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禁欲——簡樸生活的原則與實踐(新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74期。

文/新民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饑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 4:12-13)

簡樸生活就是簡單而樸實的生活,與富貴奢侈截然相對。那麼,基督徒如何在與時俱進的物質繁榮中,仍然過著符合上帝不變心意的簡樸生活呢?

新舊社會兩重天

先容我簡單回顧一下我的少兒時代。

於物質貧瘠的年代,我在時不時透風漏雨的茅草房裡長大。那時,能打赤腳就不穿鞋;一年到頭通常只穿一雙布鞋——壞了再補,補好繼續穿。而雨靴,算是奢侈品。

每逢青黃不接的日子,我們只能吃醬油拌飯,因為醃菜醃肉都吃完了,而自家菜園的青菜還沒有長起來,下一頭年豬還幼。

上了大學,我還記得那雙軍綠色的解放鞋,已經洗得脫色了,我仍然小心翼翼地、把鞋帶平展地穿過鞋背的洞眼繫牢。那個穿著洗乾淨的舊鞋,喜滋滋走在珞珈山櫻花大道邊的陽光少年,如今歷歷在目,它在我的記憶裡重播,時時提醒我簡樸生活的畫面。

當年提兩個箱子來美國留學的我,如今已經是3個大孩子的父親了。

研究生畢業後,我有了正職的工作,在同一個地方上班,至今1/4世紀。

工作3年後,住上了跟自己幾乎同齡的小洋房。雖然比不上社區新建大房子,但對於5口之家,算是新舊社會兩重天,生活也像芝麻開花節節高了。那麼,新的簡樸生活又是怎樣的呢?

簡樸生活的原則

基督徒簡樸生活可以用3項聖經原則來概括:知足常樂,助人為樂,安貧樂道。但簡樸生活不是實踐苦行僧的禁欲主義,而3個原則都有“樂”在其中:

  • 知足常樂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

BH74-13-7856-圖2-郭顏攝-1222_6 寬400耶穌在財主與乞丐拉撒路的比喻中,這樣描繪財主的生活:“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路》16:19)天天錦衣美食的奢華宴樂生活,不僅是當年財主生活的寫照,也是今天許多人的夢想。各種購物中心門庭若市,也生動地刻畫出人們對物質享受的普遍追求。

但耶穌在登山寶訓裡提醒我們,要糾正追求的對象,擺正生命的優先次序:“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 6:31-33)。

在這樣的認知與生命經歷中,我們越來越認同“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詩》23:1)知足不是不思進取,乃是對那位賜百物給我們享用的上帝,有絕對的信靠。

  • 助人為樂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19:19)

彼此相顧的基督徒團契裡,孩子從小可以互穿百家衣(弟弟續穿自己或別人哥哥的衣服,妹妹接著穿姐姐的衣服),不必都各自購買很快就不合身的新衣。與有需要的人分享可以繼續使用的舊傢俱。這些做法,是提倡簡樸、激發愛心的美好傳統,值得發揚光大。

隨著年齡的增長,天增歲月人增磅。有些不再合身的衣服,可以捐贈給當地慈善機構,也可以贈送給周圍身材合適的弟兄姐妹。有弟兄送毛衣,有長老送夾克,穿在身上,暖在心裡。

  • 安貧樂道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 8:9)。

保羅當年對富足的哥林多教會的提醒,也是對生活在富足中的現代基督徒的提醒。我們即使有經濟能力過得起更富足的生活,但為了更多投資永恆,關愛鄰舍,就自甘貧窮,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榜樣。願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知足常樂,助人為樂,安貧樂道,榮耀主名。

常見的實際問題

1.基督徒可以住大房子嗎?

“這殿仍然荒涼,你們自己還住天花板的房屋嗎?”(《該》 1:4)

若干年前去雲南苗寨短宣,我發現那裡的村莊教堂,總是全村最醒目最漂亮的建築。那裡基督徒遵照上帝透過先知哈該對祂子民的吩咐,沒有人願意自己住房,讓人羡慕超過教堂的。他們像詩人熱望:“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詩》 122:1)。

教會是屬基督的生命共同體,固然不是教堂可以等同的,但教堂確是社區的有形燈檯,是社區基督徒週間與主日聚會的公共場所。

如果一個社區的基督徒都各有其房,本可以有條件籌錢購買或建造教會聚會用的教堂,卻一直只願租借場地,也不多彼此開放家庭用作團契小組聚會,難免被人詬病,也不蒙上帝喜悅,對教會的健康成長不利。

如果一個基督徒蒙上帝恩典,有足夠的經濟收入,熱心奉獻,樂意開放家庭,住大一點的房子可以成為多人的祝福,也未嘗不可。但如果住大房子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需要增加打工掙錢,當負債累累的房奴,就非常不可取了。

基督徒不買房子是否更合乎簡樸生活原則?不買房子的好處是具有更靈活的搬遷自由,而且不必為房貸等操心。但如果不是臨時居住一地,買房通常比租房更划算,開放家庭也更有活動空間。有人即使不買房,但仍然過得相當奢華;有的人買了房,卻生活簡樸有加。

房屋不僅是上帝賜給我們個人家庭生活的安歇之地,也是可開放給基督大家庭,接待附近弟兄姊妹與遠客的居所。筆者在佈道旅程中,受到許多可敬可親的基督徒家庭的熱情接待,倍感主內一家的溫馨。讓我們繼續學習“用愛心接待客旅”(《來》13:2)。

2. 基督徒可以買名貴汽車嗎?

