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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闖雷區談奉獻(李東光)2020.06.20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2020.06.20

李東光

 

在教會中,有一個話題,人們談論起它,光明正大,卻又顯得有些遮遮掩掩、欲說還休;理直氣壯,卻又似乎矛盾糾結;清清楚楚,卻彷佛諱莫如深;有無數的屬靈先賢引經據典,著書立說,但眾信徒卻難以達成一致共識——這個話題便是“金錢的奉獻”。

作為一個牧會還不到6年的“資淺”牧師,關於這個話題,筆者不敢說自己有什麼高深的見解,我只想就自己所經歷的一些問題,談談粗淺的感受。

 

短板還是雷區?

2014年,我從北美華神畢業後回到加拿大,在加東一個隸屬於英文教會的國語堂服事。這個國語堂前身是一個幾年前成立的、以訪問學者為主的查經班,後來人多起來,就“升級”為國語分堂。

這種由西人教會“生”出來、又“養著”的華人教會在北美屈指可數。分堂的好處是財務依賴英文堂,不用操心任何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壞處是弟兄姊妹將之作為理所當然(take it for granted),沒有當家作主的熱情,再加上弟兄姐妹絕大多數來自大陸,信主年頭還是個位數,對奉獻更是缺乏發自內心的動力。

記得2014年底的長老會上,英文堂一群長老提醒我:國語堂的奉獻剛剛夠你的工資,這是你們的短板,你要采取措施,改善這種局面。我聽了面紅耳赤。

可是當我在國語堂同工會上提出這個關於奉獻的問題,並說我之後會適當地在講道中講這方面的內容,卻引發了不同回響。

有的同工義正詞嚴地說:“對!就是要講,不要畏首畏尾,要討神的喜悅,不討人的喜悅。”但也有一位弟兄特意到我家來,苦口婆心地勸我不要踏入這個禁區。他說,談錢傷感情,根據他的經歷,這是一個冒險——會眾尤其是大陸學生學者可能會被嚇跑……還有人覺得,新約時代再過分強調必須十一奉獻,有律法主義之嫌,等等。

金錢奉獻,到底是短板還是禁區?作為一個牧者,尤其是牧會經驗少的牧者,面臨這個問題,多少會有一定的壓力:到底該不該講?什麼時機講更合適?如何既堅持聖經真理、又不讓弟兄姐妹因此而有壓力?對於剛剛進入事奉工場的我,就如同踏進了一個遍布地雷的迷陣中尋找逃生之路。

 

憑真理直面以對

錢字當頭口難開。牧者是局內人,公開呼籲弟兄姐妹金錢奉獻,會不會有牽涉自身利益之嫌?會不會給慕道友、初信者傳遞教會在斂財的錯誤信號?

我想起以前在所實習的教會,閱歷豐富的屬靈前輩曾面授給我的“技巧”:你自己別講這個敏感話題,可以請外來的牧者、或者別的弟兄替你充當得罪人的角色,去講這個話題。

可是真遇到挑戰時,我卻很難采用這條“錦囊妙計”——於我而言,那樣做,實在是太狡猾。如果不能和我的弟兄姐妹們坦誠相待,我的良心不會安寧。

還有位弟兄給我出主意:只在同工培訓時對同工講金錢奉獻,千萬別到主日聚會中去講。我還是無法接受這樣的好意。因為我認定這是神要曉諭祂所有子民的重要屬靈道理,如果只向一部分人傳達,而向另外一些人隱藏,這顯然不公平。

經過一段時間的安靜禱告,我心裡有了從聖靈來的平安和確據。我決定在講道中講奉獻這個主題。在這個重要的屬靈操練主題上,我不能總是躲躲閃閃,必須直面以對。聖靈給我的感動是,不是因為缺錢,才號召弟兄姐妹奉獻,而是將神關於奉獻的旨意,在講道過程中自然地教導出來。

在接下來的講道中,例如在“作神的好管家”一講,我自然地引出金錢管理的話題,指出奉獻的意義:我們的一切都是來自神的恩典,神把錢財賜給我們,要我們代管;遵行神的旨意,要求我們將錢用在神所喜悅的地方;慷慨地奉獻,以此來參與神國事工,是積存財寶在天上。

