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们如孩童,在神学沙箱里尽情玩耍(徐子涵)2024.11.30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24.11.30

徐子涵

【编按】本文是神学生记录其在学习过程中,如何就常见的圣经问题来操练阅读、提问、解释、整合等过程,而不是要提出神学定论。此外,圣经并非是作者们在 “真空”中写成的——出于上帝所默示的圣经,使用了不同的语言、文体来表达;展示出作者们多元的时代处境、文化背景、生活经验、写作风格与教育水准。我们相信,在若干年后,作者在持续与上帝的有机关系与学术研究中,会与你我一样不断成长,也更贴近真理

可供游戏的沙箱

读本科的时候,修了一节程式设计课。课程最后的大作业,是“沙箱专案”(Sandbox Project),要求学生们用那一个学期学到的知识,随自己小组的喜好,写一个跟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相关的程式。当时,我所在的小组写的小程式,是透过手掌红润度来检测、识别肝脏问题。

如今已经忘了自己那作业的科学性究竟如何,只记得当时英文不好,在看到作业的时候想,不明白这个“沙箱”是什么意思。虽然程式设计中也有沙箱机制,但对于第一节课的我们来说,理解上有些过于高端。

后来,我开始玩游戏,接触到了 《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霍格华兹遗产》之类的开放世界电子游戏。游戏里玩家操作的主角,可以在一个巨大的世界里自由探索。我这才知道,这种游戏也叫沙箱游戏。也就是说,不管在程式设计还是在游戏里,“沙箱“都是指一个广大世界,在其中我们可以自行选择方向,在很大的地图中自由探索,活出自己的故事。

现在想来,大约教授有那么一语双关的意味,叫我们像小孩在沙箱内游戏一般,自由地运用想像力来搭建一个世界,享受自己写出自己喜欢的程式的过程吧。

这与之前其他课程所设计好的固定作业是不同的:在这过程中,我们可以挖掘自己的喜好,构建自己的风格。正因为每前进一步,都可以面对各种新奇的可能性(或许超越课堂中原所设定涵盖的内容),我们可以在自我发挥的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工具有熟练的操作与更丰富的认识。

后来,我进入了神学院。在这些年的神学训练中,我想,我们这些一心要钻研上帝的道的“神学人”——其实也就是每个基督徒,都可以在神学的沙箱里尽情玩耍,享受探索和认识上帝的过程。

安全的探索环境

犯错,在沙箱中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因为如果做得不完美,再尝试一遍就是了。正是在这一遍遍的试错中,我们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

我想,神学沙箱也应该是个安全的环境。我们可以不畏惧地去探索有趣、但听上去好像“不正确”的想法。比方说,提出探索的问题就可以是:

上帝真的只用了六天就创造了世界吗?

当上帝为亚当和夏娃用兽皮做衣服的时候(参《创》3:21),有动物死了吗?

上帝是有身体的吗?上帝的身体是什么样的?

当圣经形容亚伯拉罕和雅各遇见的人,是上帝的时候(参《创》18: 32),那是谁?觉得上帝没有身体是不是一个受希腊文化的影响?

为什么《马太福音》说耶稣在格拉森遇到两个被鬼附的人(参《太》8:28-34),而《马可福音》却说耶稣在格拉森遇到的是一个人(参《可》5:1-20)?

圣经无误(inerrancy)和无谬(infallibility),有什么分别?无误真的这么重要吗?

耶稣是无罪的,因此将耶稣理解为代替我们的罪受刑罚(替罪代赎论),是否是唯一的理论?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教会历史中,那些其他的理论,如:中世纪流行的耶稣胜利论,亚他那修的属性互通论,安瑟伦的欠债满足论,等等?

将基督的工作放在法庭的滤镜下理解,是否是一个宗教改革后才开始流行的说法?

圣经辅导是否真的符合圣经?

灵命塑造教导要在祷告中安静等侯圣灵的声音,如何做?如何分辨?

……

神学沙箱中的游戏规则

在神学沙箱中探讨问题,并不是任性而为,毫无规则可循。以世界的创造为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提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会很习惯于做自己一开始就领受的事情。我们对真理的认识也是如此:以为我们一开始所接受的教导,就是唯一和正确的,从而忽略探讨这习以为常的教导的合理性。其实,对自己一开始所领受的资讯、认知或观念,提出合理的疑问,是可以的。

就《创世记》所言,上帝在起初创造天地:从第一天的光,直到第六天的人。按照我们对时间的理解,看上去上帝似乎就用了6天——每天24小时来完成创造。这也是教会常教导我们的。

但是再细读一下,就会发现,直到“第四天”,上帝才让时间的概念出现在世界上(参《创》1:14)。难道,第四天以后,每一日的长度,才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长度?

