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思瀚著/吳瑩宜譯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 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8:34)對於二十一世紀的西方讀者來說,《馬可福音》8:34所蘊涵的經文意義,似乎顯得生疏又遙遠。然而,這節經文的存在,是超越時空與文化界限的。它要求歷世歷代、各國各方的讀者,不但理解、領受經文的涵意,並且在經文的實踐上付諸行動。當我們 仔細觀察此節經文的上下文時,我們發現耶穌藉《馬可福音》8:34明確地提出了跟從耶穌的基督徒,所應具有的兩個重要特質。
在紀念耶穌基督復活的時刻裡,《馬可福音》8:34的經文再次提醒我們,耶穌已經藉著祂的受死與復活,證實了祂所肩負的 神聖使命。基督徒當以十字架的羞辱為懷抱,並以復活的大能為榮耀,效法耶穌基督的捨己與犧牲。以此來彰顯信徒裡面基督生命的基督徒,必然遭受一些不可避免 的個人損失。正如耶穌基督在大約兩千年之前親自對于門徒的教導,為主捨棄個人的利益並非什麼了不起的作為,它只不過是基督徒生命所特有的本質。
當我們領受救恩所為我們帶來的無盡豐盛之時,我們更應該嚴肅地面對基督徒所當行的責任與義務。在十字架的道路上,恩典與責任無法分割,乃一體之兩面。深願所有白白承受恩典的基督徒,甘心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跟隨耶穌基督的佳美腳蹤,一生無怨亦無悔!
作者為英國雪菲爾大學哲學博士,主修聖經研究。目前任教于海外神學院,主授新約。今年將以訪問學者的身分,受邀前往南非自由邦省大學講學。他專研《加拉太 書》的博士論文From Slaves to Sons,已於2005年出版。他的第一本中文著作,《歷久常新的生命故事-約翰福音之人物研究》,出版於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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