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専欄2019.03.06
杜磊
經文:“那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歌說: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祂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神,我要讚美祂,是我父親的神,我要尊崇祂。”(《出》15:1-2)
《出埃及記》15章是以色列百姓脫離法老壓迫統治之後,首次大規模團體性的敬拜。
這次敬拜前,頑固的法老看見了前所未有的審判——神殺戮了埃及人的長子,因此法老最終不得不放行,但他又後悔,派鐵馬追趕以色列人,神命紅海淹沒了法老精銳部隊,人仰馬翻,埋葬大海,而以色列行干地安然而過,之後完全自由,經歷了堪稱首次的靈性大復興。(參《出》15:12-14)
《出埃及記》15章的“摩西的歌”,和《啟示錄》羔羊之歌,被稱為得勝之歌,兩首詩歌相提並論,足顯其重要。一前一尾,前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海邊之歌,後一首是羔羊在海邊帶領信徒所唱得勝之歌。從“摩西之歌”,我們可以看到3點:
首先,神是拯救之主,祂從法老手下拯救以色列人,將作奴隸的以色列人從埃及釋放出來。故此,以色列人口唱心和感謝神。神成為以色列的力量、詩歌、拯救;摩西筆下的神是戰士,祂是勝過法老和千軍萬馬的常勝將軍。法老依靠馬匹鐵車,而以色列手無寸鐵,但是以色列的神卻將法老的部隊拋入深海餵魚。
其次,神是審判之主。神是以色列民族的救贖,同時也是審判法老的神。審判之主是滿有能力、大有榮耀、大發威嚴、大有權柄、掌管大自然的全能真神。法老再瘋狂,再狡猾,再霸道,都抵抗不了神的全能。在神手中,法老如同石頭沉入大海,如同器皿被廢除。如此奇妙的神還有什麼可與之比較呢?
最後,神也是榮耀之主。神為何要帶領以色列出埃及,過紅海呢?祂的目的是什麼?因為神要將以色列人領進迦南美地去,栽於祂產業的山上。祂要將以色列民族如同一棵葡萄樹,栽種在神的山上,帶領以色列進入聖潔的聖殿,這聖殿非人手所造,乃是永生神的教會。
禱告:神啊,你是拯救之主,你也是審判之主,你更加是榮耀之主。謝謝你讓我們通過“摩西的歌”,通過默想以色列人的經歷,更深地認識你,尊崇你,跟隨你,禱告奉耶穌的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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