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耳山
本文原刊於《舉目》17期
高峰到低谷
我在無神論背景下生長,近六年前來美國才接觸基督教。在教會基督徒幫助下和許多書刊啟迪下,經過激烈痛苦的掙扎而受洗信主。
信主後一段時間,仍如痴如醉地閱讀聖經和有關書刊,勤作心得筆記,積極參加教會活動,也作過幾次見證;回大陸時也排除障礙,利用機會傳福音。我一直自以為盡了基督徒的責任,感到人生有了正確方向,心裡充滿極大喜樂。
然而隨著時間一年年過去,當我反思自己受洗前後的情況,發現除了相信有神,和對基督教有濃厚興趣外,其它並無多少改變。照樣生活、做事、應酬;照樣與人聊天 時牢騷滿腹或義憤填膺,照樣少不了論斷他人,在家裡照樣與妻子因事爭執……久而久之,讀經也少了,除了遇到麻煩事,也不禱告了,參加教會活動也如履行公事 一般。我不禁暗自納悶:當基督徒就是這樣的嗎?
有次因一件小事與妻子爭吵動怒,她脫口而出:“你哪像個基督徒!?”當時聽了如雷轟頂,真有些氣急敗壞。我說:“你自己不信主,哪有資格來評論基督徒?”說後自感理由不足,又補上一句:“我像不像基督徒只有上帝才能評判,不由你說了算!”
話雖如此,我心裡卻非常沮喪──不是怪她不理解我,恰恰是因為她與我處得最近、看得最清楚。捫心自問,我的確不像個合格的基督徒!
另有一次,有位弟兄說到:基督徒如果沒有靈命上的成長,也不能進入天國,主也會把不結果的樹枝砍去。他走後我立即去查聖經,果然經上寫著:“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3:10)
我想,自己結了什麼好果子呢?靈命有什麼長進呢?不但說不上,而且這個問題連想也沒想過。也就是說,在我的概念中,連有靈命成長這回事都不知道。相反地,卻認為受洗成了基督徒,一切就萬事大吉了。
這兩件事讓我從喜樂的頂峰,跌到困惑徬徨的窪地,又墜入了心靈頹喪的低谷。我感到非常懊惱痛苦:靈命成長,怎樣成長?為什麼還要有什麼靈命成長?不是說得明明白白的,得永生是“本乎恩,在于信”嗎?我信神一直不動搖,怎麼還不行呢?
不久,我參加一次特會,發現自己有許多思想誤區。在突破重重的誤區後,終于走出心靈的低谷,下面就是我的若干反省。
生命要成長
我本來認為,既然信主受洗,就等于拿到了天堂的入門卷。這是第一個思想誤區。
後來我逐漸明白:受洗只是新生命的起點,靈命成長的過程則是一生的事。如果靈命不能長進,思想、性情與未受洗前大同小異,甚至還多種可以進入天堂的優越感, 和處處高人一等的驕傲,那麼反而會離主越來越遠。主耶穌清楚地告誡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太》7:21)
如果受洗後沒有脫離犯罪的常態,也必受懲。“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結》18:24)
而且,明知當行的路而又偏行己路,結果會比原來更壞。聖經嚴厲警告:“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 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彼後》2:20-21)這是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 架,明明地羞辱他。”(《來》6:6)主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到的人也少。”
(《太》7:14)可見,基督徒並不擁有永生的保險箱,或是找到了門卻徬徨不入,或是進去了又留戀門外世界而想腳踏兩邊,那是絕對不行的。
信心三層次
另一個誤區是對“信”的理解。我以前認為自己相信有神並承認上帝是獨一真神,就是信的全部內容。後來我發現,真正的信,至少應包含三個層次:
一、信神確實存在
究竟有沒有神?是否有獨一真神?這是“信”的第一個層次,也就是要解決一神論與無神論、多神論及泛神論之間的分歧。
這一點十分根本,卻不是輕易能做到。十二門徒被主耶穌說他們是“小信的人”,彼得三次不認主,都給我們一些重要的提醒。
還有些人認為,如果沒有神,我信了也不吃什麼虧;但如果真有神,而我不信祂,將來就會落入地獄,那就慘了!建立在這樣基礎上的所謂“信”,如果是在信的過程,尚情有可原,但與真正的“信”,還差了十萬八千里!
