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欄目2020.07.04
劉同蘇
一位最好的朋友自願被囚了。自願地“被”了,這倒表現了人格終極處的最高反合。對此,世界上嘈雜起一片“找死”的喧囂,奇怪的是(也許在這個時代也已經變得不再那麼奇怪了),數量不小的基督徒也暗暗地在心底應和著,盡管在明面上還得用“XX分離原則”或“如蛇靈巧策略”等等冠冕堂皇的說辭,曲折地修飾著犬儒的潛意識。
其實,基督徒在世界上的基本生活方式不就是“找死”嗎?基督徒的“找死”無非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基督,從而,得以與世界分離。此“死”是對世界而死,由此,脫離了世界;此“死”還必須是自己自找地去“死”,所以,與世界的分離才發生在自己的生命裡面,是自己生命與世界的主體性分離。
“被囚”不就是隔開的分離狀態嗎?與世界分離的“被囚”始於耶穌本人:開此“被囚”係列的不就是“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祂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太》20:18-19)而“列在罪犯之中(《賽》53:12)的耶穌嗎?那後邊排著的不是還有在耶路撒冷被石頭砸死的司提反,在羅馬被倒釘十字架的彼得,在拔摩海島上被流放的約翰,以及囚了再被囚的保羅,直至王明道,袁相忱,楊心斐……
實際上,信仰就是一座被世界困鎖的圍城;只要你一進信仰之門,世界就四面攻打地圍上來了。若要信仰上帝,還真沒有別的路,因為天上地下就是以那四面圍困的攻打而劃開的。要想不被圍困,倒也簡單,只要說一聲:“不信”,那攻打著的圍墻憑空就消失了;當然,那信仰之城也就不在了,盡管在世界已經平趟過的廢墟上還空懸著“信仰”的牌子。
“圍”是被圍,也是自圍。如果不以“自”去迎上“被”,“被圍”就沒有主體的生命意義。那些“找”著基督之“死”而死的,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基督;那些逃避十字架而未能免者,僅僅被世界釘上了“羅馬”的十字架,自己的生命卻沒有走進主的十字架。
除了“自”著的主動,“自”還是獨自。主的十字架必須自己背起來,才是終極整體對終極整體的主體生命關係。只要還有一份擱在別人身上,就未達到終極整體而不成其為具有終極自我的主體生命。面對著主的十字架,是向內獨自的“靈魂拷問”:主是自己走入那“被釘”的,我是否也決定要進入主的“自願之被釘”嗎?在這一面對裡面,我也離棄了整個有形世界,全然投身了主的自我,以我裡面的主,獨自背起了主賜給我的十字架。
“被圍”的十字架是外在的有形條件;“自圍”的十字架是我與基督之自我——自我的生命匯通。如以前文章記述的那位北韓弟兄對逼迫者的回答:你不能給我一個殉道,只有主才能讓我殉道。外在的“被圍”僅僅給了我選擇“被圍”的條件,只有選擇“被圍”的“自圍”才是從我而出的生命。
我絕無可能踏著外在的形體而進入那靈魂的“圍城”,有多少理念、組織、金錢、媒介、“粉”絲,可以把我擡進絕對超越世界的“圍城”呢?我只有捨棄了一切有形的依托,才以赤裸裸的自我釘在主的“被釘”裡面。那就是主之十字架的恩典本身。
關起門來躲著,也是經歷十字架的一個方面。面對十字架,誰沒有經歷過“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的靈程呢?但是,耶穌若不喝這杯,又哪有世界的救贖可言呢?如果“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9),這杯又如何可能從我們的生命中撤掉呢?盡想著讓神把這杯端給別人的,實際上已經在向城外溜達了,因為那杯恰恰是“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的“自圍”。
作為內在於自我生命裡面的主之十字架,這杯就是端給我的。如果這杯是來自無限上帝的命定,有什麼內心藉口可能真地擋住這杯的傾倒呢?更別因著消除心裡愧疚而夾在圍城的箭矢裡面,再往城裡丟幾塊“原則”“策略”的石頭了,當然,那些以基督教名義的鷹犬撕咬和網絡黑槍又另當別論。
自願被囚也是一個悖論:自願被囚的,就以自願而絕對地超越了被囚,從而,獲得了與主同釘的至上自由;不願意被囚的,其內在生命反倒被世界囚著呢。我們以為自己在花花綠綠的世界裡面自由地徜徉著,其實,自我卻被死死地圈在世界的領地之中。在世界圍攻的槍炮轟鳴之下,我聽到你對我悄語:十字架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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