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以帖
本文原刊於《舉目》40期
十多年前,我曾在北美教會的職青團契談“同性戀”的問題。我一開始先問:“你們說,同性戀是對的,還是錯的?”
幾個青年人回答,同性戀是天生的性傾向,沒有什麼對或錯。何況那只是私人問題,與他人無關。很奇怪,當場的其他年輕基督徒,居然無一提出異議!
30年前,在中學生物課上,討論過一個話題:“墮胎”。班上有幾位同學發表了贊同的意見,老師則不置可否。雖然發言的只是少數,但對其他同學的影響卻很大。
其實我們的社會也是如此:大部分的人不出聲,少部分的人說話;更少數的人則高談闊論。結果大多數人,也就是沉默的大眾,就默認了那些喧鬧的人的意見了。
在教會裡面,也有同樣的情形。大多數的人是“好人”,是不喧鬧的。他們很容易被“大聲”的人影響,從而“默認”了人家的意見。
如果一個人相信聖經是創造主的話語,是為了叫我們有智慧活出美麗、快樂、榮耀神的人生,這個人就會很清楚 “同性戀”行為是可怕的罪行,因為這是聖經,上帝的話,所清楚教導的。但問題是,平常參加禮拜天敬拜的人中,有多少人真的相信聖經是創造主的話?
一般說來,在參加崇拜的人中,只有十分之一的人是經常讀聖經的!如果連讀也沒有讀,又怎麼知道上帝說了什麼?
魔鬼鼓動人反叛上帝的第一步,就是攔阻人讀上帝的話。還記得魔鬼對人所說的第一句話嗎:“上帝豈是真說……?”(《創》3:1)如果我們過不了這一關,我們已經輸給了魔鬼了!
魔鬼的第二句話是什麼?“不一定……”(《創》3:4)魔鬼要我們不知道上帝的話,不肯定上帝的話,懷疑上帝的話,懷疑上帝的愛,牠的詭計就得逞了。
第三句是什麼?“……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 (《創》3:5)牠的意思是說,”你們自己定標準吧!你們很聰明,當然能夠自定善惡的標準。你們不需要什麼都聽上帝的!而且,現在社會不同了,文化不同了,人人都是自由的人,人人有人權”!而我們,就這樣上當了。
妥協就是上當
過去幾十年來,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大眾媒介和學校課本,都攻擊聖經,特別是《創世記》,也就是“上帝的創造”。我們的青年人耳濡目染,以為近代科學的發現支持進化論,而聖經只是“創造的神話故事”,不是真正的歷史,因此就上了魔鬼的當:“上帝豈是真說……”
懷疑上帝的話,懷疑上帝的愛,也就不服上帝的智慧,結果是人人自以為是。這也是魔鬼要的。牠要人類跟牠一齊抵擋上帝。
魔鬼這方法十分成功。你只要看看那些本來是“基督教國家”的現狀就曉得了!自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在1859年出版之後,教會開始不信聖經的創造記載,逐漸走妥協之路,並且以某些“科學家”的見解去解釋聖經。
有些神學家還“好心”地建議了“間隔論”、“長日論”等,以迎合某些科學家對世界來源的看法。這些神學家是“好心”,想要人相信聖經是對的,但是,他們不知 不覺地上了魔鬼的當。其實我們不需要為聖經解釋。上帝的話,不會錯,也不會含糊不清。他告訴我們天地萬物如何被造,“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 33:9),他不需要千萬年的時間。
在十誡裡 ,上帝用自己的手指寫上:“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 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出》20:8-11)如果我們不相信聖經的再三重覆,“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 日……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如果我們不相信上帝叫他僕人寫下的記載,如果我們不相信創造時在場的上帝,那麼我們就上了魔鬼的當:“上帝豈是真 說……”(註:“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原文無“頭”字。這是聖經“一日”的定義)
如果化石真的是百萬、千萬、萬萬年前的生物留下的,那麼我們勢必也不能信“罪的工價乃是死”,因為早在人類進化出來之前,死亡就自然存在了。那麼,死亡就不是罪的結果了。如果死亡與罪無關,是自然存在的,那麼耶穌基督的死,也就失去了意義。
設計者的指示
那麼對於同性戀,上帝到底是怎麼說的呢?無論舊約、新約,都明明說姦淫是該死的罪。什麼是姦淫呢?很明顯的,就是婚姻之外的性行為。
上帝造了女人夏娃之後,把夏娃帶到亞當跟前,“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創》2:24)。耶穌也解釋這段經文說:“那起初造人 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太》19:4-5)“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可》10:6-7)(註:人是“起初造的”,不是創造之後萬萬年才造的。)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正如上帝最初給人設立的。因此在婚姻之外的性行為都是姦淫。同性之間的性行為,當然是姦淫了!當然是錯的,也是有害的(即使有些傷害,我們現在還不曉得)。
一輛汽車,工廠說要用汽油,你會用汽水嗎?不會吧!你給車加油時,又會加在哪裡呢?當然是油箱了!為什麼?因為這是工廠指定放汽油的地方,設計汽車者是如此設計的。要是把汽油放到水箱或其他地方,只會毀了車子!
