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也正名乎?——聖詩的傳統與創新(黃奕明)2022.03.07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2.03.07

黃奕明

 

最近有機會訪問幾位老朋友,其中有詩歌創作者、音樂事工負責人以及聖詩學者,談到近年聖詩傳統的沒落,無不憂心忡忡。

多年前我曾在媒體上疾呼:“為聖詩傳統留一盞燈,是今日教會的歷史責任。一味使用新創作詩歌是敬拜讚美運動的特色,也是致命傷。沒有人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眺望未來,故意忘記歷史傳統的,不是無知,就是瘋狂。”

20年後,竟然發現自己一語成懺;我不是先知,但是普世華人教會音樂的世俗化,的確使人擔心: 敬拜讚美、聖詩、福音詩歌,這3個名詞,在今天的教會音樂事工中產生了很大的混淆,是否必也正名乎?

 

敬拜

首先應該釐清的就是“敬拜”。

 希臘文proskuneo有敬畏尊崇、效忠臣服之意;希伯來文sahah是俯伏、跪拜的意思;英文worship是由worthship(價值)一字演變而來,是將上帝應得的“價值”歸給祂,也就是歸榮耀給上帝。人在偉大、令人驚懼,和神奇的物像面前產生的敬畏感,最能表達什麼叫做“敬拜“,他的反應可能是說不出話來、不能動彈、效法或獻身。

由此看來敬拜不僅是動作,更是一種態度,是受造者對造物主的恭敬與謙卑。敬拜是動態的,也是雙向的,是上帝與人的互相交往。基督教敬拜的核心是  上帝自己。

真正的敬拜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因素︰啟示和反應。前者是上帝向人顯示祂自己;後者是被震懾的人向上帝回饋。

馬丁路德說,我們對上帝的認知,使我們有真正的敬拜。(參《馬丁路德小問答講解》No. 7)這種說法把上述兩點都包括在內了。他亦強調敬拜不只是敬虔者的一項選擇,而是認識上帝的基本表達方法。

上帝藉許多方法來啟示祂自己︰透過祂創造的工作(《詩》19:1);透過祂寫下來的道(《詩》19:7),但最重要的是透過耶穌基督(《約》1:18)和聖靈(《約》16:13)。

基督徒的敬拜主要是按啟示來制定,因此就是建基在神學上──上帝的知識。帶領人達到更深邃、更豐盛的敬拜之路的,是清晰的神學,這能使敬拜者知道上帝是誰,和祂有多偉大;再者,它亦能使敬拜者知道上帝要的敬拜是怎樣的(注1)。

人透過敬拜才能更深地認識上帝,透過認識上帝才能認清自己。由此可知,敬拜的字義絕對不僅僅是歌唱而已。“敬拜讚美”實在是近年來的一種新興現象,甚至對信徒產生了誤導作用。

 

聖詩

正本清源,聖詩這兩個字是由英文所翻譯過來。其實“Hymn”這一個字本身並非英文的產物,它仍從希臘文Hymnos演譯而來。其原意乃是:每逢重大節慶或宗教活動時,用來頌讚神明、及欽仰民族英雄之意。所以從Hymnos到Hymn再到今天所謂聖詩,都有著頌讚、敬仰的意思存在(注2)。

奧古斯丁這位對聖詩最早下定義的信仰偉人就曾談到:“聖詩是一首讓人來唱且用以讚美上帝的歌,若只有讚美而不唱則不能稱之為聖詩”(編注)。強調聖詩頌讚的對像是上帝,同時要存著讚美的心,並且以“唱”的方式表達出來,才能叫做聖詩。

香港著名聖樂學家羅炳良先生在其著作《聖樂綜論》一書中,探討了美國前聖詩會會長Dr.Rerynolds對聖詩的定義與說明(注3):

  1. 一首聖詩必須忠於聖經。一首根據經文而寫成的聖詩不應該歪曲原意或加插任何與經文相違背的意思。
  2. 一首聖詩必須有尊敬和虔誠。聖詩也要有高貴的格調,合乎公開崇拜禮儀的體統。
  3. 一首聖詩必須是一首有韻律的歌。聖詩是用詩的體裁而寫成的,因此它應該表現最優秀的詩歌特色:形式簡潔、行文流暢、思想明確而不流於隱誨和複雜,加上音韻配合,高低長短,自成佳句。
  4. 一首聖詩必須能表達屬靈意義。聖詩所描寫的屬靈經歷必須是對個別基督徒產生意義的,其中所表達的內容和情感,必須能夠加強基督徒靈命的健康和活力,以致於能不斷地長進和成熟。
  5. 一首聖詩必須有完整的結構。詩的句與句、節與節之間必須能互相呼應,以致於能夠在結構上統一,有肯定的開端、循序漸進的思想、突出的高潮、簡潔的筆法,都是聖詩具備優良結構的重要因素。
  6. 一首聖詩必須建立在信徒共同的經歷上。聖詩要適合會眾禮拜之用,因此,它的思想內容和表達的經歷必須是全體會眾所能明白和接受的。

 

 

