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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死”與重病老人照顧(基甸)2025.01.11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5.01.11

基甸

最近瓊瑤自殺去世,在網上引發了關於病重老人“尊嚴死”和“安樂死”的爭議。瓊瑤在她的遺書中,這樣解釋她在86歲的高齡選擇“翩然離去”的原因:“上蒼對於生命的過程,設計得不是很好。當人老了,都要經過一段很痛苦的衰弱、退化、生病、出入醫院、治療、不治的時間,這段時間,可長可短,對於必將老死的人,是多大的折磨!萬一不幸,還可能成為依賴插管維生的臥床老人!我曾經目睹那種慘狀。我不要那樣的死亡。”

據媒體報導,瓊瑤在“二任丈夫”平鑫濤晚年因病失智、需要插胃管鼻飼的經歷中,深感痛苦和無奈。她認為“插管維生”是一種沒有尊嚴的生活方式,因此主張重病老人“有尊嚴地死”,即在生命末期選擇放棄搶救和生命支持系統,讓死亡自然到來。

然而,她的繼子女們認為,父親平鑫濤只是失智、無法正常進食,醫生自始至終從來沒有判定過他病危或陷入重度昏迷,並不需要氣管切開、插管這類的急救措施。因此,他們堅持要給父親插胃管(否則就是任由父親餓死)。雙方因此產生嚴重的矛盾。

瓊瑤最終妥協。然而,她後來目睹平鑫濤在生命最後兩年插胃管、又因糖尿病插尿管的痛苦,深受刺激,後悔當初沒有堅持己見。她寫了一封公開信,強調自己的“善終權”——如果病重,“絕對不能插鼻胃管……尿管、呼吸管、各種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註1)。

在中文網上,有不少網友對瓊瑤的自殺表示惋惜的同時,也對她和家人經歷老人病重的境遇表示同情。有很多網友表示,認同瓊瑤的“尊嚴死”的觀念,認為應該尊重病重老人對生命終結方式的自主選擇權。不過,也有一些網友,尤其是基督徒,認為主動終止生命等於殺人。無論由他人還是病重老人自行實施“安樂死”,都違反家庭和社會倫理(特別是基督教倫理)。

看到這些討論,我深有感觸。最近兩年,我親身經歷了父親從失智到病重到病危的過程。我父親今年已經87歲。大概兩三年前,我回國探親時,發現父親走路開始不利索,只能用“小碎步”慢慢走。一年多前,父親有幾次驚恐發作,醫生診斷他有抑鬱症。我只有一個妹妹,也住在美國,我們無法隨時回成都照顧父母,所以只能讓父親住進了成都郊區的一間養老院。

國內的養老院,護理水準往往欠佳。郊區的這間,伙食也比較缺乏營養。父親後來轉到成都火車東站附近的養老院,但那裡的護理也有很多問題。我妹妹回成都,在養老院陪護了很久。

父親還因養老院護理不善,得了壓瘡。加上他同時患有糖尿病、高血壓、肺炎等疾病,我們又把他轉到專業治療老年病的醫養結合的醫院。後經神經內科醫生會診,診斷父親患有“進行性核上性麻痹”(一種類似帕金森症的老年病)。

護理越來越困難,我妹妹再次回成都,到醫院陪護,也再次因為父親的情況不好,延遲了回美國的日期。這期間,父親一度因為吞咽困難、營養不良,而不得不使用胃管(鼻飼)。後來吞咽功能有所恢復,胃管就停用了。

我也短期回成都,探望過父親兩次。他的失智有起伏,最嚴重的時候,連兒女都不認得了,簡單的加減也不會做,記憶也很混亂。然而他清醒的時候,能讀聖經、背古詩詞、唱基督教聖詩,甚至跟人下象棋。

不過大多數時候,父親都是沉默寡言、神情憂鬱。很多時候,他似乎面帶愁容,眼睛盯著遠處的一個什麼東西,像在苦苦思索,又像是因為想表達某種感情,又表達不出來,而在掙扎。

父親年輕時是文青(文藝青年)。一直到幾年前,他都還是個愛說笑、講段子、會拉二胡、唱俄語歌曲的“樂天派“。看到他失智後鬱鬱寡歡、很多事情不能自理的狀況,我難免也會覺得難過。回美國前跟父親一起禱告時,也會想:不知道這是不是最後一次見他?就忍不住流淚……

我妹妹照顧父親非常精心和細緻,常常24小時都在醫院(晚上就睡在陪護床甚至椅子上,而且會頻繁被吵醒),比我要辛苦多了。她的身體也不好,常常要忍受纖維肌痛的痛苦,但她在陪護父親的過程中非常殷勤和堅韌,跟醫護人員打交道也很有智慧和愛心。

兩週前的一個半夜,醫院緊急通知我母親,說我父親腸穿孔,情況危急,必須馬上進行手術搶救。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母親跟一位親戚趕到醫院。父親被推進手術室。經過6個小時的開腹手術,切除部分壞死的腸道後,父親帶著插在身上的多根管子,進了ICU(重症監護室)。我妹妹再次回到成都陪護父親。

