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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昆明)2024.10.24
當我們心裡不赦罪、卻仇恨別人,也是犯了殺人的罪了。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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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腳(許萬常)2024.10.23
洗腳像是睡前的懺悔祈禱,把沾黏在身上的污垢洗淨,使人安然入眠。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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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抉擇(小剛)2024.10.22
有人一輩子都不願面對如此沉重的話題、如此可怕的抉擇。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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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馬現象(受教舌)2024.10.21
教會的每一次活動,都應該爭取到現場參加,因為聚會現場有聖靈特別的賜福和膏抹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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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上帝律法的總綱(蘭君)2024.10.19
本文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原刊於2020.03.13 蘭君 經文:“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是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犯了眾條。”(《雅》2:8-10) 在一場國際男子4×100的接力比賽中,美國隊運動員胸有成竹、穩操勝券。因為他們總是在該項比賽中奪冠,而且是世界記錄的保持者。兩棒下來之後,他們就遙遙領先,最後,他們第一個衝過了終點線,全場歡聲雷動。 然而,裁判發現他們當中的一名運動員在跑的過程中,有一步踩出了跑道,根據比賽規則,美國隊不但沒有拿到第一名,他們的比賽資格都被取消了。 這就是規則的嚴肅性。國家的法律也是這樣。一個人無需犯足所有的罪,只要犯了一條,或盜竊、或縱火、或殺人,就是觸犯了法律。上帝的律法也是這樣。 因為罪,我們落在了上帝的審判與懲罰之下。“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當我們信靠耶穌基督時,我們的罪已蒙上帝赦免,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付上了罪的代價。如今,我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但這麼說,不是表示律法對我們沒有意義。 如何遵守律法,在今天讀到的經文中,雅各提醒我們要愛人如己。愛人如己,就成全律法。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8-10) 這個世界上,人們相信“沒有什麼是絕對的”,他們活在相對之中,就連有些基督徒也不例外。 新約時代,許多猶太人相信上帝的律法的每一條,都是各自獨立的,只要所遵行的律法、條規多於所違背的,最後的結果便是功大於過,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悅納。今天許多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們認為遵行上帝的旨意,只要達到60%、或者只要及格就好了。 然而上帝的評分方法卻不是這樣。在上帝面前,我們所交出的答卷只能得到兩個結果,0分或100分。正如雅各所說,當我們觸犯一條時,我們就觸犯了所有的律法,結果就是0分。看到這裡,也許我們會說:“上帝未免太過分了!怎麼如此苛求呢?!” 我們常常會把罪分成不同的等級,以為只要在那些重要的事上沒有犯罪,在一些小事上犯罪,便沒有關係。於是,很多人“大罪不犯、小罪不斷”。以貌取人?小事一樁,沒有關係!不,雅各告誡我們,以貌取人在上帝的眼裡,與偷盜、姦淫、殺人沒有兩樣,因為它違反了上帝律法的總綱,就是愛。這便是違反了律法的眾條。 愛是上帝律法的總綱,是主耶穌離開地上之前給我們的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愛的源頭是上帝,當我們不愛上帝時,也就無法愛人如己。離開了上帝,人的愛充其量不過是自我中心、有條件的愛——你愛我,或者至少是你值得我愛,我才愛你。 禱告:主啊,我們感謝你!你就是愛,你親身為我們詮釋了什麼是愛,也為我們樹立了愛的典範。是愛讓你道成肉身,在地上廣施憐憫,醫治救助!你提醒我們要愛人如己,讓我們效仿你,滿有慈愛,廣施憐憫,不以貌取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歡迎您上網 behold.oc.org 閱讀更多好文。《OC舉目》面對當代挑戰,與教會同行,和跟隨基督的您一起成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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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基督信仰主張報復嗎?(何西)2024.10.18
