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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人生 ——《詩篇》78篇:從瑣安到錫安(賴建國)

賴建國

本文原刊於《舉目》52期

       聖經,不論舊約還是新約,都有一半的篇幅講歷史。許多人納悶,記載這些歷史,目的為何?我們現代信徒有必要讀嗎?

        新約還好,四福音書講述耶穌的生平與事工,《使徒行傳》記載初期教會的建立與擴展,這都是基督徒信心的根基,能幫助信徒建立信仰。但是舊約呢﹖?五經和歷史 書裡面的人物、事蹟,都是年代久遠,國家和民族立場,以及個人色彩,都很濃厚。這與21世紀的信徒,尤其是華人,有何關係呢﹖我們還需要讀嗎﹖

        我們不妨以研讀《詩篇》78篇為例,來討論這個問題。

       《詩篇》78篇是《詩篇》119篇以外,最長的一首詩,共有72節。這篇的小標題註明是“亞薩的訓誨詩”。亞薩是3千年前,大衛和所羅門時代,利未支派的領袖,受指派在耶路撒冷聖殿中,帶領眾人用詩歌敬拜神(參《代上》16;《代下》5:12)。

       他擅長各種樂器,也會寫作不同類型的詩歌。當時與他同擔當此任的,還有利未的子孫希幔和以探(參《代上》15:17,25:1,以探可能又名耶杜頓)。亞薩 也被稱為“先見”。他的詩歌和大衛的詩歌,成為250年以後,希西家王帶領屬靈復興的重要動力(參《代下》29:30)。屬靈的復興,往往與偉大的詩歌密 不可分。《詩篇》第3三卷是以亞薩的詩歌為主(《詩》73-83),或許即是那時留下來的作品。

        本篇被歸類為“詠史詩”,講述以色列建國早期的歷史,從以色列民出埃及開始,經歷各種神蹟奇事、曠野失敗、進入迦南,直到大衛作王的黃金時期,歷時約500年之久。
全篇可分為3大段:1.“引言”(1-8節);2. 出埃及、走曠野(9-39節);3. 入迦南和得地業的過程(40-72節)。

       第2段、第3段的格式相同,都是講到以色列民如何犯罪、神的發怒責罰,及以色列民終得神恩福眷佑。兩段還有許多重複的字句,表明彼此的關聯。例如,神在埃及 地顯神蹟,在瑣安田施行奇事(12,43節),他們(以色列民)心中試探神/再三試探神(18,41,56節),不信祂奇妙的作為/不追念祂的能力 (32,42節),轉身退後/反倒退後(9,57節),耶和華/神聽見就發怒(21,31,59節),祂殺他們/將祂的百姓交予刀劍(34,62節)。

1. 引言:作詩的緣由與目的(1-8節)

       《詩篇》中所有的“詠史詩”,都是藉歷史故事,傳講當代的信息。

       大衛指定利未人帶領眾人唱歌感謝、頌讚耶和華。“唱歌”原文作“說預言”,也就是“傳信息”(參《代上》25)。利未人的領袖亞薩,在本篇中以“先見”的身 份傳講信息(1節),因此該篇被稱作“亞薩的訓誨詩”。亞薩像有智慧的教師,用各種的教學方法(包括“比喻”和“謎語”,2節)教誨百姓。本篇信息主題明 確,例證生動有力,原就是一篇優秀的講章。

        亞薩稱以色列百姓為“我的民”(1節),這是耶和華初次提到以色列民的稱呼。那時以色列百姓在埃及地受迫害,他們的哀聲神聽見,他們的苦情神看見,他們的痛苦神知道,祂就“下來”施行拯救(參《出》3:8)。

        然而,神作事都有教育的目的。以色列民經歷拯救之後,自當代代傳述耶和華的奇妙作為、美德和能力(4節;參《出》13),免得子孫忘記祂的作為,不遵行祂的命令。

       “忘記”不是記性不好,而是內心故意拒絕,惡意不信。最好的記得,就是經常復習、念誦、默想、談論、謹守遵行,及教導子孫(參《申》6:1-9;《書》 1:5-9;《詩》1:2)。無論在家中,在公眾聚集時,家長都有責任向兒女見證信仰的真實,領袖更當不斷增進信仰群體對神的信靠。

