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後,我能做的是……(許萬常)2023.06.15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3.06.15

許萬常

 

生病後找病因,這是人之常情。

人是有理性的造物,推測事情因果律是世人的邏輯;一個好端端的人突然生病,肯定有直接或間接的原因。

知道病因不見得能減輕病情,或加快痊癒的速度,不過是滿足人理性的好奇心而已;或者,人想藉此推託本身的責任,宣稱得病錯不在我。

我這一趟講道之旅並無特殊之處,只是在公共場合到處跑;抱著有恃無恐的愚勇,信心十足地不戴口罩,把這年邁的身軀完全暴露,任它去抵擋各種病毒的侵襲。

歸來之後,人倒沒有新冠的症狀,只是腸胃咕嚕地叫,之後,感覺昏昏沉沉地,身上似乎有低燒。根據以往的經歷,這肯定又是吃壞了肚子。

沉著回溯一下:我在機埸吃了一頓西化的中餐,在旅館附近的中餐舘吃了不地道的晚餐;隔天祟拜完在教會愛宴,每餐幾乎都是花揶菜炒牛肉,稍加檢驗,其中並沒有可疑之處。

嗯,還有一種可能性:下了飛機之後,妻子為了犒賞我旅途的辛勞,建議去吃一頓道地的中餐,其中包括一碗臺式牡蠣湯。這一次,恐怕跟上次一樣,生吃或熟吃,又是我最愛吃的牡蠣惹的禍。

這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即使完全確定了,也無法改變我生病的事實。

病痛發生是人的失控,病因是過去式,病痛是現在式;追究病因為要歸咎於人,治病是本身的責任,與其推想過往不如面對現在。

“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約》9:2)主的門徒跟大多數人一樣,也想滿足理性的好奇心。主耶穌的答覆令他們大失所望,他並未把那個人的眼瞎歸咎任何人,反倒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約》9:3)

病了一天之後,隔天感覺稍好,我因著一時嘴饞,中餐吃了一碗辛辣牛肉麵。這等於跟自己的身體作對,果然,緊接著,腸胃又起了嚴重的抗議。的確,這個惡性循環,也只能歸罪自己了。

至於那個生來瞎眼的,眼盲的原因不知道,復明的原因他知道。瞎眼是客觀的事實,復明是主觀的經歷。因此,事後,他能信心滿滿地見證說:“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了!”(《約》9:25)

不是嗎?食物中毒的原因我找不著,但是病得醫治的原因我知道。這真是神奇啊!過了一兩天之後,這個人又若無其事地大吃大喝起來,感覺好像常人一般。

尋求病因為要歸咎於人,病得醫治為要歸功於上帝;前者無法掌控,後者盡其在我。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讚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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