有些基督徒商人,為了不言而喻地傳達某種約定俗成的社會身份,也開香車寶馬,出入商務談判場合。倘若時時糾正動機,似也無可厚非。但我每每開車在路上,看見年輕人開名貴小車,不免為之擔心。即使工齡有年,甚至位高權重,我也常常想,那部名車的防鎖剎車裝置,或者一個可以加熱的皮椅,是否屬於慈善機構與窮人?

但願富有的基督徒,優先奉獻給上帝國度的各種需要,先人後己地享用上帝的恩典。

基督徒可以買新車嗎?一些有經濟頭腦的人,因為新車頭兩、三年折舊率大,傾向於買至少兩、三年車齡的二手車。但如果你準備長期使用,買非名貴新車也是相當划算的。

筆者在90年與02年先後購買了兩部豐田佳美,各花了美元11,000多與22,000多。這兩部車分別在12年間,開了幾乎20萬與24萬英里。後面這部,除了正常磨損保修及隔週添加一點機油,仍在使用中,里程可達月球——包括數萬英里的來回神學院,與週末外出講道。

不管開什麼車子,我們都需要問自己:這部車有多少里程是為服事主而跑出來的?這部車有多少時候,成為一個移動的聖殿與釋放馨香禱告的祭壇?我的金錢是花在貴重的名車上,還是在貴重的聖工上?

3. 基督徒可以購置高檔傢俱嗎?

購買高檔傢俱固然可以刺激經濟;但基督徒需要認真檢討自己的內心動機——如果只是為了人前炫富、有面子,就寧願不要買高檔傢俱。買了之後心回意轉,可以考慮奉獻給有需要的人與機構。

如果擁有豪宅與高檔傢俱,但從來不吝嗇開放家庭給弟兄姐妹和遠客使用,也不心疼客人不小心弄髒傢俱,那麼恭喜你,你真的在基督裡,進入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了。

一個更自由的境界,乃是面對自家不高檔的傢俱,不僅不自慚形穢,也面無難色,更心存滿足,喜樂滿溢。

當然,不是高檔傢俱都絕對不可買。有些是出於身體健康的必要,比如合適脊椎發育與病癒的床,適合人體工程學的座椅,適合老年人的自動吸塵機器人……等。有些傢俱經久耐用,長期使用後的年均開支,也合乎簡樸生活原則,買來也未嘗不可。

筆者研究生畢業時,在一家倒閉的傢俱店花了約千元買了兩件一套帶沙發床的布沙發,快25年了,仍然陪伴我們,數萬人次曾在上面坐過休息過。那是我們迄今所買唯一的新沙發。朋友出於愛心送給我們舊沙發,也先後使用數年不等。

多年前的聖誕節,一位做房地產的姊妹,特別送給我們一個舊餐桌與8把漂亮的紅漆舊椅子。後來岳父還用他擅長的木工活,把餐桌四圍加寬加固了,方便宴客。我數年如一日地坐在這個超大餐桌上讀書寫作,包括寫現在這篇文章。團契禱告會輪到我家時,大家圍桌而坐,其樂融融。

4. 基督徒可以一擲千金在個人愛好上嗎?

每個人興趣愛好不都一樣。有些興趣愛好需要花可觀的錢,比如旅遊、滑雪、打球。這方面,保羅提醒我們,“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 6:12)可見,我們凡事需要量力而行,適度適切適可而止,做真正的自由人。

每逢特別的日子(比如生日與結婚週年),以團聚宴席或者舉家出遊的方式來慶祝,誠然值得。若能提前計畫,尋找價廉物美的旅遊線路,則合乎簡樸的原則。又如,滑雪愛好者,自備滑雪器具,一年幾次結伴滑雪,不失為康健體魄、增進友誼之舉。

年輕時,我愛好踢足球。送孩子上中文學校的日子,我與尚年輕力壯的家長們在學校的操場踢球健身。過了不惑之年,身體吃不消了,我開始改學高爾夫球。所幸這邊公立球場特別便宜,便宜的一場20美元上下。一年如果抽空打一、二十次,等於一年花費3百塊左右投資在健身,算是經濟實惠。可惜忙裡不容易偷閒,過去的一年,我打了不過5次。

在天氣好的日子,我與妻子常常一起遛狗,散步散心。對於需要花錢才能走路的高爾夫運動,散步是最不花錢的運動了。當然,你需要買一雙合適的鞋走路。我近年散步總是穿兒子送給我的一雙不算貴的輕便白鞋。

作者來自中國湖南,現任職于新澤西某製藥公司研究所。

1 Trackback / Pingback

  1. 從保時捷看多元消費觀(談妮)2015.07.09 | 舉目雜誌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