二、對真神要有所認識
信基督不光是信神的存在,更不是盲從和迷信,而是要求認識神,認識基督。認識得越深,信得就越完全。所以聖經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而要認識神,就要了解祂的心意,祂的話語,祂的品格和計劃。
三、信神和認識神,還要包括信神的旨意
即不但要了解其旨意,而且要遵行其旨意。所以主在談到“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時,緊接著便指明:“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21)我思索這也是理所當然的。比如一個人宣稱他相信“一加一等于二”,但事實上卻總按“一加一等于三”來辦事想問題,那怎麼能叫真信“一加 一等于二”呢?
在對“信”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後,我才悟到自己原來的“信”,最多不過達到第一個層次而已;我對神、對基督的認識連入門也說不上,對神的旨意的了解和遵行更無從談起,還怎能誇說自己信主不動搖呢?
悔改與離罪
再一個誤區,是對罪和悔改的態度。
我一直以為,既然主耶穌的寶血洗清了我的罪,我以後就不必再悔改了。因此對于自己仍然以我為主、依然故我的情況沒有自覺。反復自省後,理解到所謂蒙恩,是認 罪悔改,就可以得赦免之恩,而絕不是說入教後就不會犯任何的罪,也不需悔改了。因為我們仍然是罪人,隨時可能會跌倒,因此要常常思想十字架的恩典,時時認 罪悔改,主就會用寶血繼續洗清我的罪。並不是說我新犯的罪就不算罪,不用再悔改了。
還有一個誤區,是走向另一極端,即認為人作為罪人,既然壞到極處,不能靠自己的力量除去罪;對罪只能聽之任之,等著神來作工就是了。于是對自己的罪也就不去時刻反省,更不去努力擺脫罪的捆綁。
人的力量不足以消除自己的罪,但這絲毫不意味著不需要主觀努力。相反,信徒應該按聖經教導,竭力發揮主觀能動性。一個人“決志”信主,就包含著自己的決定、決心和抉擇。
聖經中多次說“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30)“你們要努力進窄門”、“要分外地殷勤。”(《彼後》1:5),都強調主觀的努力。
罪的清洗要信靠主耶穌,這當然是對的。但既然是求主赦罪,首先就要對自己的罪有所認識,能認罪、悔罪,願意悔改;既然是“信靠”,就應主動向主懺悔、祈求,求主賜給力量,而絕不是自己不認罪、不悔罪,甚至繼續不斷地去犯罪,以為受洗就拿到了豁免權。
主耶穌寬恕那犯罪的婦女,也告訴她“今後不要再犯了。”
生命的消長
在突破種種誤區後,我對靈命成長的方方面面,也開始有了些心得。
一、靈命成長問題的性質
靈 命,換句話說,就是屬靈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神所賜,有屬靈的成份。但自從犯罪墮落後,心中神的靈光蛻變成黑暗。信主得救後,生命的光,驅走了黑暗。舊我雖 成為新我,罪性卻尚未完全離去,于是罪與義、惡與善、光明與黑暗、屬靈與屬世,無時無刻不在一個基督徒的內心裡搏鬥,反映在人心裡就是兩種不同生命的消長 和搏弈。
靈命的成長就是使生命不斷實現由屬世到屬靈、由黑暗到光明的轉變,由罪惡向聖潔的轉化。這是一個人生命“成聖”(成為聖潔、分別 為聖)的過程。主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 10:38-39)靈命成長正是這兩種生命此消彼長的鬥爭過程。
二、靈命成長的目標
靈命成長的最終目標是什麼呢?這個目標可以用“小基督”這三個字來表述。魯易斯(C. S. Lewis)的《返璞歸真》一書提到,基督徒要使自己成為“小基督”,即處處時時模仿基督,以主耶穌為榜樣,正如保羅所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
基督是神的奧秘,是整部聖經的奧秘,也是靈命成長的奧秘。靈命成長就要如同保羅那樣:“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三、靈命成長的內容
