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青春期——回應〈我能不能走得慢點〉(劉同蘇)

劉同蘇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12期

青春期的憂鬱

         這位自稱“混混”的弟兄實際很不混混。他用如此之長的文字嚴肅地剖析自己,從而,用自己展示了海外大陸基督徒目前的普遍生命狀態--靈命青春期。

         人在青春期,前瞻進入成年的路漫長無盡,後顧重返童稚的門又已關閉。由此,感到無所適從,有點兩面不沾邊,被夾在“埃及”與“迦南”之間的意思。于是,苦悶,絕望,消沉,自憐自艾,怨天尤人,這就是青春期的憂鬱。目前,在海外大陸基督徒中,持此心態的人不在少數。

         當然,也有人將青春的追求轉為狂熱的躁動。以狂熱的情緒宣洩在幻想中,躍進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臨到的成年,這就是青春期的狂躁。自九十年代末以來,在海外大陸基督徒中熱起來的某些極端靈恩現象,明顯帶有青春期狂躁的症狀。

         憂鬱和狂躁尚不是“混混”。那些把年少的幼稚當作完全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混混”。那些長著鬍子卻硬賴著要吃奶並且自我陶醉地“過家家”,而不肯承擔成人責任的人纔是真正的“混混”。心安理得地混,並且就希望如此混入天國的,才是真正的可悲,可怕。

出生是為了活著

         “混混”們的神學基礎,是割裂“得救”與“成聖”。拒絕長大的人宣稱:“得救”和“成聖”是獨立互不相干的兩個過程,由此,無需成聖,就可以得救,就能夠獲得永生,就至少在天國裡有了一個小板凳。

         按照這種說法,一個人可以出生而不活著,卻仍然具有生命。但實際上,出生就是為了活著。出生是起點,活著是過程。沒有過程,起點也就不成其為起點。

         同理,得救與成聖就相當于出生與活著。得救是把整個生命主權一次性地交在神的手裡,而成聖則是實際地將生命全過程,放在神的主權之下。如果我們不實際地把生命的每一部分,都放在神的主權之下,神對我們的主權就成為虛幻之物。

         正如出生正是在活著裡面實現的,得救和成聖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真正被生出來的人不會拒絕活著。不曾活著的人,僅憑一張出生證也別想混入天國。

可憐天下父母心

          青春期的人常常抱怨:家長管教太嚴。處在靈命青春期的人也有類似抱怨,〈我〉文就是一個例證。未成年人的眼界一定有未成年人的局限。他們看見成年人的自由, 卻看不見成年人的責任;他們享有結果,卻不管結果從何而來;他們看不見別人為他們所做的事情,卻總有對對方不滿之處;他們把恩典看成是自然而然的當然,卻 把管教視作毫無必要的累贅。

         抱怨自己沒人管的孩子從沒想過自己吃的東西,住的房間,穿的衣服,用的書本是從哪裡來的。是他們的父母以每日的辛勤勞作為代價,才使他們可以自然而然地享有這一切。

          玩耍到深夜兩點才回家的孩子,只覺得玩耍痛快,卻沒有意識到深夜在外的危險,和晚睡對學習和發育的影響;只看到父母對他們的批評和限制,卻沒有看到白天工作了一天的父母,揪著心等他們到深夜。

         〈我能不能走得慢點〉一文的作者提到《民數記》,可見是實在地体驗了曠野的歷程。問題是,據他的体會,可以看出他尚未真正体驗到該歷程的意義(身在曠野,卻不 知何為曠野和為何在曠野)。作為牧養海外大陸基督徒的牧者,我過去幾年走過的,也正是《民數記》的歷程(你在哪裡,你的牧者也一定在那裡)。

         可是,我看到的畫面卻與〈我〉文的作者很不相同。在他只看見管教的地方,我還看見了嗎哪和泉水的供應,雲柱和火柱的引領;在他認為管教太嚴厲的地方,我看見 了殺父殺兄的罪惡(見《民數記》14:3-4,10),我看到了放棄永生進入死亡的打算;我也通過神曉喻會眾遠離必死之人的帳幕(見《民數記》 16:23-24),而見到管教的勸誡意義,和管教背後的愛心和憐憫。

