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於舉目官網2021.01.14
Dennis McCaan 著/錢保羅 譯
導語:耶穌說基督徒是“世上的光和鹽”,而職場乃是成為光和鹽的最佳塲所。
一、愛是付出時間(Love is Spelled Time)
《標竿人生》的作者說:愛這個英文字的拼法是T-I-M-E。意思是說,沒有時間,就沒有愛。確實,良好的人際關係,必須花時間去建立。關係不夠,對別人是沒有發言權的,也沒有機會影響別人。因此,基督徒要在公司裡有影響力,必須要先付上時間的代價,去建立愛的關係。
人際關係的隔離與疏遠,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基督徒的人際關係,也不例外。我們很容易落入兩個誤區:一個是律法主義,用聖經的標準當作教條,嚴格地要求別人,經常批評論斷,缺乏憐憫。
另外一個是把神的愛誤解為溺愛,軟趴趴地不敢要求別人,經常逆來順受,沒有原則。對於身邊發生的不合適、不合情理、不合道德、甚至不合法的事情,選擇息事寧人、視若無睹的態度。或乾脆走為上策,深怕沾染世俗的污穢,採取隔離與疏遠的消極迴避政策。
神要我們的人際關係是連結,不是隔離。耶穌自己作了示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耶穌說我們是世上的鹽,如果沒了鹹味,是沒有用的;我們是世上的光,要讓人看見基督徒的好行為,就歸榮耀給神(參《太》5:13-16)。
因此,我們處理人際關係的態度,應該是入世的。要積極介入攔阻錯事,幫助他人做正確的事,而不是消極溺愛式的縱容默許──其結果往往是違背公義公正原則,坐視他人名譽或經濟受損,甚至公司和個人受到牽連,鋃鐺入獄。
每一個人在公司裡,都會碰到公德與私誼不能兩全,面子與原則不能兼顧的情況。基督徒處理人際關係的原則必須是“堅強的愛(Tough Love)”:既有愛心,能体諒人們不過都是罪人,都有軟弱;又要能堅強,以身作則,預備付代價維護合神心意的立場。
這是不容易做到的,但是,基督徒們被呼召,在工作場合示範一個更高的標準,要不同凡響,不要隨波逐流。
二、交情與發言權(No Relationship, No Right to Speak Up)
問題是,當我們想幫助別人選擇正確的立場,我們有沒有足夠的交情來進一言呢?因為,當我們被歸類為“自己人”的時候,我們的好意就是規勸;當我們被歸類為“外人”的時候,我們的好意就可能被當成攻擊。我們有沒有贏得發言權呢?
從最常見的對女同事性騷擾說起。比如有同事喜歡講黃色笑話,他認為這是不傷大雅的。當我們聽時,是隨聲附和、哈哈大笑,甚至於也加入,再多講一個粗俗下流的故事呢?或還是不以為然,掉頭就走?是出聲制止,維護辦公室秩序和女同事尊嚴呢?是私下規勸?還是報告上級或人事部處理?
再假如說我們看到的是更進一步,男上司勉強女同事參加交際應酬,灌女同事喝醉酒,甚至加以輕薄呢?
又譬如說,有一天加班得很晚,無意間發現另一部門已婚的經理與秘書有不軌行為,而公司卻是明文禁止上下級之間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免得引起家庭糾紛與管理上的困擾……
對於這些我們有交情開口勸阻嗎?
言語上的騷擾和態度上的粗暴,也是一種常見的人際關係問題。有些人總是東家長西家短,空穴來風,散播紛爭,造成部門之間的摩擦。要如何處理?
另外一些人,滿口髒話,三字經不離口,我們要不要處理?
如果一個主管,對屬下總是尖酸刻薄,極盡挖苦能事,罵人不留顏面,我們要如何處理?如果這人是我們的下屬,我們如何處理?如果是頂頭上司,又要如何處理?公司老闆吼起來,全層樓或整個工廠都震動,或總經理經常脾氣失控,那又要如何處理?我們和上司間有規勸的私交嗎?
