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教會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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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北美基督教會中的領導模式,基本上是像北美公司企業的領導模式。最常見的模式就是:教會好像公司,會員就像公司的股東。長執會好像董事會,是由會員 選出的。全職的傳道人則像公司的總裁或總經理,是向董事會負責的。董事會有權聘用或辭退總裁,所以總裁也相對地要求董事會必須給予相當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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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目》52期中,有關教會架構的《絕對服從》(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ab8c01011hcf.html)(下稱《絕》文)一文,舉的一些例子挺好,做法也很實際。而筆者眼見這個世代,教會的設立與運作,已與聖經中的大相徑庭,因此亦提筆撰文,算是感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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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分裂,可以說是今天華人教會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在我們教會附近,過去10年裡,最少一半的華人教會分裂過。教會分裂在信徒中造成的傷害,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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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結果總是,許多的教會不斷地在找一位不存在的牧師,許多的傳道人不斷地在找世界上找不到的工場。而坦白地說,有的教會因著所發展出來的文化,是無法接納任何的傳道人的;也 有些傳道人,因著自己的個性和理念,是無法在任何教會長久服事的。培養能服事的傳道人恐怕應該是神學院的責任。但是建立能接納傳道人的教會又是誰的責任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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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出來的能力》、《講道的藝術》,是對 我全職傳道生涯影響極大的兩本書。最近,我更意外地發現,兩書都提到有人視祈禱、傳道為過時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