五六天之後,父親回到普通病房,但仍然帶著那些管子,還有一個收集排泄物的袋子——“造口袋”。大面積感染的恢復過程非常辛苦,我妹妹又開始了一天24小時的陪護(儘管有一對一的護工)。父親的情況起起伏伏,發燒、腎功能衰退、造口袋爆裂、腹部和胸部有積液、血液中蛋白質含量低、傷口癒合差……幾根引流管直到本文寫作之時才拔去,但造口袋將伴隨父親餘生……

父親住院的這一兩年,對於親人們來說,確實是艱難的。然而我們也經歷了上帝豐富的恩典。父親在醫院的這一兩年,不但有很多基督徒在各地為他禱告,成都家庭教會的弟兄姐妹還去養老院和醫院探訪他。

他住在東站附近的養老院時,有一位曾弟兄經常去看望他。有段時間,曾弟兄除了週末在教會有服事不能去,周間幾乎天天下午去跟他說話、用輪椅推他到外面走,買水果帶去給他吃,陪他讀聖經、唱聖詩。

今年我第一次回去的時候,父親的失智時好時壞。我發現,他神智清醒的時候,能夠背出一些聖經經文(例如主禱文),而且能正確唱出《詩篇》23篇,記得整首歌的歌詞。有一天,我用輪椅推他在外面走,試圖找話跟他聊,他突然開口說了一句“最重要的,是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感動得幾乎落淚,特別為曾弟兄的愛心服事感恩——想來是曾弟兄常這樣推著輪椅,和父親一起背誦聖經經句。

父親原先特別害怕成為基督徒(因為他相信做基督徒一定會受逼迫)。不過,數年前,他因為數症併發住院,很多基督徒為他禱告,他的幾種病都奇跡般地好了。他遂主動要求受洗,並認真參加了為期6個月的正規受洗班課程。

父親受洗後,對救恩非常清楚,去教會特別積極。每個主日,他都是第一個到教會的人。這對我們做兒女的,真是莫大的安慰,是上帝的恩典。

妹妹和我在醫院陪護父親的時候,常常跟他一起禱告,他都會說“阿門”。我們陪他讀聖經,鼓勵他在難受、痛苦、孤獨的時候用《詩篇》23篇和主禱文向上帝禱告,他都回應說他願意、他會。他在住院的過程中,很聽醫護人員的話,從來不抱怨,連護工常常都誇獎他。

我和妹妹小時候,父母(都是醫生)被分配到偏遠、高寒、艱苦的四川藏區工作。我和妹妹在成都,由外婆帶大,每年只能見到父母一兩次。20年後,父母終於回到成都附近的彭州。可惜沒過幾年,我和妹妹就出國了。我出國後的頭9年,因為辦移民身份,都沒有回過國。因此,在過去的日子裡,我們跟父母相聚、交流的時間非常少。

父親住院這段時間,雖然我回去陪護的時間不長,但是我能在醫院跟他講很多話,一起唱歌,一起禱告,聽他講過去的故事,用輪椅推著他去星巴克,給他買他喜歡吃的咖啡和蛋糕,看他禱告時像小孩子一樣的信靠……我體驗著陪伴父親的美好,在心中向上帝感恩。

父親做完大手術,住進ICU後,雖然身上插了管子,但無需我們家屬決定是否使用、何時停止使用急救措施,諸如氣管切開套管,或心臟復蘇術(CPR)之類的,沒有讓我們面臨艱難的倫理抉擇,這也讓我們非常感恩。

我們家經歷的病重老人的困難,在現今的中國已經相當普遍。全球都存在人口老齡化的問題,而中國是全球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2023年,中國65歲及以上人口約2.2億,占全球老年人口的1/4。預計到2035年,中國老年人口將突破3億。到2050年,高齡老人(80歲及以上)將超過10%(註2)。

2021年,中國老年人自報患有慢性病的,比例高達80%,阿茲海默病知曉率為60%,抑鬱症知曉率為49%。這些疾病,都需要長期管理和治療(註3)。

根據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約有192萬老年人,居住在養老機構,僅占全國老年人口的0.73%(註4)。不過,未來的趨勢是,會有越來越多的老人,住進養老院或醫養院。人口老齡化將繼續對現有養老院和醫療系統,提出巨大挑戰。養老和醫養機構的護理、醫療水準,也亟待提高。

與此相關的“尊嚴死”和“安樂死”,涉及的倫理問題,將繼續受到人們的關注,持續在社會上引起爭議。我上次回成都,有3次坐網約車去醫院看父親,司機跟我聊起病重住院的老人時,都很直接地說:“中國政府應該立法,允許安樂死……”。

他們講述了自己的父母、親人在醫院臨終的情況。他們大都跟瓊瑤一樣,不忍看到親人受苦、“沒有生活品質”、“沒有尊嚴”。他們也談及ICU裡的醫治和急救措施需要自費,且非常昂貴,真的會讓普通人傾家蕩產。他們說,很多時候是醫生肯定病情無法逆轉,親人才做出決定,拔管、放棄治療,回家或轉到安寧養護機構。

