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4.12.10
許萬常
有些曾經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當時不明白,現在不明白,恐怕以後也不會明白。那些不明不白的事,最後也跟著我們一起消失。
生命如考試,答不出來的問題就跳過去,因為時間有限,我們不能老被一些難題困住,導致我們無法喜樂前行。
有些難解的事,我早已不再企圖做合理的詮釋了。反正這一生中事情接著事情,前因後果錯綜複雜,根源難尋;並且有些事件發生之後,絞盡腦汁,也無法賦予正確的意義與解釋,只好讓這些記憶懸空,無頭無尾地在腦海裡蕩漾。
世事原本都是這樣的:理性無解的事情只好藉著信心接受,腦袋無法理解的事物讓內心去找理由。
比如說,發生在約瑟身上的事幾乎都很不合情理。直到多年之後塵埃落定,緣由依舊不是那麼清晰——約瑟或許仍然困惑著他弟兄們迫害他的緣由:怎麼哥哥們對他小小的嫉妒之心,竟會造成如此巨大的傷害?
這種怪事,只能憑著對主的信心,藉由多年之後的回顧去找理由;約瑟最終的結論是: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
原來發生在約瑟身上的悲劇,也帶著強烈的“救贖性”(redemptive)——主要的目的,是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保全性命當然是救贖。倘若我們用“救贖”的角度去看萬事,萬事都會有屬靈的涵義,目的不但為了救自己,也為了救別人。
果真是,事情並不是對著我們發生(happen to us),而是為著我們發生(happen for us)。這完全符合《羅馬書》的教導:“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得什麼益處呢?當然是指救恩的益處,其中包括稱義和成聖。
因此,本質上,這一生中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事,都具有“救贖性”的涵義:是為了自己的好處,也為了別人的好處。所以,一般常理無法理解的事,以救贖的角度去看就明白了。
保羅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這才是一個“救贖性”的人生——我們的一言一行,所做所為,一生中所發生的一切事,皆是為了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這樣看,原本不明白的事,就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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