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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二:參與“神的宣教”(彭懐冰)2020.10.07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0.10.07

彭懐冰

 

編註:近日有牧者反應,以往談到宣教,通常是包括同文化、近文化和跨文化,但教會中一些會友參加過著名的宣教課程Perspectives(《展望課程》或稱《宣教心視野》)和Kairos(《把握時機》)後,回到教會,只認定跨文化宣教才是宣教,從事跨文化的宣教士才算宣教士。這種看法也影響到教會的宣教策略,只支持跨文化的事工和宣教士。那麼,應如何看待此事?

 

我們夫婦於2013年應邀參與 Perspectives on the world Christian movement 英文第四版,擔任中文版總校訂的工作。在過程中,為合適於海內外華人的文字,始終是以恐懼戰兢的態度;因為深知這不單是一本書的新版(根據英文第四版翻譯而成),也不僅僅是一套有關宣教的書或教材;我們十分確定隨著這本巨著在華人中問世,它會是一個宣教動員的基石,更將是新一波華人宣教運動的開始!

 

宣教的定義

由於幾十年來參與並關懷宣教的工作,很自然會有人問我們對“宣教”一詞的定義為何?這些年又因《宣教心視野》的出版,以及以此為宣教課程廣泛地在海內外開課,更是有很多人問:宣教到底要怎麼定義?這真是大哉問!

若是到圖書館走一圈,宣教方面的書汗牛充棟;而實體書店內,必然見到一排排與宣教有關的書籍;再上網去查,那更不知道有多少!不過,一個公認的定義似乎還沒看到。如著名的宣教學者博許(David Bosh)在他的經典之作《更新變化的宣教》(Transforming Mission)所說:

我們可能永遠無法準確地描繪宣教。畢竟宣教是無法定規的,它不能侷限於個人偏好的狹小範圍,頂多我們能理出最接近的樣子就很不錯了。(p.11

巴特(Karl Barth)這位新正統神學家,也被視為近代第一位宣教教會論(Missional Ecclesiology)的神學家,早在1932年柏林的布蘭登堡宣教會議(Brandenburg Mission Conference)上就表示:

對古代的教會來說,宣教(Mission)被用來指三一神內部的自我差遣:聖父差遣聖子、聖父與聖子差遣聖靈。這樣的差遣關係延伸到教會,變成父、子、聖靈差遣教會進入世界。

 

神的宣教

這種看法經過往後的宣教會議中不斷修正,逐漸發展出一個嶄新的宣教典範,那就是“神的宣教”(missio Dei):宣教是神拯救世界的一項愛的任務,而教會是進行這項任務的一個使者、一種器皿;所以說是先有宣教才有教會,教會是受召參與在神的宣教中。

萊特(Christopher J. H. Wright)在《宣教中的上帝》(The Mission of God)一書的導論中也認為:

基本上,我們的宣教(若是源自聖經,獲得聖經的證實),意味著我們是以上帝子民的身份、在上帝的邀請與命令之下,投身於上帝在祂自己的世界史上的宣教,以拯救上帝所造之物。(p.3)

Perspectives著述文獻及宣教課程中,包括著名的神學家斯托得(John R W. Stott)所寫《宣教的神》(《宣教心視野》第一冊,第一章)、《聖經與普世宣教》(《宣教心視野》第一冊,第4章)在內,基本上並沒有給什麼是“宣教”下定義。所強調的是在“神的宣教”這個思維中,宣教是神這位整個宣教的創始者、是祂自己的一項行動,不是人的理性和作為,更不是人以自己的才幹和惻隱之心能夠成就世界所需要的改變。(《宣教心視野》研習課本p.25)

對巴特來說,宣教不是教會的一項活動,而是神的屬性,在這樣的眼光中理解教會,教會於焉成為一個宣教的群體(a missionary community)。蒂姆·迪爾伯恩(Tim Dearborn)同樣指出:與其說教會在世上有宣教使命;不如說宣教的神在這世上有教會。(《宣教心視野》第一冊,第10章)所以嚴格說,宣教不是少不了我們就無法推展,神才是主體,我們是客體。

溫德在1974年7月在洛桑世界福音大會所發表的《新馬其頓—普世宣教新紀元》收錄在《宣教心視野》第二冊的第54章,其中所提E尺規(就是從佈道者需要跨越的文化距離來衡量佈道的難度和需要)與P尺規(是指從未福音化的族群的角度來衡量有可能歸主的信徒,進入與自己文化最為切合的教會所需要跨越的文化距離),對於世界各地的教會如何完成神所託付給的宣教使命,有非常明確的說明,也為如何完成未盡之工(the unfinished task)有清楚指點。

 

應用時的落差

然而,就以溫德的主張為例,在宣教課程授課時,每一位講師都有不同宣教經歷和背景的緣故,加上學習者(不論是閱讀或上課的)在實際應用時,很可能造成來自不同宗派、機構的學員在接收訊息當中的落差。對於在同文化(E-0, E-1)、近文化(E-2)和跨文化(E-3)哪一種是宣教?哪一類工作者才算是宣教士?以後如何擬定宣教的策略?甚至可能為應該支持怎樣的事工和宣教士而引起爭議。

1989年第二屆洛桑世界福音大會的主題是“讓全地聆聽主聲”。會議中明顯指出沒有任何單一的宗派、機構能承擔起把整全福音傳給全世界的責任;宣教是神的宣教,在其中賜給每個兒女以及教會一個可以與祂同工的機會。套用斯托得所說:

神關心的是全世界,祂是宣教的神,我們最好成為有宣教使命的人及教會。

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宣教,最重要的是抓緊一個原則:一切最終的目的是抱持著“榮耀神”的心志,參與“神的宣教”。

 

作者彭懷冰牧師與師母臧玉芝在台灣校園福音團契服事35年,於2009年退休。這期間宣教事工方面曾先後負責宣道部,籌備青年宣道大會,積極推動宣教教育、培育宣教士、參與宣教機構,著有《宣教視窗》、《種一棵宣教樹》、《宣教,Ready,Go! 》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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