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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有了一個家(李建宏)

李建宏

本文原刊於《舉目》40期

痛苦的童年

        我的童年,充滿了父母無休無止的爭吵。在當時的中國,離婚是異常艱難的事,但是父母經常出入法院要求離婚的畫面,卻清晰地留在了我童年的記憶中。

       父母每天早出晚歸,去單位工作、參加政治學習,回家後就忙著吵架或去法院打離婚官司,根本沒有時間關心我,更不會像其他父母一樣帶我去公園、影院等娛樂場所。

       他們時不常地將自己在婚姻中的不幸、工作上的煩惱和政治運動中的無奈,發洩到我身上。父親的發洩方式是打我,至今我仍常常看到身上不知何時留下的傷痕。母親的發洩方式是貶低我,從我的相貌、服裝、智商、性格,到走路姿勢、說話聲音,無一遺漏。用她的話說,我“身上全是缺點,沒有一點優點”。

       這樣的家庭環境,造成了我孤僻、自卑的性格,使我在學校裡受盡同學的侮辱和恥笑。為此,我不時和同學大打出手。

       由於我家持續不斷的爭吵,鄰居也退避三舍。作為獨生子女,我的童年就是在這樣的孤獨痛苦中度過的。

       我痛苦卻無處訴說,為此我多次試圖自殺,但未遂。為了戰勝內心的巨大痛苦,我將全部精力用在學習上。於是學習成了我的精神寄託,讀書成了我克服孤獨感的武器,成績成了我戰勝自卑感的法寶。

       我從學習中得到了巨大的快樂,這使我成了一個讀書狂、學習狂。我堅信,只要我上了大學,我就不會自卑了。我可以找到一個好的工作、一個理想的配偶,建立一個幸福和睦的家庭。

       可是拿到大學文憑之後,我還是自卑。於是我又去讀研究生。但即使後來讀了博士、留學美國的耶魯大學,我的自卑感也沒能消除,反倒使我覺得自己沒有社會經驗,只是一個不諳世事、只知道死讀書、讀死書的書呆子。總之,我總能輕易找到種種不如人之處,從而找到自卑的理由和藉口。

        由於缺乏家庭溫暖,我一直渴望遇到一個真心相愛的人,早日建立自己的幸福家庭。但是由於強烈的自卑感,我對條件好的人退避三舍,千方百計予以拒絕,卻刻意去 尋求那些條件不好的、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與其交往的異性,最終卻傷心地發現,這些人和我戀愛的目的,大都因為貪圖我有北京戶口和住房(當我尚未出國時),或者,想利用我出國(當我留學美國後)。

        這使我在傷心之餘,更加絕望了:連條件這麼不好的人都不愛我,豈不更是証明我的不堪?

如此渴望愛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我接受了耶穌做我的救主。我以為只要我信主,神就會賜給我一個幸福的家庭。在教會中,我聽了許多這樣的見証:某某找不到工作,信主後找到了工作;某某申請簽証被拒,經禱告,神幫他拿到了簽証,等等。

       可是,信主後,無論我如何禱告、如何努力增強信心,神卻始終不幫我解決婚姻這個老大難問題。我不明白,為什麼在別人身上頻頻發生的神蹟,卻總是與我無緣。

        隨著時間的推移、年齡的增長,解決婚姻問題的可能性也變得越來越小。我開始懷疑神,神對我來說是那麼遙遠,神的愛對我來講是如此虛幻。

        更讓我失望的是教會。當初吸引我信主的一大原因,是“屬靈的家庭”這一提法。我從小就強烈渴望有一個充滿愛的家,就連“弟兄姊妹”這樣的稱呼,都能令我感動 得熱淚盈眶。初信時,我以為我終於在教會裡找到了家。可是後來我卻絕望地發現,所謂的“屬靈家庭”,不過是一張自欺欺人的空頭支票。週日禮拜結束了,人們 以婚姻、血緣家庭為單位離去;過年過節,人們以婚姻、血緣家庭為單位舉行慶祝。而我這樣沒有家庭的孤兒,在屬靈的家庭裡照樣孤單依舊。教會中的現實,殘酷 地証明了,屬靈家庭無論如何也敵不過婚姻血緣家庭。

         我是如此地渴望愛!我是如此地渴望有一個家!很多基督徒都告訴我,神愛我、耶穌愛我,有了神的愛,我還要什麼人的愛?可是我是如此渴望人的愛!

