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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能夠讀好聖經?(四之二) ──解經與正統(陸尊恩)

陸尊恩

本文原刊於《舉目》22期

        在上一期《舉目》的〈我如何能夠讀好聖經(四之一)──解 經與敬拜〉一文中,我們闡述瞭解經與敬拜的關系。讀聖經是一種敬拜,解釋聖經需要敬虔。一個敬虔的心靈,會在神的話語前放下自己的成見,降服在神的權柄之 下,並且預備自己被神的話語改變。在這一期的《舉目》,我們要進一步闡述解經與正統的關系。聖經只有一本,但聖經的解釋卻有千萬,究竟解經的標準在哪裡?

最具爭議的經典

        人類的歷史中,再沒有一本書,比聖經更被廣為閱讀,也再沒有一本書,比聖經引發更多的爭議與互相矛盾的解讀。

        從啟蒙時代起,哲學家們,甚至是不信神的哲學家們,都多多少少地引用過聖經,強化自己的觀點;美國南北戰爭的前夕,支持聯邦團結與廢除奴隸的北方,與主張保 持奴隸制度、不惜脫離聯邦的南方,都在這一本古老的聖經中,尋找合乎自己立場的解釋;在平凡的日子裡,丈夫與妻子、父母與兒女,也都可以引用這一本聖經, 提出互相衝突的要求。

        為什麼這一本聖經,可以產生如此多互相衝突的解釋?

        答案並不應該令人驚訝:因為聖經具有無可比擬的權威性與影響力。一切渴望權威的力量,都會試圖借用聖經來建立自己的權威。

        問題是,在這一場聖經詮釋權的爭奪戰裡,聖經自己原來的面貌卻漸漸被模糊了。

你信任何種權威

        大部分聖經解釋之間的嚴重衝突,源於所依賴的“權威”不同。例如馬丁路德與教皇之間的根本差異,在於聖經是唯一的權威還是只是權威之一。如果馬丁路德不能接受教會的權威,而教皇也不能接受聖經為唯一的最高權威,他們兩者之間的衝突就不可能化解。

        現代派(Modernist)的解經,相信理性經驗是最高的權威,因此不能容忍聖經裡像童女懷孕或是死裡復活的記載;人文主義者(humanist)相信, “人是一切真理的準繩”,進而拒絕了聖經裡關於原罪、揀選、代贖之類的教義;女性主義(feminist)認定,一切古典的文獻都是父權思想的遺跡,因此 堅決否定聖經對男女角色之教導;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t)預設,真理是多元的,因此連獨一真神的概念都無法容忍……

        這些人都可以對聖經很熟悉,也都在解釋聖經,但他們與基督徒之間的衝突,是不可調和的,因為他們認為,有比聖經“更高的權威”。

偏差的真正起源

        從古至今,這些比神的話語“更高的權威”,都在不斷地攪擾人們甚至基督徒的視聽。讓我們審慎地聆聽使徒彼得的警戒:“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0-21)

        使徒彼得提醒我們,人的“私意”是解釋聖經最大的危險,因為當聖經被人的“私意”來解釋的時候,人們就再也聽不見“神的話”,反而不斷地聽見“人的話”假藉著聖經說出來。這些陶多多從人的私意所產生的解釋,一旦聯繫成系統,就變成了與神為敵的異端了。

正統神學的產生

        在後現代的氛圍裡,“正統”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字眼。“正統”經常與威權主義、壓迫異己或偏狹心態聯想在一起。但其實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偏差,就永遠不需要正 統。正統神學就是在錯誤神學的刺激下,才逐漸長成一個嚴密的系統。如果神沒有將那“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大書》3)賜給教會,基督徒是不會去護衛正 統神學的。對於基督徒而言,神是真理的權威,聖經是神的話,正統是完全降服於神話語的必然結果。

        當亞他那修與亞流爭辯基督的神人二性,還 有奧古斯丁與伯拉糾爭辯神無條件的恩典時,在他們神學爭論的背後,其實還有一個更高的、更基本的衝突,就是究竟應該以聖經作為神學的根基,還是應該以神學 主導對聖經的解釋——對真正敬拜神的人而言,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神的話是一切教導的最高準則,合乎神的話語的才能成為正統。

正統解經的標準

        但是,我們如何能夠檢驗,什麼是合乎神話語的正統教導,什麼是被人的私意主宰的偏差呢?