本文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原刊於2020.09.22 何西 經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出》21:24) 有人從聖經找到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經文,便宣稱基督教在宣揚報復。然而,這種認識與聖經的教導相差甚遠。那麼,這節經文的真正含義是什麼?藉著這節經文,上帝真正想要教導我們什麼呢?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現於《出埃及記》第21章關於傷人的條例中。首先,我們需要從社會公義,而非私人恩怨的角度去理解這規條——當上帝的百姓在實際社會生活中發生衝突時,這規條指出作為社會的司法體系當如何去處理。在這樣的語境下,我們就能避免將其誤解為處理私人恩怨的條例,或是上帝對報復的許可。 其次,此規條體現了司法公正與刑罰適度的原則。同時期的外邦社會在處理類似的事件時,通常會允許社會地位高的人使用錢或權勢,而很難做到司法公正。但這條例卻堅持肇事者必須接受相應的處罰,不能通過賄賂獲得豁免。 需要指出的是,這條例在現實中並不是完全照字面去執行,比如傷人眼睛者,必須接受被腕眼的處罰。在現實情境下,如一個人如果傷了其奴隸的眼睛,他就必須釋放奴隸、給他自由(參《出》21:26)。因此,這條例的原則是希望加害者(不論是主動還是無意加害)能感受到被加害者同樣的痛苦,從而達到懲前毖後的效果。 不僅如此,這條例還倡導刑罰適度。試問:如果別人傷了你一隻眼睛,你有機會報復,你會克制地只傷害對方一隻眼睛嗎?不會的,你可能想要對方的命。但上帝教導祂的百姓要刑罰適度。 總之,從條例反映出的公正與適度的原則,彰顯了上帝的公正、公義的屬性。 最後,這條例也被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引用。“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8-39)在這裡,耶穌不僅糾正了人們對這條例的誤解,重申了律法的精神,更是藉此闡明瞭天國的原則。祂要求門徒們不僅不以報復回應人所加的傷害,反要活出犧牲的精神,即樂意犧牲自己的金錢、時間和精力,為福音作見證。 主耶穌是最好的榜樣。祂雖是上帝的兒子,雖有上帝的形像,卻為了我們的緣故,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在面對羞辱、誣告、殺害時,祂口中沒有惡言,也不為自己辯護,甘心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 主耶穌走過的路,跟隨祂的門徒也要走。因為,我們所信的基督信仰,不僅不主張報復,反而主張以善勝惡,活出犧牲、活出愛的信仰。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謝謝你親自教導我們這律法的精義,求你賜下智慧與勇氣,讓我們在當下這個滿有張力的世界中,跟隨你,願意作出犧牲,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你的榮耀彰顯,阿們! 歡迎您上網 behold.oc.org 閱讀更多好文。《OC舉目》面對當代挑戰,與教會同行,和跟隨基督的您一起成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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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大過天地的幫助者(陳世賢)2024.10.17
我們的人生,也像一條漫長的道路,身為天路客,我們時常可以看見周遭有許多的假神偶像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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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路上,面對自己的陰暗面(佘亞弘)2024.10.16
跟隨主的成熟與有效度,來自生命的淬煉。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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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作“三等公民”(小剛)2924.10.15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4.10.15 小剛 經文: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0-21) 古人有話說“未知生,焉知死”?活著的事都弄不清楚,哪還能弄清死後的事呢? 然而,有基督信仰的人卻是倒著說的,“未知死,焉知生”?若知道死亡(死後的事),那活著就不再一樣了! 在保羅眼裡,既然得贖蒙恩,那人生就變得簡單了;或吃或喝都為榮耀上帝,或生或死都是主的人。耶穌基督既勝過死亡,那上帝的同在就是永遠的天堂!故此保羅會說: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6-18 ) 看保羅就明白,原來一個人的“生死觀”最終決定他的“價值觀”、“世界觀”;而一個人有怎樣的“上帝觀”,那他就會是一個怎樣的人! 禱告:主啊,引導幫助我,不作每天等吃、等睡、等死的“三等公民”;只作每天為福音而活盼你快來的“一等公民”! 歡迎您上網 behold.oc.org 閱讀更多好文。《OC舉目》面對當代挑戰,與教會同行,和跟隨基督的您一起成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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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敬畏之難(受教舌)2024.10.14
我正處於內外交困嗎?來呼求上帝吧,求祂使我專心敬畏祂,因為只有敬畏祂,才使我不再懼怕外在壓力和內在黑暗!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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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何干?(呂保羅)2024.10.12
個性不同,往往會彼此看不起,在一起同工便很難。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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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現今的機會(王申得)2024.10.11
人們常說,機會可遇不可求,其實,許多人不是沒有機會,而是沒有抓住機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