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呂沛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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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後64年“羅馬城大火”之後,基督教會已經被公開點名為“異端邪教”,政府隨時可以找個理由鎮壓逼迫。革利免在其書中特別提到:彼得與保羅,兩位使徒都在羅馬城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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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在主後56至57年間,完成了第三次宣教行後,起程前往耶路撒冷。目的是將外邦教會的奉獻捐項,帶到耶路撒冷,幫助教會中有需要的聖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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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於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在以弗所服事了約有三年之後,大約是主後56至57年 間,他橫渡愛琴海來到馬其頓,最後在希臘住了三個月(《徒》20:1-3)。他回顧愛琴海兩岸的宣教事工,心中充滿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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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在主後52-53年左右,從安提阿啟程,開始了第三次宣教旅程。他經過加拉太與弗呂家等地方,重訪在前兩次宣教旅程所建立的教會,堅固眾門徒。然後,他來到以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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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徒保羅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福音進入歐洲。保羅在馬其頓省的腓利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三城市傳福音,建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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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沛淵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12期 耶路撒冷會議之後,使徒們差遣代表與保羅和巴拿巴同去,將大會決議信函,帶給安提阿與外邦眾教會。如此一來,外邦教會就可確信:耶路撒冷的使徒們和外邦人的使徒保羅,是齊心傳相同的福音,一致拒絕“割禮派”的錯謬。 第二次宣教之行 加拉太省的教會受到“割禮派”的影響頗深,需要幫助。所以,保羅與巴拿巴計劃“第二次宣教旅程”,從安提阿出發,探望傳過主道的各城。巴拿巴想要再帶馬可同 去,然而,保羅不同意,原因是馬可在上次宣教時半途而廢,離他們而去。二人看法不同,只有分道揚鑣:巴拿巴帶馬可從水路赴賽浦路斯,而保羅沿陸路赴基利家 與加拉太等地。 保羅需要同工,他選了西拉與他同行。西拉原是帶耶路撒冷會議信函至安提阿的代表,熱心外邦宣教。西拉是先知,有勸勉的恩賜 (《徒》15:32),既是耶路撒冷使徒的代表,又與保羅一樣具羅馬公民身份(《徒》16:37)在帝國各省出入方便,真是合適人選。於是,保羅與西拉走 遍基利家與加拉太各地,分送使徒信函,堅固眾教會。 提摩太加入佈道團 保羅與西拉來到路司得時,有一位新同工加入他們, 名叫提摩太。母親是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提摩太受其外祖母羅以與母親友尼基的影響,從小就明白舊約聖經(《提後》1:5;3:15)。很可能,在保羅第 一次宣教旅程時,他們祖孫三代聽到主耶穌的福音,認識了祂就是舊約所見證的彌賽亞。保羅帶領他們信主,加入當地教會。提摩太熱心事奉,在當地與附近的教會 有美好的見證,倍受稱讚。當保羅再次造訪路司得時,就邀請他加入佈道團,訓練他成為福音的接棒人。他也不負眾望,是保羅屬靈的兒子,日後終於成為中流砥柱 的教會領袖。 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猶太人散居世界各地後,與外族人通婚所生的兒女,是否仍是猶太人,這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在路司得的猶太人勢單力薄,無法與希臘外邦文化抗爭,所以容許猶太女子嫁給外邦人。按照猶太傳統律法(直到今日),母親是猶太人,孩子就是猶太人,應接受 割禮。可能因為父親是希臘人的緣故(希臘法律是父親當家作主),提摩太應受割禮但未受割禮。當地的猶太人知道此事。為了避免人們誤會保羅叫猶太人放棄祖宗 的信仰,所以,他給提摩太補行了割禮。 得救是單單因信主耶穌基督,不是因受割禮行律法。所以,保羅不屈從割禮派的要求,要外邦人提多受割 禮(《加》2:3)。保羅給提摩太補行割禮,因為他是猶太人,這與得救與否無關,為了傳福音不讓人誤會。保羅自己在信主之後,仍願遵行猶太律法的潔淨禮 (《徒》21:26)。這顯明保羅的心態:只要不違背福音的真理,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他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 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 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 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林前》9:19-23)。 馬其頓的異象 保羅、西拉、提摩太三人的佈道團, 經過各城,將使徒信函所定規的,交付門徒遵守。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增加。他們完成了在加拉太省的任務,就按原先的計劃,沿主要公路幹線,前 往各城傳揚福音。彼西底的安提阿是加拉太省的門戶城市,緊鄰亞西亞省邊界,沿著“西巴司特大道”(the Via Sebaste),可直達亞西亞的省會以弗所。保羅與西拉順從聖靈引導,經過北邊弗呂家一帶,因為聖靈禁止他們在亞西亞傳福音。他們到了每西亞的邊界,接 下來路分兩道:向北進入庇推尼省,抵達其首府尼哥美地亞,或是向西行抵達愛琴海邊的港都城市特羅亞。 本來他們想往庇推尼去,然而聖靈引導他們來到了特羅亞。特羅亞是聯繫小亞細亞與歐洲的水路重鎮。在夜間保羅看見異象: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徒》16:9)。保羅與同工立刻回應此來自神的呼召,坐船赴歐洲的馬其頓省。 腓立比教會的起始 在特羅亞,《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初次使用“我們”來敘述行程(《徒》16:10-17)。顯然路加在特羅亞加入佈道團, 與保羅、西拉、提摩太同工。他們在尼亞波利上岸,沿“伊格那提大道”(the Via Egnatia)來到腓立比。腓立比是馬其頓省的門戶城市,是羅馬的殖民地。當安東尼(Antony)與奧大維(Octavian)聯手剿滅刺殺凱撒的叛 變集團之後,於主後42年將退役榮民安置在腓立比,為羅馬皇帝的直轄市。 按照猶太律法,至少要有十個猶太男士才可成立“聚會”,有十個 家長經常參加聚會,才可設立“會堂”。如果人數不足,則可安排一“禱告的地方”在河邊或海邊空曠處。在腓立比的猶太人居民不多,因為在此沒有“會堂”。所 以,到了安息日,保羅與同工出到城外,尋找“禱告的地方”。在城西約一英里半之處,甘格提斯河(the Gang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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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會議”意義非凡,為日後數次“大公會議”奠定了根基與榜樣。所爭議的問題“如何接納外邦人信徒”,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失去熱度;主後 135年耶路撒冷教會也成為外邦人教會(羅馬皇帝Hadrian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耶路撒冷,重建之為外邦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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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提反為主殉道之後,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四散各地去傳福音。有些到了敘利亞的安提阿,傳福音給外邦人,建立教會。另有些門徒分散在猶太與撒瑪利亞各處,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這正是主耶穌所吩咐的:“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福音是如何在巴勒斯坦(“猶太全地”與“撒瑪利亞”)傳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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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阿教會是“基督人”的團体,在教會歷史上扮演承先啟後的重責大任。安提阿是第一個“猶太人與外邦人合一”的教會、第一個“以愛心行動幫助耶路撒冷母會”的教會、第一個差派宣教士“向萬民傳福音”的教會。安提阿 教會活出“主內不分彼此、對內愛心幫助、對外廣傳福音”的美好典範。美哉!安提阿的“基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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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猶太“訓言集Talmud”的記載,那位鼎鼎大名的拉比迦瑪列, 其門生中有一位給他帶來不少麻煩,原因是“在學習道理上,沒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