

       很“不幸”的是,一些最容易引起人反感的信息,如人的犯罪,上帝的公義審判,和耶穌十架的救贖,恰恰是福音的核心內容。如果不傳這些內容,那就不是真正的傳福音,就相當於叫一個病人把藥粒上的糖衣舔了,卻不把藥吞下去。

       屬靈的喜樂和平安、道德的提升、人生態度的轉變等等,都是信主以後的結果。以此為切入點,沒有任何錯誤。但我們不能忘記,這些的根源在於,十架的救贖使我們脫離了罪的捆綁,脫離了人犯罪之後所受的咒詛。

       如果我們沒有講清楚福音的本質,那麼他人即使接受了我們所傳的“福音”,在形式上決志、受洗,也不一定明白他們所信的道到底是什麼,遑論產生“生命的見證”,或像《馬太福音》28章19節所說的,“做主的門徒”。

       如果加入教會的都是這樣的“信徒”,即使人數眾多,教會也只是表面上的興旺而已。

* 危害二:更嚴重的損失

       對於學生事工來說, 我們所謂“時機成熟”可以談“罪”、“審判”等的時候,往往是許多學生開始比較穩定地參加團契和教會活動的時候。然而同時,也就是另一部分學生不再參加團 契和教會活動的時候。也就是說,有一部分同學舔了一半“糖衣”,覺得沒興趣,走了,真正的“藥”連嚐都沒有嚐到,連福音的核心都沒有聽到呢!

      和“完整的福音嚇跑人”相比,這樣的損失更嚴重。

      為什麼我們常常陶醉於學生團契留住了多少學生,多少學生決志,多少學生受洗,卻對上述嚴重的損失視而不見?究其原因,還是錯誤的責任觀所致。我們寧願對 “慕道友”大下力氣,因為在我們看來,他們比較有可能“接受”福音。然而我們卻忽略了,對於那些“不慕道”的學生,我們沒有盡到責任!

* 危害三:重心偏離,畏首畏尾

       我們怕把學生“嚇跑”,多半是出於一種前提假設,即“他們一旦離開了我們的教會或團契,就不太可能接受福音了”。這樣的假設,實際上是輕忽了神的大能和聖靈 的奇妙工作,過高地估計了自己所在團契或教會的影響力。難道缺了我們的團契或教會,神就沒有辦法讓福音在人心中生根、成長了嗎?我們做不到的事情,難道不 能交託給神嗎?

       將屬於神的工作(讓人接受、相信福音)看成自己的責任,而自己應盡的責任卻沒有盡到,這樣的越俎代庖,既造成福音事工重心 的偏離,也造成福音事工中的畏首畏尾,生怕犯錯誤,阻礙了人接受福音。很多同工不敢對人傳福音,或者說不敢傳講某些“敏感”的信息(往往是核心信息),正 是因為此。

       我們當然不排除,傳福音者不當的行為或言語,會產生負面的影響。這些是我們應該努力避免的。但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的計劃豈能因為人的錯誤而受到阻礙?神的僕人,只要願意全心擺上,神的大能自然會保守這個僕人所做的工。

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認識清楚在福音事工當中,我們的責任究竟在哪裡。這樣,我們福音工作的指導思想就不會偏差,就會從“如何有利於福音的接受”,轉變為“如何有利於福音的傳遞”。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需要把我們的福音事工的傳統推倒重建。有時一些小小的變化,就可以體現這種轉變。比如說,我們仍可以保留與福音朋友愉快的互動活動,但是在活動以後,我們可以花點時間,講一講基要真理(不管怎麼切入,一定要進入最核心的部分,不能避重就輕)。

       當我們忠心盡到責任的時候,相信慈愛和憐憫的神,也會在福音事工的效果上,大大祝福我們。

作者來自中國大陸四川省成都市,現為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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