福音詩歌

福音詩歌則應該是指向屬靈大復興時期所產生的新音樂形式。

西元1800年,即帳篷聚會大復興(camp meeting revival)的初期,不少所謂的靈歌(Spirituals)、主日學歌曲和福音詩歌應運而生,那些曲子成爲下一世紀福音派敎會最主要的詩歌(注4)。

根據筆者的觀察,台灣的國語教會深受美國福音詩歌的影響,1960年出版的青年聖詩,幾乎廣被各教會青年團契接納,後來校園團契出版的校園詩歌也是源於青年聖詩。但是一直到了校園民歌運動興起,1977年出版的《基督是主》才掀起了現代詩歌創作的浪潮。

廣義來說,晚近為了佈道而創作的詩歌也可以歸類為福音詩歌。

 

福音詩歌和流行歌曲

赫士德(Donald P. Hustad)在他的《當代聖樂與崇拜》書中引用約翰生(Calvin M. Johansson)《音樂與事奉︰聖經的觀點》中的區分圖表(注5)︰

           福音詩歌              流行歌曲
著重個體,每一首皆有特性 大量生產
不為名利 追求名利
富創造性 以新奇取勝
犧牲 即刻的滿足與報酬
經過音樂專業訓練 簡單明瞭,容易為人所接受
喜樂 娛樂
高水準 馬馬虎虎
屬靈原則高過追求成功 成功為要
實際 浪漫
追求盡善盡美 平庸即可
溫順柔和 感性
永恆性 暫時性

 

很明顯的,福音詩歌和流行歌曲並不相同。如果音樂要完全配合歌詞的信息,流行歌曲很難辦得到。流行歌曲爲了通俗,不惜放棄美好音樂的基本條件,福音詩歌則完全不考慮流行的問題。

嘗試將福音性的歌詞配上流行歌曲的調子,實在不相稱,因此運用流行歌曲傳揚福音,也是大錯特錯。試想音樂和歌詞的特性是如此的南轅北轍,而流行歌曲的調子正好抹殺了寶貴的信息!

 

十字路口的選擇

流行歌曲風格的福音詩歌是不是好的敎會音樂?這不是個容易回答的問題。根據約漢生的研究,流行歌曲風格的詩歌,是建立在百年歷史的福音詩歌上,當今許多敎會唱的都是這類曲子(注6)。

“流行歌曲的病症已經存在敎會音樂的領域有一世紀之久。開始只是形式簡單的福音詩歌,後來演變成最流行的詩歌,影響了許多的敎會。總而言之,大部分福音派敎會的音樂是隨著流行音樂走的。”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個觀點已經過時了,特別是在後現代文化情境下,“多元典範、並行不悖”價值觀,教會音樂的風格,早就不是關注的焦點了,反正“黑貓、白貓、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實用主義掛帥早就成了主流價值。真的是這樣嗎?

同樣的觀點充斥在今日的華人教會領袖身上。二十世紀末是個劇變的年代,敬拜讚美風潮隨著靈恩運動的第2波、第3波快速地席捲各地。本土福音詩歌也從校園民歌的風格逐漸蛻變。

1995年讚美之泉事工的興起,正代表了新世代的聲音。這群年輕人引進的風格,正是全球化下流行文化的產物。但是正如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對文化工業的批判(注7),教會正在失去對美醜好壞的判斷力,全面地被世俗文化牽著鼻子走,我們似乎又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要重新評估聖詩的傳統與創新。

我並不是要鼓吹復古,雖然那也是一種潮流。然而,創新並不是唯一的價值。而是應當返璞歸真,讓敬拜回歸到清晰的神學,重拾聖詩的傳統,同時接納創新的福音詩歌。

 

借用一下好友謝鴻文牧師的詩歌《讓我》(注8)的歌詞來結束本文:

 

你用重價救贖我    使我脫離罪惡河
叫我這不配的人    憑信得救
你賜聖靈幫助我    使我勝過老舊我
祈求恩主領我    邁向屬靈高峰

讓我讚美非僅美詞    讓我敬拜非僅方式
讓我服事非靠雙手    而禱告非僅用口
讓我愛人不要虛假    讓我待人由心而發
讓我學習順服    以聖潔為裝飾

 

 

注:

  1. 1. 楊牧穀,《當代神學辭典》,(臺北:校園,1997)。
  2. 胡忠銘,《聖詩的認識與應用》(台南:人光,1995),9-11。
  3. 羅炳良,《聖樂綜論》,(香港:天道,1978)。
  4. 赫士德,《當代聖樂與崇拜》(臺北:校園,1998),57。
  5. 同上, 66。
  6. 同上, 66-67。
  7. 黃奕明,《音樂中的靈性審美》,《舉目》,2022.01.03https://behold.oc.org/?p=54185
  8. 詞:謝鴻文,曲:劉淑莉,演唱:簡愛,《讓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OsaB7Eyt0

 

編注:出自奧古斯丁對詩篇148篇的注釋,《九個事實説明你認識基督徒詩歌》。 https://www.tgcchinese.org/article/9-things-know-christian-hym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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