          當然,我們並不是捧著《民數記》說古,我們是藉著《民數記》這面鏡子,看我們今天的生命處境。可知,你在《民數記》中未見的,你在你的生命境遇中也一定尚未見到;你在《民數記》中看錯的事情,你在你的生命境遇中也一定同樣看錯。

          以色列民吃的苦頭是其罪的結果。可是,憑什麼摩西要被人辱罵,被人抱怨,被人謀害,被人背棄,被人造反,被人奪權,卻仍然包容,繼續教導,繼續引領,繼續為反對者在神面前代求呢?

          這也不是說古,今天牧養海外大陸基督徒的牧者,誰沒有類似摩西的經歷呢?牧養就是為被牧養者背十字架(擔罪),沒有神的恩典,誰會有這樣的愛心呢?幾乎可以 肯定,今日在海外大陸同胞中墾荒的牧者和同工,也會像摩西那樣,經歷耕耘的曠野,卻見不到收穫的迦南。可就是有這麼多人,義無反顧地把全部生命投了進來。

         同時,卻又有那麼多大陸基督徒不事奉,不奉獻,領受了恩典卻仍在抱怨,那源源而來的愛是誰在付出?神的恩典和愛已經實實在在地通過基督的身体賜給了你,只是你領受了還不以為然。實際上,神說話了,你閉耳不聽;神愛你了,你卻嫌煩。

進入成年之路

         “如何長大”已經成為海外大陸事工的普遍問題。許多人在探尋生長的訣竅。實際上,成長從來沒有秘訣。小時候,一些朋友為了增快長大的速度,吊過門框,騎過28 型的男車,吃過“增高葯”,背著大人偷偷抽煙,跟著大孩子幹幾件違規的冒險事。然而,這些幼稚的把戲並沒有使他們“立地成人”。

         長大就是經歷,而經歷必須假以時日。若非經歷了成長過程中必要經歷的事情(包括苦悶),一個人就不可能長大成人。人只能在一天一天活著中長大。無論是一覺醒來便成大人,還是聖靈充滿一日成聖,都只存在于不成熟的夢中。“每日活著”,這就是“不是訣竅”的成長訣竅。

         什麼是“每日活著”呢?回想一下我們是如何長大的,無非是每日上學讀書,回家吃飯睡覺,課餘作業玩耍。再仔細分析,在表面的日常現象之下,似乎有三個要素構成成長之必須:

         1. 環境的影響。由于未成年人的非獨立性和學習者的地位,環境對他們的影響遠大于他們對環境的影響。他們主要通過對環境的模仿來建立自己。家庭,學校,朋友, 鄰里的綜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決定了一個孩子的未來。沒有愛的家庭,學風糟糕的學校,幫派的朋友,毒品泛濫的鄰里,在這樣一幅畫面裡,不難想像一個孩子會長 成什麼樣的人。

         要長成具有基督生命的成人,就必須在滿有基督生命的環境裡成長。基督的生命只活在基督的身体之中。與教會的關係構成了成長 與否的關鍵之一。你日常交往並可坦誠交心的朋友中,有多少是真正的基督徒?你是否與一位牧者或成熟的基督徒有定期的、涉及生命層面的個別交流,並以之為自 己的生命榜樣?你是否參加團契、教會的主日崇拜或其它聚會?

         若能如此進入教會,生命就會有明顯的長進。

         更深一步,你能不 能與教會建立生死與共的關係?如不能,就不要期待用那麼淺薄的渠道,就可以把基督生命的大水引入自己的生命。教會的事情關你的痛癢嗎?你有沒有發現教會的 奉獻不足以支付教會的支出?你會不會為此夜裡睡不著覺?你會不會真得把牧師視作老師或家長?這位老師或家長真會影響你在尋找工作時的決定嗎?

         如果神為你安排的生命環境都不關你的痛癢,你的生命又怎麼可能因之而改變呢?