作為牧師,我也向我所愛的弟兄姐妹說掏心窩子的話:如果我不把關於金錢奉獻的真理告訴你們,我就沒有盡到本分,我是攔阻了大家蒙受永恒祝福的道路。到了我們在神面前交賬的時候,那時你若一貧如洗,你會辯解說:我的牧師沒有把奉獻的意義告訴我們。我將在神責備的目光下無地自容……

當然,合神心意的奉獻觀是在聖靈的幫助下逐漸建立起來的。經過一段長時間真理的教導、禱告,我們教會並沒有發生因講金錢奉獻而人被嚇跑的現象,弟兄姊妹的委身反而更加穩固了。感謝神的恩典,如今我們教會在奉獻上有了長足的進步。

 

不是一個數字問題

在牧會過程中,也常有弟兄姐妹會問,十一奉獻中“十一”到底該如何計算?

十一(tithe)是舊約中神為選民所定的律法中、所規定的奉獻標準。而新約教會是否還需要遵守十一標準,有不同的理解。我認為不但要遵守“十一”,事實上,神對我們的要求,還不止這個標準。因為新約中,我們作基督的門徒,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參《羅》12:1)全人都獻上,“十一”豈不是檢驗我們的一個門檻嗎?

那麼,在實際的金錢奉獻中,怎麼計算十一呢?

首先,十一奉獻是指稅前、還是稅後的收入?你若有信心,當然稅前最好。但加拿大稅率實在很高,收入很大一部分都讓政府扣掉了,稅後也未嘗不可。可還是有人說,我有房貸要還,有孩子上學要供,有老人要養,我需要更新衣服、家具,要出門旅遊,要下餐館吃飯,要買車子、電器、手機……等把這些開銷去掉,他們發現不但沒有錢奉獻,還覺得錢不夠,上帝給的太少。

這樣的弟兄姐妹,不由讓我想起陳恩藩(Francis Chan)牧師在講道中講到的那個精致的利己者。那人拿著一只炸雞腿,邊講邊吃。他吃一口,說:“上帝,這是我需要的”,又吃一口,說:“這是我需要的。”吃到最後,只剩下骨頭,便說:“上帝,我就剩這些了,把它奉獻給你吧。”

我不記得在哪裡讀過這樣一句話:“不能奉獻的人都是因為數學太好了。”確實,有的弟兄姊妹,是時薪很高的專業人士,因此他們認為,在教會服事的時間乘以工資標準,也等於奉獻很多金錢了。

我自己在操練十一奉獻上,也曾有過算計的軟弱經歷。一開始看所剩的:做助研,月收入大概一千刀,獻了一百,只剩下九百,我就與那些掙一萬捐一千剩九千的相比,心裡很不平衡;後來又看所獻的:在公司終於掙一萬了,又覺得自己奉獻一千別人才一百,又不平衡了……直到有一天,神要我把這些全放下來服事祂,讓我把眼目從世上的得失,轉向祂永恒的恩典,我的心態才平衡下來。

所以,金錢奉獻不是一個數字問題,而是一個信心問題。

當我們把某件事看得十分重要的時候,我們就絕不會在花錢上有顧慮。試想,你在孩子教育、買房買車、保健養生等上面花錢時,你眨眼嗎?心痛嗎?不是花多少都不在乎嗎?為什麼把屬神的一部分歸還給神時,就如此掙紮呢?

聖經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我們盼望神的國和神的義,大於我們所需要的嗎?我們相信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奢望的),神一定會滿足嗎?如果真的相信,我們就能心不跳、氣不喘地把應盡的錢財獻在祭壇上。

聖經說,“感謝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9:15)我們有常常數算神在我們生命中那說不盡的恩典嗎?如果我們真對神莫大的恩典心存感激,就會心甘情願地獻上感恩的祭。

聖經又說“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太》6:20)我們確信,我們出於信心的奉獻,在神永恒的國度裡會存留到永遠嗎?如果我們對神永恒的應許篤信不疑,就會在金錢奉獻上毫無退縮與算計。

感謝神的恩典,如今我們教會在人數和奉獻額度上都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關於金錢奉獻的話題卻不會過時,因為這是神為每個屬於祂的子民所預備的必修的、需要不斷溫故而知新的屬靈功課。

 

作者在加拿大東部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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