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基督徒認為,聖經中的標準高不可攀,不可能達成。“我只是個凡人,怎麼可能不犯罪呢?”
Anthony de Mello在《The Song of the Bird》一書中,說過一個故事:
有一個人找到一隻鷹蛋,就把它放在後院的雞窩裡。小鷹與小雞們一起破殼而出,跟小雞一同長大。
那鷹便一直像後院的雞一樣生活,且自以為是一隻雞。它在泥地上抓挖,尋覓小蟲。它咯咯啼叫。它也會拍打着翅膀在空中飛行三數英尺。
年復一年,那鷹愈長愈老了。一天,它抬頭看見高高的晴空上,有一隻豪邁不凡的大鳥。那大鳥在疾風中優雅莊嚴地逕自翱翔,偶爾才揮動一下那雙強壯的金翼。
地上的老鷹帶着敬畏的目光凝神張望。
“那是什麼?”
“那是鷹,是萬鳥之王。”它身旁的夥伴說,“它是屬於天空的。而我們卻是屬於地上的--我們是雞。”
於是,那地上的鷹就如同一隻雞似地終老一生,因為它自以為是一隻雞。(注)
每隻小鷹都應該知道:你有鷹的生命,你可以不必像雞一樣抓挖泥土!你可以振翅高飛!
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翰一書》3:9)
註:這段故事的中文版摘自王志學《奇異恩典在中年》,基道出版社,1996年。
原載於《舉目》前身,《進深特刊》第一期,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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