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濟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39期
有人問:“我敬重的兩個神學家對同一段經文的意義有不同看法時,我該怎麼辦?”這是一個令人頭大的問題,也是一個嚴肅的問題,筆者個人也曾深受困擾。在這篇文章中,筆者要嘗試與讀者們分享一些個人的心得。
現象的成因
首先,我們要分析一下造成困擾的原因。基本上,一般信徒常接觸到的,可分兩類:
一、神學系統引起的問題。
我們解釋聖經時不可能避免系統性的處理,因而產生不同的說法。在華人教會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四種現象:加爾文宗與衛斯理宗的差別;時代主義與非時代主義的差 別;靈恩派與福音派的差別;新派與福音派的差別。由於篇幅的限制,加上筆者自己學識有限,我們不能在這裡詳細說明,只能用兩段經文做為例証,說明不同神學 系統對同一段經文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1) 《羅馬書》8章29節。“他(神)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這節經文談到預定論的問題。衛斯理宗的人談到這段經文,會說“預先所 知道”這個字(希臘原文是一個動詞),表示神的預定是基於他先預知我們會信主耶穌。加爾文宗的人卻會說,“預先所知道”這個字真正的意思,其實是指神看中 我們,是他的主權,不是因為預先知道我們會相信。
(2) 《使徒行傳》19章1-7節。這段經文涉及聖靈充滿的問題。靈恩派的人解釋這段經文,常會指出這段經文談的是一些“門徒”沒有聖靈的洗,表示聖靈充滿是在一個人信主以後才發生的事。有些福音派的人則會說:這裡所說的“門徒”根本不是基督徒。
二、象徵性語言引起的問題。
這是由於這種(象徵性)語言基本上就是另有所指,因此我們解釋經文時,難以準確地掌握經文本身的意思。我們也可以用二段經文說明。
(1) 芥菜種的比喻(《可》4:30-32;《太》13:31-32;《路》13:18-19)。這是主耶穌說過的比喻,顧名思義,用的是象徵性的語言,內容相 當簡潔,我們也知道它必定與天國有關。可是,這比喻要表達的是什麼?有人說,這是表示天國擴展的時候,特別是基督教成為國教的時候,魔鬼會混進教會而使它 變質;另有人說,這是天國擴展的時候,天下萬國的人都要接受主耶穌的福音。
(2)《啟示錄》6章1-2節的第一印。經文說約翰在異象中看到一個騎白馬的,“拿著弓;有冠冕賜給他;他就出去,得勝並且要再得勝。”(新譯本)這個異象的內 容相當簡短,我們得到的印象是一位常勝將軍。但是,倘若我們問:這常勝將軍在人類歷史中出現時,會是誰?有人認為這人是敵基督以武力征服世界,也有人認為 這是指基督以福音在普世傳揚。
實際建議
一、基本要點:唯獨聖經。
面對差異,我們必需先掌握基督徒信仰的一個基本要點,就是“唯獨聖經”的原則,這是16世紀宗教改革時學到的功課。馬丁路德為著自身罪惡的問題掙扎,從聖經 中找到因信稱義的真理,可是這卻與當時流行的教導不同。因此,在辯論中,對手問了一個棘手的問題:以教皇為代表的教會與你的看法不一樣,怎麼辦?在這情形 下,馬丁路德說出了他信仰中另一個重要的信念:唯獨聖經。也就是說,教會與教皇的看法都必須經得起聖經的檢驗。對馬丁路德而言,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選擇, 因為他敬重教皇,更是熱愛教會。但是,他必須承認教會可能會錯,教皇也會有錯。
筆者在神學院進修時,讀早期500年的教會歷史,有一個現 象令筆者相當震驚,那就是:這幾百年中有許多我們所尊敬的教父,他們都有相當獨特的貢獻,但是他們也都有錯!後來,讀新約《加拉太書》第2章,發現保羅認 為彼得在教義的理解上也曾經出錯,而且錯得相當離譜,因為他與一些違背因信稱義的人妥協。不過,這並不表示保羅不敬重彼得。
我們華人信徒 多數是在威權社會中長大,凡事都有標準答案,有官方立場,加上我們不少人接受西方19世紀的科學觀,認為一切都有絕對的客觀真理,同時又深信聖經是上帝的 話,覺得必須絕對忠誠。因此,面對神學家彼此間的差異時,常會覺得問題顯得格外嚴重。但是,我們需要接受一個痛苦的事實,就是我們所敬重的人都不是神,所 以會有出錯的時候,因此所說的話都必須經得起聖經的檢驗。
二、解經的基本原則。
也許有些讀者會說:“你說的我都知道”,但問題是:“我自己聖經的功力不足!”筆者的回應是:“恭喜你!因為你已經有這樣的自覺,是有些步驟可以減少這種困擾。”
首先,面對不同的解釋時,要注意兩點。第一,也是最要緊的,就是自己一定要熟讀聖經,因為聖經中有一些基本的底線:例如,只能敬拜獨一的神,耶穌基督是道成 了肉身,並從死裡復活,也是唯一的救主,等等。這些底線是一個虛心讀聖經的人都可以看到的。因此,當我們聽到一些不同的教導時,必須問一些重要的問題:這 個系統的基本精神何在?符合聖經的基本精神嗎?有沒有超越了聖經的底線?這是所有信徒都可以做得到的事;只要我們是真心要聽神的話,聖靈必定會提醒。