更要命的是,頂頭上司要求我們參與可能不道德或可能不合法的事,我們又如何呢?譬如說,不合規定的私人費用,要我們代辦報銷,陪國外來的客戶去不正當的場所,送昂貴禮物或現金給客戶的採購人員;或是深受老闆器重,被派去代表公司收取現金回扣等,怎麼辦?
再比如,老闆要我們製作第二套、甚至第三套帳目來對付總公司和稅務局。明知市場走軟,卻被要求刻意誇大下一季度銷售潛力?
又好像安然公司與安德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案子:當證券市場監管單位來查賬的時候,老闆開始銷毀一些文件,被你看到,怎麼辦?老闆要你也銷毀一些你經手的文件,怎麼辦?我們有足夠的決心去拒絕?有愛心和交情去攔阻他嗎?
同事的醜聞也是不容易處理的!個人私德與工作有沒有關係?私德什麼時候才算影響或威脅到職業道德呢?
有的同事,下班時常喝得濫醉,但是卻不影響第二天上班,要如何處理?如果是嗜賭,而且常輸得精光呢?
同事收受回扣,被我們知道了,怎麼辦?濫用公款呢?婚外情呢?
這人如果是我們的下屬,如何處理?如果是別的部門的職員呢?若是別部門中與我們級別相當的經理呢?是我們的上司,又應該如何呢?
吃喝嫖賭,酒色財氣,是商場上常見的問題。我們基督徒置身其間,有足夠的人際關係份量去左右公司的氛圍嗎?
三、用愛心說實話?(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
一般人在工作上遇到不道德、不合法之事時,多採取自保的原則,將自己與事件區格開來。非到萬不得已,絕不積極介入。首先是迴避,當它不存在,能拖就拖,不能拖就逃──辭職總可以吧!就是所謂的“亂邦不居,危邦不入。”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
如果當事人與自己交情不淺,道義上應該去勸他幾句,心態上往往也是被動的,既要顧全對方的面子,怕人家惱羞成怒,又要顧及同事的輿論,怕人家講我們是沽名釣譽,自命清高。
至於向有關方面舉報,多數人更是不會主動去招惹這種是非;除非是在法律上有責任,可能受到知情不報的連累,才會被迫採取此下策。
總之,就是以自己為中心,消極地與問題隔離與疏遠(Isolation)。這些都是經過慘痛教訓,實踐檢驗出來的傳統智慧,是合乎常理,無可厚非的。
基督徒們常常也選擇隔離疏遠之法。動機往往也是自我保護,只是更多了屬靈的理由,諸如:應該從世界分別出來,信與不信的人不能同負一軛,棄絕謊言,不要沾染污穢,我們不屬於這世界,等等。聽上去也無可厚非。
但是一味自我中心地消極迴避問題,是與聖經教導不合的。於是稍微積極一點的基督徒會說:神愛世人,我們都是罪人,我們沒有權柄去定別人的罪。連耶穌都不定那淫亂婦人的罪。誰是自認沒有罪的人,就先拿石頭打別人吧!(參《約》8:1-11)這些顧慮固然都有道理,但如果關心的只是自己的名譽,致使他人認為基督徒們是沒有原則、是非不明的濫好人;或因為我們的妥協或縱容,造成嚴重後果,神的名和教會的名譽就都要受到傷害。
有一些基督徒看了這一點,意識到該發言時候不發言,就等於默許,對基督徒的形像有損。于是嘗試去規勸,去和對方作朋友,感化他們。
能夠這樣做的,已經是非常不錯的基督徒了,已經開始有積極介入(Intervention)的味道了。但是,如果我們的介入只有人的介入,沒有邀請神的介入,仍然是美中不足的。
可是有些基督徒,又會走另一個極端,激烈地提出指正甚至是指責,大義凜然,仗義直言,認為這是用愛心說誠實話。
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聖經裡指的是對教會的弟兄姐妹可以誠實指正(參《弗》4:14-16)。我們的規勸,他們有可能聽得進去,是因為我們敬畏的是同一位神,信服的是同一個真理,有很好的關係。