可是就经文的行文上来看,这几天并无表达上的差别。我们可以看经文所说的每一天都是一样的。那如果在创造的当时,并没有时间的概念,我们怎么能说上帝是按照每天24小时的标准,来完成6天的创造呢?那么,有没有可能,我之前所领受的教导,是有什么可以修正的地方呢?

第二步:寻找其他的理解方式。

当我们提出了一个合理的疑问时,很有可能我们大概不是那唯一提出此问的人。我们可以在重新思考问题时,探索其他的可能性。

再回到《创世记》的问题。假设我们持有圣经是上帝有机默示(organic inspiration)的立场,即上帝是使用每个作者的特点与他们的环境,来启示祂的话。我们就要考虑到《创世记》成书时的时代背景。

神话(Myth,见文末编注),是一个古近东文学中,常被用来讲述世界历史或是远古起源的文体。如圣经学者彼得•恩斯(Peter Enns)的定义:“神话是古老的、前现代的、前科学的,通过讲述故事来探寻生命起源和存在意义的一种方式,试图解答‘我们是谁?我们从何而来?’这样的问题。” (注1)

那么,如果神话是当时很常用的文体,上帝是否也可以使用神话,来对祂的百姓讲述创造的故事。(圣经是由不同文体、语言所写成的,内容则反映出作者当时所在的文化背景。编注)

请注意,这并不代表神话文体故事中的上帝,是虚构的。或者,神话文体只是提醒我们,创世的叙事,可能并不是精准的科学记录或历史事实,而更偏向文学作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最好来解读创造故事的方式,就是透过阅读跟他类似的作品,来找到此类文学表达的规律。

《巴比伦创造史诗》( Enûma Eliš,1792-1790 BC)和《阿迦特传说》(Epic of Aqhat or  The Tale of Aqhat,c. 1350 BC),就是两部可以为此提供一些洞见的作品。前者是阿卡德文学,后者是乌加列文学,都来自当时以色列周边的文化。

《巴比伦创造史诗》中的创造,与圣经有一定的相似性。比如说,上帝和玛律杜克(Marduk)都分离了原始的水,并在上下水之间设置了屏障。两者都创造了发光体来提供光亮。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两者的形式。

《创世纪》第一章的创造,是按照七天的时间线来描述的,而《巴比伦创造史诗》则分成七块泥板来叙述。

“七”,这个数字在古近东文学中,是个特别的表现手法,好向读者强调完整的意思。换句话说,通过使用这样的文学手法,叙述者让听故事者,预期内容的一个单元在第七天之前,是不完整的。学界常称这个表现手法为七折模型(seven-fold pattern)。(注2)

虽然《阿迦特传说》不属于创造的故事,在其中也有许多“学界常称这个表现手法为七折模型”的用法。比如说,其中描述了向巴力(Baal)和埃尓(El )求子的但以理,向他们献上“七天”的驻殿礼仪(incubation ritual)。在听这样的故事时,听众会期待但以理的仪式完成,并期待仪式的结果。

如果“七”在古近东文学中的用法,是强调完整,显示一个故事单元的结束。那么,同属于古近东文学的《创世记》,也应该有一致的用法。因此,《创世记》第一章的七日,可能并不是为了要我们认为,上帝使用历史中的某几日创造了世界,而是在强调上帝这一个完成了创造的举动。

虽然用同样的文学方式来理解《创世记》,但这并不代表《创世记》与古近东其他的创造神话之间,彼此是无差别的。

比如说,《创世记》中独一上帝的创造,是从无到有,而《巴比伦创造史诗》中的创造,却只是神只们混战的副产品。再比如说,在第六天,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命令人类工作并治理全地。而在《巴比伦创造史诗》的第六块泥板上,玛律杜克则用被杀死的神的血,创造了人类,将神的工作分配给人类,以便神可以休息。

《创世记》叙事的目的,是将人的目光引向唯一的真神上帝——祂的工作以及创造的目的,与其他神话中的神,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三步:回顾

当我们思考完前两步后,我们可能会觉得自己似乎陷入了一个令人害怕的境地:我一直以来受到的教导,就是上帝使用了地球日的六天来创造了世界。然而,我现在竟然发现了其他的可能……那么,我是不是质疑了圣经的权威?偏离了圣经的教导?