人的身体,比汽車複雜多了,怎能不按照設計者的指示處理呢?性的功能,也是設計者給人的,是好的,但是必須放在指定的地方,正如好的汽油要放在指定的地方。 汽油放在油箱裡,性放在婚姻裡,這是必須的。婚姻的設計是一男一女,上帝造了一男一女,亞當和夏娃(而不是亞當和另一男人),這就是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
早早教育孩童
當我們堅信聖經,堅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堅信“諸世界是藉上帝(的)話造成的……”(《來》11:3)之外,我們也應該“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申》6:7),“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孩子小的時候,要正面教導,事事、處處指出上帝是創造者。例如,面對花草樹木、大小動物,我們可以指出牠們奇妙的設計,指出“各從其類”(“類”意指“範 圍”。未必是今日生物學上的“種”),生物界有類別,有範圍。魚不會變成狗,鳥不會變成樹,爬蟲如恐龍不會變成飛鳥,猿猴不會演變成人,等等。有些細菌, 幾乎每20分鐘就產生一代,但過了不知多少萬代,還是細菌。
教會要訓練兒童主日學的老師,使他們能夠回答孩子的問題,特別是《創世記》的歷史記載。孩子是很聰明的,但是分析力不夠,總是先入為主,別人教什麼就信什麼,書上說什麼就信什麼。如果我們不主動,大眾媒介就會把進化論灌輸給我們的孩子。
比如台中科博館的外面,有兩隻恐龍打架的模型,欄杆上寫著:“七千萬年前,這兩種恐龍的廝鬥情形,一定相當驚心動魄。可惜人類尚未出現。”(圖一)你看得出這句話本身只是意見而不是事實嗎?科學家的話不一定是科學事實,正如神學家的話不一定是聖經的話。
我們要把上帝的教訓,清楚地教導給小孩子,比如“不可姦淫”。要教導他們: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同性戀都是上帝所憎惡,所禁止的。因為上帝愛我們,不要我們害己害人。上帝給我們的規矩是為了保護我們,就像工廠告訴我們手提電話不要放在水裡。
耐心矯正青年
對於小時候沒得到正確的教導,或已經被進化論洗腦的青年人,現在要用多倍的功夫和時間,以及格外的耐心,糾正他們。要先與他們建立互信的關係,要有耐心聆聽他們,瞭解他們的思想,要以對話和討論的方式溝通。要引導他們自己思考,不能用權威式的、從上到下的教導。
如果他們已經被洗腦到拒絕思考,我們要慢慢幫助他們贏回自由思考的力量。真理當然比謊言有力。不要辯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青年人可能聽過某些論調,如“微進化”。我們要解釋,那其實只是“類”之中的不同表達。比如,所謂達爾文的小雀鳥(finch),有長喙,有短喙的,其實都是鳥類,變來變去還是鳥,並沒有演變成爬蟲或魚。
即使在所謂“微進化”中,也沒有見到“進”,只見到“變化”。變來變去還是在同類裡。以現代已懂的基因,就可以解釋。
青年人也會聽到“化石是多少百萬、千萬、萬萬年”的說法。我們要幫助他們瞭解,化石的年齡計算法都是有假設的,而這些假設都是不能被証實的。計算歷史的唯一辦法是歷史事實,歷史事實需要人証、物証。比如,恐龍化石何時形成的,除非有人看見,要不然都是猜測。
計算化石的年齡,常用“半衰期”的方法,就是看母元素的一半衰退成子元素所需的年數。碳14的半衰期是五千多年,也就是說,100個碳14,過了五千多年, 有一半衰退了,只剩下50個;再過五千多年,又衰退了一半,只剩25個……如果我們發現,現在正好有50個母元素和50個子元素,那麼就認為,過了一個 “半衰期”。