第二,有人說:教會中有些神學系統的差異,其實是像一個家庭中的兄弟姐妹間的差異,彼此間的共同點往往多於差異之處,並非敵人。倘若沒有超越聖經的底線,這 句話非常有理。最近筆者應邀參加了一個小組,組員來自不同的神學系統,結果大家卻可以獲得一些基本的共識,而簽署同意這共識的人,更是具有廣大的代表性, 讀者們可以參考(註1)。也就是說,要注意自家人的共同點,不要過分渲染中間的差異。
實際上,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也許我們可以用一兩個例子來說明。
我們在上文分析現象時,曾提到《羅馬書》8章29節,指出神學家對經文中“預先所知道”這個字真正的意思有不同的解讀,而雙方都說這是希臘原文的意思。誰對 呢?要解決這個爭執,當然最理想的條件就是自己能精通原文,直接找到這個字在原文聖經中所有出現之處比照。倘若自己的條件不足,則可以找一兩本具有學術水 準的《羅馬書聖經註釋》(註2),看看誰說得比較有理。
檢驗了証據以後,我們會發現,以用詞而言,雙方都有理,因為這個字在原文是可以有 不同的含意。因此,我們必須採用釋經學另一些原則,來決定這個用詞的意思,就是從上下文和《羅馬書》,以及保羅神學整体的取向來看這個問題。(編按:可參 考陳濟民著,《保羅神學的10堂課》,校園,2008,頁67-96。)
可是,當我們進入這個層次解經的時候,我們便會發現釋經學中討論的一個現象會呈現,就是個人的背景、世界觀和靈命的情況,都會影響我們的看法,因此同樣嚴謹解經的神學家,還是可以有不同的結論。
不過,話說回來,倘若我們不討論這個細節的用字問題,而僅是說:保羅在這段經文中談到救恩的時候,強調的是上帝在救恩過程中所做的事,事實上雙方都可以同意,也就是說,在差異中仍有基本的共識。
我們在上文分析現象時,所提到的另一段經文《使徒行傳》19:1-7,呈現的是類似的問題。
倘若我們問:“教會中有沒有人是沒有聖靈的?”這段經文的答案是:“有”,沒有人敢說:“沒有”。倘若我們問:“基督徒是不是應該受聖靈的洗?”這段經文的 答案也是:“當然要”,很少人敢說:“不要”。問題是:這段經文提到的是一個特例(講到一件不尋常的事),或是一個泛例(所有的人都是這樣)?我們是不是 可以說:基督徒要在得救以後再接受聖靈的洗?在這兩個問題上,我們就會聽到不同的聲音。
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就要問另外幾個問題:經文中說這些人是“門徒”(第一節),為什麼?如何介定“門徒”這個用詞?聖靈的洗又是怎麼一回事?(註3)這些都涉及整体性系統的理解,也是有不同的意見。在這裡,我們也是看到共識中有細節的差異。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就要否認差異的存在。神學家解釋某些經文時有不同的解讀,是避免不了的事實。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還是要回到唯獨聖經這個基礎,按照基本解經原則處理,注意聽上帝說些什麼。
若是經過仔細解經還不能解決問題,就要學習在愛中彼此接納,等候聖靈繼續指引。有些大問題確實是需要長期的研究,才能得到完滿的答案。這並不表示聖經的真理 沒有絕對的對錯,而是說,由於我們每個人都是有限的人,讀經時往往受到自己都看不到的限制,因此某些看法在某些人看來是顯淺不過,另一些同樣是對神開放的 人就是看不到,甚至會覺得莫名其妙。在教會史上,我們看到三位一体的真理是經過二三百年的討論才得到定論,目前的一些爭執相信也需要時日。
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1-16節教導我們:在同一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的基礎下,在愛中運用聖靈的恩賜,彼此建立,直到大家都滿有基督的身量。在 這個前題下,信徒對不同意見的神學觀點也就要有三種態度:第一是承認有差異;第二是學習接納不同意見的人;第三是為他們禱告,求聖靈繼續光照引領。
註:
1. 參看《聖經中救恩的要點》,大使命雙月刊75(2008年8月),37-39頁。
2. 例如,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二(台北,校園,1999年),或Douglas Moo,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6)。這類的聖經註釋常會提供正反雙方的理由和証據,並加以評論。
3. 可參看馬歇爾,《使徒行傳》(台北,校園,1987年);張之信,《使徒行傳》,卷三(香港,天道,2001年)。
作者曾任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現住美國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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