         這在很多基督徒看來,都是信心不足的表現。這更加重了我的痛苦,使我看到了這些基督徒的不近人情,從而嚴重影響了我的信心。

        撇開我個人的感受不說,那種認為我們只需要神的愛、不需要人的愛的理論,其實,是完全錯誤的。《心靈愛語》的作者、著名的天主教神父盧雲(Henri Nouwen)說:“每一個長途跋涉歸來的旅人,都渴望有一個人在機場或站台等他。每一個人都想向人傾訴生活中的悲歡離合,每一個人都渴望有人等他回 家……如果無人守候,沒有任何人能夠活下去。”(註1)

        神希望通過他的愛來醫治我們,但是神的愛不是抽象的,不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新生 活診所﹙New Life Clinics﹚的創辦人Stephen Arterburn說:“神通過人來愛我們;神通過人來表現他的愛。”(註2)所以,“和神發生關係,雖然具有根本的重要性,但對於醫治心靈創傷是不夠 的。我們必須克服‘只依靠神’的觀念,同時也向人求助”(註3)。

        Larry Crabb也在其暢銷書Connecting: Healing for Ourselves and Our Relationships中指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對於醫治心靈痛苦具有絕對重要的作用,“沒有他人的愛、智慧與反饋,我們無法充分發揮自己的潛 能”。同時,上帝也“賜給我們能力,成為醫治那些痛苦心靈的工具”(註4)。

無力但亟盼

        當然,也有一些基督徒對我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同情和理解,並熱心為我介紹對象。但還有不少西人基督徒卻認為,我根本不應該考慮婚姻問題,因為我的心理有問題。 一個牧師甚至對我說,即使有人愛上我,他也會勸我們分手,因為我根本沒有愛與被愛的能力。聽後,我氣憤之極,並奪門而出。

        後來經過心理醫生和心理學書籍的幫助,我才認識到,他的話是多麼的正確。神創造的是一個有規律、有因果關係的世界,父母的職責是將神無條件的愛給予孩子,如果父母沒有盡到這一職責,孩子就會形成各種心理問題甚至精神疾病,在成年後影響他們的職業、婚姻甚至信仰生活。

        社會科學研究証明,普遍地來說,沒有得到正常的父母之愛的人,無法成長為一個健康的人。人不可能超越自然發展階段:如果我們沒有一個正常的童年,就不可能有 一個正常的青年、中年和晚年;如果我們沒有作為兒子、女兒被父母深深地愛過,我們無法成為一個好丈夫、好妻子,也不能成為一個好父親、好母親。

        我原是研究社會科學的,具有基本心理學常識,以上道理我並非完全不懂。我知道我的童年永遠回不來了,我永遠不可能再擁有一對愛我的父母了。我也知道,一直在 人際關係上碰壁的我,很可能沒有能力經營出一個幸福和諧的婚姻。可是我需要一個家,需要愛我和被我愛的人。除了結婚以外,我實在看不出來如何才能找到一個 家。

我有了父母

        當華人教會還沒有意識到原生家庭對信仰的影響時,許多西方教會已經建立起一種機制,去彌補信徒家庭的不足。許多年長的信徒,充當起父親和母親的角色,使那些自幼沒有得到成長所必需的父愛和母愛的人,得到愛。

       一個德國出生的加拿大婦女Brigitte Blonchett,主動收養了我。當她把已經三十多歲的我抱在懷裡說愛我時,我激動得泣不成聲──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有人真正愛我。另一位美國老人Doug Kelker,擔心只有母愛對我還不夠,又自願地做了我的父親。

       他們兩人都有自己的孩子。雖然他們和自己親生的孩子一起吃飯,有時還要各自付帳,但當我第一次自己租房單住時,“媽媽”卻給我買來了“全套家當”──大至彩 電、收錄機、桌椅,小到被褥、鍋碗瓢盆、刀、叉、勺,以及室內裝飾品。她還幫我把房子裝修了一番,使得來我家做客的中國人都覺得不可思議:“租來的房子, 還裝修?”