我聽後,一方面有點擔憂在中國這樣一個本來就缺乏對生命的尊重的社會推廣安樂死的倫理問題;一方面也非常同情、同理他們不得不做出的抉擇。

作為基督徒,我認為:基於“不可殺人”的誡命,基督徒應當反對為了終止痛苦而人為終止生命的“安樂死”——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我相信,上帝對我們的生死有絕對的主權,我們只是生命的管家(參《伯》14:5;《雅》4:14-15)。追求“生活的品質”,並不能成為損害生命的尊貴價值的理由。更不用說,界定一個人的生活有沒有品質,也是很主觀的,因人的價值觀而異。

經歷痛苦,也不等於沒有尊嚴、沒有意義。特別是對於基督徒來說,很多時候,基督徒在痛苦中更能體驗上帝的憐憫和恩典,在經歷痛苦後,也更能生出忍耐的品格,更有愛心去關懷其他經歷痛苦的人。例如,到醫院去關懷我父母的主內弟兄姐妹,大多自己也經歷過重病或其他苦難。

而且,“有尊嚴地死去”不等同於“安樂死”。正如TGC(福音聯盟)題為《有尊嚴地死是什麼意思?》的文章(註5)所說,按照一些支持安樂死的人的觀點,“有尊嚴的死亡”的重點,是人的能力、目的和自主性。話句話說,當人軟弱無力、沒有生活目標、無法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無法享受他人的愛時,就失去了尊嚴。然而,按照聖經,人的價值並不取決於其能力或自主性。人有尊嚴,是因為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人與生俱來的尊嚴,不是源於人的行為,而是來自於上帝完美的屬性。

就如我父親,在病中經歷痛苦,很軟弱,很多事情不能自理,需要人護理、幫助,但痛苦和軟弱並不能奪去他的尊嚴。

自殺或醫生協助死亡,並不是維護人內在價值的“尊嚴死”,反而是貶低、否認了上帝賦予人的價值和生命的尊嚴。

與此同時,基督徒的倫理觀,也要求我們對受苦的人有同情和同理心。反對“安樂死”,不等於必須盡一切可能延長死亡的過程。如果病人患上絕症或不可逆轉的重症,要靠昂貴的藥物或儀器才能維持,基督徒可以拒絕這種代價過分重大的延長死亡的手段,尤其這樣的方法超過了患者家庭的承受能力時——在這種情況下,選擇不延長死亡過程,跟“安樂死”並不相同,不違反“不可殺人”的誡命。

在國外,早有採取既不像“安樂死”那樣加速死亡、也不無謂延長死亡的“生前預囑”的做法,鼓勵人提前規劃自己的臨終安排,以避免經歷不必要的痛苦、家人傾家蕩產,甚至負債累累。我個人認為,這不違反基督教倫理。不過,在中國,這方面的法律還有待完善,人們對生前預囑也普遍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註6)。

十一

對於基督徒來說,照顧、陪護重病的父母,是遵從聖經教導“孝敬父母”(註7)很重要的一部分。而面對日益老齡化的社會,老年人關懷和重症、臨終關懷,也成為中國教會重要、不可忽視的事工。

最近出版的《今日基督教》2024年《全球》(Globe)雜誌(註8)上,刊登了一篇介紹中國北京和哈爾冰等地的基督徒老年人關懷和臨終關懷事工的英文報導。我為中國教會和基督徒在這些事工上已有的工作感恩。我也為成都幾個教會的弟兄姐妹關懷、探訪我年邁多病的父母表現出來的愛心,感動和感恩!

讓我們為中國教會和基督徒禱告——雖然有很多教會處在遭受逼迫的環境中,但求主鼓勵、幫助弟兄姐妹,不但堅守信仰,也繼續在中國社會中做光做鹽,通過老年人關懷和臨終關懷事工,把上帝的愛和耶穌戰勝死亡的平安帶給同胞。

註:

  1. 《瓊瑤目睹丈夫2年插管維生,表示要有尊嚴地與世界告別》,網易健康,https://www.163.com/jiankang/article/JIJDKUG200388AD5.html
  2. 《中國老齡化報告2024》,騰訊新聞, https://news.qq.com/rain/a/20240604A007EB00
  3. 《第五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基本數據公報發佈》,《健康報》網易號,https://www.163.com/dy/article/JENNCLET05149LPQ.html
  4. 喬曉春,《全國到底有多少人和哪些人住在養老機構?》,鏈老網,https://www.linkolder.com/article/13347354
  5. Kathryn Butler, “What Does It Mean to Die with Dignity?”, TGC website, https://www.thegospelcoalition.org/article/death-dignity/
  6. 《生前預囑緣何糾結》,《瞭望》 2024年第24期,https://lw.news.cn/2024-06/10/c_1310777803.htm
  7. 劉志雄,《如何按照聖經的教導孝敬父母》,《今日基督教》網站,https://zh.christianitytoday.com/2023/08/honor-parents-biblical-chinese-culture-zh-hans/
  8. The Globe Issue (2024), Christianity Today, https://store.christianitytoday.com/pages/the-globe

作者為《海外校園》雜誌前主編,《今日基督教》前亞洲編輯兼中文主編。現為散居海歸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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