這種方式看上去很科學,其實是有漏洞的。舉個例子,我在看書,你進來時,我在看第50頁。你觀察到,我每分鐘看一頁。那麼你能推斷出我看了多久分鐘嗎?是50分鐘嗎?不一定!因為你不知道我從哪一頁看起的,在你進來之前,我看書多快……
(對此有興趣者,可參考愚著《創造或進化──事實或意見》,Christian Communication Inc., Canada出版,或英文網站www.CreationOnTheWeb.org ; www.icr.org ; www.AnswersInGenesis.org 。其中www.CreationOnTheWeb.org網站可訂閱“Creation”季刊。我訂閱了幾十年,對我幫助很大。)
預防在出事前
要在出問題之前,就按聖經教導孩子。在家庭裡,每天當有全家一起靈修的時間,幫助孩子從小建立敬畏上帝的心。
每天讀聖經,自然得到上帝的教導。《創世記》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上帝的創造是立刻的,是各從其類的,是好的。第二章告訴我們家是什麼,婚姻是什麼,男女配搭 的角色。第三章告訴我們魔鬼的詭計及人的自作主張,結果如何。第四章告訴我們人的自我中心帶來的悲劇。第五章,“……就死了”,人不聽從上帝的話,就一定 會死,沒有例外。第六章,敗壞,審判,救恩。十九章,淫亂,同性戀……
如果從孩子小時起,我們就每天和他們一起讀聖經,不需要長,只需10分鐘、15分鐘,上帝的話會不知不覺進入他們腦海裡。溫馨的家庭靈修是不可少的,就如家常便飯,沒有什麼大魚大肉,只要有最基本的滋養——讀聖經和禱告,孩子自然成長。
教會也當如此,經常性地教導創造主美好的計劃和定律。
又豈能“合理化”
同性戀是一種情慾的放縱,和其他的放縱,如賭博、吸毒、酗酒、吸煙、淫蕩,其實是同類的。起因多為心靈虛空、自卑、沒有得到正常的愛,等等。當事人在追求滿足的時候,追求到了某替代品,就以為是自己所需要的。
比如,一個男孩子,從小缺少父愛,心中希望有父親愛他。發育的時期,他就以為是性的需求,因此到同性戀的關係中尋求滿足。
教會要教導為人父母者如何養育兒女,給兒女足夠的時間、關懷與愛,與兒女有美好的溝通,有愛的表達,以言語、行動、合宜的態度表達愛。
教會也要教導為人父母者相親相愛,凡事不自作主張;全家只有一位主,就是真正的主,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真正實行“基督是我家之主”。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只有耶穌是唯一的老闆,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唯一的權威。
不管人怎樣要把“同性戀”合理化,人只是被造的,不能逃離或超越創造者的真理。但是,耶穌基督恨惡罪惡,卻愛罪人。教會當以同樣態度愛“同性戀” 者。謙卑地記得自己也是罪人。同性戀不是不能改變的(請參看www.exodus-international.org)。那愛我們的創造主,還在忍耐,還在寬容,沒有立刻施行他公義的審判,一直在等我們回家,等著要祝福我們。
作者生於福建,美國密西根大學生物化學博士,經常應邀在各地巡迴演講。其著作有《教子成功的秘訣》、《發掘孩子潛能》、《兒女教養問題解答集》等等。
作者保留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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