我想,对类似的情况,我们大概需要区分开圣经的真理和我们解读的真理

圣经的文本(autograph)只有一个,而我们个人在创造历史中的解读,却不能被定论为唯一的真理。面对次要的教义(如这里拿来举例的《创世记》第一章),也许我们不需要太过紧张——对其不一样的理解,并不会对我们信仰的根基(基督与祂的福音)产生动摇。甚至,这样的教义,正是我们可以在在神学的沙箱中尽情探索的。

这样的态度,可以用来审视此文中所列举的每一个问题。

前文提到,神学沙箱应该是个安全的环境,我们可以不害怕如此探索。在神学的沙箱中,我们可以不着急为圣经找“借口”:有些经文看起来矛盾,又有什么关系呢?也可以不马上套入自己先入为主的理解。因此,我们的猜想可以更大胆,我们的解经也可以更大胆——这也是一个操练分辨能力的过程。

诚然,我们无法长期寄希望特定的人、事、物来投喂我们生命的粮。在这样的实操中,我们将从不熟练仁义道理的婴孩,长成能分辨好歹的大人(参《来》5:12-13)。透过我们的“大胆”,上帝的画面在我们眼前更清晰地展示出来;透过我们自主的勤加思考,我们对上帝的认识,也更加刻在我们的生命中。

最后的反思

最近看书读到一作者提到学习神学的目的,顿觉眼前一亮:神学确实有让人认识上帝的功能,但最要紧的,还是让人成为一个更有爱和富有爱心的人。(注3)

这便是属上帝的人与不属上帝的的人最根本的差别——魔鬼也信上帝,但牠们对上帝的认识,并没有改变他们的行为。而属上帝的人,因着上帝的话语,能无私地为他人的益处着想,并愿他人都能过上最好的生活——这些“他人”也包括我们的敌人,和那些伤害我们的人。

其实奥古斯丁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虽然很在意神学的准确性,却同时觉得,如果一个人的解经出了一些偏差,可最终让他发出爱的举动,那么这样的解经虽然需要纠正,但也是“无伤大雅”的。这就像“一个人错误地离开了大路,却穿过田野,到达了大路所通向的地方一样。”(注4)

虽然,作为一个培训中的圣经学者,会让我对奥古斯丁的解经方法有所保留,但我也认同这是一件美事。这也许可以成为我们在探索上帝感到胆怯时的安慰,亦是在神学沙箱中玩耍的鼓励。

正因为基督已然在福音里释放了我,爱我,所以让我能坦然无惧地侍立在祂的面前,观看祂荣美;换句话说,我在基督里罪得释放,上帝又给了我爱人的能力,给我勇气,可以不断地探索真理。

上帝就好像那个看着我们——祂的孩子在沙箱中玩闹的父亲,哪怕搭建的东西毫无美感,甚至结构不良,祂也不会因此苛责我们,却会用笑脸面对我们,看我们在祂面前快乐地思考、咀嚼、摸索、修订、成长、更精准地认识祂……

愿上帝的恩惠帮助我们更多爱祂,爱上神学思考,爱上荣耀基督的生活。

编注:古近东(Ancient Near East)的神话和中国神话,因两地文化背景、社会结构、宗教信仰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在文体风格上都有许多明显的差异,如前者多以叙事诗的形式呈现,充满象征性与比喻,重视情节发展和人物刻画,而后者更倾向于散文叙事,则更为简洁、直接,以短篇或片段的形式记录各种神话故事,更注重概念性的叙述,较少细致的情节发展和人物对话。参考资料:《神话的意涵:东西方的比较》(Joseph Campbell)。

注:

1. Peter Enns, Inspiration and Incarnation: Evangelicals and the Problem of the Old Testament (Ada: Baker Academic, 2015), 39.

2. S. E. Loewenstamm, “The Seven Day-Unit in Ugaritic Epic Literature,” Israel Exploration Journal 15, No.3 (1965): 121-133. https://www.jstor.org/stable/27925011.

3. Charles Halton, A Human-Shaped God: Theology of an Embodied Go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21), 19. 

4. Augustine, On Christian Doctrine (Grand Rapids: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Book 1, Chapter 36. https://www.ntslibrary.com/PDF%20Books/Augustine%20doctrine.pdf.

作者来自中国,本科学习生物医学工程。自Talbot神学院获道学硕士后,现在杜克神学院学习,主修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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