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律法

  • 愛是上帝律法的總綱(蘭君)2024.10.19

    本文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原刊於2020.03.13 蘭君 經文:“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是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犯了眾條。”(《雅》2:8-10) 在一場國際男子4×100的接力比賽中,美國隊運動員胸有成竹、穩操勝券。因為他們總是在該項比賽中奪冠,而且是世界記錄的保持者。兩棒下來之後,他們就遙遙領先,最後,他們第一個衝過了終點線,全場歡聲雷動。 然而,裁判發現他們當中的一名運動員在跑的過程中,有一步踩出了跑道,根據比賽規則,美國隊不但沒有拿到第一名,他們的比賽資格都被取消了。 這就是規則的嚴肅性。國家的法律也是這樣。一個人無需犯足所有的罪,只要犯了一條,或盜竊、或縱火、或殺人,就是觸犯了法律。上帝的律法也是這樣。 因為罪,我們落在了上帝的審判與懲罰之下。“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當我們信靠耶穌基督時,我們的罪已蒙上帝赦免,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付上了罪的代價。如今,我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但這麼說,不是表示律法對我們沒有意義。 如何遵守律法,在今天讀到的經文中,雅各提醒我們要愛人如己。愛人如己,就成全律法。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8-10) 這個世界上,人們相信“沒有什麼是絕對的”,他們活在相對之中,就連有些基督徒也不例外。 新約時代,許多猶太人相信上帝的律法的每一條,都是各自獨立的,只要所遵行的律法、條規多於所違背的,最後的結果便是功大於過,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悅納。今天許多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們認為遵行上帝的旨意,只要達到60%、或者只要及格就好了。 然而上帝的評分方法卻不是這樣。在上帝面前,我們所交出的答卷只能得到兩個結果,0分或100分。正如雅各所說,當我們觸犯一條時,我們就觸犯了所有的律法,結果就是0分。看到這裡,也許我們會說:“上帝未免太過分了!怎麼如此苛求呢?!” 我們常常會把罪分成不同的等級,以為只要在那些重要的事上沒有犯罪,在一些小事上犯罪,便沒有關係。於是,很多人“大罪不犯、小罪不斷”。以貌取人?小事一樁,沒有關係!不,雅各告誡我們,以貌取人在上帝的眼裡,與偷盜、姦淫、殺人沒有兩樣,因為它違反了上帝律法的總綱,就是愛。這便是違反了律法的眾條。 愛是上帝律法的總綱,是主耶穌離開地上之前給我們的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愛的源頭是上帝,當我們不愛上帝時,也就無法愛人如己。離開了上帝,人的愛充其量不過是自我中心、有條件的愛——你愛我,或者至少是你值得我愛,我才愛你。 禱告:主啊,我們感謝你!你就是愛,你親身為我們詮釋了什麼是愛,也為我們樹立了愛的典範。是愛讓你道成肉身,在地上廣施憐憫,醫治救助!你提醒我們要愛人如己,讓我們效仿你,滿有慈愛,廣施憐憫,不以貌取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歡迎您上網  behold.oc.org  閱讀更多好文。《OC舉目》面對當代挑戰,與教會同行,和跟隨基督的您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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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有多愛上帝的話?(受教舌)2023.03.28

    我們不妨也常自我詢問:有多愛上帝的話呢?真打心裡覺得上帝的話語甘甜如蜜,或甘甜勝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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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全律法(何西)2022.07.28

    基督徒不是靠行律法稱義,但律法其一的目的指教我們如何作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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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越律法的愛(Sally)2022.04.18

    不要以別人對待你的方式來對待他們,而是以上帝對待你的方式來對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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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大的福氣(小剛)2021.01.22

    有時候神要我們離開本地本族父家,有時候神要我們站立持守,去經歷相爭為敵,最後才得著寬闊,人若能聽到造天地的神對你說“或左或右”,那是天大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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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恩典之光VS.律法之光(奇瑞)2020.09.08

    我們的教會為社會帶來的是恩典還是律法呢?現實是,我們願意選擇恩典,可是常常卻被律法絆住腳。作為基督徒,我們用“律法”的眼睛去觀察、評判周圍的人,長此以往,我們對人的愛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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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大要素,四大應許(周小安)2017.06.08

    新約的四大要素(應許),在我們身上實現時是有次序的:首先是赦免罪孽,第二層是個人親密認識上帝,第三層是律法寫在心版上,而作為整體的應許則是更新的婚約。所以,我們若要進入新約應許的豐盛中,就不能只停留在罪得赦免的層次,更要進一步個人親密認識上帝,並且成就律法的義,就是預備“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預備自己成為聰明的童女,迎接基督再來帶我們進入羔羊的婚宴(參《啟》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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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從我蒙恩後,心裡充滿了對主的讚美,也開始認識主在我身上的主權,願意把自己獻給上帝,凡事尋求祂的旨意,順服祂。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每當我試着去做的時候,心裡的掙扎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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