       歷史把過去引到現在,也把現在的人連結到過去。歷史只有在不斷講論中,顯出其當代的意義。

       歷史常暴露人不願意面對的真相,以及美辭不能掩飾的醜陋人性。信仰的傳承者,一方面就事論事,指出他們的祖宗是信仰的失敗者,另方面痛苦地承認,自己也曾是“頑梗悖逆居心不正”之輩(8節)。講述歷史是刻骨銘心的歷程的分享,教人更加謙卑、更仰望主恩惠。

2. 出埃及,走曠野:進迦南之前的經歷(9-39節)

        亞薩的故事,從埃及的瑣安講起(12,43節)。瑣安(Zoan)位在尼羅河三角洲東北部,又名坦尼斯(Tanis)。公元前11世紀到公元前8世紀,瑣安 是埃及的首都,常用作埃及的代稱。瑣安原是雅各家族抵達埃及以後的聚居地,後來的以色列人也從這裡,開始了“出埃及”的旅程。

        本段集中講他們在曠野的經歷,先講到3件神蹟:大海分開,雲柱與火柱引導,擊磐石出水。這原記載在《出埃及記》14-17章,作者信手拈來,說明神的大德與大能。
但是很快地,以色列民就犯罪,悖逆神,放縱自己的貪慾,向神求食物。他們心中試探神,口中妄論神,質疑這位神:“還能賜糧食嗎?﹖還能為祂的百姓預備肉嗎?﹖”(20節)
他們質疑神的能力,更懷疑祂的善意,這是對神莫大的侮辱。神雖然發怒,仍從天上降下嗎哪、飛鳥,當他們的食物(23-27節)。但神也殺了他們中間悖逆不信的人(31節)。飲食絕非小事,人類犯的第一個罪,就是在食物上,因為這觸動人最基本的慾望(試比較亞當和但以理)。

        以色列民出埃及、經曠野,應該發生了很多事情,但是五經中只選擇記載了幾件,《詩篇》78篇更只挑選其中有關求食的部分,且把《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中兩 次類似的事件連在一起,突顯神的恩惠,及以色列百姓的不信。作者把曠野40年,濃縮在這短短幾節經文中,讓人清楚看到:神的恩慈與人的悖逆,神的大能與人 的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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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犯罪不信(32節),甚至不正不忠(37節),並不能攔阻神向人施恩,因為神“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滅絕他們”(38節)。神顧念人“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39節)。歷史教人認識神的恩慈本性。人在認識神的當中,才真正認識自己。

3.入迦南,得地業:進入迦南地以後的經歷(40-72節)

        歷史不斷重複。其中失敗重複得最多,經驗似乎不是最好的老師。以色列民在曠野對神悖逆犯罪,等到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不但未見改進,反倒變本加厲。

       亞薩再度用以色列民出埃及、經歷耶和華所行的神蹟奇事,來對比他們在迦南地犯的罪。與前一段講曠野中的神蹟不同,本段專講出離埃及之前,所經歷的10災中的7災,且與《出埃及記》所載的次序不同。

       這7個災,包括水變血(《出埃及記》中的第1災),蠅成群(第4災),河生蛙(第2災),蝗蟲害(第8災),降冰雹(第7災),畜染疫(第5災),及殺長子(第10災)。
亞 薩似乎是刻意這樣選擇的。《出埃及記》把10災分為3部分,每部分3個災,最後再加上“殺長子”之災。每部分的第一個災,都以摩西清早站在法老面前,給予 警告為開始。第二個災開始前,摩西也會去見法老,給予警告。亞薩則在詩篇中,省略了每個部分的第3災(土變虱,人生瘡,大黑暗),這些災篇幅都較短,且沒 有預警。

       選擇7個災,可能是代表“完全”的概念,更成為末日大災難的預表(參《啟示錄》中,七印、七號、七碗,與末後的大災難)。

      《詩篇》第105篇,也只論及7個災,但是內容、次序又與本篇不同,代表各篇作者在取捨上的自由。

       重提10災,不是要人去注意這些神蹟,而是要人信靠行神蹟的神。祂是創造與拯救的神,是信實與慈愛的神,也是權能與聖潔的神。10災打擊了法老的傲慢、不信,戳破“法老是神”的謊言、迷信,使以色列民得以脫離為奴之家,前往上帝應許之地。