         她每個月都從另一個城市,開車四十多分鐘來看我。她經常給我買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對我有幫助的屬靈或心理學方面的書籍。

        當我情緒低落想自殺時,“爸爸”則諄諄善誘地開導我,給我生活下去的勇氣和信心。他還自費報名參加培訓班,學習如何幫助患憂鬱症的人。為了鼓勵我鍛煉身体,他以65歲的高齡,和我一起做仰臥起坐、俯臥撐和引体向上。

        神叫孤獨的有家(《詩篇》68:6),我終於有了一個家,有了愛我的爸爸、媽媽以及兄弟姐妹。

        這種愛的醫治作用是巨大的。他們使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真正地感受到了愛──人的愛和神的愛,並使我深切体會到,神的愛是真實的而不是虛幻的。我可以發自內心地說,我再也不是一個孤孤單單的無家可歸的孤兒。

        如今我已年近不惑,神還是沒有(也許永遠都不會)給我一個婚姻,但是他卻真真實實地給了我一個屬靈的家。

真正傳遞愛

        我後來才明白,當我瘋狂地投入一個又一個情人的懷抱時,我呼喚和尋找的,實際上不是男女之愛,而是父母之愛!我談戀愛並不是由於我愛對方,而是由於我需要對方。而這種以得到而不是付出為目的的“愛”,絕不是真愛。

        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愛,以及如何去愛。人是在家庭中一點一滴地學習如何去愛,以及愛意味著什麼。人從父母如何相處中,學會如何與異性相處。如果父母的婚姻不幸,我們便不能學到這些功課,在自己的婚姻中就會遇到麻煩。

        所以,當我們遇到從小沒有得到家庭溫暖的人,我們需要做的,絕不是給此人介紹對象,鼓勵其早日結婚、成立家庭。因為他(她)非但不能從婚姻中獲得幸福,反而會將其配偶拖進痛苦的深淵。

       相反,我們應該鼓勵一些年長的基督徒,將這些人接納進自己的家庭,給他們機會感受父愛和母愛。只有當他們享受過愛之後,他們才能付出愛,才能有能力給異性帶來幸福,才能建立幸福美滿的婚姻。

       我希望華人教會也能建立起這樣的機制,幫助人衝出血緣家庭的局限,去愛更多的人。中國有太多太多像我一樣從未享受過父母之愛、卻無時無刻不渴望父母之愛的 人,不管他們年齡多大,只要他們沒有得到過父母之愛,在心理上和情感上,就永遠都是嗷嗷待哺的孩子;他們永遠都會在心靈深處,呼喚父母的愛。

       我常常看到報紙上說,子女離家之後,父母都感到異常孤獨。如果,你的子女不在你身邊,如果,你的子女已經結婚、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不再那麼需要你,與其去糾纏子女,甚至因此引起婆媳或其它矛盾,為何不將你的心、你的愛,向真正需要父母之愛的人敞開?

        我們生活的世界,是一個充滿了痛苦與孤獨的世界。如果你有一顆真正博大的慈父、慈母之心,你就會發現,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兒子、女兒,等著你去疼、去愛!你可以使他們不再感到沒有家的孤獨,使他們真實地感受到神的愛!

註:

1. Henri Nouwen, The Inner Voice of Love,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 Company/Image Books, 1979, p 66.
2. Stephen Arterburn, Healing Is A Choice: The Decisions That Will Transform Your Life & Ten Lies That Can Prevent You From Making Them, Nashville, Tennessee: Nelson Books, 2005, p.22.
3.同上,p.26.
4. Larry Crabb, Connecting: Healing for Ourselves and Our Relationships A Radical New Vision, Nashville, Tennessee: Word Publishing, 1997, p.xviii.

作者生長於北京,現居加拿大埃德蒙特市,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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