         2. 全面的体驗。生命是一個綜合的整体,從而,生命的獲得只能通過全面的体驗。什麼決定了從童年到成人的成長呢?知識的教化?道德的規勸?心理的培育?体格的 鍛煉?營養的滋補?不是單獨的任何一項,而是所有一切的綜合。若是一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短缺了某一項,那麼,在他的生命中,不僅有那一項的漏洞,更有整体 生命素質的下降。

          同樣,讀經,禱告,奉獻,聚會,傳福音,你不能單憑其中任何一項達到生命的成長。因為孤立地運用其中一項,僅僅會觸及生命的某個要素,而不是生命的整体。且諸要素的機械拼合並不是生命,只有在整体生命的綜合作用下,每個單項才具有生命的意義。持續地全面地過基督徒的生活,就必會長大。

         3.責任的遞增。在法律上,“未成年人”意味著不能對自己的行為完全負責的人。更進一步解釋,就是不能以一個成年人的責任感,對外界做出適當反應。

         責任感是成年的標誌,“成年”基督徒意味著承擔靈命的正常責任。靈命的小孩子總是問:“教會能為我做什麼?”靈命的成年人會問:“我能為教會做什麼?”

         靈命的長大,就是學習承擔一個基督徒必要承擔的責任。人不是學會活著,然後才活著,而是在活著裡面學會活著。同樣,責任感也只有在承擔責任中建立。你若拒絕了責任,你也就是在拒絕長大。

是障礙還是臺階

         〈我〉文似乎把一切挫折,困難,災害等等,都歸入神的管教,這在概念上有不清楚之處。例如,大多數自然和社會災害既落在歹人頭上,也落在好人頭上,不能簡單地歸 在神管教的名下。堅持基督的生命必然與屬世的價值觀相衝突,于是,必得背負十字架。十字架在外人看來是神的擊打(見《以賽亞書》53:4),在基督徒看來 卻是神的祝福。

         未成年人有時過于樂觀,因為對環境和自我的判斷中有過多幻想的成分。有時,又過于悲觀,在想像中誇大困難,對自己的生命沒 有信心。海外大陸基督徒對十字架的態度,從開始激昂的推崇,到目前普遍的畏懼,其間有著微妙卻正常的心理發展。在幼兒園裡高唱學習董存瑞容易,到了中學畢 業真叫你當兵上前線就難了。前面的激昂推崇是尚不知愁滋味,目前的普遍畏懼,則是已經開始意識到十字架的實在分量。

         真正經歷過十字架的靈命成年人,反而不覺得十字架的困難,因為他已經以與神同在的生命經歷,認識了十字架的全景。十字架不僅是破碎,更是建造。神不只召你背十字架,神也同時賦 予你背十字架的力量。經歷十字架的過來人,不僅体驗了與神同負一軛而具有的背負十字架的力量,也領略了經由十字架而昇華的充實和喜悅。

          神不會讓人被十字架壓倒,許多人是自己被十字架嚇倒的。背不了十字架的畏懼不是沒有自信,而是對在自己生命裡面做工的神沒有信心。十字架在實質上是一種生命 狀態。唯有經歷,才能領會其真諦;唯有領會其真諦,才對之具有信心。怎樣才能成為“過來人”呢?只有過來。背負十字架的力量和信心,是在實際背負中建立起 來的。

長得還不夠大

         有一件事情,雖與〈我〉文沒有直接關聯,涉及到的人,卻出自同一生命階段。自九十年代末期以來,我們大陸基督徒在教會中引發的衝突逐漸增多。不服權柄,妄加評議是很普遍的現象。衝上講臺造反,集体出走,也時有所聞。

         這大概是因為九十年代末以前,大家都躺在搖籃裡,什麼也不懂,只好聽別人的管教。到了青春期,一切都似懂非懂,于是,憑著懂的那一點,就要行使成人的權利,卻又由于並不真懂而常常做錯。

         不聽教導,獨立行事,表明我們大陸基督徒長大了一點(所以,這並不是絕對的壞事)。然而,同時恰恰又證明長得還不夠大。建議大家多在責任上下功夫,而不要在權利(或權力)上下功夫。如果你連責任感都沒有,神怎麼會把權利給你呢?

作者來自中國,現為紐約新生命華人宣道會牧師及NYACK神學院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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