靈命成長既然以基督耶穌為目標,就要真正認識耶穌,這就要靠熟讀聖經的話語。正如耶穌所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叫人活著的乃是靈,……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對這一點有了新的認識後,讀聖經的態度就與以往大不相同了。以前是光從知識的角度或了解的目的來讀,如今是帶著一種無比親切的熱情,要化成自己血肉的意念來讀。
如果說讀經是神在向我說話,那麼禱告就是我在向神說話,向自己天上的父說話。以前只在遇到困難、有問題時才求神,現在則以感恩的心向神傾說心裡的話。
正是在讀經和禱告中,我與神日日進行密切交流。
我曾因受委託寫作出版一本書的事,與一位友人發生經濟糾紛,多年未能解決。雖然從常理及法律來說,我完全有理。但讀經後,想到聖經中有關的話,我有了明確的 處理方向。我想到那位友人與我多年的友情,也檢查了自己的不當,就寫了封信,在說清事情的同時,把涉及的幾萬元錢交給對方。後來他說我的信使他感動流淚。 我也感到分外的平安。
四、靈命成長的重心或核心
“神就是愛”(《約壹》4:8),認識神就始終不能離開這個愛字。“耶穌 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太》22:37-40)聖經稱此為“最妙的道”(《林前》12:31)。
我自己種種的罪,從根本上說,都與沒有愛心有關。好勝逞強,好爭論,好論斷人,對家人發脾氣、生怒氣,都與沒有愛有關。
在大陸時,有次我按規定去供電局付清一月的電費。三天後的深夜,我正發高燒在睡夢中,忽被大聲敲門鬧醒,是收電費的。我說幾天前就交了,你們電腦上一查就知 道了。現在深夜,我又病了,要查明天再說。但對方仍高聲吼叫,最後威嚇如不起來交費或給發票,就立即把電停了。我無奈只好抱病起床開門。對方一看我果然交 了費、有發票,就不說話了。這時我怒不可遏,反過來大吼她,怒斥她,並說明天要到公司去告她對我的無理干擾。
但我又睡下後,反覆想此事。 我想到這個人員在深夜為公司催繳電費,一家家地到處去叩門,飽受各種誤會、無禮和委屈,我怎麼能只從自己考慮就出口傷人,對她怒目相向呢?于是心中泛上了 同情和自責。本來準備第二天去告她,後來趕去公司向她賠禮道歉。這雖只是一件極小的事,但卻使我學到了以愛化解矛盾的功課。
五、靈命成長的實踐考驗
靈命成長總是在一定環境和條件下進行的。我自己初步体會,有四種情況考驗著我的靈性和人生方向。
一是外部環境的壓迫和考驗,這裡主要考驗的是信仰的堅定性,即能否在外界壓力下始終堅持信仰不動搖,在惡劣的外部環境中保持平安喜樂。
二是個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災難,如失業、失戀、突如其來的災難和變故等,可以考驗對主的認識。門徒過海遇險、彼得三次不認主、約伯受種種災變,都是考驗的例子。
三是對各種問題的認識及應對的考驗。基督徒每日每時都會遇到各種錯綜複雜的問題。無論是政治,經濟,生活,道德,或社會的問題,都需要面對,既不能迴避,也不能任意應答,更不能用“神的歸神,凱撒的歸凱撒”一語簡單地概括一切。
四是平時的日常生活,即與家人、同學、同事的相處,這會錘鍊人的性情和性格,因為人作為罪人的本性,最容易真實地流露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中。
我記得有一位傳道人說:看基督徒靈命是否成長,是在日常生活中,包括與家人每日
每時的相處中,看他的性格性情有沒有改變。
我反覆思考這話,感到真是說中了我的要害。
我在受寵中長大。在學校和工作中,到處有鮮花和掌聲;在家中,更受到誇獎,是全家的中心,因此我的性情,與聖靈九果相比真是相距十萬八千里。
在重視靈命成長後,我首先做到的,就是改變自己。例如遇到分歧時,避免爭論,主動“休戰”,隨時以聖經中愛的真諦激勵自己,這樣就多了平安與和睦。我的妻子看到我的轉變,于是決志信主了。
認識兩種生命消長的律,以基督為榜樣,時時認罪悔改,以讀經禱告為經常靈修途徑,以愛為重心,經受各種考驗、重視日常生活中性情性格的改變,這就是我靈命成長的一點心得。這僅僅是起步,但我已嚐到了靈命成長的甜蜜。
作者來自大陸,現居華盛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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