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0.09.09
何西
經文:“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19:21)
一個人來見耶穌,問道,“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這人以為永生是可以通過做善事而得,只是不太確定做什麼善事才使人配得永生。耶穌並沒有直接回應他的問題,而是反問道,“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並隨即指出,“只有一位是善的。”
耶穌一方面藉著反問,讓這人思考善事與他的關係——誰來定義善?另一方面啟示他善的終極是人格性(更為準確地說神格性)——不是什麼是善,而是誰是善。然後,祂才回應道,遵守誡命可以進入永生,並列出幾條具有代表性的舊約誡命。
這人竟然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這真是難得,因為一般人很難守全律法的,這人居然自認都能做到。即便如此,他依然沒有永生的確據。顯然,一個想要通過做善事得到永生、靠守律法得生命的人,是找不著永生的確據的。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在此,他向這位少年發出了“作完全人”的邀請,並指出了作完全人的兩個條件。而作完全人正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對門徒的要求,“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因此,耶穌其實是在向這位少年做出了門徒的邀請,並指出了作門徒的條件。
作門徒的兩個條件可以用“去”和“來”來概括。“去”指的是去除心中偶像。對這少年來說,財產顯然是他的偶像。人不能既事奉神又事奉錢財,所以耶穌告訴他需要去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來積攢財寶在天上。這一要求對少年人來說,不只是挑戰,更是救贖——救贖他脫離拜偶像的泥沼。很可惜,少年人不接受,憂憂愁愁地走了。對這少年來說,他需要“去”的是錢財。對你我來說,要“去”的偶像又是什麼呢?
“來”指的是來跟隨耶穌。跟隨耶穌就是作祂的學生、作祂的門徒。耶穌不僅能夠為我們定義何為善,而且能夠引導我們到善的本源。無論是律法主義,還是道德主義,都不能準確地定義終極的善,更不能引導人走向終極的善。唯有耶穌,祂不僅向我們指出神才是終極的善——耶和華本為善(參《詩》100:5),而且為我們開闢了走向至善的道路——十架之路、門徒之路,亦是永生之徑。
耶穌所開通的這條路是通過祂的道——福音,與祂的人—受難與復活而實現的。耶穌的生命就是道(祂是道成肉身),祂的道就是生命(祂用生命見證道,祂的道賦予人生命)。如今,祂向我們發出邀請,我們來聽祂的道,跟隨祂走十架路。
“去”是“來”的先決條件。沒有認真去除偶像的動作,也就沒有真正跟隨的行動。“來”為“去”提供了意義。若不走上門徒之路,單單去除各樣的阻礙是沒有意義的。因此,這一“去”一“來”,構成了作完全人的方式、也是永生的路徑。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求你光照我,揭示我心中需要去除的偶像,並指引我來走永生的道路。唯有父為至善,唯有主是善路,求主憐憫我,不偏左右,不斷上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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