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程
本文原刊於《舉目》37期
種族,這個詞,如今我們聽來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甚至,我們的腦海中,還浮現出“無論紅、黃、黑、白種,都是有尊嚴的人”這樣的歌詞。然而,種族這個詞,曾經沉重無比。
1960年代之前,美國是個“黑白分明”的國家。這裡的“黑白”,不是指是非,是指種族──黑人與白人永遠壁壘分明。黑人受盡羞辱、壓迫和折騰,白人則死抱著種族優越感,認為黑人只是二等人,與奴隸和狗無異。
當時的美國,汽油站有三個廁所:白種男人、白種女人和有色人種。百貨公司有兩台飲水機:白種人和有色人種。大多數博物館,每星期有一天,開放給有色人種,其餘日子,有色人種一概不能進入。還有一些博物館,連一天都不給。
在亞特蘭大搭乘公車,黑人必須坐到公車後半部。而且法律規定,黑人必須讓座位給白人。在阿拉巴馬,黑人必須在門前繳付車資,然後走到車的後門上車。一些壞心腸的司機,有時還會提早關上後門絕塵而去,使付了車資的黑人不得上車。
這樣的種族隔離政策,致使黑人受盡折磨,不單是肉体上的,而且是心靈上的。
白人與黑人在不同的餐廳用餐,在不同的學校讀書,上不同的教堂。最羞辱黑人的,莫過於餐館前橫掛著“黑人與狗,不得進入”的招牌。亞特蘭大法律還規定,黑人 不得成為陪審團、不得進白人專用廁所、不得在白人游泳池戲水、不得入宿白人旅館、不得坐電影院的大堂位置、大學不為黑人學生留一席位……
黑人沒有受到法律與執法者的公平對待。到底有多少黑人被警員槍殺、無故毆打,實在難以統計。
終於有一個黑人領袖站起來,率領黑人爭取民權,黑人才重新有了盼望。這個人就是馬丁•路德•金牧師(Martin Luther King Jr.)。
雖然金氏在感情方面曾經越軌,算是私德有虧,但他對美國民權的貢獻,不可抹殺。
金氏採用了 “和平抗爭”的方式。他的原則是:非暴力。他坦言,這是從他所傳的福音、耶穌基督的愛與盼望中得到的啟發。他說:“當我做牧師的時候,我也想不到,自己日 後竟會捲入非暴力抵抗裡。我既不是策動者,亦不是提議者,我只是單純回應人民的呼喚,成為他們的代言人。當抗議開始的時候,我的思想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回 到‘登山寶訓’中愛的崇高教訓,以及甘地那非暴力的抵抗方法。” (註1)
因為持守非暴力原則,金氏打不還口,罵不還手,甚至當警察無理地將他抓進監牢,他雖痛苦,卻不發怨言,也不煽動黑人的憤怒。他不願黑人的心因暴力反抗而變硬。他對黑人同胞發出呼籲:“我們或許失敗、死亡,遭到恐嚇、誹謗、誣陷……但,我們終會勝利。”
這樣的民權鬥爭獲得了很大的成果,那些不解金氏的非暴力鬥爭原則的人,後來也不得不認同金氏所言:“仇恨癱瘓生命,愛卻釋放生命;仇恨擾亂生命,愛卻使生命變得和諧;仇恨使生命變得黯淡,愛卻使生命發出光輝。”
在他被暗殺的前一晚(註2),他發表了最後的演講:
“ 就像其他人一樣,我亦想長命百歲……但現今我已不在乎。我只想完成上帝的旨意……他容許我到山上,從那裡俯瞰,看見應許之地。我或許不能跟你們一起到達,但 我要讓你們知道,我們作為一個民族將會到達那應許美地。所以今晚我很高興,心中一無掛慮,我不懼怕任何人,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上主榮耀的來臨。”
金氏以生命徹底實踐出愛與寬恕,改變了世界。這就是信仰的力量。
註:
1. 《馬太福音》5章至7章,耶穌對最高倫理準則的教導。印度的甘地,也以“登山寶訓”,為其和平革命的基礎。
2. 金氏於1968年4月4日遭暗殺。
作者現任職於馬來西亞某福音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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