若沒有這樣的基礎,要去規勸還沒把神的話當作真理的人,我們說話必須要更委婉,要更有智慧。
其實,有關係的時候,很多問題就沒有關係了。不管規勸誰,愛他們的心,必須走在誠實話的前面。要更多以他們的難處和需要,作為我們關心的焦點,而不是以我們自己的得失為主要考慮。
看到別人的錯處,願意去挽回他們;為了別人的好處,即使自己付上代價也願意。這種愛是堅強的愛。
四、三個“不一樣”(Rescue Those Being Led Away to Death)
當基督徒遇到不道德、不合法的事情,所能夠做的,在內容上與一般人並沒有什麼不同,不外乎迴避,規勸,與舉報。但是,我們多了一個重要的資源來解決問題,那就是上帝。基督徒要請求上帝介入(Involve God to Intervene),就會有很多的不一樣。”(參《箴》24:11-12) 攔阻人不要繼續走向死路,是我們的任務,同時也要掌握分寸。但是具体要怎麼做呢?這就要談到“不一樣的順序”。
不一樣的順序:向神舉報,把不公義的事情帶到上帝面前,是我們第一件要做的事情。聖經說“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禱,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前2:1)
基督徒有責任在平常時候,就不斷為公司和同事代禱,祈求我們的生活環境充滿公義與平安。遇到事情時更要這樣,求神介入和干預。這是我們去解救他人最有效的辦法,也是第一步。
若是基督徒同事們可以一起為公司守望,就更美了。但是要留意謹慎口舌,不要成了往來傳言,洩露秘事的缺口。
其次才是規勸。求神給我們智慧,知道如何講合適又切中重點的話語,好像耶穌在井邊規勸有罪的撒瑪利亞婦人一樣。
我們要從憐憫對方苦情的角度出發,体諒他和我們一樣都不過是罪人,幫助對方找到正確的出路。但實際上,我們往往既欠缺話語的智慧,更欠缺將心比心的愛心,甚至缺乏勇氣去規勸。這些都需要在禱告裡求神幫助我們。
如果交情不夠,或是職務與地位不合適去規勸,可以求問神,是否可透過更合適的人,向對方進言?譬如說,當事人的好友、家人,甚至是公司的人事部門等等。但是,我們一定要特別慎重,留意別人的名譽和我們自己的法律責任。
當規勸不成時,我們應該堅定地拒絕參與不義的事,即使吃虧也不更改。即使不能升遷,甚至會被炒魷魚,也在所不惜。
堅強的愛,常常是必須付上代價的。主耶穌就是我們的榜樣。有時侯,我們犧牲自我、堅定拒絕執行不義的行動,是“用愛心說誠實話”的唯一途徑。
基督徒還有一個不一樣的使命:叫人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就看見希望。在公司工作,除了生活所需,我們更要能夠有好的人際關係,去影響別人。
世上有許多事情是有爭議性的,求天父給我們智慧去分辨對錯,求天父給我們勇氣去站在對的立場。當我們身邊的人走上錯路時,求天父給我們愛別人的心,願意為別人付出時間,讓別人能真實感受到我們的愛。我們要積極地以自己的生命,介入別人的生命!我們可不可以開始為我們的公司以及身邊不公義的事情,付上禱告的時間呢?時間是我們能夠給的最寶貴禮物,給時間就是給生命。從今天開始,何不給有需要的同事一些傾聽的時間?
作者為美國一所大學教授。
本文原刊於《舉目》18期,http://behold.oc.org/?p=6053,原文標題為:《人際關係的智慧:堅強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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