        耶和華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過大海、經曠野、入迦南、得地業(52-55節)。哪知這些以色列民也像他們的前輩一樣,“仍舊試探、悖逆至高的神,不守祂的法 度”(56節)。他們更學迦南人,用邱壇(意思是“在小山邱上修築的祭壇”),向雕刻的偶像下拜(58節)。他們從外表到內心,都被不信耶和華的當地人同 化了。

        再一次,耶和華的怒氣向他們發作。祂離棄示羅,任憑聖所被敵人毀壞、踐踏(60節,示羅有象徵耶和華與百姓同在的會幕),祂任憑約櫃被擄、神的榮耀失去(61節),神的百姓倒在刀下。

        這是混亂的士師晚期,以色列戰敗,約櫃被擄,百姓和祭司被殺,士師以利也憂忿而死(參《撒上》4:22)。

       人的失敗不能阻止神的恩惠,那段悲慘、黯淡的日子過後,以色列中一個蒙揀選的支派(猶大),一個蒙揀選的城市(耶路撒冷),一個蒙揀選的君王(大衛),躍上歷史的舞台!合神心意的善牧、賢君,為以色列國帶來前所未有的光榮、強盛,並使神的百姓享受幸福、平安的生活!

         以埃及的瑣安起始,以耶路撒冷的錫安作結束(12,43,68節),本篇詩敘述了從奴役到自由,從得救到委身,從揀選到作王,這正是神整個救恩計劃的具體實現。

豐富多樣的詠史詩

        除了《詩篇》78篇以外,另有105,106及136篇,也常被歸類為“詠史詩”。這些詩篇雖然都是取材自舊約五經及歷史書,講論以色列建國初期的歷史,但是每一篇的筆法不同,重點各異,呈現出多樣風貌、豐富內涵。

        《詩篇》105和106篇,是一對“讚美詩篇”,是在103篇(讚美赦罪的主)及104篇(讚美創造的主)之後,緊接著讚美“掌管歷史的主”。

       有這些讚美詩為藍本,今日教會的敬拜讚美,更可注入豐富的內容。正如《代上》16:8-22,及35-36,分別引用《詩篇》105:1-15及106:47-48,把詠史詩從教導,擴及到敬拜的範疇。

       105 篇從更早的、神揀選以色列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開始講起,講神與以色列人立約,這“約”世代傳承,正是以色列成為神選民的基礎。他們和3位先祖一 樣,都被稱作“耶和華的僕人”(5-6,25,42節),說明神不只揀選他們個人,更透過“約”的傳承,揀選整個民族,成為“神的選民”(43節)。

       106 篇則像78篇,同樣從出埃及講到進迦南,而且對比神的慈愛與人的悖逆。以色列人從在埃及開始就犯罪,雖然耶和華救他們脫離埃及,但是他們很快就“忘了祂的 作為,不仰望祂的指教”(13節)。作者列出他們的罪狀,包括貪求食物、結黨叛逆、造金牛犢、探子小信、與巴力毗珥聯合等事件,連摩西也因“米利巴水”事 件,不得進入應許之地(32節)。
然而,106篇也肯定神的僕人在關鍵時刻的關鍵角色(摩西與非尼哈),而且懇求耶和華,記念祂的約,因著祂豐富的慈愛,重施拯救,招聚擄民歸回(47節)。

       136篇更把講述歷史,化成禮儀頌讚的極至。全篇26節,每一節的上半句講歷史,下半句都是“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雖然對歷史事件的描述不若前幾篇那麼生動,但藉著重複的宣告,力度不斷加大,結尾達到全篇最高點。

        該篇更把救恩的歷史與上帝的創造大工連結,使講述歷史有了新的向度。創造是時間的開始,歷史是時間的進程,二者都是神的能力與慈愛的展現。

       歷史是神、人互動的記錄,是神永恆旨意的彰顯。歷史經過記錄、保存、整理、研究、宣講,深印在人的記憶中。國家的歷史塑造民族的認同,個人的經驗造成後來的人格。然而歷史經驗唯有經過反思,方能帶動國家民族的聖化、人性的提升。所以,我們現今的信徒,該不該多讀舊約歷史?

作者來自台灣,原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現為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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