        首先,一個正統的解釋,必須合乎聖經作者原來的意思,而不是讀者的意思。聖經作者的原意,通常可以從文法與上下文來判定。

        第二,一個正統的解釋,必須與整本聖經的啟示一致,因為神“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有時候,一個解釋可能在某個片段中是合理的,卻無法通過整 本聖經的考驗,例如《創世記》說挪亞是一個義人(《創世記》6:9),有人可能會說,挪亞是沒有罪的,他是靠著自己的聖潔得救。但這個解釋沒有辦法通過 《羅馬書》5:12的考驗,“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裡說犯了罪的眾人,明顯地包含挪亞,因為挪亞也死了。因此那就是一個無法被正統接受的 解釋。

作者原意不清時

        有時候,聖經作者原來的意思是不容易判定的。面對難解的經文,選擇暫時保持緘默的人,比隨意猜想的人更有智慧。因為隨意的猜想,正好替人的私意,還有那些聖經以外的“權威”,大開方便之門。

        難以判斷原意時,另外一種經常使用的辦法是,用其它比較清楚的經文,來解釋不清楚的經文,稱之為“以經解經”。這樣做的優點在於,解釋的人始終保持聖經本身的最高權威,而沒有引用聖經以外的權威。

        例如說,耶穌在分離的夜晚設立了聖餐,祂說,“這是我與你們所立的新約”(《路》22:20)。有人可能會問說,為什麼說這裡是立一個“新約”呢?那“舊 約”是什麼時候立的呢?此時我們可以查考《希伯來書》第八章,就知道“舊約”指的是摩西在西乃山上與以色列所立的那個約。

以經解經的誤用

         但同時,“以經解經”的原則,也被人普遍誤用了。有人就因此認為,我們不應當對聖經作任何解釋,我們只能“引用”聖經,不能“解釋”聖經,因為,一切的解釋 都是“人的話”。這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觀念,因為聖經本身命令我們要解釋聖經。《提摩太後書》2:15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 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強調讀聖經不加以解釋,其實反而讓未經考驗的偏見與直覺,主宰了我們對聖經的解釋。

        另一種常見的誤解,是以為只要在信息中處處堆砌聖經經文,就是“以經解經”。但其實,如果一句經文脫離原來的上下文,再與另外一句經文聯結起來,可能會產生聖經原初沒有的意義。

       “以經解經”成功的關鍵,不在於引用了多少經文,而在於經文引用的方式是否反應出經文本身的信息。例如被主重用、也是我所敬重的中國傳道人倪柝聲弟兄,他是善 於“以經解經”的。但是在他的著作《屬靈人》裡,他將整本聖經裡所提到的“靈”、“魂”、“体”的經文都整理起來,再用自己的思想把它們都聯結在一起,結 果產生的屬靈神學雖然相當精彩,卻有了把自己的創意讀進了神話語裡面面的嫌疑。這就不是一個好的“以經解經”的典範了。

真金也需要火煉

        在解釋神的真理時,觀察力遠重要於創造力。神的福音是完備的,不需要我們運用自己的創造力在神的話語上加減什麼。我們的創造力,主要是用來尋找更準確、更活潑、更有力的語言,將神亙古不變的真理表達出來。

        一個正統的解經,必須經得起眾聖徒長時間反覆的考驗,也才能夠被確認為顛簸不變的解釋。因此,參考教會歷史上的信經、信條,對解經是很有幫助的。這並不是說 信經、信條代表最後完美的解釋,但至少都是受過了嚴厲的考驗的。如果我們如今的解釋,與信經、信條發生了衝突,那麼我們要特別謹慎,要留意這個解釋能否面 對歷代眾聖徒與普世教會的挑戰。

        在下一期的《舉目》,我們將會進一步研討聖經的應用,以及如何在現今的世界,建立一套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下期待續)

作者為美國費城韋敏斯特神學院道學碩士學生。

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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